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发言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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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发言篇一
首先,我代表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全体成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市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了以新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国平为组长,新乐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佐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高振其为副组长,发改、建设、国土、环保、财政、审计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为改善专项治理的办公条件,我市纪委特意安排了集中办公场所,调拨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调整和充实了办公人员,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对我市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通盘考虑和科学谋划,以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要求和原则、工作的重点和范围,同时为扩大监督范围,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我市电视台播发了为期一周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网址和邮箱,建立了信访举报登记和受理登记簿,在全市掀起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厚氛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我市专治办积极加强组织协调,依据各单位的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将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明确了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依据各自的任务制定了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各相关单位深刻把握方案精神实质,抓住工作要点、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了工作合力。
3、其他单位自查未发现问题。
另外我市还加强了对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清查,各项目监管单位通过清查发现,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存在未批先建或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齐全就违规建设或变相收取订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部分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个别施工企业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我市在工作中注重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纪检监察常规性工作紧密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尤其是把当前专项治理与省、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相结合,做到了以活动促治理,以活动促预防,不断丰富专项治理工作的载体。
为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我市将专治办的人员分为,综合协调组和督导检查组,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对重点项目检查督办,对拒不自查、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走过场、搞形式,以致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1、盯紧招投标。从具体招投标行为入手,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廉政准入,把住资格审查关、现场监督关、跟踪核实关。从勘查设计、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都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对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违反法定工程建设程序,无资质、超范围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出让资质或挂靠承担、承揽工程的个人或单位建立信誉档案,实行廉政准入,对纳入“黑名单”的,依法给予惩罚,严重者亮“红牌”出场,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的风险成本。对招标文件审核、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和开标评标过程、中标公示等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2、盯紧工程立项。对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和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及时通过各种载体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把群众意愿纳入工程立项决策,使工程立项合民意、得民心,以有效防止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探索建立监控机制。
3、盯紧规划设计。对工程的建设规划、用地规划、项目建设规划、工程的总体设计等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工程规划管理实施、容积率指标调整、规划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防止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规调整容积率,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盯紧工程施工。明确工程质量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重点对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保证、进度计划、物资采购、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公开,严格落实责任,定期监督检查,强化标后监管。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造成质量低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5、盯紧资金使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管,严格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对工程资金筹措、计量支付情况、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时限等及时公开,并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管,定期核查账目,核实资金支付明细,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规范、高效运行、安全廉洁。
6、盯紧工程变更。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严格变更程序,强化变更监管,全面掌握变更情况,建立资料审查备案制度,并对工程设计变更过程、批复结果实行双公开,确保了设计变更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有效防止了承包人利用变更追求利润,恶意变更增加费用,管理人员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充分利用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渠道,深挖工程建筑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线索,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牟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发言篇二
(一)细化排查方案。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排查的范围、程序、内容和工作责任。明确了排查的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这类是本次排查的重点;另一类是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这类项目又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细化排查的内容、程序。为更好地掌握排查进展情况,要求各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排查进度表和工作简报;明确了排查的程序,一是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排查统计表,由项目单位开展自填自查;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统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后填写排查汇总表;三是由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四是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排查。
(三)明确排查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不规范操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找在项目决策、环评、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合同履约、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程结算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查清”,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要查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
(四)完善排查责任。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在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搞好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抽查实行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经过认真细致拉网式的排查,摸清了20xx年以来我县项目投资的底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76个,非政府投资项目118个。
1、土地出让方面。个别宗地出让后开发商未能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3、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主要技术人员以及项目经理未到岗;少数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现场监督的职责;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例如施工现场的电线没有按要求安装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监督管理方面。监督管理制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业主管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轻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等现象发生。
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99个。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到“两个到位”:
(1)问题整改要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制度建设要到位。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行使公开为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对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存在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起,查处违纪资金4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进行党政纪处理27人。由于我们的决心大、力度大,存在的9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我县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和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为我市深化工程领域治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发言篇三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1、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20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
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
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发言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安排》的要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住建局牵头制定了《黄山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住建局、开投集团、新潭镇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排查梳理,查摆项目合同不规范等问题。住建局、开投集团、新潭镇指派专人对接此项工作,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个项目中进行具体了解,掌握摸清存在的问题和表现形式,并就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完善制度等规范今后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
(一)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违反工程款支付流程的.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工程项目违规发包。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等问题。
(三)工程变更审查不严。工程项目造价变更审核审查不严格,没有按照程序变更造价等问题。
(四)项目未批先建。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先施工后补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现象、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五)项目合同不规范。工程项目先施工后补合同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
(三)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例如“长源安置区土石方平整工程及施工便道工程”,新潭镇人民政府直接与长源村村委会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新潭镇瓯山村红星组山塘开挖维修工程”,瓯山村村委会直接与金顺生签定工程协议。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堵塞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漏洞。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项目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开投集团、新潭镇人民政府、高新区住建局等职能单位及部门出台制度文件共计11份,有效筑牢了工程监管的制度屏障。
(二)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工。职能单位及部门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本着边施工、边自查、边整改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搞好查缺补漏,完善有关手续,补充相关台账资料。
(三)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审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到位资金不出现贪污、挪用、截留和挤占的行为发生,使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中,并发挥积极的作用,造福于社会和人民群众。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发言篇五
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预防多措并举、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活动。20xx年住建局共受理项目招投标备案、直接发包备案、监理发包备案共计39项,未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通过调研、抽查、走访企业和开展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活动。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单位,通过约谈、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落实,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二是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台账并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监管问题隐患,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提升“三书一函”办理质量,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对发现的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或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要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发言篇六
根据《xx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xx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及加快交通三大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又好又快地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确保交通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廉洁。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得到健全,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查找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以权谋私的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三)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评标专家不公正等。
(四)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
合同
履约率低,中标后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五)建设单位及其上级有权机关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搞"政绩工程",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六)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七)变更设计频繁及设计变更未及时报批;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审批不规范。
(八)工程建设项目拖欠资金现象;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中存在的漏洞。
(一)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以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及变更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监管手段为重点,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增强规划执行的严肃性,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重点,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严格合同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三)规范建设资金管理。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速公路等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管的意见》为重点,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交通资金管理责任制,促进工程建设资金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四)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
(五)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为重点,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交通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xx县交通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xx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xx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下发全县交通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1.开展自查。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辖区内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三大建设重大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2.重点督查。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有重点的选择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集中督查活动,同时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检查、督查纳入专项治理工作之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下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督查
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督查,督查情况上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3.确定联系点。为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定十白线三期工程作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的重点指导,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交通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着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
3.严肃查办案件。各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要认真对待发现的案件线索,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发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向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1.完善
规章制度
。各单位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注重长效的原则,结合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马上着手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起草,及时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制定完善一批涉及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规章制度体系。2.做好
工作总结
。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进行"补课",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0xx年3月中旬前,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xx县交通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工程科牵头负责指导全县公路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交通质监所牵头负责指导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合同管理等环节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进展迟缓的地区,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推进我县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