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心得体会(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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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篇一
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企业会计准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分享我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主体部分——深入理解企业会计准则
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企业会计准则不是一张单纯的财务报告,它承载着企业运营的本质和实质,它旨在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为各类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还扮演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监管的重要工具。
第三段:学习技巧——理论结合实践
学习企业会计准则需要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将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注重将所学到的企业会计准则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深刻领会了要把握重点、应用灵活、灵活处理问题的学习技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企业会计准则,并且顺利地将其应用于日常工作之中。
第四段:学习方法——逐层递进,循序渐进
在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一个明确清晰的学习方法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可以从基础的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等领域着手,逐层递进地学习企业会计准则。这样可以保证学习的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也可以逐步加深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运用。
第五段:总结
学习企业会计准则需要用心、动脑、勤思考,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掌握好学习技巧和方法,并且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也可以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社会。
企业会计准则篇二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概念基础,是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的制定依据,地位十分重要。基本准则是在1992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作了重大修订和调整,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如实报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供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合理决策,完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将发挥积极作用。
一、基本准则的地位和作用
(一)基本准则的地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等国家或者地区在其会计准则制定中,通常都制定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既是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有关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的概念基础,也是会计准则制定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
我国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统驭地位。同时,我国会计准则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规体系通常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三是部门规章;四是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发。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发。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部长以部长令签发。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属于部门规章,是由财政部于2月15日以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属于规范性文件。;11月16日和8月7日财政部又分别印发了第1号和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基本准则的作用
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作用主要如下:
一是统驭具体准则的制定。基本准则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是制定具体准则的基础,对各具体准则的制定起着统驭作用,可以确保各具体准则的内在一致性。我国基本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即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中,各项具体准则也都明确规定按照基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制定和完善。
二是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在会计实务中,由于经济交易事项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在具体准则中尚未规范但又急需处理,这时,企业不仅应当对这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处理时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尤其是基本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基本准则不仅扮演着具体准则制定依据的角色,也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做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了会计处理依据,从而确保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所有会计实务问题的规范作用。
二、基本准则规范的主要内容
基本准则的制定吸收了当代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反映了当前会计实务发展的内在需要,体现了国际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动态,构建起了完整、统一的财务会计概念体系,从不同角度明确了整个会计准则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关于财务报告目标。基本准则明确了我国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是关于会计基本假设。基本准则强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为会计基本假设。
三是关于会计基础。基本准则坚持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四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基本准则建立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规定企业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五是关于会计要素分类及其确认、计量原则。基本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同时对各要素进行严格定义。会计要素在计量时以历史成果为基础,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六是关于财务报告。基本准则为了实现财务报告目标,明确了财务报告的基本概念、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和应反映信息的基本要求等。
企业会计准则篇三
第一段:引言及背景介绍(200字)
大学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套对大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准则。作为大学的财务人员,熟悉并运用这些准则对于保证大学财务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至关重要。通过学习与实践,我深刻领悟到了大学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和其在大学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下文将从标准制定、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以及经济运行分析四个方面,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标准制定(200字)
大学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是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无误的基础。会计准则由有关部门制定并修订,确保与时俱进。而对于我们财务人员来说,要深入理解会计准则的精神和目的,将其转化为实际操作中的正确方法,不仅需要广泛学习,还需要注重实践。通过与同行的交流与研讨,我发现规范的标准制定能够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大学的决策和管理需求。
第三段:会计核算(300字)
大学会计核算是将大学的财务活动进行系统、科学和客观的记录,是大学财务管理的基础。在会计核算中,我们需要关注大学的日常收支、投资、借贷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会计准则与实际操作相匹配。在实践中,我认识到会计核算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准确、及时的记录是保证核算结果准确性的关键。此外,也需要加强对关键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段:财务报表编制(300字)
大学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大学编制财务报表,以展示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财务报表是对大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梳理,是对外界诸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披露。因此,在财务报表编制中,我们必须严格依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也需要注重信息披露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提高报表的信息价值,更好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第五段:经济运行分析(200字)
财务报表编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对大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并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大学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情况,帮助领导层制定合理的决策和战略。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促进大学的健康发展。
总结(100字)
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切认识到大学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大学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熟悉并严格执行这些准则,可以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信息披露的效果,为大学的决策和运营提供可靠的依据和保障。正因如此,财务人员必须不断学习和实践,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为大学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企业会计准则篇四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2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篇五
