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所工作汇报 民政工作汇报(优质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盛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把发展民政事业作为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民政事业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一、民政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1、城乡低保工作日益规范。建立健全城乡最低
生活
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总揽全局、审时度势,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重点战略部署。按照要求,我县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正式启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并逐步健全和完善,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自国家出台关于
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来,省上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按照盛市相关文件精神,县上及时足额列支配套资金,严格执行统一的保障和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提标政策,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从1999年正式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最初的城市低保补助标准为80元,人均月补差25元,保障人数为5户1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645.72元。九年来,随着上级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2010年保障标准提高到167元,保障人数增加到2270人,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29.32元,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四类进行保障。农村低保从1998年正式启动至今,保障标准由500元连续提高到850元,人均月补差由9.4元提高到65.15元,保障人数由947人增加到8700人,年保障资金由10.7万元提高到680.184万元,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三类进行保障。2010年,按照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临时救助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目前,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共发放1-4月份城市低保资金130.6万元,物价补贴39.5万元,发放1-6月份农村低保资金340.09万元。2、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健全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生活、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2009年,省级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县上及时足额列支了配套资金。经测算,确定了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88元提高到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360元提高到1800元。2010年,经县乡村三级联合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559人(其中分散349人,集中210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供养人数由479人增加到559人,今年已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6.205万元,同时对五保老人的住院费用实行全额报销,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困难和医疗问题。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快速推进。2006年3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初步制定了《崇信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县政府批转下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2010年,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崇信县城市大病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对城市患大病人员实施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按照户主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上门调查,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报乡镇(街道办)核查无误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在具体救助过程中,随着上级拨付的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不断加大,我们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规范并简化了操作程序,逐步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切实提高了救助水平,救助对象由最初的每年不足100人增加到2010年499人,救助资金由26万元提高到168万元。今年1-4月份已救助农村大病患者94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7.5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造成的生活困难。2010年,省政府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列入为民措办的实事,按照盛市的要求,根据《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崇信县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均作了新的规定和要求,新的政策标准降低了救助的起付线、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金额。目前《试行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4、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逐步完善冬春、旱灾、突发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规程,严格救灾款(物)下拨、发放管理,确保“三无户”和重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针对冬令、春荒以及各类突发灾害期间群众的生活困难,我局及时筹措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解决灾民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生活困难。及时下拨灾后重建维修补助资金,全面完成了573户房屋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重建维修家庭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和盛市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各类救灾款物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统计台帐,深入乡、村、农户核查核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畅通资金拨付和物资调拨渠道,强化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
5、民政福利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我们抢抓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改善城乡福利服务设施条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起,我们将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整合资源,建成了柏树和黄花敬老院,总投资113万元,建筑面积57间1127平方米,可满足60位老人入祝敬老院设有办公室、宿舍、厨房、餐厅、健身房、会议室等,是集吃、注娱乐为一体的标准化示范敬老院。崇信县柏树敬老院和黄花敬老院的建成使用,很大程序上提升了乡镇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中供养水平,实现了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目标。2008年3月,崇信县柏树敬老院被平凉市政府命名为平凉市农村敬老院示范单位。2009年,县上提出了实现全县新建敬老院全覆盖的目标,把加快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了政府为民措办的实事之一,持续加大投入,实施了黄寨、新窑、木林3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00多万元,完成建筑面积近4500平方米。3所乡镇敬老院已于2009年10月份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我局正在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力度,已完成投资395万元,现在正在打地平、搞室内外粉刷,6月份全面完成附属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将真正实现城区和乡镇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改善我县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提升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水平。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作为保障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大力支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盛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县上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将民政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奖罚兑现,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2、建立完善制度,强化政策宣传。按照盛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组织民政、宣传、广电等部门,通过电视公告、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规定、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民政部门编制了社会救助工作指南、低保制度等政策宣传资料,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和了解民政政策。