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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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一
我校的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2个省份,省外招生一直以气象类专业为主,而目前气象类生源已处于下滑趋势,因此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将逐步向省内、向非气象类专业转移。20__年我校成人招生工作成绩喜人,录取新生共计1952人,比上一年增长了50.6%。20__年将再接再厉,继续扩大招生规模,争取突破2200人。
1.招生宣传工作在学院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采取“院点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函授站、教学点的积极性。
2.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各函授站、教学点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3.各函授站、教学点组建一支稳定、精干的招生宣传队伍,能熟练应用和掌握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技巧,鼓励学生报考,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考生。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精心制作20__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并及时发放,努力将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深入到学校,深入到家长和学生中去。
2.学院派专人到相关函授站、教学点尤其是新设站点召开宣讲会,对学校概况、专业设置、就业形势、招生政策等方面作一一介绍,为广大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和志愿指导,努力使招生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3.参加省考试院及各地市举行的成人招生咨询会,认真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各种咨询问题。
4.利用招生网站公布招生信息,及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等公布招生计划、院校介绍、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考生都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及报考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在各个网络咨询平台和学校招办电子邮箱里,由专人负责在线答疑。
5.对于家长及考生的来电咨询,工作人员要认真、耐心、细致地回答各类问题,积极宣传招生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工作纪律。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声誉,如实宣传报考政策,不能有违纪、违规的行为。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壮大。大家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二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8、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三
(1)注重学校网站建设,定期充实网站,使内容丰富有吸引力。形式上:注重版面、文字和图片的设计;内容上:教研部每周上传授课内容总结;教务部每周必做课堂新闻上传工作,5个班次轮流上传。
(2)合作网站。很多招生代理的网站都是免费的,如神州学习网、培训通等。可以发表本学校的课程信息、特点等。这些网站能在百度、谷歌搜到。
(3)严格执行每天发帖的工作,保证发帖质量。是无需付费的广告,必须重视。可以考虑增加搜狐,新浪,qq等。
(4)重视qq群推广。尤其是针对各个大企业内部的扫群。
(5)增加百科词条。是指可以在百度百科、搜搜百科、互动百科等网站中建立和自己业务相关的一些词条。
(6)做好网站推广工作,尤其是百度推广,也可以考虑google推广。
(7)做各科历年真题以及模拟题下载资源的链接,以增加网站访问量和学校知名度。
(2)学校举办考前mba、以及在读mba公开课。邀请有兴趣的学员参加;
(3)走进名企。与企业合作,给企业内部员工做讲座。加深员工对mba的了解,从而引导其参加mba考试。
(4)校校合作。与其他没有竞争关系的培训学校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协助对方的宣传;互换生源,资源共享,开发潜在隐形客户。
(5)广告宣传。选择宣传费用较少,宣传效果较好的载体做广告宣传;到各大企业、写字楼、图书馆,以及人口集中的繁华地段派单,或发放印有学校介绍的小礼品。
(6)拓展其他市场。增加不同年龄段的培训课程和科目,涉足领域越广,人气越好,更扩大学校知名度。
(7)举办各种社会活动,英语角,英语比赛等。
维护好与老学员的关系,服务好老学员,与老学员建立信任。建立老学员介绍新学员的奖励制度,并认真执行。可以通过定期回访,经常性沟通等手段来维持客户关系。例如可以利用短信、邮件、卡片传情,手册指导等方式,不定期给每名学员发送短信,邮件,卡片等。
(1)教育培训市场越来越激烈,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生源不足,可通过第三方招生机构拓展更多生源渠道。培训机构的招生和办学成本越来越高,招生推广费用和越来越大,可借助第三方招生机构的专业服务来降低招生费用和化解招生风险。
彻底了解竞争对手的师资,学费,上课形式等情况,对比总结出我们学校的`优势条件。实时掌握竞争对手的动态,做到依照竞争对手的情况,我们做相应的策略调整。
必须重视企业内训,提高内部员工的素质与专业知识。专业有素的招生队伍,是保证生源的最关键要素。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四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五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xxx学校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
地点: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
“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
地点: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xxxx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
地点: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xxxx学习成果报道。
时间: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一)时间: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xxx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六
1.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
2.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17]52号)的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忻府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忻府区所属学校招生工作。
二、服务范围。
1.纳入城区划片的学校。
(1)小学17所。
长征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七一路小学、云中路小学、十二中小学部、十三中小学部、东街小学、北关小学、新建路学校小学部、东方红学校小学部、南关小学、卢野小学、十里后小学、张家庄小学、健康路学校小学部、大檀小学。
北同蒲铁路以东的城乡结合部归忻府区秀容学区、长征街学区、新建路学区管理,梨花街以北的城乡结合部由忻府区播明学区管理。
(2)初中13所。
五中、六中、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第十三中学、健康路学校初中部、新建路学校初中部、东方红学校初中部、七中、八中、卢野中学、秀容中学、播明中学。
2017年城区17所小学招生计划、13所初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2.2017年服务范围调整。
根据城区学校分布和2017年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坚持“相对就近、校际生源基本均衡、适度调整、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小学、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做了适当、必要的调整。
调整后的学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政策。
1.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规定,忻州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所有)证。
(2)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39号)规定,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和其他相关证明。
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三。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17年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一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摇号录取。
4.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团结路小学、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小学、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未办理《居住证》或租房居住不足一年的,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同等对待。
四、时间安排。
1.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3.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4.公安、房管、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七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xx]29号)和《衡阳市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办学行为、整顿招生秩序的实施意见》(衡教发[20xx]1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xx年衡阳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宣传;统一划定招生区域;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普职合理分流的原则;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招生中遇到的问题,基教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职成科、计财科、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合理下达招生计划。
2.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和普职分流5:5的比例,合理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意向于4月中旬前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经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并下发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代码与专业代码。