你知道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账目处理的区别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账目处理的区别的知识。欢迎阅读。
1、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
1、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会计分录: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应收账款
2、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允许转回的有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会计分录: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坏账准备
1、小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3、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规定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4.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一)营业外收入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2、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政府补助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二)营业外支出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2、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财务费用处理的不同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费用核算的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银行相关手续费等。
企业会计准则下,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手续费、企业发生及收到的现金折扣。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汇兑损益和企业发生及收到的现金折扣没有明确规范,应该采取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的核算方法。
(2)利息支出或利息收入计算标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票面金额及票面利率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
(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和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不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需要区分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缴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里核算,但是备用金数额较大或业务较多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立“备用金”科目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里核算,但也可以单独设置“1004”备用金科目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合同利率和借款本金计算
1、投资者投入存货初始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篇六
导语: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基本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概念基础,是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的制定依据,地位十分重要。
(一)基本准则的地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等国家或者地区在其会计准则制定中,通常都制定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既是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有关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的概念基础,也是会计准则制定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我国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统驭地位。同时,我国会计准则属于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规体系通常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法律;二是行政法规;三是部门规章;四是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发。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发。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部长以部长令签发。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属于部门规章,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以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属于规范性文件;2007年11月16日和2008年8月7日财政部又分别印发了第1号和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二)基本准则的作用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作用主要如下:一是统驭具体准则的制定。基本准则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是制定具体准则的基础,对各具体准则的制定起着统驭作用,可以确保各具体准则的内在一致性。我国基本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即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中,各项具体准则也都明确规定按照基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制定和完善。二是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在会计实务中,由于经济交易事项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在具体准则中尚未规范但又急需处理,这时,企业不仅应当对这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处理时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尤其是基本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基本准则不仅扮演着具体准则制定依据的角色,也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做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了会计处理依据,从而确保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所有会计实务问题的规范作用。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第三条 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八条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十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条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十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 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七条 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第十八条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第十九条 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 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产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五条 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账。
第二十六条 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有价证券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
当期的有价证券收益,以及有价证券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投资应当以账面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二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项目列示。
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已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账准备金;未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待摊费用应当按受益期分摊,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应当单独列示。
第二十八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方法进行日常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需要报废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应当以实际成本列示。
第二十九条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债券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应计利息的,应当将这部分利息单独记账。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到期前分期摊销。
债券投资存续期内的应计利息,以及出售时收回的本息与债券账面成本及尚未收回应计利息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投资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流动资产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量,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或产量)法计算。如符合有关规定,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
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
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发生的实际支出,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净值以及报废清理所发生的净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账;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账;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账。
各种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企业在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账。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各种递延资产的未摊销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三十三条 其他资产是指除以上各项目以外的资产。
第三十四条 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三十六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流动负债的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第三十七条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
长期借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款。长期借款应当区分借款性质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记账。