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3、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严把调查摸底、对象审核、民主评议等关键环节,实行户主申请、村(居)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县民政部门复核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坚持保障对象、救助标准、资金发放“三公开”,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实行每户“一表一证一册一袋”,建立了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管理体系,做到了基本情况清楚、对象界定准确、审批程序合理、操作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健全。加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供养水平不断提升。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县上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所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预算列支民政专项事业费305万元,各类资金按进度及时发放。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城市低保、医疗救助和集中供养五保资金全部通过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拨付到邮政储蓄所,以存折形式发放到户;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和分散供养五保资金由各乡镇资金管理中心拨付到农村信用社,通过“一折统”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了民政社会救助资金
安全
、规范、高效运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
成绩
,但与盛市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救助覆盖面还不广,保障标准偏低。目前的救助标准已无法满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加之受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返贫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需要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二是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县上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2009年同时开工新建了黄寨、新窑、木林3个乡镇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目前除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到位资金295万元以外,尚缺467万元建设资金。三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短缺。目前,盛市拨付的社会救助资金中没有专门用于开展工作的办公经费,一些档案资料和办公费用无法列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人手不够的矛盾十分突出。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目前,我县民政工作人员偏少,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五是基层办公条件不能适应民政业务日益繁重的需要。乡镇、街道办公场所紧张,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用于民政业务的办公电脑,信息化建设滞后,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存在的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三、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置民政工作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框架之下
民政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等诸多方面更显其地位的重要,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民政工作者在推进各项业务开展的进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走在全市的前列,又要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等实际,紧密结合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力避脱离实际。因此,民政工作不能纯粹地只抓业务,而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思路、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促进民政工作与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从而更有效地发展民政事业。
(二)处理好民政事业发展速度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要采取各种措施,多方筹措资金,保持民政事业特别是各类福利机构一定的建设和发展速度,努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使更多的民政服务对象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要用现代服务理念的标准要求,使服务设施更加人性化、服务工作更加精细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要杜绝因服务不周到、政策不到位、设施不完善导致的负面影响,杜绝对服务对象造成利益的损害和身心的伤害,提升人文关怀的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和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发展速度与效益体现同步。
(三)树立大民政思想,不断壮大民政工作队伍
民政工作事多面宽,在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我县民政系统人员机构编制偏少,仅仅靠自身力量闭门办事业肯定力不从心。必须用开放的思想,敞开大门办民政。一是要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共同关注民政,为民政事业出谋划策;二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民政工作,出资出力,建言献策;三是要大力发展各种新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和社工队伍,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基储社会志愿者和社工人才为补充的民政工作队伍,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展民政事业,弥补人少事多的缺憾,促进我县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四)多管齐下筹措民政事业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充分考虑民政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创新思维,精心谋划,积极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把涉及全局的民政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惠民政策补助资金,对城市低保、救灾救济、抚恤优待、农村五保供养等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做到优先预算、足额配套、及时拨付,并根据县级财政的好转,逐年加大民政事业专项投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保障水平。严格资金管理,继续健全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科学合理地计划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挪用、挤占和滞留,使其发挥应有效益,提高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加强民政经费在分配、使用、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做到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出问题。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办事原则,严格审核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时修订城乡低保办法、操作规程等各类政策性文件,用制度规范管理,靠法规推动发展,努力提高民政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重视自身建设。高度重视民政部门自身队伍建设,切实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思想,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管理和监督并重,着力加强民政队伍的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岗位技能等
学习
,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科技、专业
知识水平,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独挡一面的好队伍。努力提高民政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重视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塑造一种爱
民为民、惠民利民的好形象。民政所工作汇报篇二
一、基本概况
我乡共有低保户119户294人,保障人口124人;有五保户10人,其中8人要求进行集中供养,2人实行户院挂钩;有残疾人137人,其中贫困残疾人42户,有贫困村2个(活水潭、深门)。
二、1-10月份工作情况
1-10月份我乡民政工作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对低保人口进行了动态调整和管理。在2003年的基础上经过调查和公示,新增对象33户,调整对象4户,现我乡有低保户119户,294人,保障人口124人。
2、开展了贫困户调理。7月份,我们组织驻村干部和下村指导员对全乡范围内的贫困户进行调查,全乡共有贫困户194户656人,其中1400-2000元贫困户33户114人,2000-2500元困难户26户254人,其他因养殖生产亏损等对象45户166人。
3、开展爱心募捐活动。资助一名患肾病的大学生。共收到捐款8万余元。
4、万众一心抗台风,齐心协力建家园。今年第14号台风“云娜”
给我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影响,我们全乡上下万众一心,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燃,与自在灾害进行顽强的抗争。台风结束后,我们马上组织人员下村,核实灾情,了解受灾情况,并且积极动员全乡机关干部群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期间共慰问受灾群众 户 人 元,充分做到 灾到户,救灾到户。
5、深入开展殡葬管理工作。在巩固前阶段合作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村两级的职责,加强了对出殡户的押金收缴,并对丧事出殡实行了全程管理监督。9-10月份对全乡的私坟修(扩)建情况进行了排查,及时阻止私坟修(扩)建现象,对不听劝阻的,发放通知书,并向民政局申请给予拆除。
6、开展五保户调查。 月份对全乡的11户五保户对象进行核查,调整不合格对象1户。积极动员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全乡10户五保户有8户要求实行集中供养,2户实行户院挂钩,实现集中供养率100%。
