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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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20xx年4月8日至9日,民政部、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重庆召开了民政系统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会议。会议全面回顾了来全国民政系统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成绩,考察了对口支援工作效果,研究确定了下一步全国民政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帮助库区贫困群众解决突出困难,强化库区民政保障能力,创新对口支援形式,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努力为构建***库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坚持双向合作的基础,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坚持以相关省市民政厅局与库区区县的`结对支援为纽带,加强双向交流与合作,推动对口支援深入到新的层次,组织地、市、县民政局负责同志到对口支援县考察了解和共同制定支援项目,进一步扩充全国民政系统共同支持库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力量。
二是紧密针对库区需求,合理确定支援项目。坚持把民政福利服务设施迁建和民政服务对象突出困难的解决作为目标,确定针对性强的援助项目。对于民政福利设施迁建项目,民政部将继续从部本级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专项安排予以资助,各省市民政厅局也将给予对口支援县的福利设施一定的定向资助。同时,根据库区群众生活面临的就业、建房、饮水等主要困难,帮助库区打井、修建民房和帮助就业,尤其要发挥民政福利企业的优势,介绍库区有劳动能力的移民低保对象到有条件的福利企业工作。
三是围绕民政业务,不断丰富援助内容和方式。坚持立足民政业务,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和创新方法,发挥民政部门工作领域宽、联系范围广的优势,发挥各支援省发达地区慈善组织发育健全、信息渠道宽、募集能力强、经济实力强的优势,有计划地组织吸引本地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到对口库区考察、访问,开展慈善活动,以及在本地组织定向募集,以慈善援助的方式,帮助解决库区移民修建房屋、打井等设施。通过业务培训,交流技术,组织库区福利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到发达地区挂职等措施为库区民政事业培养人才。同时,利用三峡库区优惠政策、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动实力较强的福利企业到库区合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会议由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主持。重庆市市长王鸿举、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张宝欣、湖北省常务副省长周坚卫、重庆市副市长马正其等领导出席会议。王鸿举市长、周坚卫副省长分别致辞,李学举部长、姜力副部长和张宝欣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重庆市、湖北盛北京市、广东省民政厅局分别做了工作汇报。全国民政系统对口支援省市民政厅局领导和重庆、湖北两省市受援区县政府领导及民政局负责人等1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后,与会代表分别赴结对帮扶区县实地考察了对口支援工作。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二、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使用范围。
民政救灾资金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三、
遭受自然灾害救助范围。
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冰雹、大风、沙尘暴、雪灾、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其他自然灾害。
四、自然灾害救助对象。
凡在本县内因遭受自然灾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作为自然灾害救助对象:
1、因灾必须紧急转移安置的。
2、因灾缺衣被缺粮食(包括12月至次年7月冬春缺衣被、缺粮)没有自救能力的。
3、因灾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无家可归,无力自行解决的。
4、因灾死亡者遗属生活困难或因灾伤病者无力医治的。其。
民政所专职副所长审核和政府主管领导签批后,及时通知救助对象本人到乡镇民政所统一办理款物领取手续。救助对象领取款物,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灾民救助证》,在三联单上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后,凭三联单到指定地点领取,民政所或授权发放机构经办人必须在《灾民救助证》上签字。村组干部原则上不得代领代发救灾款物,确实无能力领取的老弱病残人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村委会负责人代领,但必须由乡镇民政所核实登记。
八、申请享受灾民住房重建救助程序。
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民政等部门审批。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以来,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民政工作的出生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社会化、网络化建设,为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就民政工作汇报几点:
一、规范城乡低保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民政工作重中之重,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183户,263人,农村低保482户,660人已享受低保待遇,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抓动态管理,做到优质低保。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补差水平“能升能降”,坚持对城市对象每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按季或半年审核一次。工作中采取“一看、二问、三核、四评”的办法上户核实,认真计算家庭实际收入。
2、加强资金管理力度,做到规范发放程序。当月入帐,日清月结,对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未领取低保金的低保对象,视作自动放弃,经审核后给予取消低保资格。设定低保专户,城市低保由银行代发放,农村低保由民政所代发放,每月按时发放领取。
3、规范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由原来两级管理改为三级管理,把每户低保对象档案装订成册,编入低保档案管理数据库。
4、建立健全低保监督机制,做到阳光低保。在原来“三榜”公布制度和政务公开栏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低保监督员制度。并聘请县人大、政协代表、资历较高的老同志、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办事公政的小组组长为监督员,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家庭困难,并为城乡低保对象解决大病住院治疗费。
二、抓住救灾、救济主线,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及时帮助灾民解决衣食困难。抓好农村社会救助,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农村特困户、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工作医疗,滤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实际问题。
三、依法落实优抚政策,建立优抚新机制。
根据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通知》,我镇党委、政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掌握和执行政策,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和申请认定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士兵认识到党和政府对每一个军队退役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目前,我镇调查13位曾在对越自卫反击中作战过的人员,全部通过了上级部门的认定,并将生活补助款兑现到位,从而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进一步落实了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和大病救助政策,为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办理《医疗减免证》,每年每人减免200元医疗费,另补发250元医疗费,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
1、加大资金投入,新建了镇敬老院。
2、认真做好农村老年协会工作。
3、认真做好农村养成老保险工作。
4、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5、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行火化,提出高火化率。
20年以来,民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方面、有些地方存在不足。如学习不够,宣传力度不到位,个人素质有待提高。今后,我们将努力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做是更好,不断开创新局面,不断创造新辉煌,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报告人:夏立祥8月25日。
