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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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石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机关行政交通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要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机和契机,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辛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乡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书记李玉振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李兰刚任副组长,邓安进、吉从真、董会梅、高艳为成员,领导小组除负责抓好本机关的民主评议活动外,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负责抓好计生系统内分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给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要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三、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
1、转变职能方面
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权力动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速度,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2、改进作风方面
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制定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层,到群众反映大、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要遵纪守法,坚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要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本部门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尊重和维护举报人的权利;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3、依法行政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执法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无资质、无法律授权的人员和无法律授权范围的不得执法,严禁利用再生育审批和其他管理权限谋取私利;确保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执法公开、文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优质服务方面
兑现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提高群众满意率。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为群众免费项目全面得到落实,有偿服务项目实行自愿的原则。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我乡的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稳定平衡推进,跨入市县先进行列。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导向,总揽计生工作全局,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提高计生率为重点,以实现“村为主”,彻底改变后进村为主线,严格依法行政,增加财政投入,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跨入市县先进行列。
二、奋斗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88.2%以上;
2、村民自治合格率30%以上;
3、统计准确率95%以上;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5%以上;
5、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6、性别比与上年比有所下降;
7、负责对村(居)委会考核评估排队并实行奖惩;
8、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节育手术质量关,杜绝因违法行政或重大手术责任事故而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
全乡以计生干部职工为主体,在全乡脱产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战无不胜的常年工作队,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包农业点;不负责招商引资任务;不参加计划生育以外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抓好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对常年执法队拥有人事权、财政权、奖惩权,有权制订计生常年工作执法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常年执法队员严格加强管理,有建议升降权。
四、定区域、定职责,实行捆绑责任制
(一)职责
1、包村乡干部职责:
党政领导包后进村,乡干部分层次包村,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具体、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
(2)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下达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3)完成乡计生领导小组下达到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5)所联系的村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的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三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个提升、三个降低”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村(居)为主经常抓”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考核,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评分、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季兑现、年总评、年表彰”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村(居)计生工作的考核及村(居)干部个案奖惩的工作措施,把村(居)干部推到计生工作第一线,使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组织机构和考评方式
1、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居)考核考评工作。农村计生办和城区计生办具体负责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每月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各村(居)新婚、出生等信息上报情况,驻村(居)干部负责指导村(居)的人口计生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核查村(居)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的准确性,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村(居)的考核考评工作提供依据以及了解村(居)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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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方式分两种:一是结合平时数据和年终考核评定数据对村(居)进行考核,设定先进单位三个村、一个居委会,设定重点管理村(居)各一个(一票否决村除外);二是每月对各村(居)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度,发通报。每季度根据考核个案对村(居)干部进行排位并实行奖罚兑现。
三、工作职责
1、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职责
(1) 责任区环孕检对象督促落实工作;
(2) 责任区孕情跟踪工作;
(4) 责任区计生信息收集工作;
(5) 责任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宣传品的发放;
(6) 责任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责任区全员信息采集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
(8) 带头并督促落实亲属实行计划生育;
(9) 责任区涉及人口计划生育的其它各项工作。
2、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4) 对计划生育家庭符合优惠政策享受对象的调查摸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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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负责本村(居)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
(7) 每月定期召开中心户长例会;
(8) 做好责任区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9)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业务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 对村(居)工作的考核
1、基层基础工作50分
2、信息准确率200分
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和优质服务工作450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50分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 对村(居)干部的考核100分
1、节育措施的落实40分。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30分。
3、信息上报20分。
4、环孕检工作10分。
区未达到“六无一全部”目标的,对责任人均按个案追究相应责任。以“人帮人”工作责任机制为平台,落实村(居)干部的责任,强化过程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对责任区干部实行个案考核与经济奖惩相结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予以免职处理的责任考核体系。
1、奖励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村3名,第一名奖励20xx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居委会第一名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评比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责任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别给予奖励600元、300元、200元。
(2) 对年度内完成1例二女户结扎手术的,由镇财政奖励落实人1000元,奖励村(居)1000元;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在季度考核中平均得分85分以上且排位全镇前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对达到70分以上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奖励100元。
(4) 凡落实1例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奖励责任人30元;
(13) 对完成1例“名人富人”计划外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个案的村(居)奖励5000元,年终目标考核加30分。
2、处罚
(2) 对年度内未落实二女户结扎的村(居)取消年终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的资格。
党委、政府还将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一律免职,村(居)委会干部按法定程序罢免。在季度考核中,对未达60分且排位居全镇后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
(4) 对季度考核中连续二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主任隆职,连续三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免职,主任依法罢免。驻村(居)干部待岗三个月,发基本生活费,片长在党政会议上做检讨。
(7) 结扎对象未按时采取措施逾期的对村(居)责任区干部按每人次每月20元标准处罚。
育证和下达告知书的,经查实按每例处罚责任区干部30元;
(13) 责任区内全员人口信息准确,每错报、漏报、瞒报一个已婚育龄妇女或新婚、出生,对责任区村(居)干部罚款100元。