7、残联工作。我乡残联在县残联的领导指导下,加大对残疾人的扶贫帮困工作。1-10月份,共投入 元资助 名残疾人解决就业、升学、医疗等问题。开展残疾人危房改建工作,今年我乡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为2户,在上级部门资助的基础上(每户500元),乡、村两级还投入8000余元以帮助其完成改建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杜救扶贫力度
2、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和洞委发[2004]55号文件精神,加强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治理青山白化,建立和完善健全各项制度,将殡仪活动“六不准”规定列入村规民约,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深埋立碑点墓区的管理,按照洞委发[2004]55号文件要求和前阶段检查中存在的不足,对深埋立碑点墓区进行覆土和绿化,使墓区整体环境与大自然保持和谐、美观。
3、继续加大“元觉乡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资金的筹措力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逐步使基金会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失海、失涂渔农民列入低保能否降低其标准。
2、状元、沙角两个墓区,原来为集中建墓点,全县实行深埋立碑后,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片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下,本着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清正廉洁,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全村中心工作,努力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就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
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在大环境中,我们的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适应形势的发展,做到与时俱进,特别是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征地拆迁等重点难点工作。对此我深感责任重大,为此我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在思想上始终与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对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较好的完成。
二、围绕中心工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1、搞好五访五问,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宣传好迁村并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关注弱势群体,经过仔细摸底调查,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到符合政策的一个不少,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进。使扶贫帮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贫困的家庭真正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廉洁从政
1、在工作生活中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公事公办能省则省的原则。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和为民办实事好事上。注重个人生活细节,有些不适合去的场所尽量不去。
2、作为xx-x村党支部书记,为村民办事是理所当然的事,有些不了解的村民送钱送物,我都能一律退回。在工作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正对得起老百姓信得过的当家人称号。
3、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按照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制度,向村民及时公开财务,政务活动情况,接受全村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村里重大事项都经村民代表表决后决策通过,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村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村两委人员和全村党员群众的支持下完成的,虽然做了一些工作,由于本人的水平和工作经验等原因,很多工作做得不尽人如人意。在下一步工作中,脚踏实地,从一点一滴做起,为做好村里和各项事业而努力工作,让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满意。以上如有不妥,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三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城乡低保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抓好落实,街道辖区总人口为25526人,其中城市人口为11610人,农村13916人。
1、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我辖区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重新核查,重新登记,重新申报,及时较好地完成低保核查任务。
一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本部门全体人员能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处处遵纪守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扎扎实实地为民服务。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城乡低保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抓好落实,街道辖区总人口为25526人,其中城市人口为11610人,农村13916人。
1、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我辖区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重新核查,重新登记,重新申报,及时较好地完成低保核查任务。
2、我办现有城市低保226户610人(最高月每人补助260元,最低为105元),全年发放低保金1063860元,低保覆盖率为5.25%(城市低保指标2.6%)。
3、农村低保对象197户433人,其中五保户47户49人(月发放保障金每人160元),其他低保对象150户384人(最高月每人补助160元,最低为70元),计全年发放低保金370920元,低保覆盖率为3.12%(农村指标1.55%)。
城乡低保符合计生户158人,残疾人465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08人)。
上述费款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已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由银行代发到保障对象帐号。我们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中,注重计生户、残疾人等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保。
(二)做好“双拥”落实工作。
1、做好优抚金兑现工作,保障社会政治稳定。
全年,共发放优抚定补经费218950元,享受对象43人。并做好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优先列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享受双重保障(下黄村在乡老复退军人林和夫在月享受定补基础上每月发放160元)。
2、今年“八一”建军节,举行军民联欢晚会,街道主要领导率分管领导等人员深入驻地部队开展“双拥军民”共建工作,拨给部队节日慰问金3.5万元,今年以来共拨出6.5万元支援部队建设,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
(三)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发放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5.6万元(其中区民政局下拨4.6万元),救济贫困对象300多户近860人;拨给残疾人基金13000元。
(四)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殡改宣传氛围。
认真贯彻殡改有关“条例”和殡改规定,多次召开殡改专题会议,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责任书,上宣传栏和墙报,利用“两节”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定时不定时印发有关殡改的'宣传材料到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加强宣传力度。今年1-12月份,出宣传墙报12期,包片工作队下乡入户分发和张贴宣传标语计10000张,出动宣传车3次,“两节”期间悬挂横幅标语16条,街道和各村(居)设立殡改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2、狠抓整治工作,确保殡改工作顺利推进。
充分发挥村、居民政委员、殡改信息员及群众举报作用(各村居、街道全面启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60岁以上老年、病弱和伤残人员台帐,采取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管理等监管措施。今年1-12月共火化143具。
(五)依法推进村(居)“四个民主”建设。
1、普遍地实行村(居)财务公开,推进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逐步提高以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的管理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
2、认真抓好基层班子组织建设,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民政工作队伍整体素质,除了积极参加办事处集体组织的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外,我们还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本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民政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文件,以提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提高思想素质和整体素质。
(七)其他综合工作。
1.扎实抓好下黄新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
2.认真做好各种来访和有关业务知识的法律咨询工作。
今年共接受有关婚姻法律和低保等咨询36人次,低保等其他业务咨询31人次。
3.努力完成年度民政杂志征订任务,积极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较好地完成。
二、存在问题
1、街道财政对救灾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我街道农村贫困面大、部份对贫困程度深,因灾返贫现象严重。
2、由于片区改造和项目建设等原因,失地农民日益增加,农村低保急需扩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做好本部门职的全面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总之,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关注民生,维护民利,脚踏实地抓好落实。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四