我叫蔡造堂,男,汉族,现年53岁,住舒溶溪乡水田溪村2组,本人及爱人均是先天性失明,现在疾病缠身,虽经治疗,但家庭欠下了巨额债务,造成生活十分困难,特请求县民政局给予解决我生活困难。
报告人:蔡造堂208月25日。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2011年,我区(镇)的民政信访工作在开发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县信访局的精心指正下,以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主线,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和民政工作实际,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为手段,认真开展好信访的排查、化解、稳控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水平。
民政信访工作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民政线工作人员平时都能自觉加强学习,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洞察力,培养信访工作者的耐心、细心、信心;通过学习《五保供养条例》、《优抚工作条例》等业务知识,熟悉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
2、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我区(镇)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外,在各类村居会议中,均能时时强调要求村居主要干部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我区(镇)除认真做好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工作,还建立了农村困难群众贫困档案,适时召开困难群众代表会,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使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有效地减少了信访量,防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3、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做到“一站式”服务。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为根本,积极探索基层社区创新机制,通过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整合村居资源,构建覆盖全村信息、服务、信访、防控网络的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以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11年我区(镇)建成二个便民服务中心试点,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拟在2012年计划全覆盖,全部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同时制定了符合区(镇)实情的《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群众来访接待办法》,落实了信访事件化解责任制。我区(镇)设立信访办由专人专办信访业务,接待来访群众,制定了相关接待办理制度即《如东经济开发区群众来访接待办法》,凡到区(镇)上访的,一律由信访办接待登记,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分管领导,由领导协调处理。考虑到民政事多繁杂,涉及到社会弱势群体、优抚对象较多,我区(镇)特建立《民政信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二为民政分管领导接待日,按时全天候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之所求。提出的问题关系民政工作的有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五保供养、婚姻登记等,当场解决问题达到8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俗话说:“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只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将矛盾上交或推向社会。
全年我区(镇)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400余人(次),其中县信访局转办11件(次),信访室接待贫困群众临时救助226人(次)、双拥优抚43人(次)、大病医疗救助57人(次)、村委会选举换届16人(次)、灾民建房39人(次)、收养登记8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在处理群众信访中,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1.5万元。通过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了群众的困难的燃眉之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在先、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为切实把民政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把解决民生、维护民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清河乡在县民政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督查调研小组的指导下,三管齐下,一是调研查摆,二是整改提高,三是完善管理制约机制。从元月7日始,在县乡调研小组的精心组织、运作下,对几项民政工作深入到廓封、幽雅庄等村走访民政服务对象65人,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3件,现将几项重点工作运行情况自查于后:
一、清河乡概况
清河乡辖36个行政村,245个自然村,354个村民小组,6.1万口人,12万亩耕地。工作中能够把民政工作与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对象的衣、食、注医、葬纳入工作的视野,通过严格程序,依法行政,突出重点,优质服务,现几项重点民政工作基本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倒房重建工作稳、准、快
清河乡在倒房重建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 民主评议 村委初审 张榜公示 乡政府审核 再次公示 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做到了帮建对象准确,动员建房稳妥,建房速度快,质量标准高,全乡共有倒房户28户,涉及13个村,政府帮建24户31间,对涉及10户五保户倒房10间房屋的帮建工作,切实与门庄村村级敬老院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门庄村庄科清真寺建起12间高标准房舍,在其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方面,除盛市、县补助的2500元外,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各村自筹一点,社会互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工作中建立有规范的帮建台帐和资金发放领取台帐,相关的个人申请、村民评议等材料齐备,通过扎实的工作措施,有效地促使了24户31间的帮建任务的圆满完成,现五保户、低保户已于10月31日前全部入住新房。
三、殡葬改革工作有新突破
清河乡党委、政府一贯重视殡改工作,特别是今年在充实加强乡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配齐配强了民政工作人员,由过去的5人增加到6人,同时明确了专人抓、专人管,并初步形成主要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抓,管理区协同抓,各战线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工作中切实发挥了各村民政专干、信息员、线人及村级医疗定点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做到人动我知、耳聪目明,现全乡殡改工作呈现出四个趋势,一是殡改宣传舆-论氛围空前浓厚;二是凡参与民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查纠偷埋乱葬案件力度空前之大;四是火化率得到阶段性的提高与巩固。目前影响该项工作正常进行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社会上大气候环境影响群众政策理论素质、法制观念较低,从守法的角度讲更是谈不上,且受封建思想束缚的残留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蚀;二是社会上“讲情风”依然存在。
通过工作运行,全乡现规划村级公墓3个:分别是廓封村、司龙庄村、泥河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思想不解放,资金缺乏,造成村级公墓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火化骨灰入住公墓率较低或火花骨灰无处安葬;二是受封建余毒思想的影响,火化后土葬、起坟头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有占耕地建坟者;四是依法执行难,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努力方向为:一是强力宣传,营造强大的殡改舆-论氛围,引导火化,强力监管亡故人员;二是加大对偷埋乱葬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力争强制起尸火化4—6具;三是对个别顶风偷埋乱葬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公开曝光处理一批,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稳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再建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
四、敬老院建设规格高
