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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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年月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二
近期,天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8月17日上午,生产设备(安监)部全体人员针对各部室办资料室、食堂、各部室库房、岩芯库、队部东院老宿舍等区域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以响应及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安全会议要求,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食堂灶房墙上的插座紧挨着大锅,做饭蒸汽很容易引起漏事故,建议加以整改,起到防水作用;一楼101、102地质资料室内的插座,常年不用,建议用胶带封住,以彻底消除隐患。
2、1楼地质资料室室内均没有灭火器,须尽快配备,101屋顶暖气漏水,对地质资料造成了潜在危害,建议后勤部门整改暖气管道,消除漏水隐患。
3、单位灭火器均已超期使用,存在失效风险,建议及时更换。
4、东院旧宿舍区安全隐患非常严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排查中发现多数房屋地基腐蚀严重、墙体开裂、房梁下沉已属于危房,院内厕所墙体腐蚀严重,部分砖块松垮,且存在枯树,遇到暴雨、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随时有倒塌的危险。(2)院里多处堆放废纸、木材、钢材、生活垃圾等杂物,并有废品回收堆积处,存在火灾隐患。(3)东院库房南门口,树木杂草丛生,秋冬季节极易引发火灾建议后勤部门尽快清理。(4)东院所接电线都是明线且电线老化,乱接乱挂现象严重,在用电方面存在极大隐患。特别是遇到雷雨、暴风、暴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用电安全事故。(5)检查中发现院内有电焊作业,并停放2辆管道疏通作业车充电,车内装有液氨等危险化学物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外,有牛蹄加工作坊,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潜在安全风险。东院安全隐患巨大,建议我队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改。
5、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东院存在隐患问题较多,望以上安全隐患,队里组织人员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整改处置,各部、室、办事处人员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生产设备(安监)部
8-17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三
5月8日上午,由广西德新咨询公司那坡县百都水电站工程监理部组织参建各方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有:业主毛裕淞;监理部范冬军副总监;施工单位王联合副经理、苗力专职安全员。本次外业检查只对已开工的支洞、1号隧洞出口、2号隧洞进口三个施工工作面,未开工的施工工作面点没有检查;外业检查主要是施工安全资料;在隧洞洞身施工现场做了照明用电漏电保护试验,试验结果是符合规范要求。从检查的情况看,尽管施工单位做了大量的安全工作,但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仍比较多,且存在问题有相同之处,需要整改和加强。现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内业检查情况: 1、未发现进场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资料; 2、未发现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资料; 3、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制度只是初稿,未正式下发劳务队。
二、外业检查情况:
1、1号隧洞出口工作面①洞脸边坡开挖后,未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即:喷锚支护);喷锚支护前的准备工作也未开始,如喷锚施工队未进场、施工道路修建、空压力未进场、钢管脚手架搭设未完成等,雨季即将到来,如果不及时喷锚支护对洞脸边坡稳定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②堆放在洞脸边坡左右侧弃土未清运,给边坡增加了自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③未发现施工现场有安全警示标语、标记。
2、2号隧洞进口工作面①隧洞右侧高压电线铺在地上,未按规范要求架空。②隧洞洞口未有进洞须知及进出洞身名册登记。③未发现施工现场有安全警示标语、标记。④洞身爆破作业人员未有上岗证。
3、支洞工作面 ①施工平台左侧交通道路防护栏杆,未按监理通知(德新[20xx]通知001、004号)彻底整改。②隧洞洞口未有进洞须知及进出洞身名册登记。③农民工工棚未有灭火器;照明开关及漏电保护开关均可衼雨水淋到。④洞身爆破作业人员未有上岗证。⑤施工现场有安全警示标语、标记较少。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反映了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存在思想麻痹及侥幸心理,特别是洞身爆破作业人员未有上岗证。我部再次重申,要求贵部对安全工作(人身安全及工程安全)引起高度重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施工单位要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等安全规定执行,并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整改,限期20xx年5月12前整改完毕,将整改措施报告递交监理部核查,确保不安全因素得以及时消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以促进工程顺利进展。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那坡县百都水电站工程监理部
年五月九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四
从7月中旬开始,在区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区8个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建筑施工、石化天然气、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8月初,根据副区长洪流工作安排,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宁资军带领区住建局对还未拆除的2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3组)、3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5组)、5号混凝土站(华江站,白沙村2组)、6号混凝土站(昌永站,白沙村1组)进行了整治情况检查,该四个混凝土站现还未拆除,检查组与四个混凝土站负责人逐个进行了谈话,其中2号、3号两家混凝土站同意拆除,但提出了需要适当补偿的要求。
2.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7月28日,区委、常务副区长单绪平带队对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东洲渡口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存在储水池储水量未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仓库内货物不按要求存放等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的行为,责任其店主立即整改;东洲渡口的人员值班情况、客渡船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六不发航制度、上船穿(拿)救生衣制度基本落实,但仍有部分时间段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区交通局督促湘江乡政府、东洲村两委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组:28日下午、29日上午,区委、副区长周春华率领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辖区幸福嘉园·黄茶副商业中心、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城市综合体、美美世界、中心医院、金色家族等16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周春华区长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施工、不戴安全帽、未执政上岗、安全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组:8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孙艳平、副区长江红带队督查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先后抽查白沙洲别宿一格、崇尚百货哈特波波餐厅、感叹号餐厅以及人人乐超市,对个别经营户未及时建立台账、购进食用油未索票证、厨房垃圾桶未遮盖,以及超市面点、熟食未遮挡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5.校园安全监管组:8月1日,区政府副区长陈泰山带队对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多幼儿园、体艺幼儿园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这两家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校车租赁公司租赁,同时,做好接送记录和台账和校车出车前检查,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6.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组:近段时间以来,区政府副区长张光耀带队,邀请市执法大队一道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甲胺磷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余个,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了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