六、本考核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奖惩按季度兑现,本考核方案与原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考核方案为准。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四
根据赣人口办字[20xx]37号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紧紧围绕省提出的“政策环境好、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质量优秀、基层网络健全、创新工作领先”的目标,大力夯实基层网络基础,强化措施保障,规范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1、总体目标。到20xx年,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基层服务管理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基本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省内、省外区域协作在方法、内容和形式上更趋制度化、多元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定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制度普遍建立。
2、分步实施目标。20xx年,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重点加强省内及周边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作交流人口机制,进一步明确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职责,强化省内流出地与流入地的配合,补充完善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流动信息,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启动与我市流出人口集中的外省(县、市、区)地区的协作工作。
20xx年,巩固与我市流出人口集中地区的协作关系,建立层级区域联席会议等机制,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和省级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双边或多边协作,落实“两地”责任,基本形成与流出人口集中地区的“一盘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
20xx年,按照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的要求,加强双边或多边协作,切实履行“一盘棋”工作职责,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适时查询,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为规划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部门协调和区域协调;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加强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要求;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户籍地、居住地、从业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整合基层党建、公安、综治、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量,落实信息联系、配合协作、核查通报等制度,探索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办法;五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实现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推进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一是充分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落实流入人员“市民待遇”,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及时便捷地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是不断丰富“属地管理、市民服务”的内涵,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三是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严禁对流动人口乱收费、乱罚款,禁止强迫流动人口返乡参加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等行为。
(三)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助推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一盘棋”。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启用padis流动人口工作平台,加强流动人口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建设,统一流动人口统计口径、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二是依托pad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信息交流,实现动态管理;三是依托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从业地互动式管理和服务,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其育龄人口管理、生殖健康服务等子系统,实现流动人口登记、办证、验证、服务、统计监测微机化;四是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监测制定,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五是推动实现与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等环节互联互通,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四)搞好区域协作,强化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一是建立完善省内、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入流出人口较集中地区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两地共管,落实流出人口跟踪服务。二是突出重点,深化协作。在个案信息的通报、生育证办理、政策外怀孕、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等方面,创新协作手段、方式。
(五)实行双向考核,完善流动人口责任目标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科学调整目标责任指标,完善考评办法,科学评价,加强督导检查;二是探索异地双向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和padis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和流动人口数据,分别核查流入、流出人口服务管理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督查各地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并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突出领导保障、免费技术服务率及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指标,强化流入地、流出地双方责任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余文广同志为组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杨剑章同志为副组长,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招商、计生、民政、财政、卫生、广电、政法、人事和劳动保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办,由袁跃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本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流动人口办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要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领导本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实施,并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稳步推进实施。各地按照“三年三步走”部署安排,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流程,强化基层基础,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地对流出人口跟踪管理和城郊结合部、封闭物业小区、市场、企业、出租屋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可先行试点探索,力争找出解决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奠定基础。
(三)检查评估验收。为了确保“三年三步走”目标的实现,根据三年工作整体规划,市将每年组织对“一盘棋”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纳入对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估。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五
一、组织机构
重视,村干部要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具体主办好各村区域内人口计生宣传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以群众受教育,构建和谐计生为落脚点,各村委会积极参与,实现宣传的目的,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获得最大的宣传效果。
三.工作目标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原则,拓展人口宣传载体和空间;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提升宣传教育和文化传播的时效性,提高人口文化的影响力。
四.工作任务
(一)工作规划
宣传区域为公路(x村至x村)沿线区域内人口计生宣传工作,4月上旬筹备,从4月中旬开始进行公路沿线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以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宣传内容更新和补充活动。要求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村主要负责人都要参加,组织村域内的宣传工作;4月中旬,乡计生办包村指导x村至x村的完成宣传工作;乡计生办包村指导x村至新集村的完成宣传工作;4月下旬由计生办主任统一组织督查验收。
(二)部门配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利用这次宣传为契机,这是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整合社会资源搞好人口计生宣传的迫切需要,沿路宣传内容要求:优惠政策与人民群众困难相结合;政策咨询与致富宣传相结合;利益导向与法规宣传相结合;婚育政策与传统观念相结合;宣传所涉及内容与群众需求相结合。广泛利用村人口与计生文化大院、评选和谐五星、好媳妇、好婆婆、科技种植、养殖致富能手等形式推进宣传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奖惩
为了确保宣传效果,使人口政策知晓率达9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群众满意率达95﹪的要求。乡党委政府把此项活动列入今年的人口计生创新项目之一,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由计生办进行检查,量化考核,对取得前三名的村委会和部门,分别给予表彰;对倒数第一名的村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先,个人不得评优。
(四)营造氛围
的素质,继续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宣传教育中得到实惠。
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此次宣传作用,把我乡农村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六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下面是有20xx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夯实基础、扎实开展、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让干部职工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工作任务
l、切实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模范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2、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杜绝错统、漏报未婚女青年、新婚、现孕、出生现象,实行规划管理。