2016年8月以来,全州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区陈全国书记“8.30”讲话精神,弘扬“学习、创新、实干、争先”精神,抢抓机遇,自加压力,有所作为,以“满意民政”为载体,以民生项目和民生投入为支撑,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亮点工作出特色、整体工作上台阶的目标。
一、2016年以来重点工作回顾
(一)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进一步完善。一是社会救助机制协调运行。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10余项救助保障政策性文件,全面启动“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各部门救助资源有效整合,全州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全部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二是社会救助内容日趋完善。通过出台政策、搭建平台、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全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达到5472元/年/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188人,孤儿集中收养131人。83.65万人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6692万元,118.96万人享受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8082万元。三是临时救助解急难效果明显。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围绕对因病、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导致的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累计开展临时救助1.8万人次。
(二)围绕老有所养,构筑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资金投入有突破。总投资200亿元的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50亿元、占地2000亩的奇台县康养产业园项目付诸实施。昌吉市厚德家园老年生活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000万元,总投资1600万元的玛纳斯县居家智慧康养服务中心项目投入运营。二是养老建设有特色。构建以旅游休闲、体育运动、健康养生、疗养保健、医疗服务等为重点,打造全产业覆盖,医、养、游、体、娱、食、住、康深度融合,政、企、民统筹联动,财税、金融、保险等相互支撑的康养产业发展体系,“医疗+康复+养老”三位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试点在各县市全面推开,“互联网+康养”试点扎实开展。三是养老机构有品牌。打造立足新疆、辐射中亚的康养产业示范基地,打响了“昌吉康养胜地”品牌。形成了以厚德家园为代表的、在西北地区有影响力的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农村互助幸福院4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总量达258个。尤其是吉木萨尔县规划引领、多方筹资、创新管理,建成21个具有农村特色的互助幸福院,走在了全疆前列。四是养老服务有成果。顺利完成了2019中国康养产业(新疆)发展大会筹办工作,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街道建设有序推进,19家养老机构全部达到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验收标准,玛纳斯县、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和示范街道。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9073”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州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473处,养老床位8063张,达到千名老人35张服务床位的标准。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全州养老机构20家实现了医疗服务体系全覆盖,在院老人1396人,无一人感染,受到了自治区民政厅的高度赞扬,并提出了“昌吉模式”“昌吉经验”。
(三)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治理底气“硬起来。”全州9个街道全部成立了“大工委”、58.4%的社区成立了“大党委”。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全州共划分“网格”1263个,建立“网格”党支部501个,楼栋党小组960个,构建起了社区党委(总支)—“网格”党支部—楼栋(巷道)党小组三级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二是加强社区建设,治理活动“转起来”。按照九好的标准,实施社区项目164个,完成投资165亿元,全州50%以上的社区达到了“五统一”。指导各县市加强城乡社会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依法完成了349个村委会成员的缺额补选工作,修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乡村治理。三是壮大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强起来”。举办自治州首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启动仪式,社会组织总数达到754个,形成了以黄丝带、义工联合会、阜康市太阳花爱心公益协会等一批特色社会组织,以及引起社会广泛称誉的阿同汗、沙尼汗等社会自愿服务品牌组织,完成志愿者注册19.4万人。
(四)民政社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丰硕。大力实施“金秋工程”、“蓝天计划工程”、“关爱工程”等,累计投入1.8426亿元。成功打造城乡养老示范点30个,被自治区民政厅确定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地州”。二是民政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民政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全州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单位5家。区划地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小村并大村 530个,推进州本级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地名文化产品和《标准地名词典》编撰工作,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昌吉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被自治区民政厅列为全区首家“福利彩票系统的标准化试点单位”。2018年牵头负责筹备“自治区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8个,完成了301个应急避难场所建档立卡工作。三是婚姻、殡葬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升级,探索推广融入家庭美德、红色教育等内容的“婚礼式”颁证仪式。推进节地、人文、绿色、惠民殡葬,指导呼图壁县做好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一)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政策创制、精准落实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和“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成效不明显,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广大居民的现实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社会福利保障的覆盖面还很有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距离“普惠”还存在差距;社会救助基本实现了织网兜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救助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支出型贫困和救助资源有限之间还存在供需矛盾;对困难群众的心理干预、精神慰藉仍然停留在较低层次。
(二)基层民政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队伍建设、履职能力、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与职责任务还不完全适应,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上还需持续用力。比如:养老服务硬件设施不完备,服务项目单一。目前,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只能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基本文体活动场地,还不能充分提供老年人所需要的康复护理服务,难以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需求。
(三)民政工作的协同性还不够,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尚不健全。比如:社会救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推进、密切配合,但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尚未完全发挥作用。各部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往往是民政受理、民政办理,城乡一体化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四不变、四统一”的作用难以发挥;随着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升,医疗救助资金明显不足,各县市受财力限制,对医疗救助资金支持力度还不够,无法满足群众更高层次医疗救助需求;各县市普遍存在挪用占用乡镇民政助理员编制的现象,导致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基层民政力量薄弱。
(四)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全州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等领域的人才匮乏,制约了民政事业发展。受政策待遇、工作环境、社会认知等因素影响,加之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课程和师资力量薄弱,导致参加社工专业培训、考试的人员比较少,完成《纲要》中提出的“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社区、福利院等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任务存在较大困难。随着康养产业快速拓展、养老服务标准提升、医养结合模式构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各类专业人员普遍缺乏从业意愿,导致人才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