发行债券时,应当按债券的面值记账。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时,实收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应当单独核算,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各期的利息支出。
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长期应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长期负债应当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应当在流动负债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三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三十九条 投入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
投入资本应当按实际投资数额入账。
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应当按股票面值作为股本入账。
国家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作为国家投资入账。
第四十条 资本公积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第四十一条 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应当按实际提取数记账。
第四十二条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第四十三条 投入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各个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如有未弥补亏损,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反映。
第四十四条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
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
长期工程(包括劳务)合同,一般应当根据完成进度法或者完成合同法合理确认营业收入。
第四十六条 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应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记账。
第四十七条 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第四十八条 直接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第四十九条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为销售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进货费用、销售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条 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当预提计入本期。
第五十一条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计算方法。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实际发生额核算费用和成本。采用定额成本或者计划成本方法的,应当合理计算成本差异,月终编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正确、及时地将已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连同期间费用,结转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各种流转税及附加税费后的余额。
投资净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第五十五条 企业发生亏损,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弥补。
第五十六条 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仅有利润分配方案,而未最后决定的,应当将分配方案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第五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八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分项列示。
第五十九条 损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损益表的项目,应当按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各项目分项列示。
利润分配部分各个项目也可以另行编制利润分配表。
第六十条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的项目分为营运资金来源和营运资金运用。营运资金来源与营运资金运用的差额为营运资金增加(或减少)净额。营运资金来源分为利润来源和其他来源,并分项列示。营运资金运用分为利润分配和其他用途,并分项列示。
企业也可以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收入和支出情况的会计报表。
第六十一条 会计报表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前后期对比方式编列。
采取前后期对比方式编列的,上期的项目分类和内容与本期不一致的,应当将上期数按本期项目和内容,调整有关数字。
第六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六十三条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五条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准则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篇七
自1996年我国首部《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必要的选择。但是,当人们面对职业教育进行选择时,似乎之前的那种“送”“考”求学之路——“一切都显得那么自主自觉又自然而然”与“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上,意料之中”的状况——被彻底打破了平衡。人们常常会在选择上普通高中还是上职业高中的问题上纠结不休。普职比要达1比1,文化基础成绩好的上普通高中,差的上职业高中,基于此,误解就产生了——职业教育就是比普通教育低一等级的教育,无论其初中文化基础课程学得如何,也无论其思想品德及行为表现咋样,总是想方设法的送去上普通高中读而不自主选择上职业高中读。选择上职业学校成为了一部分人被逼迫无奈的选择?正因此,在普通群众的心目中,自然而然的就为职业教育贴上这样的标签——“因选择上职业学校而被贴上了“弱”“差”“无所学”“没前程”的标签”——甭想升学考大学了,学得点皮毛技术技能早点就业找个工作混碗饭吃算了。
职业教育之路实在是走得艰难。职业学校形象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受到歧视,悲也。逝去时光无法找回,我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三十年有余,其中的酸甜苦辣麻和不快与不爽,不容我去过度悲伤与追溯。现如今《职业教育法》已经修订重新颁布实施。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就成为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有感《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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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篇八
第七十九条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第八十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存货;
4、长期债券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6、固定资产;
7、生产性生物资产;
8、无形资产;
9、长期待摊费用。
(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短期借款;
2、应付及预收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4、应交税费;
5、应付利息;
6、长期借款;
7、长期应付款。
(三)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四)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第八十一条利润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销售费用;
(五)管理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净利润。
第八十二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
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
前款所称现金,是指小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八十三条经营活动,是指小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小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三)支付的职工薪酬;
(四)支付的税费。
第八十四条投资活动,是指小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购建和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处臵活动。
小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四)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五条筹资活动,是指导致小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小企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二)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
(三)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四)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六条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
(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四)利润分配的说明。
(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第八十七条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月或者按季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十八条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篇九
财政部于20xx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
1.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由11章50条构成。基本准则处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作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
修订后的基本准则与1992年的基本准则比较,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内容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该框架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准则,十多年来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所以,这次修订基本准则,没有将原来的基本准则改为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仍沿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形式,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2)对会计目标进行修改。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在国外,也称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根据会计的本质和国内外会计实践,修订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对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基本准则根据这些新情况对会计目标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