新建敬老院选址在清河乡八甲寺,坐北朝南,占地9.2亩,约合6133㎡,院内建房舍43间,南、中排红机瓦房18间,院门口红铁瓦房7间,后排二层楼房18间,已内外粉刷,雕顶,铺地板,防盗窗已完工,院内地面硬化,三间厨房有深水井、沼气池配套,融医疗、健身、娱乐为一体,现敬老院已全面竣工,能容纳五保老人74人。目前,乡敬老院二所、村级敬老院3所,分别是刘学庄村、何桥村、门庄村,年终力争完成入院集中供养30%的目标。
五、五保供养工作规范
全乡五保户278户,有278人,此类人员的衣食住医葬都全面得到保障,全年每人五保资金200元,已全部兑现完毕,做到了五保台帐,五保证,发款额数三对照,证件内容填写规范。
六、农村低保工作扎实
我乡的农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 村民代表评议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盛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把发展民政事业作为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民政事业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民政工作汇报。
1、城乡低保工作日益规范。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总揽全局、审时度势,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重点战略部署。按照要求,我县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正式启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并逐步健全和完善,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自国家出台关于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来,省上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按照盛市相关文件精神,县上及时足额列支配套资金,严格执行统一的保障和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提标政策,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从1999年正式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最初的城市低保补助标准为80元,人均月补差25元,保障人数为5户1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645.72元。九年来,随着上级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2010年保障标准提高到167元,保障人数增加到2270人,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29.32元,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四类进行保障。农村低保从1998年正式启动至今,保障标准由500元连续提高到850元,人均月补差由9.4元提高到65.15元,保障人数由947人增加到8700人,年保障资金由10.7万元提高到680.184万元,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三类进行保障。2010年,按照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临时救助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目前,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共发放1-4月份城市低保资金130.6万元,物价补贴39.5万元,发放1-6月份农村低保资金340.09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健全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生活、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2009年,省级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县上及时足额列支了配套资金。经测算,确定了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88元提高到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360元提高到1800元。2010年,经县乡村三级联合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559人(其中分散349人,集中210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供养人数由479人增加到559人,今年已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6.205万元,同时对五保老人的住院费用实行全额报销,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困难和医疗问题。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快速推进。2006年3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初步制定了《崇信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县政府批转下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2010年,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崇信县城市大病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对城市患大病人员实施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按照户主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上门调查,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报乡镇(街道办)核查无误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在具体救助过程中,随着上级拨付的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不断加大,我们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规范并简化了操作程序,逐步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切实提高了救助水平,救助对象由最初的每年不足100人增加到2010年499人,救助资金由26万元提高到168万元。今年1-4月份已救助农村大病患者94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7.5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造成的生活困难。2010年,省政府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列入为民措办的实事,按照盛市的要求,根据《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崇信县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均作了新的规定和要求,新的政策标准降低了救助的起付线、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金额。目前《试行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4、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逐步完善冬春、旱灾、突发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规程,严格救灾款(物)下拨、发放管理,确保“三无户”和重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针对冬令、春荒以及各类突发灾害期间群众的生活困难,我局及时筹措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解决灾民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生活困难。及时下拨灾后重建维修补助资金,全面完成了573户房屋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重建维修家庭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和盛市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各类救灾款物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统计台帐,深入乡、村、农户核查核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畅通资金拨付和物资调拨渠道,强化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