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高。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没有入脑入心,学习的系统性、前瞻性不强,在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前沿知识的学习上还存在想的不远、抓的不紧,特别是通过学习培养专业骨干的意识还没有树立起来。在推行“放管服”改革、开展“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工作时,由于培训教育不及时、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运用理论指导民政工作实际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老经验,对新时代民政业务和政策研究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殡葬服务等工作,在上级组织的巡视检查中还存在不够精准、群众不够满意的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聚焦”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照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刻认识到班子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班子成员个人站位、眼界、视野、胆识、魄力上还需进一步提高,还没有完全提升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没有做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特别是落实维稳“组合拳”上,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班子对维护民政领域稳定和安全工作,深入持续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落实上级“规定动作”,缺乏自主动作。在探索民政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兜底脱贫等工作时,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创新举措不多,效果不明显。
(三)作风建设还不够实。对调研计划的审核把关还不够严格,在调研安排上听汇报多,深入群众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意识不够,调研时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少。由于与少数民族语言上的障碍,还不能用群众语言将民政惠民政策解释清楚,导致个别民政服务对象对党的惠民政策了解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不够具体,在申请救助政策时还存在流程不完全清楚的现象。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变种缺乏警惕性,还存在小进既满、松懈麻痹思想,对作风建设上存在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纠偏正向不够及时,存在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进取精神还不够强。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相比,党组班子对面临的危机和差距认识不足,存在按经验办事、按部就班的现象,在殡葬改革、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工作中步子迈不开,效果不明显,基层民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低保人员认定不精准等问题依然存在。在认真学习掌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民政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思考不多、研究不深,工作中不愿思考如何打破常规和开拓创新,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来开展工作,处理问题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有效解决问题的硬招实招。群众意识弱化,对基层和群众关心爱护的思想认识有所淡化,对长期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或者“躲着走”“绕着跑”,对基层低保审批、低保资金发放信息公示不及时等问题,不能立即解决、力行力改。做群众工作离“常”“长”二字的要求还有差距,有时作风还比较漂浮,有时只注重解决眼前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本质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和挖掘,导致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反复出现,缺少长效的解决、监督机制。
三、
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面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各县市乡镇、街道要依托社会救助窗口,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的受理、转办、交办,构建起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二级联动、全面覆盖的立体化一站式救助格局,实现资源共享,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大病得到更加有效的救助。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水平,提高基层人员政策业务能力。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积极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放在心中脑中,建立帮扶台账,跟踪抓落实,切实为民解忧。
(二)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州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总结
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经验,逐步调整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康养产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养产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方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专业化运营试点建设。三是推进“互联网+康养”战略。加快“互联网+康养”发展,整合资源,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养护医相结合的优质专业养老服务体系。四是推进重点康养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和推进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奇台康养旅游示范区、奇台康养产业园等一批康养项目建设,打响“昌吉康养胜地”品牌。(三)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协同性。积极整合、协调、吸纳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构建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发展共促的新时代民政工作新局面。坚持党建统领全局,充分利用好社会各界力量,在资源配置、财力投入、政策支持上给予民政事业更多、更大的倾斜,切实当好民政部门的坚强后盾。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整合社区公益岗、员额控制人员、聘用人员等社区工作力量,建立统一的使用、考核、待遇和退出机制,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全面落实社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补贴政策,积极支持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自学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书。通过实施“千人培训计划”、“天山人才计划”,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专项行动,深化昌吉州高职院护理专业分院与民办康养护理培训学校战略合作,为全州养老服务业发展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加快基层民政协理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州村级民政协理员队伍发展工作。
街道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街道民政所工作汇报
民政 绩效工作汇报
民政救灾工作汇报
民政救助工作汇报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五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乡镇(区)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区)抗灾工作,制定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
三、拟定乡镇(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乡镇(区)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镇(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活保障金。
七、负责乡镇(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
八、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负责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
九、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乡镇(区)地名管理工作,调处辖区边界线纠纷。
十、负责乡镇(区)《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十一、承办乡镇(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六
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2015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15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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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乡民政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15年,全乡新增城市低保22户33人、停止33户62人、动态调整5户4人;截至12月底,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54户8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含补助金)共计10020人次3639104元。
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乡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8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加快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报批建设进度。特事特办,积极应对解决历史遗留徐世田问题。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015年,全乡有26人次手工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1976.39元;开展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6万元;开展危房改造2户。红旗社区2015年3月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服务进一步展开。
