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情况报告(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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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一)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xx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函〔20xx〕169号)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各级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县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多次召集相关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要求相关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我县于20xx年12月24日成立了惠东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人常务副组长,分管中小企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县中小企业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惠东县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经排查梳理,我县共发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宗,欠款金额809.25万元。
其中:
①白花镇政府2宗,拖欠惠州市启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养殖场清拆工程款99.47万元,拖欠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9.26万元;
②吉隆镇政府2宗,拖欠伟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吉隆河清理工程款43.7万元,拖欠佛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半径村陂头工程款18万元;
③铁涌镇政府2宗,拖欠建龙公司购地款280万元,拖欠林这霖土地转让款358.82万元。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县中小企业局按照市有关要求和县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对市里每次下发的相关文件,都及时转发或另行通知给各镇、各相关部门,定期报送相关材料,建立了较完善的工作台账。对发生拖欠账款的3个镇,县中小企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多次进行实地督查,要求相关镇决不能拖全县后腿,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县发生的6宗欠款809.25万元全部按期清偿完毕。
其中:20xx年9月30日前,清偿欠款4宗,合计164.17万元:
①吉隆镇政府清偿伟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吉隆河清理工程款43.7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②吉隆镇政府清偿佛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半径村陂头工程款18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③白花镇政府清偿惠州市启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养殖场清拆工程款99.47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④白花镇政府偿还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3万元(部分清偿)。
20xx年10月,清偿欠款3宗,合计645.08万元:
①10月13日,白花镇政府清偿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6.26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②10月17日,铁涌镇政府清偿建龙公司购地款280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③10月17日,铁涌镇政府清偿林这霖土地转让款358.82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三)政策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地方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偿还拖欠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债或其他金融工具置换存量债务节省的利息支出要全部用于清欠”等支持清欠工作的财政金融政策。县中小企业局在督查中了解到铁涌镇政府拖欠的2笔欠款共638.82万元,由于金额较大,铁涌镇政府确实暂时无法偿还,就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沟通、亲自协调,敦促铁涌镇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需于20xx年10月20日前还清”的要求,我县于10月10日召开十届6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经会议审议决议,同意由县财政预借640万元给铁涌镇政府用于清偿拖欠建龙公司和林这霖债务,确保年底前完成清偿目标任务。
(四)问题清查和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县从20xx年11月起,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组织县中小企业局、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会)在全县范围再次进行检查清查,对民营企业进行回访和实地核查,发放调查问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县中小企业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要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各镇、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对瞒报漏报单位,一经发现,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政府部门要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彻底解决、不留死角"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一)清理统计范围。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政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企业和文化企业。
(二)清理统计内容。清理统计范围内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及解决方案。
(三)工作职责及目标。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县人社局负责;清理"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清理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务必于x年1月底前摸清底数,统计上报,2月底前制定清偿计划,3月底前完成优先清偿,12月底前完成全部清偿。
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清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一)摸底调查。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部门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各相关单位、企业填报自查表,县工信科技局对排查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此项工作在1月末前完成。
(二)制定计划。明确偿还时间及资金来源,按照排查认定拖欠的账款,属于农民工工资的优先安排偿还,欠款单位有能力偿还的要求马上安排支付,没有能力偿还的由财政安排暂付工程款,工程结束的由国有资产部门加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方式保障偿付资金来源。属于"两款一金"的账款,逐项制定分期偿还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账款,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没有纳入预算的,可通过申报新增债券或处置资产偿还欠款。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防止边清边欠,陷入恶性循环,此项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清偿。要确保x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应偿尽偿。农民工工资和已纳入预算安排的欠款在3月底前偿还完毕,其他应偿账款按照偿债计划x年底前全部偿还完毕,各有关部门对列入x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从x年2月起,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情况,并于x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清欠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县清欠办。
(四)开展核查。县清欠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优先清欠和着力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有关部门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县清欠办将对清欠工作进行抽查。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转发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和水务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水利建设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我局对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做到了情况清楚,底数明确。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目前。均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其主要做法有: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局对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1、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于点多面广,且单个村工程规模小,投资小,施工方虽已提供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书,但不排除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
2、在排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法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不足,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很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
