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优质8篇)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和权益,特制定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
(一)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100%;
(三)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及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本单位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本单位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职工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
2、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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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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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集团要求,各单位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三、具体工作计划
(一)按集团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各单位要确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并于5月25日前,制定《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6月份,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处置水平。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于6月30日前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工作,7月2日前将检测评价报告复印件上报生产管理部。
(四)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后,各单位需填报《20xx年职业健康体检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2),并上报生产管理部。经生产管理部批准,于7月31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到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职工健康体检。
(五)8月30日前完善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六)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及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分解、细化,把任务落实到人,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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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坚决不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许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各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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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人员定编定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选任标准,注重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发挥个人专长相结合,努力把我镇干部建设成为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评的原则,按照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确保做到人岗相适,从而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
二、岗位设置
按照县委编办《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和事业机构编制的通知》(榆编办发〔2021〕3号)文件,我镇共核定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3名。
(一)领导职数11名
其中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镇长),人大主席1名,纪检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副镇长4名。
(二)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事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事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事务。
4.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三)下设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编制6名):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镇村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具体事务。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编制24名):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农经岗:主要负责乡镇农经相关工作;
(3)林业岗:主要负责乡镇林业相关工作;
(4)文化岗:主要负责乡镇文化事业相关工作;
(5)水利岗:主要负责乡镇水利事业相关工作;
(6)应急管理岗:主要负责乡镇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10)农业机械岗:主要负责乡镇农业机械相关工作;
(11)乡镇企业岗:主要负责乡镇企业相关工作;
(12)卫生健康体育岗:主要负责乡镇卫生、健康、体育相关工作;
(13)社会救助岗:主要负责乡镇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编制3名):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具体事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所有人员的定编定岗需提交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人岗相适。
2.严格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及日常岗位表现等综合因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三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镇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培训业务,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将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复课后的培训机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一)开班前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疫情报告、教职员工培训、教学组织、通风消毒等各项要求。认真制定疫情报告制度、师生体温检测制度、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制度、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等四项制度,并让教职工熟知相关工作流程。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四种制度均应张贴上墙。
2.全员摸底调查。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开班前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和学员活动情况,精准掌握健康状况。返岗和参训前对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最近14天内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出入境、密接情况)进行摸排登记。教职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健康监测记录表和返岗前一周内的核酸及抗体检测报告。对于下列三类人员,必须按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核酸和抗体检测后方可返岗和参训:一是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二是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与病例密切接触史)人员;三是身体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
3.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开班前,校外培训机构应选用合规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开窗通风。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场所内洗手设施设备完好,每40至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盥洗槽。
4.防控物资准备。根据培训规模,配备热成像测温仪或红外额温仪、水银温度计等测温设备;储备不少于14日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和84消毒液等防控物资。设立隔离留观室。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至少一间临时隔离留观室,隔离室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室内备有应急隔离设施。
5.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排查详细记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重点排查内容包括: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全,有无过期或损坏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完好;重点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是否熟练等。
6.做好开班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向家长发放《复课告知书》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开班时间以及开班后应注意的事项,要求每位师生签署如实报告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的承诺书,确保平稳有序开班。
(二)开班申请验收工作。
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开班前准备工作后,各培训机构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复课申请。评估验收小组对照《京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评估标准》(见附件1),逐条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班。
(三)开班后防控和培训管理工作。
1.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工和学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测温登记放行”的工作流程,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停止举办任何进入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严格实行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一旦发现教职工和学生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同时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及时报告所属社区、业务主管部门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3.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机构教师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
4.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复课开班后, 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做好培训场所每天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每天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要暂停使用空调。
5.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期间,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仍然超过37.3度,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小组和督学办,并按照疾控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应急处置。
6.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强化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1.强化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举办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按防控要求报备健康摸排、日常监测和突发疫情情况,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防护措施及处置机制等,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五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课工作的通知》(明教规〔2020〕55号)精神,5月11日以后,线下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批准一家,复课一家,严格按照防控的要求来进行审核,切实加强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复课相关准备工作,隔断“输入型”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5月11日中小学校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下集体活动。申请备案时要提供申请表(附件1)、防控方案(附件3)、沙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障落实情况验收表(附件2各机构对应标准先予以自查)、以及返岗员工名单。
3.严格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开班准备工作。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附件3),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员工健康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通知所有员工在家每日2次测量体温,如实记录健康状况。员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5)(附件4、5由培训机构建档备查)。做好新进员工健康审核工作。
5.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闽政通“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掌握健康情况。
6.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及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体温检测仪。
7.遵循原则严格核验审批。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职成教股、体卫艺股、安全股等股室负责人及卫健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核验审批领导小组,将于5月13日至15日组织进行核查审批,合格一家,开班一家。
8.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所有员工进入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健康咨询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到岗上课。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学员家长)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要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等要求。
9.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记录包括师生员工身份信息、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根据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属地乡镇、街道。
10.科学合理安排培训管理。按照报到检测不形成学员集聚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口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及健康问询、体温监测、手部清洗等工作。
11.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12.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1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教育局要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4.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七
我门诊部本年度参加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人员为余北门诊部即余北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骨干成员。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我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服务对象为余北门诊部辖区的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病人以及5户低保户、五保户困难家庭(5户固定服务对象名单见后表)并为他们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并针对其需要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并且联合本部健康管理团队对村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我门诊部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团队活动时间确定为每月中旬组织一次活动,并且针对帮扶对象的个户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平时上门健康咨询和送医药服务。
在每月活动开展中,都以志愿服务队的骨干成员为主,活动中以讲座的形式来普及常见的卫生保健知识;以咨询方式来解答百姓在生活中遇到的医疗卫生方面的疑虑;并且在活动开展中为老人们进行常规身体检查。针对病情,免费赠送治疗药物,对需要的辅助检查也相应减免部分或全部费用。在村居卫生室开展工作的同时对卫生室提供医疗技术指导。
此为20xx年余北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总体规划,在活动中我们力求完美地把卫生知识普及到每一个辖区人民的心里,让他们的卫生保健意识逐渐加强并在生活中起到预防作用。让低保户、五保户及特困家庭在疾病中解脱出来,享受来自政府的关怀!