7.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组:7月25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区分局局长陈俊华带队,对雁峰区玻璃瓶罐加油站、香江百货岳屏广场店、森香木业、湘南汽配城、华天大酒店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方大酒店存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雁峰区玻璃厂加油站存在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湘南汽配城存在的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整改到位。
8.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 8月上旬,刘浪涛副区长带队对全区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隐患部位。对在督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的工贸企业检查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领导小组要针对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立即督促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各领导小组要坚持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同时,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又要落实问责制,对隐患排查不留情面,隐患不除,决不罢休。对发现隐患未整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定期向区安委办(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电话:)报送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年月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五
各县市区(园区)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9月中旬,市安监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8个县市区14家企业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设置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是否将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纳入计划执法内容;二是企业层面,主要是企业应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论证)、备案、培训、演练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通过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各县市区安监部门都明确了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其中湘潭县安监局、湘乡市安监局都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解决了应急管理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除韶山市外,其他县市区都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内容。被抽查的14家企业大部分都编制了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了应急演练,其中湘潭恒荣建材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较好,华都大酒店和九华梨树全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内部应急组织(消防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监部门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仍有较大差距。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安监局都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未解决应急人员编制问题。二是各地安监部门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监管执法不严,目前都未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查处。
(二)企业层面:一是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未建立应急组织,未明确应急工作职责,未制定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如湘乡市中盛达气体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湘潭县同丰化工有限公司。二是未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致使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衔接性不强。如湘潭县怡达建材有限公司、湘潭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兴业太阳能公司。三是部分企业未组织应急预案学习、培训。如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湘乡市中盛达气体有限公司、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四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对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如华都大酒店、九华梨树全创科技有限公司。五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如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建设,确保应急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三)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的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确保高危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加快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切实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实战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改进,着力提升企业自救能力。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执法。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xx〕74号)要求,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计划执法内容,制定年度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厉查处应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9月29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六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七
关于对在建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情况的通报提要: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项目管理运行平稳,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生产意识较以往有了提高保护”、末端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规定执行不到位,开关箱采用插头、插座做活动连接,一头多接、私拉乱接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移动式开关箱设置不稳固,个别的直接悬挂在外脚手架体上。
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工程公司、直属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到位,制度完善,责任层层落实。通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同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目前,各地即将开展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各工程公司、直属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针对本次检查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按照检查组所提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督促整改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要做到纵向检查到边、横向检查到底,不留死角,确保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3、针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特别是要注意对商品砼容易产生裂缝;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不规范;后绑梁钢筋整体放置造成梁钢筋位移、梁柱钢筋节点处钢筋绑扎混乱、柱箍筋漏放的质量缺陷,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同时也要求各工程公司加大对联营项目的监管,强化项目施工过程的控制,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
