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红头文件(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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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回执篇一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5日前为各单位自查阶段;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为局检查阶段;20xx年1月上旬为隐患整改、检查情况汇总、通报阶段。
二、检查方式方法:
此次检查以自查为主,集中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同时,局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各单位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并因人为因素久拖不解决的,一定要严肃处理,不姑息迁就。
三、检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1.此次安全大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重点检查文物(藏品)库房、影剧院、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学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火源、电源、气源等的使用点、财务点及贵重物品集中存放部位。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和省、市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情况。
(5)事故隐患整改和经费投入情况。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门、应急照明、消防管网、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护情况。
(7)安全检查及会议记录归档情况。
(8)各类事故、案件发生的处理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人员开展自检自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整改时限,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督促整改落实,消除隐患,确保检查收到实效。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从管理上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防范措施、基础档案和应急预案,推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检查组将对检查的工作情况和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并进行通报。各单位在自查及整改的同时,还要重点组织本单位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各单位要向局检查组提供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总结和安全保卫工作台帐。
(四)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回执篇二
一、督查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
(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xx〕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
(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
(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
(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
(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
(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
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展开,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8月13日
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回执篇三
根据省联社《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五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甘信联发[20xx]116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20xx年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意见和工作要点及联社年初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促进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领导
二、基本现况
经检查大部分信用社对安全保卫工作比较重视,通过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每日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和便民点的管理员、联防单位、员工鉴定了联防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内控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员工的安防意识、整体防范水平有所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防意识不强,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内控制度未落实到位,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警惕性不高,存在安全隐患。
(一)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存在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主要有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等信用社;防尾随联运门操作不规范,未起到防尾随作用的吉川信用社、西关分社等。
(二)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每日安全检查无记录、社主任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存在提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主要有北城、李店、襄南、常河等信用社及北街、城关分社。
(三)常河、马营、榜罗三家信用社atm机巡查不规范、无巡查打印凭条。
(四)部分网点未坚持“四双、五同”制度,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擅自离岗。有寺子、山2家信用社;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一人守库;城关信用社部分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上锁;城关信用社、西郊分社部分柜员请假时未办理尾箱清空移交登记,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寺子、榜罗信用社未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及时分管的现象。
(五)安全保卫部武装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严格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运钞车辆执行任务时未停靠在有效监控视频范围之内,存在安全隐患。
四、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按照省联社《关于员工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经济处罚暂行办法》(甘信联发【20xx】319号)文件精神,对以下网点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一)对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三证一陪同)、atm机巡查不规范、部分社主任对便民服务点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各项登记簿登记不规范,有超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的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榜罗、北城、襄南等信用社及北街分社、城关分社提出通报批评,要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二)经现场调阅4月14日、15日早上8:20监控录像发现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运钞车未停靠到有效监控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给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经检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的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四双、五同”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1、未严格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金库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拔的寺子信用社、榜罗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各200元;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的山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300元;经调阅4月3日8时20分监控录像,北城信用社金库钥匙未分管,一人出入库,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200元。
2、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单人值班守库现象,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300元。
3、对城关信用社个别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及时上锁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