5、民政福利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我们抢抓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改善城乡福利服务设施条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起,我们将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整合资源,建成了柏树和黄花敬老院,总投资113万元,建筑面积57间1127平方米,可满足60位老人入祝敬老院设有办公室、宿舍、厨房、餐厅、健身房、会议室等,是集吃、注娱乐为一体的标准化示范敬老院。崇信县柏树敬老院和黄花敬老院的建成使用,很大程序上提升了乡镇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中供养水平,实现了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目标。2008年3月,崇信县柏树敬老院被平凉市政府命名为平凉市农村敬老院示范单位。2009年,县上提出了实现全县新建敬老院全覆盖的目标,把加快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了政府为民措办的实事之一,持续加大投入,实施了黄寨、新窑、木林3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00多万元,完成建筑面积近4500平方米。3所乡镇敬老院已于2009年10月份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我局正在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力度,已完成投资395万元,现在正在打地平、搞室内外粉刷,6月份全面完成附属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将真正实现城区和乡镇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改善我县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提升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水平。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作为保障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大力支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盛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县上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将民政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奖罚兑现,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2、建立完善制度,强化政策宣传。按照盛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组织民政、宣传、广电等部门,通过电视公告、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规定、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民政部门编制了社会救助工作指南、低保制度等政策宣传资料,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和了解民政政策。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3、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严把调查摸底、对象审核、民主评议等关键环节,实行户主申请、村(居)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县民政部门复核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坚持保障对象、救助标准、资金发放“三公开”,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实行每户“一表一证一册一袋”,建立了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管理体系,做到了基本情况清楚、对象界定准确、审批程序合理、操作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健全。加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供养水平不断提升。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县上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所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预算列支民政专项事业费305万元,各类资金按进度及时发放。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城市低保、医疗救助和集中供养五保资金全部通过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拨付到邮政储蓄所,以存折形式发放到户;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和分散供养五保资金由各乡镇资金管理中心拨付到农村信用社,通过“一折统”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了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盛市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救助覆盖面还不广,保障标准偏低。目前的救助标准已无法满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加之受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返贫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需要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二是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县上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2009年同时开工新建了黄寨、新窑、木林3个乡镇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目前除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到位资金295万元以外,尚缺467万元建设资金。三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短缺。目前,盛市拨付的社会救助资金中没有专门用于开展工作的办公经费,一些档案资料和办公费用无法列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人手不够的矛盾十分突出。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目前,我县民政工作人员偏少,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五是基层办公条件不能适应民政业务日益繁重的需要。乡镇、街道办公场所紧张,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用于民政业务的办公电脑,信息化建设滞后,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存在的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三、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置民政工作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框架之下。
民政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等诸多方面更显其地位的重要,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民政工作者在推进各项业务开展的进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走在全市的前列,又要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等实际,紧密结合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力避脱离实际。因此,民政工作不能纯粹地只抓业务,而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思路、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促进民政工作与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从而更有效地发展民政事业。
(二)处理好民政事业发展速度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要采取各种措施,多方筹措资金,保持民政事业特别是各类福利机构一定的建设和发展速度,努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使更多的民政服务对象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要用现代服务理念的标准要求,使服务设施更加人性化、服务工作更加精细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要杜绝因服务不周到、政策不到位、设施不完善导致的负面影响,杜绝对服务对象造成利益的损害和身心的伤害,提升人文关怀的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和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发展速度与效益体现同步。
(三)树立大民政思想,不断壮大民政工作队伍。
民政工作事多面宽,在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我县民政系统人员机构编制偏少,仅仅靠自身力量闭门办事业肯定力不从心。必须用开放的思想,敞开大门办民政。一是要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共同关注民政,为民政事业出谋划策;二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民政工作,出资出力,建言献策;三是要大力发展各种新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和社工队伍,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基储社会志愿者和社工人才为补充的民政工作队伍,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展民政事业,弥补人少事多的缺憾,促进我县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四)多管齐下筹措民政事业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充分考虑民政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创新思维,精心谋划,积极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把涉及全局的民政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惠民政策补助资金,对城市低保、救灾救济、抚恤优待、农村五保供养等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做到优先预算、足额配套、及时拨付,并根据县级财政的好转,逐年加大民政事业专项投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保障水平。