4、加强针对汛期、雷雨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实际,重点做好汛期深基坑、大模板的支护工作,同时,要对起重机械、施工用电、脚手架基础和拉接、排水沟渠、疏散通道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防汛预案工作体系,设专人值班,组织落实好设备、物资、人员等救援措施,并进行抢险救援演练,确保汛期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希望各工程公司、直属项目部,特别是此次未检查到的单位通过这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管理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部、班组,不断完善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o**年x月xx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八
1月26日上午,绍兴市文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绍兴图书馆及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市直文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xx〕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xx〕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 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005,值班电话:。
年月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九
节前根据市安委会文件精神,我局就节日安全自查工作作出要求,各直属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23日—30日,体育局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检查情况来看,所抽查单位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从检查情况看,单位能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
2、所抽查的单位能认真落实“边查边改”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3、所抽查单位少体校学校本部有详细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器材的检查)台帐记录;运河公园也有安全检查台帐。
4、另外市场处(体育市场稽查支队)根据要求召开了全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会议,全市90余家游泳场所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了卫生、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确保20xx年游泳场所安全开放。会议布置了20xx年苏州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要求,要求各游泳场所签订《20xx年苏州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承诺书》,并部署了20xx年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复训年审和新培训鉴定工作。
二、存在不足
这次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运动学校:水上基地安全救护措施(如救生圈、救生绳)不够,没有防护栏;枪弹库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枪弹管理要分开;体校校区消防器材灭火器没有及时的更换或填充。
2、运河公园:运河公园停车场雨棚自安装以来年久失修,连接雨棚的钢丝已锈断,如遇台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域警示标志不明显。
3、体育中心:有一部分消防器材灭火器存在压力不足或已失效,需更换或填充。
4、专管中心:安全检查没有台帐。
三、没有抽查到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制定安全制度(安全制度上墙),做好安全台帐。
四、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安全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单位安全的问题,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
2、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各单位要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要有专门的安全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全领导小组的沟通和联络,名单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十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及省市要求,8月19日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扬教办〔20xx〕53号),局机关分成七个检查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在开学前后对系统内部所有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开学后的安全督导,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整体上看系统内各单位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基本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小组排查出问题后,不少单位已整改落实到位。但现场检查发现,有的单位仍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紧急报警系统未及时报修、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未完全隔离、配电房缺乏应有设施、体育设施大型儿童玩具锈蚀严重、化学实验药品管理不规范、学生乘坐地方“三无”车辆上下学、消防设施损坏或性能过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整改到位;因实际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要积极与相关科室及领导联系,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将报整改报告报局安保科。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9月17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十一
各信用社、营业部(分社):
根据省联社《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五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甘信联发[20xx]116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20xx年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意见和工作要点及联社年初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促进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稽核审计部人员为组员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小组。于20xx年4月24日至26日,利用3个工作日,对全县25个网点及部分便民服务点就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网点检查面达到100%,便民服务点检查面达到30%,现将此次检查和稽核审计中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二、基本现况
经检查大部分信用社对安全保卫工作比较重视,通过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每日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和便民点的管理员、联防单位、员工鉴定了联防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内控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员工的安防意识、整体防范水平有所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防意识不强,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内控制度未落实到位,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警惕性不高,存在安全隐患。
(一)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存在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主要有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等信用社;防尾随联运门操作不规范,未起到防尾随作用的吉川信用社、西关分社等。
