最新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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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自身发展,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领导
市成立中招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见附件一),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相应工作机构和实施方案要报市招生办。
(二)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享受照顾政策学生情况、保送生和特长生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诚信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诚信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业考试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
3.监督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市、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
4.问责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其他措施
1.建立完整的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市内高中学校间学生转学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
2.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都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网上评卷的模块考试。
3.加强梅州教育城域网和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学校要尽快做好专网接入工作。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大中考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有关中考报名方式、填报志愿方式、考试时间、试题设计方式、评卷方式、录取方式以及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确保我市今年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2、春季招生目标群:春季招生以翰林写作宣传为主;
4、生源了解学校的现状:家长依靠熟人推荐和实地考察,容易被竞争对手拦截。学校品牌的美誉度和信誉度如何建立,怎样实施生源终端拦截,狙击竞争对手,都是学校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宣传方式
宣传主要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对消费人群进行一次有效的过滤,筛选目标人群,然后重点攻坚,刺激其就读需求,实现春季招生计划。
第一阶段为“预热”,经过学生成绩展活动,为春季招生播种期望,并将后期重点活动有效地托起;第二阶段为“高潮”,经过咨询活动,唤起目标人群的愿望,最大限度地刺激目标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第三阶段为“收获”,进行生源的最终过滤。
市场活动核心:
一:降低成本
二:开发市场
三:陈力就列
(解释:能贡献才力,担任相应的职务。)生源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招生是民办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着一所民办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内容与形式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四个方面(详见市教育局编制的《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根据考生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出总评价。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定等级。学生综合素质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和“一般”。a等人数比例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30%—40%之间,b等人数控制在30%—40%之间,c等人数控制在15%—20%之间,d等人数比例不得超过2%,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二)组织与管理
1.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分管领导、负责基础教育的相关股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组成,领导和管理全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指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监察小组负责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2.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管理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设工作实施小组和监察小组。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3.班级建立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三)程序与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可采取自我描述的方式进行。学生互评采取班级全员评议的方式进行。教师评价要按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加强协商与交流,对评定结果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2.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评语,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
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等次,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并填写《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见附件二)。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学校将学生的《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归入学生档案袋,并填写《梅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见附件三),将评定结果汇总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总评价结果必须在考生填报志愿时由学校输入梅州市2015年中考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学生是学校的命脉,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
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
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
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
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
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3月19日止。
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
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
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
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
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
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
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
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为。
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一、招生宣传的内容与要求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科艺术类专业,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专业招生,如招生院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山东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我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专业和文学编导类专业。
1.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文学编导类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艺术统考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管理,市招生考试机构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美术类为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文学编导类为文学艺术常识和影视评论与创作,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8年1月7日。
5.合格分数线划定。按照教育部“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确保统考质量”的要求,根据生源情况及历年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划定山东省2018年艺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本人成绩。
6.艺术统考成绩的使用。未达到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艺术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可艺术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艺术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艺术统考成绩。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山东省内高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其他外省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
2018年除提前批外,使用我省美术类及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单独安排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美术类及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安排在使用统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之后录取,鼓励高校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参与统考批录取。高校应根据我省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情况,综合考虑和权衡使用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的利弊,确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学校正式文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寄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由我院确认后对社会公布。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
(二)艺术类非统考专业。
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之外的艺术类非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2018年仍由各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组织。
1.校考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省外院校与山东省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院校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2.校考考点设置。省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非统考本科专业均可在山东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驻鲁院校的艺术类非统考本科专业在本校设置考点进行考试。高校应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
2018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省外院校可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经批准在山东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发放密钥文件(即密码),没有取得密钥的省外院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设点考试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校考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进行报名、缴费和院校准考证打印。专业校考报名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3天(如考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下午5点;考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和2月25日的,因开考前3天为法定假期,报名截止时间一律为2018年2月7日下午5点),春节期间(2018年2月8日—2月21日)网报系统关闭。考生于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考生参加驻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登录有关院校网站,了解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4.考生身份验证。考生持身份证、所报考院校准考证、报考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领取的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按报考院校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招生学校应认真审核参加本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校考考生艺术统考是否合格。
5.校考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要求,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计划数的4倍,超出比例的数据信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拒绝接收。专业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通知考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报送山东省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数据库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6.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各高校于2018年6月10日前,上传校考专业合格考生信息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要求及网址、密码等另文通知)。
7.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8.《现代教育·2018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汇总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驻鲁院校和在山东省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山东省设点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考生可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其专业考试安排。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2019年起,中央部门高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相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2019年按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文、艺术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020年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的70%;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的85%。2021年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的75%。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仍然按普通本科线的65%划定。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统一划定。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