3、按要求时间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表,鼓励晚婚、晚育,杜绝早婚、早育和非法婚育。对已生育的干部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对于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上报,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5、按要求组织单位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
四、工作重点
1、强化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下移重心,进一落实人口计生责任,全面掌握育龄人员的婚、孕、育、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按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三查一治”,通过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抓好综合治理。
2、强化综合治理,突破重点难点。着力破解齐抓共管未到位难题。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各股室履行职责的考核权重,开展经常性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建立计生综治工作预警机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服务阵地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各项政策的学习与研究,明确本单位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职责和任务。二是通过帮扶,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使广大计生户看到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三是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有检查。
4、强化求真务实,切实改变作风。在全局营造支持计生、关爱计生的氛围。
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把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一把手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每季度检查一次计生工作,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督导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单位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
工作方案
,加大计生工作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二、工作目标
五个率达到100%。即出生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率、重点对象检测率、政策外怀孕补救率均达到100%,无漏报、无错报。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0xx年是我县创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县活动年,也是县委下决心抓好计生攻坚战的重要之年。在这种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更应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等,计生工作出现新特点。因此,一定要以清醒的头脑,认真地分析当前计生工作的现状,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计生工作,坚决杜绝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问题。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做好榜样、带好头,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队伍建设
1、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要健全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熟悉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生情况,对有计生违规问题的要坚决给予纠正,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配齐配强计生队伍,提高战斗力。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干实事的人员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队伍,指定一名计生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台帐管理,负责“双查”、“四术”的登记和落实,协调计生有关证件的办理、发放,并能及时向本系统反馈计生管理情况。要增加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三为主”方针,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
(一)开展宣传活动。“少生优生、优生优育、少生快富”已成为当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受封建思想遗留的影响,仍有部分的人存在着“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的落后生育观念,这也是制约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应自觉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组织好计生工作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计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各股室、各企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次有效节育措施,即生育一个孩子后三个月内要上环;生育两个孩子后二个月内要施行绝育手术;对未落实绝育手术的已婚育妇(49周岁以下)要接受一年四次环情孕情检测,时间为每年3月、5月、9月、12月,检测点为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本县以外接受检测的对象,要在县级以上的计生服务站检测,使用计生证明时,不能连续两期。
1、规范计生台帐。台帐建设规范是计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计生业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生知识,精通计生业务,对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要建卡归档,台帐要整洁规范。
2、建立计生通报制度。局计生办将对一年四次的“双查”及扫尾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地向各股室、各企业通报。各股室、各企业要在每期计生检测后,组织人员对未接受检测的重点管理对象,逐一跟踪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局计生办。要服从属地管理原则,局机关对象属局管理的,属基层单位的,其检测情况由该单位直接向局计生办申报。
3、做好计生清理工作。要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8号领《关于做好清理初婚、出生人口补报和台帐还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生清理工作。各股室、各企业要做到“假的剔除、错的更正、漏的补全、真的还原”,彻底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立足当前,抓真抓实。
4、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参照县计生工作意见精神:局各股室的利益导向机制主要是兑现独生子女奖励费。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给予相关的优待与奖励。一是对于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次性奖励费不低于500元,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发给全数。二是属晚婚的,婚假为15天;晚育又领取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男方照顾假为7-10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严格兑现奖罚,力促工作落实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要对股室、各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对工作指标完成好的股室、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完成指标较差的将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不按计划生育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不参加环情孕情检测以及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向单位申报个人婚育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因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本股室干部职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该股室当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或其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五率”达不到要求的,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不完整的,给予通报批评,追查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七
我校现有教职工4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人.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结合我校计生工作发展情况,以人为本、依托乡镇,真正体现教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依法管理以“三为主”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推行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特制订我校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中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地结合起来,在教职工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局、乡党委、政府、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为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生活服务。
二、组织机构
组长(第一责任人):李胜武 (校长 )
分管(第二责任人):张泽奎 (支部书记)
主席(第三责任人):郭有文(工会主席)
成员(校委会成员):黄忠良 王勇 杨延超 郭艳华 方海军
三、工作目标
1、坚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2、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育措施落实率、药具发送随访率达100%,药具使用有效率在100%以上,各项宣传活动覆盖面积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
1、强化“国策”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在教职工中,组织学习党的会议文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宣传好、落实好学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学校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教育广大教职工,自学地遵守党和国家的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地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自觉地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不但要教书育人,还要为人师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营造计生文化氛围。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寓教于乐。
3、注重常规管理,抓好平时的随访和督查,切实做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常规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发生。
4、建立健全教职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计生工作档案齐全。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5、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对符合计生奖励政策和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和惩罚政策。
6、认真完成好教育局有关计生工作的任务,特别是有关计生工作的表格资料要按时、按质、按要求填报上交。
8、为教职工做好“一检三查”和药物发放。
9、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计划生育问责制”。