(二)各类登记簿记载不规范、每日安全检查无记录、社主任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存在提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主要有北城、李店、襄南、常河等信用社及北街、城关分社。
(三)常河、马营、榜罗三家信用社atm机巡查不规范、无巡查打印凭条。
(四)部分网点未坚持“四双、五同”制度,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擅自离岗。有寺子、山2家信用社;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一人守库;城关信用社部分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上锁;城关信用社、西郊分社部分柜员请假时未办理尾箱清空移交登记,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寺子、榜罗信用社未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及时分管的现象。
(五)安全保卫部武装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严格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运钞车辆执行任务时未停靠在有效监控视频范围之内,存在安全隐患。
四、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按照省联社《关于员工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经济处罚暂行办法》(甘信联发【20xx】319号)文件精神,对以下网点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一)对安防教育学习不到位、员工安防意识较差、未向检查人员索要证件(三证一陪同)、atm机巡查不规范、部分社主任对便民服务点安全检查次数不够、各项登记簿登记不规范,有超前登记和登记不及时的城关、寺子、李店、常河、马营、榜罗、北城、襄南等信用社及北街分社、城关分社提出通报批评,要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二)经现场调阅4月14日、15日早上8:20监控录像发现押运人员操作不规范、警戒不到位,运钞车未停靠到有效监控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给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经检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未执行24小时坐班值守制度的责任人经济处罚各200元。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四双、五同”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1、未严格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存在一人保管金库钥匙和出入库钥匙未拔的寺子信用社、榜罗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各200元;营业期间存在单人临柜的山信用社责任人经济处罚300元;经调阅4月3日8时20分监控录像,北城信用社金库钥匙未分管,一人出入库,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各300元,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200元。
2、什川信用社未执行双男同室值班守库制度,存在单人值班守库现象,给予管理不到位的社主任经济处罚300元。
3、对城关信用社个别柜员离柜时,操作界面未退出,尾箱未及时上锁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200元。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十二
关于我市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xx年07月30日访问次数:115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根据我局20xx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期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地的检查反馈意见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平安慈溪大会精神,在建工程,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4日-8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引入第三方社会安全检查专家组织检查,市质(安)监站进行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行动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到位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7个,共计发出限期整改建议书33份,停工通知单3份,市质(安)监站检查项目23个。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所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能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情况较好,并按照信用系统上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原材料检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建筑消防、起重机械安拆等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按照我市欠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工实名管理和工资公示等工作。其中,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界牌村商务大楼工地各方面情况良好,现场管理到位,还开展了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受到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有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在管理上存在较为薄弱的环节,亟需加大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缺少,检查记录缺少;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人员与信用系统上人员不符,管理人员请假多,个别工地甚至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请假,让其他人暂代。
2、部分工程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台账资料签字涉嫌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安全教育培训等资料人员签名也代签现象较多。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工地混凝土质量存在露筋、麻面现象,洞口未设置
过梁扳,柱子接头错位,现浇板板筋露筋。
2、较多工程构造柱、梁等二次结构制作较差,制作随意,成型外观质量较差。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不正确,吊筋位置放置不正确,模板表面混凝土浮浆未清理。
3、沉降观测点未跟上施工进度。
(三)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高度5-7.9米)工程的搭设方案无针对性,搭设未按照方案,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2、个别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拉结数量不足,首步、开口处、转角未设拉结;承重支模架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及立杆间距过大;有的工地支模已拆除,模板悬挂较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个别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养护记录不全或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部分物料提升机防护栅门制作不规范,防护栅门未及时关闭;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滑条缺少。
4、个别工地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要求,电器设备型号与线路不匹配,存在临时电线随意拖拉现象,部分施工机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配电箱检修记录滞后,专用开关箱设置不规范。
5、部分项目消防设施不到位,灭火器数量不足;较多项目缺少防汛防台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及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未设立或上墙公布。个别工地缺少冲洗设备,工地材料未覆盖,扬尘控制不到位。
6、村镇工地与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差距较大,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相当较好,村镇工地文明施工程度较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设施较少;如长河工业区的很多厂房施工工地,造价低,文明施工较差,总体安全隐患多。
7、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方面:个别工地施工现场高压电线下端的沉井施工防护措施缺少,沉井施工的操作架搭设较简易,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或者缺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技术资料现场缺少等。
(四)监理工作方面