(3)对会计一般原则进行完善。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本次修改将原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样更能体现本章的内容实质。此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要求,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另外,本次修订同时对原12项原则的内容也作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4)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这次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取代了原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基本准则修订后的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准则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例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5)对财务报告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第九章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在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16项。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等具体准则项目。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等准则项目。
(3)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鉴于这次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业自行设计科目报表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所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相当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减少或消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充分协调,可以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经济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当前实施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使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了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从整体看,与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会计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水平,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成为我国会计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培训为契机,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将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三、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所以,与以前颁布类似的会计规范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科学性。首先,科学性体现在其会计理念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其体系结构和表述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既有一般的原则指导,又有实务的操作指南,既体现了国际协调性,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新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合理、表述清晰、定义科学,是一套质量较高的会计准则体系。最后,科学性还体现在其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保留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等),引进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引入实体理论等)。
第二,全面性。纵向上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一个有机整体;横向上看,38项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这些业务不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规业务,而且包括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业务(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三,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作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第四,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充分协调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绝大部分会计政策与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从总体上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协调性(或趋同性),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关联方的披露;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五,层次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各有分工。
第六,动态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篇十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已于2017年10月24日正式发布,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陕西省财政厅举办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我有幸参加此次培训班,收获颇多,从现行事业制度存在的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前的准备工作4个角度来阐述我的体会。
(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适用范围问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全国各大大小小的企业,是一种十分统一、普适的会计制度。但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仅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对于非国有事业单位在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存在争议。
(二)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有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基础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收入配比原则,所以绝大多数组织单位都是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但是直至今日,收付实现制仍是很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反映事业单位真是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这是由收付实现制只反映当期现金流量的会计假设决定的。收付实现制只记载现金的收支,对于现金流量背后的实质经济活动是否繁盛考虑不足,很有可能导致单位的会计信息和实际经营状况相背离。自我国开始使用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十分完善和深入人心,而收付实现制将很有可能因其固有的限制阻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
(三)我国事业单位科目设置不规范
我国事业单位体系庞大、种类繁多,不同的事业单位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各有不同,所以各单位对设置本单位会计科目有着较大的自由权。虽然各单位的会计科目可以很好地记录本单位的经营活动状况,但总体上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缺少系统的规划。站在较高层级事业单位的统一核算的角度,各个单位的账务管理纷繁复杂、混乱不清,很难对事业单位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反映,也不利用从上到下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报表编制存在基础问题
企业的会计报告是单位对自身经营成果的一种总结,而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体系主要是对本单位某一段时间收支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一种书面说明。因为事业单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所以现金流量的相关指标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并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按照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融资活动对企业的现金收支状况进行核算,但事业单位不进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很大程度上就很难把握现金收支的变化。此外,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过程中采用的会计基本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等式缺乏一定的科学合理的依据,不符合大家对资产负债表定义的理解。
(五)固定资产存在的核算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有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两种。其中,“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原值”相对应,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值;“固定资产基金”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净值”相对应,反映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的预算金额。但是这种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统收统支管理的模式已经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严重脱节,尤其是政府财务预算和单位实际总支出不能保持一致的今天。此外,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进行折旧,折旧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成本不能完全的反映出来,也就是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不完整,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得不到准确反映。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不断地完善,这就要求,我国财政体系作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体系制度也必须和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大改革举措。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变革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规则。
《政府会计制度》的发布解决了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等问题,创新性地引入“会计8要素”,满足了单位财务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的管理要求,增设了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结余和净资产变动差异调节表、会计报表附注等报表内容,实现了会计核算“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重大变革。主要创新和变化是:
1、统一了多项单位会计制度
2、重构了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模式
3、扩大了资产负债核算范围
4、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
5、完善了预算会计功能
6、整合了基本建设会计
7、调整完善了报表体系。
