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这个人真八百字(汇总10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一
“轰隆隆,轰隆隆。”听着这一声声的巨响,我的眉头紧锁。突然,我向左侧一撇便看见了一个人躬着腰身,手里拿着我叫不出名字的器具在这产生噪音的“东西”上左右摆弄着。我大声地叫喊着,希望引起他的注意。果然,下一秒他便抬起了脑袋,那原来干净的脸庞早已涂满了油污,就像不懂事的孩子在白宣纸上画下了浓墨重彩一样。那双有着厚厚老茧的大大的手掌,此刻也是黑成了一片,这就更不用提衣服上的“伤痕”了。这样一个努力勤恳的人,这样一个特别的形象。瞧,这个人,是这个厂子的老板。
“烦死了。”我小声嘀咕着。听着这个人不断从嘴里冒出的训斥的话语,我的心情渐渐变得烦躁起来,并将自己锁在房内来体现自己对他的不满与反抗。又一次争吵,我的眼眶逐渐湿润了,那拼命克制自己的双手早已握成了拳,我想到了轻生,我静默地坐在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脑海里把各种死法都过了一遍。却不知为何,我猛然想起同学跟我说过她被揍掉了一颗牙的事,又想起其他同学的诉苦。这时我才想到,瞧,这个人,他从未动手打过我,我轻笑出声。
坐在车子的后面,因为过于炎热我便往前靠了靠。那阵阵凉风吹来,我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忽地,一根根细小的银丝在我眼前闪过。我眨眨眼,又往前仔细看了看,这个人在我印象中黑得发亮的短发中,竟出现了其他色彩,我的心突的觉了下去,再没了吹风的欲望。瞧,这个人,在我有不经意间,岁月竟已在他的身上留下了痕迹。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二
我是一个爱好广泛,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在我乌黑的头发下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樱桃小嘴。
我最大的爱好是打羽毛球。因为我喜欢羽毛球所以我的拿手好戏就是打羽毛球。以前,我总打不过表哥。表哥得意洋洋地说:“就你这手下败将,再练上三五年,也不是我的对手。”难道我真的不行吗?学了《花木兰》这篇课文后,我想:花木兰不也是女的吗?她替父从军,冲锋陷阵立下赫赫战功,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打赢表哥。后来,我又加强苦练,过了几个星期,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终于有了很大的进步。星期六,我决定和表哥比一场。清晨,我早早就起来了,穿上运动服和雪白的球鞋,全身武装好后,便来到预定好的场地。裁判是叔叔。叔叔宣布比赛开始,我先发球,这球很刁,可表哥还是接住了,我心里早有准备。我一会儿打左,一会儿打右,一会儿打前,一会儿打后。把表哥累得气喘吁吁。机会来了,我一跳,来了个扣球。表哥没接着,现在比分是零比一了。这次夺得一分使我信心倍增。接着,我们又开始了激烈的战斗。最终,还是我赢了。表哥甘败下风,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小瞧我了。
这就是我,一个名副其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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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真八百字篇三
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可以塞进两个大馄饨的嘴巴,加上一对大耳朵,这就是我:张仪佳。
我这个人兴趣爱好广泛。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不仅能培养一个人的气质,还能锻炼身体,更能带来不少快乐。小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每当电视里音乐响起时,我就会“舞”起来。父母好像看到我是一个学艺的“苗子”,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我的进步很快,同时也在学习中领略到了艺术路上的苦与乐。