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把关不严,平行检查频率偏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监理资料中,存在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不一致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强化对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综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督查情况和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监站第二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责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节较为严重的,我局将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批评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督查,对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建议的单位以及在限期内再次复查仍未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处罚。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下列工程和单位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纳入慈溪市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1、慈土储横河1101#-1地块(峙山庄园)三期
施工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周巷中国食品城(暂名)
施工单位:中亿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慈溪市恒进电子有限公司3#4#7#厂房、5#6#宿舍及连廊工程
施工单位:宁波元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慈溪市市域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单位: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龙山镇山下农民公寓一期3#、4#楼
施工单位:余姚市星光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慈溪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在建工程存在问题,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2、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现场到位考勤,
认真履职,重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
作,防止特种作业人员不到位现象。
3、充分发挥现场在线监控作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此次我市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质(安)监站要加强督查,按照我市隐患排查工作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月30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十三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进一步落实工程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市建委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数量和方式
检查范围为所有在建的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市建委组织对城市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对各区、市、县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每地区的抽查数量不少于4项。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内容。
(二)工程实体质量
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实物质量情况;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监理档案资料情况。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 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至6月16日为市建委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市建委抽查阶段。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庆茂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由市建委质监站站长曲平、工程处处长迟培成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长担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各自组成检查组,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六、问题处理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情况。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基基础、主体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不留死角,消除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6月16日前报市质监站。
(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问题的整改工作。
年五月二十三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十四
各代理公司:
20xx年8月24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上海乐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乐欣公司)租赁的物流中心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库内存在电瓶车充电、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饭煲和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及设置床铺住宿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乐欣公司立即进行整改。9月13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前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乐欣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乐欣公司仓库安全隐患问题,暴露出该公司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日常安全管理松懈,隐患整改迟缓,严重影响库区安全。为此,根据双方签署的安全协议,货站事业部对乐欣公司做出以下处罚:
约谈乐欣公司负责人,进行警示性谈话。
责令乐欣公司做出书面整改报告,限令5日内完成整改。
对乐欣公司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库区安全管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共创平安库区。
货站事业部
年9月14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篇十五
沿河铁路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通报结合全局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20xx年3月22日沿河公司安质部会同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呼和浩特监督站对沿河铁路公司目前施工的大马线(大塔至马场壕)树林召隧道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检查了树林召隧道进口掌子面开挖、二衬的施工、已完工程的质量及相关的内业资料管理,重点检查了项目部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落实情况。
二、存在问题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 监理单位:北京方达监理公司1. dk9+840~dk10+230段隧道二衬混凝土施工缝表面环向有多处裂缝,裂缝最宽达5mm。2. 监理在隧道dk9+840~dk10+230段混凝土检验批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一栏中的填写不符合标准。
三、整改要求
1、监理、施工单位对二衬环向裂缝超标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邀请隧道专家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并对裂缝的宽度进行观察,做好记录。
2、对以上问题由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监理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和监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过程及结果形成影像资料上报,要求于20xx年4月6日18:00前将书面材料报沿河公司安质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沿河公司邮箱。
沿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