(一)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新建项目在进场施工之前时,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三)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落实力度。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1)派人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我司定期安排人员到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并安排投票选举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汇报,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和要求,云龙区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清欠工作作为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举措,全面开展梳理排查,狠抓落实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清欠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欠工作的各项部署,建立完善清欠工作机制,对照自查十条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主管领导,细化推进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坚持边查边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针对性地逐项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举一反三,系统性地排查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二是强化联勤联动,加大督导督查力度。从20xx年8月6日至9月18日,区经发局会同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所对我区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十五家单位开展了清欠专项审计。重点在服务费、物资采购等、查阅与其签订的合同及往来明细账等。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都能按照时间、节点偿还,有部分年久失联的已登报,通过以督查促清欠、以审计促整改,切实传递工作压力,提升清欠工作成效。
三是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自疫情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清欠工作最新部署,贯彻六保要求,我区组织全区各单位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督导各单位除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各类业务开展排查外,重点对以往办结业务是否存在拖欠账款情况进行排查梳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分层分级开展梳理排查,并留档备存待查,确保清欠梳理排查到边、到底。经认真排查,截止目前,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情况。
四是加大调度力度,确保我区无清欠。按照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每月对区属各职能部门进行调度,必须有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本单位清欠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对前期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清欠工作方案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相关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排查和台账建立情况以及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对已清偿的账款进行核实,特别是近期各类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再次逐项核对复查。要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走访,深入企业了解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到位,账款是否落实到位。
(一)开展投诉举报回头看情况:
我区至20xx年6月底共收到投诉举报七例,处理情况如下:
1、20xx年1月14日,子房山办事处共拖欠三例,分别为徐州永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3500元、徐州圃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3100元、泉山区浩阳室内装潢服务部33900元。经查,20xx年1月22日拖欠徐州永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款项已付清、20xx年1月23日拖欠徐州圃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泉山区浩阳室内装潢服务部款项已付清。
2、20xx年7月23日,云龙区人民政府拖欠江x有限公司9000000元。经查,已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因报送决算金额大大超出规定,该工程审计已结束,正在出审计报告,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按照市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资金拨付。
3、20xx年9月23日,云龙区青年路小学教育集团x大道小学拖欠赵女士5000000元。经查,该公司并无赵女士此人,投诉登记单所留电话也始终联系不上,并不存在赵女士反映的拖欠工程款近500万,拖欠时间365天的问题。该项目于20xx年7月已竣工,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
4、20xx年10月12日,x市x小学拖欠176700元。经查,该款项已于20xx年9月9日结清。
5、20xx年11月13日,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湖村委会拖欠x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2000000元。经查,该公司为国有企业,不在清欠范围内。
以上7项投诉,市审计局已全部核查完毕,不存在拖欠问题。
(二)复核已清偿拖欠账款情况:自查发现区云兴小学教育集团商聚路分校于20xx年3月寒假开学之际在苏宁易购政采网上,采购了一批学生计算机,总价174979元。由于x小学教育集团商聚路分校属于新建校,学校位于新城区范围,其教育设备购买资金是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因新城区管理体制调整,社会管理职能交由我区承担,故该专项经费未能及时交接拨付,延误了付款时间。经督促整改,此款项已于20xx年9月9日全额支付。
(三)清欠专项审计情况:
1、20xx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市审计局对我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欠工作审计,共审计了农水局、住建局、卫健委、教育局、城管局、户部山管理处、食品城管理处、云龙开发、云盛、经房中心、子房街道办事处和潘塘街道办事处12个单位,其中住建局、城管局和农水局共审计出拖欠账款66.69万,囊括工程款、物资采购和保证金几项欠款类别,审计结束后,欠款部门积极偿还,截止20xx年10月19日,剩余46.94万(住建局欠款)无法联系企业,已打入财政专户并登报发布公告。
2、20xx年8月6日至9月18日,区经发局会同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所对我区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十五家单位开展了清欠专项审计,主要包括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产服务中心、汉文化风景园林管理处、彭城街道办事处、黄山街道办事处、骆驼山街道办事处、大郭庄街道办事处、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大龙湖街道办事处。从审计的`结果来看,部分单位在服务费、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拖欠,审计进行同时,各部门都能按照时间、节点偿还,有部分年久失联的.已登报。截止20xx年10月19日,全部清偿完毕。
下一步,我区将认线日全国减负清欠工作会议和11月2日市政府清欠减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认识到清欠工作的重要性,高标准完成清欠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欠专项审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平台拖欠款项和零上报部门和办事处拖欠规模、还款进展情况、还款资金保障等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提高清欠工作精准度,确保清欠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强化跟踪复核。组织对前期清欠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清偿的账款进行抽查核实。对全区部门再进行跟踪审计,全力以赴推进清欠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零拖欠。
(三)进一步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清欠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对政府投资类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并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根据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亲自抓,研究部署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街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街道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对拖欠账款问题一直列为街道党工委一项大事来抓,严格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街道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街道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我院十分重视清欠工作,并将清欠工作形成专项目标。尤其是xxx市政府下发第168号《xxx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政府令及我市清欠领导小组下发讨论的《具体分工》以来,我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健全组织机构,在坚持立审分立前提下,各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清欠工作常态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今年度清欠工作目标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为及时处理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纠纷,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我院着力强化清欠工作常态机制建设,并要求:一是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切实在思想上、行动上不放松;二是各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时刻掌握动向,以清晰的思路指导工作稳步开展;三是审判、执行部门要注意研究清欠工作的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清欠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强化清欠工作分工,做好清欠工作记录,落实责任单位目标任务。