严格资金管理,继续健全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科学合理地计划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挪用、挤占和滞留,使其发挥应有效益,提高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加强民政经费在分配、使用、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做到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出问题。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办事原则,严格审核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时修订城乡低保办法、操作规程等各类政策性文件,用制度规范管理,靠法规推动发展,努力提高民政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重视自身建设。高度重视民政部门自身队伍建设,切实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思想,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管理和监督并重,着力加强民政队伍的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岗位技能等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科技、专业知识水平,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独挡一面的好队伍。努力提高民政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重视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塑造一种爱民为民、惠民利民的好形象。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金堡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金堡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42571.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14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9430.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致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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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九
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2015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15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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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乡民政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15年,全乡新增城市低保22户33人、停止33户62人、动态调整5户4人;截至12月底,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54户8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含补助金)共计10020人次3639104元。
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乡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8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加快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报批建设进度。特事特办,积极应对解决历史遗留徐世田问题。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015年,全乡有26人次手工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1976.39元;开展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6万元;开展危房改造2户。红旗社区2015年3月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服务进一步展开。
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龙狮桥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建设,强化救助工作信息员制度,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督查。通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站、宣传车、宣传墙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积极开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送清凉”、“送食品”等救助活动,救助资金6815元。
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孤儿的摸底、救助,全乡4名孤儿生活稳定。
5、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殡葬改革平稳顺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处置棺木548口,死亡人员58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全面开展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加强新成立社居委的培训工作,雨润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社区工作。创新思路,积极配合区民政局筹建碧桂园大社区。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完善新建小区命名,落实命名协议相关事项。为加强新建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更好地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乡出台新的代管机制,即在新的社区未成立之前,新建小区过渡期按“属地管理,就近划片”的原则,将社区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开发小区及小规模居民区、居民楼,分别纳入红旗、前进、长青、机场、任店社区代为管理。
三、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乡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0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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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集中组织参试人员进行体检。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新年年画,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龙狮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创新余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机制,积极筹建雨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购买服务、银龄安康保险等为老帮扶、慰问工作。
3、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五、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积极参加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认真宣传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残联民生工程等各项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医保、残疾证办理等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2015年全乡符合条件残疾人共216人,发放救助资金159600元,资金于6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对象摸底,全乡共32人;经市立医院体检筛选、审核,5名对象户符合免费进行手术治疗条件,其中2名对象户实施免费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17人;补助资金17000元于7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各社区深入开展宣传,前进社区一残疾儿童到沐阳之家康复中心进行免费康复训练、余桥社区一名残疾对象安装了助听辅助器,为全乡7名低视力残疾人发放15件低视力辅助器。
六、其他工作
1、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房补助、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申报,对象户资格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进保障住房工作。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做好婚姻档案查证;积极办理贫困大学生核实工作,为贫困大学生出具证明。
3、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2015年妥善处理来访12件次。