3.招生计划下达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应按“先审批,后实施”的程序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区域内计划和区域外计划。区域内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区域外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城区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分校下达到各县(市、区),建立城区职业院校生源基地。
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一律在5月1日以后启动,不得提前。所有学校通过各类媒体等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
6.认真做好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市教育局职成科统一指导下进行,市教育局统一编制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各生源学校必须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5月20日前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初中毕业生手中,并将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向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讲。
7.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
四、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8.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各学校对报名信息准确核对后,按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对信息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市中招办。
9.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于5月6日—15日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10.考生报名均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报名,系统中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未经批准均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否则不予毕业和升学。
五、统一组织考试。
11.考点的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确定考点,报市教育局备案。
12.考场的编排。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信息集中、统一编排考场,随机编制考生的座位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发放考生准考证。
13.命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命题。
14.监考。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交叉、滚动监考,考点主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领导担任。
15.阅卷统分。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组织教师统一网上阅卷、统分。
六、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16.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一批)、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的计划(普高二批)、非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三批)、国家示范性职高(职高一批)、区域内中职(职高二批)、县域外普通中职(职高三批)等六批次。
17.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18.有意向就读普通高中的市城区考生普高志愿填报时间统一为:第一轮志愿在6月20日上午8:15—8:25英语科考试前填报;第二轮普高征集志愿在7月29日到7月31日到市中招办现场填报补录志愿。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志愿填涂卡(见附件1)上相关信息后,在考场集中填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志愿卡填涂要求:普高一批填涂1所,普高二批填涂1所,普高三批填涂2所(含民办高中)。
19.有意向就读职高的考生可在考场填涂职业高中学校志愿。职高一批填涂1所、职高二批填涂1所、职高三批可填涂2所。
20.每一批次均设“服从分配”一栏,不填涂,则视为不服从分配。志愿填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七、认真做好考生录取工作。
21.统一考生的'录取工作。全市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分类别同步录取,依次为普高一批、普高二批、普高三批;职高一批、职高二批、职高三批。各县(市、区)在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应及时将控制线以下的生源数据移交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市直职业学校的录取手续,普高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学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80分,含新增体育20分,艺术6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中职招生以初中毕业证书、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作为录取依据。
23.市城区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在中考成绩出来后,应根据招生计划科学划定本区域内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按要求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严格执行线上录取。
24.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直升生招生制度。市城区的完全中学可在本校初中生中招录直升生,招录人数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直升生招收采取考生自愿、学校综合评价择优、校内公示、中招办审批的办法。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前进行,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的学业考试。
25.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制度。将省示范高中学校公费计划的40%定向分配到本区域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省示范高中公费分数线下降3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的三年学籍无异动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定向生计划适当向新课改初中合格校倾斜(在基本标准上提高1个百分点的比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初中学校不予分配此项招生计划。
26.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全市行政区域的招生计划。市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招收“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班”各50名,市一中的青化山分校、市八中的二七二分校招收“实验班”各100名,市田家炳中学招收“宏志班”50名,市五中招收“珍珠班”50名,市二中招收“恩萌”班50名,市七中招收“励志班”40名(招生对象均为成绩特别优秀的贫困家庭考生)。以上生源毕业后,参加高考的成绩,分别计算到录取学校和生源地。
27.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生招生计划。具体请见《20xx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附件2-5)。
28.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格。
29.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学校先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学校后办理录取手续的原则;凡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公办学校在进行补录的时候,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任何学校都不能补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生学校外挂学籍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接收寄读、借读学生。
八、优惠政策。
3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xx]3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降5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10分录取。
(3)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4)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5)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子女降5分录取。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
31.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填报《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及县级及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1)至(5)项内容,第(5)优惠项目还需递交《独生子和双女家庭优惠加分审核表》(见附件7)到市、县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附件8)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
32.各县市区教育局、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违反本规定,擅自违规招生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违规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4.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
35.我市过去的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36.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及实施细则篇八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院,提高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组长:刘波。
副组长:王勇、聂贞萍。
成员:系主任、全体硕导、毕业班班主任。
1、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特色。
2、学科、专业介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专业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
3、优秀导师介绍: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4、招生及奖助体系政策: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9月15日确定初审名单并上报。
9月26日召开学院考研动员大会。
10月8-14日推免生报考的落实。
10月8-14日地市州的二本学校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