我院根据我市和上级法院部署,启动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于20xx年8月15日召集相关部门,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徐向阳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研究室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一庭负责人任清欠办主任,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力度和效果,全力推进清欠工作。并迅速对清欠工作做出了布署:一是立即启动清欠工作处置预案,运用“维权绿色通道”,务求妥善处理清欠涉诉纠纷。立案庭应当加强对清欠涉诉纠纷的立案审查,提高敏感度,加强信息的沟通;审判庭要对受理的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投诉案件,快审快结,妥善处理,对于集团诉讼和涉及稳定的案件,要及时汇报,慎重处理;执行局要提高执行清欠涉诉纠纷的力度,拓宽执行思路,有效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立即成立清欠工作应急分队,抽调专人负责清欠涉诉纠纷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确保立、审、执的快速“绿色通道”畅通。三是加强摸底排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从审理周期、涉稳因素、进展情况、信访投诉等方面,对清欠涉诉纠纷进行全面的摸排,凡摸排不彻底导致出现严重涉稳后果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同时要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部门及清欠办的工作衔接和汇报,确保清欠工作信息畅通。
(一)狠抓清欠工作第一窗口的硬件设施和功能建设,畅通“清欠绿色通道”
立案庭是清欠绿色通道的第一站,“擦亮”立案窗口,狠抓硬件设施和功能建设,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是畅通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
依托于我院目前办公区域的布局,为方便当事人在立案庭准确的找到清欠立案窗口,我院在临街的立案大楼进门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清欠案件专用立案柜台进行办公,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并配备了供当事人使用的电话以及清欠咨询处、同时,在窗口柜台上摆放了供当事人免费取阅的诉讼指南、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文书格式等各种诉讼指引材料。切实方便当事人或律师就案件信息咨询、进行诉讼辅导,以便当事人选择诉讼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使从未打过官司的当事人感到清晰、明了。
同时,在清欠专用立案窗口旁,设置了开放式的专用信访接待窗口,对清欠信访群众的信访事项都会有专人负责引导和明确解释,不属于自己接待的,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接待,并且对信访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信访事由等逐一登记,并最终负责处理,绝不推诿。根据所反映问题及时与市清欠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办公室联系。形成信息对流。
(二)大力开展诉前辅导工作
根据《诉前辅导制度实施办法》,由清欠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清欠案件诉前辅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
针对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向群众提示有关诉讼的主要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提示可能存在的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执行时效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及法律后果。在诉前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选择“立案调解”、“支付令”“诉前财产保全”等经济、节约、高效、快捷的诉讼手段,降低诉讼、执行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速裁机制
根据我院《民事速裁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民事速裁适用范围,规定便捷的诉讼程序:在送达方式上,能够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给被告或能口头通知被告到庭的案件;在立案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在开庭前调解的,立案庭可以适用调解,并统一编“xx立调字”案号,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在审理阶段,案件承办人应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以五个工作日为审理期限,以通知被告到庭调解的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法律文书制作上,利用微机制作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格式模块,以提高当庭制作、送达调解书或裁定书的比例,提高工作效率。以民事速裁的方式处理清欠案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又方便了当事人。
(四)多方合力,建立联合司法救助制度
由于清欠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属于农民工,其自身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我院积极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妇联等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检察院进行座谈,形成《关于办理民事案件中相互协调的有关问题座谈纪要》,推行由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加强社会各机关、部门对民工问题的支持和关注;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申请司法援助的当事人提供详细的诉前咨询的基础上,联系法律救助的律师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全年司法救助近30件,缓减免诉讼费20万元。
1、(20xx)xx民初字第1357号xxx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xxx市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市中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和退还保证金。本案已经过鉴定,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拟开庭审理。
2、(20xx)xx民初字第1770号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诉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新坝电气有限公司xxx分公司、江苏新坝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西崇逸景项目双方在工程结算和工期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本案已经受理,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3、20xxxx民初字第1344号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西崇逸景项目双方在工程结算和工期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已经受理,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4、(20xx)xx民初字第1783号xxx蓝公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重庆精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精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受理,正进行开庭准备,本案两被告无法送达,正进行公告中。
5、20xxxx民初字第1771-1777号原告蓝银强、查波、严小平、粟彬、张薪蒂、彭鸿彬、冯玉红诉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x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x一分公司、第三人xxx安信投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xxx欣盛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劳务雇佣合同纠纷7案。经承办人多次调解,有望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随着xxx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世界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和建设工程款结算等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对职工的合法权利的法律保障和救济需求越加重要。面对这种形式,我院将认真总结,继续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快捷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有关政策精神,在具体案件中,把握好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关系,从有利于劳动者、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角度,稳妥处理案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三是继续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的“大调解”工作,延伸职工,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深入开展农民工维权调研活动,对审判工作中涉及的有关纠纷进行分析,认真思考对策,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十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xx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xx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清欠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一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xx〕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xx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xx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x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xx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x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xx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