4、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南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河整治项目、顺安路还建点等征迁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七、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居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民政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各社区进一步充实了民政工作者队伍。
八、民政工作2016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加快项目移址重建进度。
4、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危房户的上报重建工作;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
6、加强新建小区的命名、办公用房移交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城市社区新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新模式,完善社区办公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完成社居委换届工作。
7、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加大优抚对象的帮扶,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8、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实施,创新为老服务新思路,努力做好老龄证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
9、深入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动态,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加强孤儿申报和管理。
10、加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申报、审核工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1、强化自身,加强作风和民政队伍建设。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十
(一)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民政财务工作总结。积极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节日生活稳定。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配套资金,着力提高低保补差水平,实施动态管理,扎实推进低保扩面工作。全市支出低保资金1.2亿余元,享受低保救济共有46387户、109409人,人均月补差城镇达到137元、农村达到84元,比上年底分别提高了19元和12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着力改善五保供养条件。全市五保对象3153人,其中集中供养671人,全年共支出供养资金1028万元。继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覆盖面,努力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市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32多万元。其中,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6万多人,资助金额259万元;资助城镇低保对象等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5704人,资助金额83.46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直接医疗救助2.2万多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89万元。探索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市出台《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从程序上规范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医疗和教育救助。为百户低保户建房任务按时完成。完善救灾应急体系,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台风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投入救济款730万元,使12万多人得到及时救助。加强“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成功组织了全省防灾减灾知识大赛粤东赛区竞赛,我市代表队荣获第一名,并荣获全国、全省优秀组织奖。继续开展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先后有20个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迈出新步伐。积极开展创建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加强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组织评比表彰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探索解困、稳控和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县涉军维稳工作的检查指导,妥善处理安置在困难企业复退军人的遗留问题,全力协助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加强优抚经费管理,全面核查更新优抚对象数据,完成了统一换发抚恤补助登记证工作。进一步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全市兑现抚恤补助资金7246万元,保证1.9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协调提高了优待金标准。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市46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17645名抚恤补助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金平、龙湖等区率先推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争取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提高2010年冬季退役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全市完成1618名退役士兵接收任务,其中城镇退役士兵836人,自谋职业率达到100%。兑现进藏退役士兵特殊优待金和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机制,有203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军休干部住房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军供保障继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以市慈善总会换届为契机,设立慈善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强基层慈善网络建设。开展了支援旱灾地区和玉树地震灾区的救灾捐赠活动,其中支援玉树地震灾区活动筹集善款1200余万元。顺利组织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捐赠,全市接受扶贫济困捐款5728万元。启动第二批救助贫困家庭心脏病儿童活动,全年救助129名心脏病儿童。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全市已有320位老人接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金平区被民政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我市与广州、佛山三市养老社会化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作了经验介绍,工作总结《民政财务工作总结》。以接受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敬老维权工作,分步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从2010年6月1日起,全市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从原来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我市在省的年度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珠三角地区外其他地区第一名,市民政局被授予“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推动孤儿养育标准提高,扎实推进“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项目,为12名福利机构残疾孤儿和109名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实施了免费手术康复治疗。金平区首次启动“孤儿扶助教养”和“低收入重性精神病人免费住院治疗救助”项目。全市福利企业生产迎难而上,谋求稳步发展。