从核算角度来说,主要的变化如下图所示:
新制度:政府会计制度
原制度:事业单位制度
双功能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双基础
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
双报告
以收付实现制编制政府决算报告以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以收付实现制编制政府决算报告
会计8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会计5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表
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一)及时更新软件。
要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做好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及时协调会计核算软件供应商,更新会计核算软件,确保新制度执行到位。
(二)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账务工作。
总体思路:
1.分别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财务会计
涉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类科目
涉及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的期初数
---预算会计科目
涉及预算结余类科目
涉及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数
2.分四类情况
---根据原账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根据原账有关科目余额分析转入新账相关科目
---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对新账有关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要求进行调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培训会后,我将会认真学习新制度,深刻领会新制度的精髓,全面系统掌握新制度的内容和规定,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将提倡的“工匠精神”记在心中,落实到工作中。
企业会计准则篇十一
信息时代的核心技术正以它的神奇力量改变着企业的生存模式,电子商务、远程办公、虚拟企业和虚拟组织的产生引起企业生产经营运作方式的变革,从而导致企业管理模式、信息交流方式、企业文化和企业的变化。引起全新的企业经营革命。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经济单元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推进企业信息化,对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企业信息化的发展对会计信息化模式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如何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建立适合企业信息化发展的会计信息系统将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二、企业信息化的内涵及意义
(1)企业信息化的概念
企业信息化涉及许多相关学科,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都从不同角度对企业信息化的概念进行过各种各样的概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定义。根据我国企业经营管理的现实情况,企业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过程。
(2)企业信息化的意义
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信息化水平又较低。信息化建设就具有更重要的意义。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对信息的需求量是大量的、多方面的。造就形成了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原动力。其次,加入wto,与国际市场对接,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也迫切要求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以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能力,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再次,有利于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伟大战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
(3)企业信息化的特征
企业信息化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信息技术为基础。
信息化从某种角度说,就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过程。企业信息化也是如此。而且正是企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引起了企业信息化的不断深入。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信息化也将不断发展与完善,信息技术是企业信息化的基础。
2)以信息资源开发为核心。
信息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开发信息资源既是企业信息他的出发点,又是企业信息化的归宿,在企业信息化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在传统的三大资源土地、资本、劳动力的基础上,信息将成为企业的第四大战略资源,并且作为生产要素。其重要程度将日益增大,并引起企业生产经营、组织机构、企业文化等方面一系列的变革。
3)信息化覆盖企业经营活动的所有方面。
很多人认为,信息化就是使用计算机连接因特网。其实,这种认识是很片面的。的确,企业信息化是要使用计算机和因特网,但是,信息化作为一种时代进步的推动力,早已经突破了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的范畴,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以制造企业为例,企业信息化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信息化、流通过程信息化、管理决策信息化和组织结构信息化。
4)信息化的目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
在信息技术方面投入巨资,还必须忍受组织结构转变的阵痛,而且可能存在失败的风险,但是一旦成功就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信息化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巨大飞跃,企业实施信息他的目的就在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信息技术对企业生产、管理和组织结构等具有很强的渗透力,通过形成差异产品或服务、改变竞争方式、扩大竞争领域、减少交易成本、促进产品和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七个方面,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通过实施信息化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改变经营观念、激发人员积极性,从而大大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会计准则篇十二
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等到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业教育法》必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带起来”。
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
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次不够。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随职业教育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了教师热情。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企业会计准则篇十三
核算作为一种会计管理的工具,它是向许多不同种类的报表使用的人来提供他所需要的财务信息的,可以说它的管理主要是满足这个系统运行当中的内部管理需要的。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新的会计准则对于核算的方法和具体的管理事项有了一定的改变。会计核算是以原有的一些历史的成本为基础的,这也就使得在工作交接的时候容易出现断层。那么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当中大大地简化了核算的方法,而且也取消了一些待摊费用。况且之前那种没有对于短期投资之内跌价做好适当准备的行为以及存货出现缺少的状况都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核算的成本和开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这些方面都系统地给出了谨慎及时性原则的规定,可以说对于管理当中的衔接转换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许多的企业会计部门也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日常运转来设置相应的资金核算的项目。这样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况且由于计算机高科技技术的辅助作用,使得核算过程更加的高效便利。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细化和彻底整理各项资产以及一些负债问题,对于这些都有了系统化的管理措施,在这种机制的运行过程当中由于工作管理、衔接的紧密性和细化,都大大减少了核算当中出现的错误和成本。
2.2促进核算走向管理型
核算可以说是对于企业财务进行系统管理和核实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管理人员或者是设备的落后使得核算过程烦琐。而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当中明确细化了核算的具体内容,严格确定了核算的运转流程。而这些规定可以说是能够在信息系统的更新和输出方面促进会计内部管理运行的。而且由于核算过程当中对于那些更加复杂的需要较多信息的部门来说,规定具体的核算方向并且调整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都是能够促进核算走向管理型的。况且核算本身就是偏于信息的整理和系统化管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信息方面的管理是更加明确具体的。它以实际运转当中的经济业务的数据和资料为基础,严格地做出准确的符合实际的记录报告。在这个运转的过程当中既将新企业准则当中的一些可靠性、可理解性以及重要性原则引入了,也将核算确认和报告行为如实地反映了出来。因而新的会计准则当中的具体规定指导会计核算从烦杂的核算方式走向了系统的管理型的发展。
2.3促进核算的规范化
在以往的会计管理核算当中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素养的缺乏和领导对于这方面的忽视使得会计核算长期处于一种散乱的管理状态,使得它本身应该起到的对于其他部门决策的预测和反馈的作用不能够很好的发挥,而使得这些都仅仅处于一种独立的地位,不能够和其他的部门协调运转。而在新的会计准则当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了会计管理当中各部门的职责,而且对于核算的监督机制也有一定的规定,因而也促使企业管理在会计核算当中的信息收集、记录、管理行之有效地运转。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从管理者的素质开始再到实际运转当中的具体步骤以及核算之后对于其他部门决策的借鉴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因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会计核算的规范化运转。
3结论
在本文当中笔者结合自己对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以及对于会计核算运转过程的了解具体论述了新企业会计规则的两大亮点:公允价值规定、具体原则的阐释方面的一些细致的部分。此外又具体阐释了三个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降低核算成本、促进核算走向管理型、促进核算的规范化。笔者是从新企业会计规则的亮点出发来有针对性的分析它对于会计准则带来的影响的,因而还是有一定的实际意义的。然而由于不能够全面论述这一问题,仅希望有一点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郭学新.公允价值计量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7(3).
[2]孙勇.探讨如何从企业财务管理中进行成本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1(2).
企业会计准则篇十四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7月2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