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龙狮桥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建设,强化救助工作信息员制度,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督查。通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站、宣传车、宣传墙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积极开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送清凉”、“送食品”等救助活动,救助资金6815元。
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孤儿的摸底、救助,全乡4名孤儿生活稳定。
5、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殡葬改革平稳顺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处置棺木548口,死亡人员58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全面开展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加强新成立社居委的培训工作,雨润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社区工作。创新思路,积极配合区民政局筹建碧桂园大社区。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完善新建小区命名,落实命名协议相关事项。为加强新建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更好地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乡出台新的代管机制,即在新的社区未成立之前,新建小区过渡期按“属地管理,就近划片”的原则,将社区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开发小区及小规模居民区、居民楼,分别纳入红旗、前进、长青、机场、任店社区代为管理。
三、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乡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0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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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集中组织参试人员进行体检。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新年年画,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龙狮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创新余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机制,积极筹建雨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购买服务、银龄安康保险等为老帮扶、慰问工作。
3、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五、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积极参加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认真宣传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残联民生工程等各项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医保、残疾证办理等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2015年全乡符合条件残疾人共216人,发放救助资金159600元,资金于6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对象摸底,全乡共32人;经市立医院体检筛选、审核,5名对象户符合免费进行手术治疗条件,其中2名对象户实施免费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17人;补助资金17000元于7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各社区深入开展宣传,前进社区一残疾儿童到沐阳之家康复中心进行免费康复训练、余桥社区一名残疾对象安装了助听辅助器,为全乡7名低视力残疾人发放15件低视力辅助器。
六、其他工作
1、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房补助、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申报,对象户资格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进保障住房工作。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做好婚姻档案查证;积极办理贫困大学生核实工作,为贫困大学生出具证明。
3、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2015年妥善处理来访12件次。
4、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南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河整治项目、顺安路还建点等征迁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七、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居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民政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各社区进一步充实了民政工作者队伍。
八、民政工作2016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加快项目移址重建进度。
4、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危房户的上报重建工作;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
6、加强新建小区的命名、办公用房移交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城市社区新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新模式,完善社区办公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完成社居委换届工作。
7、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加大优抚对象的帮扶,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8、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实施,创新为老服务新思路,努力做好老龄证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
9、深入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动态,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加强孤儿申报和管理。
10、加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申报、审核工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1、强化自身,加强作风和民政队伍建设。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七
民政工作汇报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盛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把发展民政事业作为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民政事业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民政工作汇报。
一、民政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1、城乡低保工作日益规范。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总揽全局、审时度势,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重点战略部署。按照要求,我县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正式启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并逐步健全和完善,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自国家出台关于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来,省上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按照盛市相关文件精神,县上及时足额列支配套资金,严格执行统一的保障和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提标政策,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从1999年正式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最初的城市低保补助标准为80元,人均月补差25元,保障人数为5户1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645.72元。九年来,随着上级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2010年保障标准提高到167元,保障人数增加到2270人,人均月补差提高到129.32元,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四类进行保障。农村低保从1998年正式启动至今,保障标准由500元连续提高到850元,人均月补差由9.4元提高到65.15元,保障人数由947人增加到8700人,年保障资金由10.7万元提高到680.184万元,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三类进行保障。2010年,按照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临时救助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目前,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共发放1-4月份城市低保资金130.6万元,物价补贴39.5万元,发放1-6月份农村低保资金340.09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健全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生活、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2009年,省级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县上及时足额列支了配套资金。经测算,确定了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88元提高到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360元提高到1800元。2010年,经县乡村三级联合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559人(其中分散349人,集中210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供养人数由479人增加到559人,今年已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6.205万元,同时对五保老人的住院费用实行全额报销,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困难和医疗问题。