我喜欢看书。现在我家的两个书架都装满了书,有全套的童话书,《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有《十万个为什么》,有不同版本的四大名着,还有新课标必读书……为了满足我看书的要求,妈妈每个月都定期订一些杂志,可这些书还不够我看。所以每次到书店,我总是缠着妈妈再买几本书。有一次,我走路时还在看这本书,我深深的被它那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前面有一块大石头都没发现,一不小心被绊了个嘴啃泥。妈妈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迷。”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这个人,缺点也不少:做事拖拉,听不得批评。最大的缺点是太粗心。三年级时的一次,我正在做数学课堂作业,忽然发现有一个地方写错了,便去拿橡皮。可我翻开文具盒一看,咦?橡皮呢?我想:可能是滚到地上了吧。于是,我弯下身子在桌子四周的地上找了好一会儿——还没有。我再问我的同桌:“喂,佳佳,看到我的橡皮没,或者借我一块也可以的。”“哎呀,我是用水笔做的,没带铅笔,对不起啦!”他吐了吐舌头,继续埋头写起来了。不一会儿,我看到同学们陆陆续续地交本子了,我那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没办法,我只好看着那错的地方,先把它跳过,把其他题目先做了,但脑子一直在想橡皮在哪里?做题目草草了事。交完本子,我想试试再找找。“妮妮,不是在这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看到橡皮正乖乖地躺在我的桌子上呢!我握着那块橡皮,哭笑不得,这才猛然想起,橡皮被我压在本子底下了。乱扔橡皮的后果就是——订正了两道不该错的题,回家后还被爸爸妈妈批评了一顿。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四
瞧,这个在书桌前,一边哼着音乐,一边写作的女孩是谁?再仔细一看,她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似乎不怕夏日的炎热,一双充满灵感与智慧的黑色眼瞳,优美的旋律从嘴中流露,她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潇洛淋。
"nothingcannotpass,butcouldnotgohome."(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这是我最喜欢的
格言
。有的时候,在家里好多孤单,家附近根本没有朋友和我玩,我表面上很坚强,但内心好脆弱。"stillfellalone."(感觉好孤单)在家里只有电脑和电视作伴,自从住宿后,我有了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温暖。记得那是去年的元宵节,我和一些住宿男生并没有回家,和家人团聚。在餐桌上,我们闷闷不乐的吃着晚饭,心中尽想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回想着往年和家人的共聚一堂。这是沉默已久的范思哲开口了:“大家开心一点嘛!我们不就是家人吗?!”听得出,他也是很想念自己的家人的。但他的话深深地震撼了我,我想到:是啊五年的相处下,来每次比赛赢了,大家都很开心;比赛输了,我们也互相打气从不气馁,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风雨同舟的一起走来的啊!我的理想
是成为一名音乐家,我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歌后会感觉幸福。我的同桌阿张他唱歌非常好听,平时听他唱歌都会有一种温暖的的感觉,我可不能输给他啦!这个人真八百字篇五
大家好!我叫林思盈,今年11岁,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也是英语课代表。我想,大家一定还不熟悉我,那我就来个
自我介绍
吧。我的外貌:眼睛小,但是很有神气;弯弯的眉毛,像月牙;红红的嘴,像一棵樱桃;长长的头发,像一挂瀑布,看样子向朝鲜人。老师喜欢我,同学们也愿意和我交朋友。
我有许多爱好,比如打羽毛球,滑着冰,打乒乓球,骑自行车……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在本站的体育馆里打羽毛球,我们一扣一吊打得很激烈。我终于打败了妈妈,本站里的老师和学生夸我打得好,给我起了绰号“打羽毛球高手”,我心里想喝了蜜糖一样甜。
我的优点有这几个:一是经常帮爸爸妈妈做家务,二是酷爱
作文
,我参加作文大赛经常获奖,三是我是一个有志气,坚强的小女孩,不管学什么,总能坚持到成功。比如说我书法,刚开始写的不好,我没有放弃,刻苦练习,终于把字写得漂漂亮亮的。瞧,我就是这样,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六
我叫谢梁瑞,今年九岁,我是一个女孩。个子不高也不矮,眼睛圆圆的,还有一双浓浓的眉毛。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嘴巴,另外还有一双小耳朵。
我是一个吃货。上学在路上要拿一个东西吃,肚子饿了要吃一点零食,只要是吃的、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
我很喜欢跳舞,走路时要边走边跳,妈妈只让妹妹学,不让我学。送妹妹去跳舞时,我只能看她跳,真希望妈妈也能送我去“美人鱼”跳舞。
我很喜欢小白兔,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看上去那么可爱柔软。家里有一只假的小白兔,如果它是真的,那该多好!