(四)城乡社区建设注入新活力。大力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全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数量达到250个,占社区总数的48.7%,2010年又有65个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十一五”期间的创建数可望实现达标。龙湖区积极巩固社区建设成果,金平区探索开展“网格化”民安社区创建活动,濠江区推进“八个一”社区建设工程,均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组织10个社区居委会、13个村委会实施“强居促和谐、强村促稳定”计划,争创全国示范和谐社区。配合市人大村务公开执法检查,强化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完成15个“难点村”治理任务,我市“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落实贫困村办公经费,提高村干部补贴,逐步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配合市纪委开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平台,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澄海区、南澳县被评为“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区)”。各地坚持抓早抓主动,认真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完成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各级多方争取资金投入,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区一批重点项目陆续上马或竣工投入使用。一抓“祥安计划”项目推进,全市共计投入1000万元,先后有1个新建馆、2个创等级馆、8个镇级骨灰楼项目获得拾祥安计划”资助。市新殡仪馆于去年国庆前顺利完成搬迁,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环境。二抓养老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的筹建工作加快推进,已完成立项等工作。澄海区光荣福利院第二期扩建工程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全市28个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动工建设。三抓优抚事业单位基础建设,铁路军供大楼项目已进入内部装修和配套安装阶段。潮阳军休所办公大楼及军休干部活动场所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此外,有3个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为民政部“十二五”民政事业建设储备项目。
(六)殡改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对区县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强对重点地区督查督办,落实问责,推动殡改工作平衡开展。南澳县、龙湖区殡改工作继续保持领先、潮阳、潮南区殡葬火化率均创历史新高。开展“殡仪服务优质月活动”,组织对丧葬用品销售价格的清理检查,着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开展清坟和公墓清理整顿“回头看”检查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强公墓管理。协助省厅在汕成功举办全省殡仪馆长培训班。组织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举办第20、21次骨灰海葬活动。加强协调,加强现场指导,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文明、安全。贯彻落实中央殡葬惠民政策,自2010年6月1日起,对全市五保、低保和未成年人的遗体火化、接运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全免。开展殡仪馆创等级工作,潮阳、南澳县殡仪馆创建省二级馆已通过市的验收。全市火化本地户口遗体25006具,火化率达到省的要求。
(七)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创新。继续贯彻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社团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3.6%和99%,民非单位年检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94.3%和98.5%。巩固发展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市民政局被省评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市进出口商会、市民营企业商会被评为学习实践活动先进社会组织。继续推进行业协会等级评估工作,又有4个行业协会被评为4a以上等级。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组织发展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异地商会发展。全市已登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61个,同比增长20%。开展清理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规范社团财务管理,对14个连续多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强化了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八)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不断优化。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1条区级界线和38条镇(街道)级界线联检工作,调整澄海区广益、澄华两街道的部分行政界线,维护边界稳定。着手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前期工作。全市共命地名31宗。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着力提高登记服务质量。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56223对,金平、濠江、潮阳区和南澳县民政局被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加强救助管理,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圆满完成平安亚运的救助管理任务。2010年全市共救助1660多人次。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创建全国规范化建设单位经过省验收。继续开展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清理工作,推动解决全市私下事实收养问题。全年共办理国内收养12宗,涉外送养41宗。
民政所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一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调压减震”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职能,解决弱势群众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新安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两个务必”为指导思想,严格要求自己,以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每一项工作,工作中少出错误,不给领导找麻烦。
1、唐家泊作为革命老区,优抚对象人数位居全市第三位,仅优抚款一项就204075元,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款63400元,慰问特困“三老”优抚对象15200元,90周岁高龄老人5200元,唐家泊村100周岁老人慕贤真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
2、农村低保是我国对农村老百姓的一项惠民政策,今年4月16日我市召开农村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会议,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稳定扎实的开展工作,切实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在确保按时完成这项工作的同时,还要保证农村的`村情稳定,当然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各位区长和包村干部的协调帮助,在7月10日我镇的农村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全部顺利完成,位居全市第二位。
3、今年市民政局优抚科实施危房改造,对1户优抚对象的房屋进行改造,给他们换上了铝合**窗、墙面重新粉刷,家里家外铺上了水泥地面,使他们脱离了危房的困扰,过上了一个温暖祥和的冬天。
4、今年我们对烈士子女(含错杀被平反人员)、60周岁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全体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银铃安康”中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量之大,都利用白天填表,晚上的时间输微机,每一项工作都按时完成任务,得到市局领导的好评。
5、救灾救助方面,今年我镇遭遇两次重大冰雹自然灾害,能够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上报受灾情况,劲量多的争取上级救灾救助资金,减少老百姓的损失。()对生大病的困难群众也能够及时上报材料,大病救助资金已于12月23日顺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6、自月1日起,我市开展为去世优抚对象“深情送别”活动,优抚对象去世后,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市民政局送花圈一个,免普通炉火化费,免费送普通骨灰盒、市殡仪馆出灵车接送遗体的免接送费,灵车悬挂“为革命功臣送行”的黑纱,共计630元,此项活动得到了群体优抚对象的一致称赞。
7、敬老院的日常管理、我镇敬老院基础条件较差,卫生管理没有达到市领导所要求的水平,但我们能够心系五保对象,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做到荤素搭配,自产自足,和他们达成一片,只要听他们说一句“没有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没有你们的悉心照顾,我们可能早就死了”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三、中心工作。
能够与区长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安排,如护林防火、计划生育检查、清扫卫生、大环境检查、清理反光膜等,能发扬不怕苦、部怕累的工作作风,按时到岗到位,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造好每一项工作。
我们民政站克服经费少、人员不足等困难,顺利市局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充分发挥民政所的职能,从而推动民政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