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快速推进。2006年3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初步制定了《崇信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县政府批转下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2010年,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崇信县城市大病医疗救助暂行管理办法》,对城市患大病人员实施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按照户主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上门调查,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报乡镇(街道办)核查无误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在具体救助过程中,随着上级拨付的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不断加大,我们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规范并简化了操作程序,逐步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切实提高了救助水平,救助对象由最初的每年不足100人增加到2010年499人,救助资金由26万元提高到168万元。今年1-4月份已救助农村大病患者94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7.5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造成的生活困难。2010年,省政府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列入为民措办的实事,按照盛市的要求,根据《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崇信县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均作了新的规定和要求,新的政策标准降低了救助的起付线、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金额。目前《试行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4、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逐步完善冬春、旱灾、突发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规程,严格救灾款(物)下拨、发放管理,确保“三无户”和重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针对冬令、春荒以及各类突发灾害期间群众的生活困难,我局及时筹措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解决灾民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生活困难。及时下拨灾后重建维修补助资金,全面完成了573户房屋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重建维修家庭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和盛市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各类救灾款物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统计台帐,深入乡、村、农户核查核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畅通资金拨付和物资调拨渠道,强化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
5、民政福利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我们抢抓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机遇,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改善城乡福利服务设施条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起,我们将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整合资源,建成了柏树和黄花敬老院,总投资113万元,建筑面积57间1127平方米,可满足60位老人入祝敬老院设有办公室、宿舍、厨房、餐厅、健身房、会议室等,是集吃、注娱乐为一体的标准化示范敬老院。崇信县柏树敬老院和黄花敬老院的建成使用,很大程序上提升了乡镇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中供养水平,实现了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目标。2008年3月,崇信县柏树敬老院被平凉市政府命名为平凉市农村敬老院示范单位。2009年,县上提出了实现全县新建敬老院全覆盖的目标,把加快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列入了政府为民措办的实事之一,持续加大投入,实施了黄寨、新窑、木林3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00多万元,完成建筑面积近4500平方米。3所乡镇敬老院已于2009年10月份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我局正在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力度,已完成投资395万元,现在正在打地平、搞室内外粉刷,6月份全面完成附属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将真正实现城区和乡镇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改善我县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提升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水平。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作为保障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大力支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盛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县上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将民政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奖罚兑现,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2、建立完善制度,强化政策宣传。按照盛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组织民政、宣传、广电等部门,通过电视公告、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规定、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民政部门编制了社会救助工作指南、低保制度等政策宣传资料,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和了解民政政策。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了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3、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在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严把调查摸底、对象审核、民主评议等关键环节,实行户主申请、村(居)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县民政部门复核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坚持保障对象、救助标准、资金发放“三公开”,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实行每户“一表一证一册一袋”,建立了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管理体系,做到了基本情况清楚、对象界定准确、审批程序合理、操作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健全。加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供养水平不断提升。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县上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所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预算列支民政专项事业费305万元,各类资金按进度及时发放。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城市低保、医疗救助和集中供养五保资金全部通过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拨付到邮政储蓄所,以存折形式发放到户;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和分散供养五保资金由各乡镇资金管理中心拨付到农村信用社,通过“一折统”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了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盛市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救助覆盖面还不广,保障标准偏低。目前的救助标准已无法满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加之受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返贫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需要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二是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县上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2009年同时开工新建了黄寨、新窑、木林3个乡镇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目前除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到位资金295万元以外,尚缺467万元建设资金。三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短缺。目前,盛市拨付的社会救助资金中没有专门用于开展工作的办公经费,一些档案资料和办公费用无法列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人手不够的矛盾十分突出。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目前,我县民政工作人员偏少,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五是基层办公条件不能适应民政业务日益繁重的需要。乡镇、街道办公场所紧张,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用于民政业务的办公电脑,信息化建设滞后,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存在的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三、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置民政工作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框架之下