怎么样?你想和我交好朋友吗?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七
我这个人,从外貌上看就是太普通了:中等身材,两眼一鼻,衣着朴素……给人感觉就是过目既忘,套用同学的一句话,如果有人要招聘特工,要求是:过目即忘,那我一定无法当选。因为在我面试完后,招聘人员已经忘了我是谁了。若偏要说些不普通的,那便是学习成绩略显摆的上台面被班上同学说授予“学霸”之名。不过对此称号,我一直不敢认同。
我这个人,平时的爱好便是看书了。闲暇之时,找一个靠窗的位子,手捧一本书,就静静的阅读。看斑点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于书页,或品味《三国》里关羽的义薄云天,或欣赏《水浒》里众好汉的壮志豪情,或品读《岳飞传》中岳飞的报国之志……清风拂过,便让书香盈袖,多么美好的境界。
我这个人,“静若处子,可动也是脱兔的”,这从我在篮球场上的挥洒的汗水便可见一般,每个晴朗的早晨,我总会约几个同学,一起迎着朝阳,向球场奔去。到了场上,我总是第一个拿起球,向篮筐疾驰而去,然后脚下一跃,手上一勾,球进了。再回首看看其他同学,还在抱着球不知在端详什么。在打球中,我更喜欢游走于场中,为队友穿针引线,一会从东跑到西,再从北到南,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也充实。相比于死守篮下抢篮板球的中锋我便不太愿担当。因为我的骨髓里奔腾的血液,那股热情,不愿意让我那么做。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这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八
我的性别是女,今年已经九岁了,我叫张奕朵。我的头圆圆的,头发乌黑的,眉毛弯弯的,眼睛圆圆的,嘴巴小小的。我经常穿裤子,但是太热的话,我也会穿裙子。
上次妈妈帮我买了一只小白兔,我一开始以为它会咬人,但还是鼓起勇气陪它玩,它也慢慢认识我,我也不太怕它了,这样我就天天陪它玩。
我特别爱唱歌。上次音乐课上,老师问我们谁来领大家唱?我举手了,我刚唱一句,整个教室安静了,然后大家就跟着一起唱了,下课后好多人都说我是“歌手”。
上次我被“小红花艺术团”选上了,参加跳舞比赛,轮到我们舞蹈退场时,掌声最热烈,我和小伙伴光荣地退台了。
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九
每个人都有自己精彩的一面,而我呢,也不例外。请看“我的自画像”吧!
贪吃
好学
别人都说戴眼镜的是好学生,我也赞同这一点呢!别看我平时傻乎乎的,学起来可认真呢!有一次因学的太认真,算着数学题,吃着饭,一不小心就把笔插进了自己的碗里,不仅挨了一顿骂,还得挨饿哪,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爱玩
“谁说学生就不能玩了!”我又和妈妈吵架了。那是因为我玩起来兴奋的不得了,可以说是“走火入魔”。有一次,我玩着电脑吃着饭,一激动,忘了自己嘴里的鱼,一下子卡住了自己的嗓子。费了大半天劲才弄出来,气得我妈把网线都拔了呢!
这就是我,看了之后一定“叹为观止”吧!哈哈!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祉睿!
这个人真八百字篇十
瞧!
那个戴着黑色镜框,鼻子大大的男孩是谁呀?那就是我!
送作业时奔跑着的男孩是谁呀?那也是我!
考试时奋笔疾书的男孩是谁呀?那还是我!
我是一个十四岁的男生,名叫孙宇航,大概爸爸妈妈希望让我当宇航员吧,所以为我起了一个帅气而响亮的名字!可是事与愿违,在我五年级时,鼻子上就架起了“心灵的玻璃”——眼镜;可别看我胖胖的,但我的“海拔”还不算低——一米七,这在我们班也算是“鹤立鸡群”了。
不要盲目认为胖子就没有运动天赋,我就是一个十分热爱运动的人。每次学校开运动会时,我飞快奔跑的身影总是出现在田径场上。我矫健的身姿和轻快的步伐常常会令那些瘦子们自愧不如。记得那次秋季运动会,我参加了男子二百米项目,随着一声清脆的“啪”,我如同离弦之箭,飞快地冲了出去,我的双手有节奏地在我身旁摆动着。脚步矫健而轻快。其他选手也不甘示弱,铆足了劲,拼命地追赶。快到终点时,我突然加速,向着鲜艳的红线冲刺,但是终因体力不支而只取得第二名。
严格,容不得我犯半点错误,我也只能在战战兢兢中度日,小心谨慎,最终长时间“占据”课代表的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