托幼机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八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乡镇机构改革成效明显
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点乡镇机构改革任重道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2004年3月,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率先在黑龙江、吉林、安徽、湖北四省“破冰试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控制乡镇人员编制,二是鼓励地方积极试点,探索秋累改革经验。之后,各地相继开展试点,并加大工作力度,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乡镇机构改革在探索中积极推进,不断深化。
截至2008年底,全国试点乡镇总数约1.8万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安徽、湖北、黑龙江、吉林、河南、内蒙古、浙江、重庆8个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试点。四川、青海和江西的试点乡镇已经达到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中央编办会同地方和有关部门通过开座谈会、专题调研、挂职蹲点、典型解剖、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试点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意见》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数易其稿,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集思广益,先后共征求了地方5500多名各级领导干部(省级240名、市级260名、县级1600名、乡级3400名)的意见。
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乡镇一级差异性很大,《意见》既着眼于乡镇当前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改革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又为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留有空间,明确充分尊重各地实际,主要依靠地方和基层来推进这项改革,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同时,《意见》还对推进职能转变、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要求。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乡镇机构改革成效明显
2005年9月14日,江西省瑞金市黄柏乡“和谐110”接到瑞兰村村民钟经和的电话,称其邻居钟明原在叶坪乡松树园松源砖厂打工,因身体不适,辞工回家看病,但仍有1个半月的工资未付,问了几次砖厂老板,工资都未拿到手,请求乡政府帮忙。
黄柏乡“和谐110”接到情况后,立即与叶坪乡“和谐110”取得联系,并很快得到反馈。而后,在叶坪乡的精心安排下,综治办干部与他们一起到砖厂,收讨工资,终于砖厂欠钟明的1个半月工资如数付清,钟经和感慨地说:“‘和谐110’,真是农民的贴心人。”
据了解,黄柏乡曾是瑞金市有名的“老大难”乡,上访总量居高不下。自从建立“和谐110”联动服务体系后,在短期内扭转了“落后乡”面貌,一些信访老户问题得到解决,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信访和治安案件大幅下降,乡党委、政府的威信也重新树立起来。
“和谐110服务热线”、“群众事情代办制”、“一站式服务”……近年来,乡镇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有的地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为农服务质量,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步伐。
与此同时,各地按照中央精神,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12310”电话受理举报等制度和办法,制止了乡镇长期以来乱进入现象,乡镇人员编制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改革过程中,乡镇干部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管理农民”逐步向“服务农民”转变,群众对干部和基层组织也产生了极大信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得到了加强。河北省馆陶县寿山寺乡一名村干部说:“过去干部躲着群众走,有了事时,干部急出汗,群众冷眼看。现在干部替群众跑腿儿,群众支持干部干事儿,有了群众支持,俺越干越有劲儿。”
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点乡镇机构改革任重道远
“尽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很多问题。”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坦言。
首先,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乡镇机构改革发展还不平衡,有的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改革试点,有的省份只是选择了少数乡镇在试点探索。一些地方还有畏难思想,改革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各地对乡镇评比考核可以说名目繁多,几乎县里所有科局对乡镇都有评比考核项目。有信访稳定方面的,有经济发展方面的,有农林生产方面的,有组织建设方面的,具体项目多达数十种,一些项目还实行“一票否决”。一些乡镇干部坦言,现在乡镇财力比较弱,但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总之一句话,权力越来越小,责任越来越大。
《意见》清晰地表述了乡镇的四项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一些乡镇干部反映,现在“干什么”已经明确了,但是“如何干”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乡镇到底该干哪些具体事,各方面认识不一致、不明确,比较茫然。尤其是县级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依旧,乡镇整天围绕上面的“指挥棒”转,难以有精力和时间干好应该干的事情。“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有些乡镇领导还反映,现在“有钱有权”的部门和单位都上收了,肢解了基层政府的职能,权力与责任不对等。
针对目前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问题,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将注意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有效衔接,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乡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探索为农服务的有效形式,改革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乡镇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同时,为给乡镇转变职能创造宽松的环境,今年,中央编办将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等部门对清理规范涉及乡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一票否决”事项以及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同时抽查各地乡镇机构编制严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