民政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等诸多方面更显其地位的重要,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民政工作者在推进各项业务开展的进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走在全市的前列,又要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等实际,紧密结合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力避脱离实际。因此,民政工作不能纯粹地只抓业务,而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思路、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促进民政工作与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从而更有效地发展民政事业。
(二)处理好民政事业发展速度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要采取各种措施,多方筹措资金,保持民政事业特别是各类福利机构一定的建设和发展速度,努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使更多的民政服务对象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要用现代服务理念的标准要求,使服务设施更加人性化、服务工作更加精细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要杜绝因服务不周到、政策不到位、设施不完善导致的负面影响,杜绝对服务对象造成利益的损害和身心的伤害,提升人文关怀的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和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发展速度与效益体现同步。
(三)树立大民政思想,不断壮大民政工作队伍
民政工作事多面宽,在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我县民政系统人员机构编制偏少,仅仅靠自身力量闭门办事业肯定力不从心。必须用开放的思想,敞开大门办民政。一是要积极联系各有关部门共同关注民政,为民政事业出谋划策;二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民政工作,出资出力,建言献策;三是要大力发展各种新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和社工队伍,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基储社会志愿者和社工人才为补充的民政工作队伍,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展民政事业,弥补人少事多的缺憾,促进我县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四)多管齐下筹措民政事业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充分考虑民政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创新思维,精心谋划,积极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把涉及全局的民政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惠民政策补助资金,对城市低保、救灾救济、抚恤优待、农村五保供养等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做到优先预算、足额配套、及时拨付,并根据县级财政的好转,逐年加大民政事业专项投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保障水平。严格资金管理,继续健全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科学合理地计划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挪用、挤占和滞留,使其发挥应有效益,提高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加强民政经费在分配、使用、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做到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出问题。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办事原则,严格审核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时修订城乡低保办法、操作规程等各类政策性文件,用制度规范管理,靠法规推动发展,努力提高民政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重视自身建设。高度重视民政部门自身队伍建设,切实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思想,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管理和监督并重,着力加强民政队伍的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岗位技能等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科技、专业知识水平,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独挡一面的好队伍。努力提高民政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重视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塑造一种爱民为民、惠民利民的好形象。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八
为切实把民政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把解决民生、维护民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清河乡在县民政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督查调研小组的指导下,三管齐下,一是调研查摆,二是整改提高,三是完善管理制约机制。从元月7日始,在县乡调研小组的精心组织、运作下,对几项民政工作深入到廓封、幽雅庄等村走访民政服务对象65人,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3件,现将几项重点工作运行情况自查于后:
一、清河乡概况
清河乡辖36个行政村,245个自然村,354个村民小组,6.1万口人,12万亩耕地。工作中能够把民政工作与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对象的衣、食、注医、葬纳入工作的视野,通过严格程序,依法行政,突出重点,优质服务,现几项重点民政工作基本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倒房重建工作稳、准、快
清河乡在倒房重建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 民主评议 村委初审 张榜公示 乡政府审核 再次公示 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做到了帮建对象准确,动员建房稳妥,建房速度快,质量标准高,全乡共有倒房户28户,涉及13个村,政府帮建24户31间,对涉及10户五保户倒房10间房屋的帮建工作,切实与门庄村村级敬老院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门庄村庄科清真寺建起12间高标准房舍,在其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方面,除盛市、县补助的2500元外,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各村自筹一点,社会互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工作中建立有规范的帮建台帐和资金发放领取台帐,相关的个人申请、村民评议等材料齐备,通过扎实的工作措施,有效地促使了24户31间的帮建任务的圆满完成,现五保户、低保户已于10月31日前全部入住新房。
三、殡葬改革工作有新突破
清河乡党委、政府一贯重视殡改工作,特别是今年在充实加强乡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配齐配强了民政工作人员,由过去的5人增加到6人,同时明确了专人抓、专人管,并初步形成主要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抓,管理区协同抓,各战线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工作中切实发挥了各村民政专干、信息员、线人及村级医疗定点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做到人动我知、耳聪目明,现全乡殡改工作呈现出四个趋势,一是殡改宣传舆-论氛围空前浓厚;二是凡参与民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查纠偷埋乱葬案件力度空前之大;四是火化率得到阶段性的提高与巩固。目前影响该项工作正常进行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社会上大气候环境影响群众政策理论素质、法制观念较低,从守法的角度讲更是谈不上,且受封建思想束缚的残留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蚀;二是社会上“讲情风”依然存在。
通过工作运行,全乡现规划村级公墓3个:分别是廓封村、司龙庄村、泥河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思想不解放,资金缺乏,造成村级公墓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火化骨灰入住公墓率较低或火花骨灰无处安葬;二是受封建余毒思想的影响,火化后土葬、起坟头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有占耕地建坟者;四是依法执行难,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努力方向为:一是强力宣传,营造强大的殡改舆-论氛围,引导火化,强力监管亡故人员;二是加大对偷埋乱葬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力争强制起尸火化4—6具;三是对个别顶风偷埋乱葬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公开曝光处理一批,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稳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再建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
四、敬老院建设规格高
新建敬老院选址在清河乡八甲寺,坐北朝南,占地9.2亩,约合6133㎡,院内建房舍43间,南、中排红机瓦房18间,院门口红铁瓦房7间,后排二层楼房18间,已内外粉刷,雕顶,铺地板,防盗窗已完工,院内地面硬化,三间厨房有深水井、沼气池配套,融医疗、健身、娱乐为一体,现敬老院已全面竣工,能容纳五保老人74人。目前,乡敬老院二所、村级敬老院3所,分别是刘学庄村、何桥村、门庄村,年终力争完成入院集中供养30%的目标。
五、五保供养工作规范
全乡五保户278户,有278人,此类人员的衣食住医葬都全面得到保障,全年每人五保资金200元,已全部兑现完毕,做到了五保台帐,五保证,发款额数三对照,证件内容填写规范。
六、农村低保工作扎实
我乡的农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 村民代表评议
民政所工作汇报篇九
民政救助申请书
金堡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金堡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42571.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14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9430.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致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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