总之,我校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自我加压,加大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创造一流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十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石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机关行政交通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要坚持以“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机和契机,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辛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乡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书记李玉振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李兰刚任副组长,邓安进、吉从真、董会梅、高艳为成员,领导小组除负责抓好本机关的民主评议活动外,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负责抓好计生系统内分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给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要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权力动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速度,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制定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层,到群众反映大、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要遵纪守法,坚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要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本部门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尊重和维护举报人的权利;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执法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无资质、无法律授权的人员和无法律授权范围的不得执法,严禁利用再生育审批和其他管理权限谋取私利;确保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执法公开、文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兑现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提高群众满意率。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为群众免费项目全面得到落实,有偿服务项目实行自愿的原则。
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个别计生人员中存在的权为私用问题。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有关单位、个人赠送的贵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下属单位、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也不得以各种名义向领导和上级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以开会、考察、培训为名,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在辖区内执行公务活动,一律吃工作餐。努力创造整洁卫生、秩序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工作环境。
民主评议时间自xx年3月到20xx年3月。具体分析以下几个步骤:
1、制定方案进行部署。7月份,制定计划生育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部署xx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各村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2、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按照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的时间安排,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公布计生局行风热线电话。
3、践诺公示。10月份对照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打算,并向社会进行践诺公示。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党组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切实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坚持定期听取汇报,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以不断改进工作,把民主评议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2、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民主评议和行风建设的重点,把“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把民主评议活动和行风政风建设列入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要规范评议工作,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规范操作,确定评议范围和分类;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组织好问卷测评;严密组织,确保多方面、多环节的公平公正。同时,要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断探索民主评议工作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制度,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保持时代特色,贴近工作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愿望。要注意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形成制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民主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
4、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彻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要注重深入基层听民声、访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要强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公开、公示和举报查实工作。
5、要认真抓好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突出要抓好以下几项经常性工作;公开承诺事项的检查与落实,组织“阳光投诉”、“听证质询”与“行风热线”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评议与自查自纠活动,对践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成果进行公示等。
6、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自我运行机制。以民主评议活动为载体,把行风政风建设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建立起符合计生系统特点,具有鲜明特色,促进机关自身建设,能够自我运行的行风政风建设长效机制,使行风政风建设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建立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件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大事落实到实处。
(一)统一政策,严格控制。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按省人口计生部门规定执行。根据省制定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扶助,到户到人。通过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发放扶助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助金。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开展“幸福工程”、“生育关怀”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济南市境内;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再生育。
对于目前已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扶助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相应调整扶助标准;对于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基本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案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二)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4.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四)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按照省方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我市补助方案:商河县,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40%;章丘市、历城区、高新区,省级补助30%、市级补助40%;其他县区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30%。省、市级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各县(市)区补齐。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五)资金发放和管理。
1.资金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市)区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农村可将此项扶助金并入“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
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份发放上半年的扶助金,次年1月份发放下半年的扶助金。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领取。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和工作考核
(一)组织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经常性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检查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要把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生育关怀”、“幸福工程”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检查督导。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每年对扶助对象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三)工作考核。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级严禁用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资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
对虚报、冒领、克扣、贪腐、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其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区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区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1.
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2.
局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3.
2017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4.
村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5.
工作实施方案
6.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7.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
8.
计划生育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