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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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第一条 常规管理制度
每位老师既是授课老师又是班主任,对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负责。为推进学校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特约定以下条款:
1、教师上班期间需衣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教师形象,讲普通话;
2、教师上班、下班需签到、签退,除开休息日,其他时间按时签到,教师必须在课前30分钟到校并进入教室,下班签退时间以放学时间往后推10分钟为准;上下课执行签到制度,严禁代签到、签退;
3、教师上班签到后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课准备工作。入班后先板书再复习课文。没有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不允许批改作业。按铃声上下课,管理学生纪律、安全。教室的卫生由各班老师管理,桌椅要时时保持整洁;有秩序排路队放学。教师没有按时到校入班或课前准备时间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以迟到论处;
4、上课之前必须给学生点到,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未到者,需给家长打电话询问并登记相关情况,迟到学生及时通知前台处理,做到及时与缺课学生的家长联系,主动预约补课;一人未补罚10元每人。
5、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课前提前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包括会议记录)每月25号之前交一次(随机抽查),交予教务长进行检查,课堂上必须认真辅导学生;
6、老师必须精力集中、精神饱满、心情愉快的进入课堂。不允许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私事电话,电话一律调为无声状态,排除干扰,认真上课。
7、增强安全意识,强调安全教育,经常安全提示,确保学生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老师处
罚,下课后在教室休息,管理学生安全,如学生出现流血、受伤情况,该班任课老师负50%责任,学校负50%;
8、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7天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迟到每月都扣全勤,请假必须提前7日以上,未经批准属于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9、老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关闭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门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学校借教学工具等,需在相关负责人处详细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在规定归还时间内不能归还的需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损坏和丢弃需照价赔偿;如需要打印资料请向刘sir 申请,并要求刘sir 帮你打印出来。
11、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总结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情况,展示学员一学期的学习成效,内容形式由教师自行安排, 并上交策划方案;
12、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与期末测试。并将成绩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认真填写期末评语与通知书,严禁找他人代写,并做好劝学工作,巩固生源;
13、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学质量保证金,存满1000/人为止;
14、辞职书(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口头形式不予承认,否则教学质量保证金不退)
第二条 奖励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鼓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学校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如下奖励:
1、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老师给予奖励;
市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50元、银奖30元、铜奖20元 ; 省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100元、银奖80元、铜奖50元;
国家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200元、银奖150元、铜奖100元;
2、节日补助: 三八节 端午节 中秋节 教师节 春节(补贴根据学校效益相应补助);
3、高温补助:200元;
4、团队旅游:每年旅游一次,根据业绩分配旅游路线 暑、秋季巩固率(不包括春季)学校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1200元,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600元,总体巩固率低于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游。
6、保险(含试用期3个月至满12月后):养老保险150元/月;
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第一章 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第二章 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教学工作:
1.参与教学计划、实习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
2.承担课程基本建设任务,包括编、选教材及编、选辅助教学资料等。
3.承担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指导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等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教育学、教学法的研究活动,参加教学改革。
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研任务,努力做学者型、专家型、“双师型”教学工作者。
三、教书育人:
1.教书育人是每个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和技能,也要在教学工作中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思想作风。
2.教师要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培养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力促身心俱健。要兼任并努力做好学校分配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 开课前的基本准备
一、制订教学大纲: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和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估的主要依据。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教学大纲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该课程教学目标和计划课时量制定,经教务处批准后,认真实施。
二、做好教学安排:
每学期分属教研室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分别制定出自己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主要教学活动安排日程表。于开课前由各教研室主任报教务处。
教学进度表是各门课程每学期授课的具体实施计划,担任各门课程的教师要在开学后的一周内,按照教学计划或实际安排的上课时数,填写本门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并上报教研室、系,经批准后认真执行。
教学计划和课程进度计划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适应性、可行性和稳定性。教学计划一经审定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或教学进度需调整时,需经教研室及教务主任批准。
教务处对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是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外专外教应坚持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重点放在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骨干师资队伍上。聘请的外专外教须对华友好、正确认识和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风正派、热心学术、专心投入学习教学科研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外专外教包括来校教学、访问、交流、讲学、合作科研的各类长、短期外专外教。
第四条 来校外专外教的合同和外事管理,由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事处负责统筹学校外专外教的聘请规划和拟定聘用合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涉外审批及聘请所需的报批手续。各用人单位负责拟订外专外教的聘请计划、物色人选及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二、程序
第五条 聘请长期外专外教(聘期在90日以上)。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我国公证机构公证)、无犯罪记录(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体检证明(签发时间需在6个月以内)、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六条 聘请短期外专外教(聘期在30日以上,90日以下):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七条 邀请短期外专外教(来校30日以内)
1、邀请单位审阅本单位拟邀请外专外教简历,签署是否邀请意见。
2、短期来校的外专外教须有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科研合作等具体计划和安排。
3、邀请单位须在邀请外专外教来华前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国(境)外人员短期来校申报表》(见附件),并连同外专外教简历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后,邀请单位可为其签发来访邀请函,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邀请单位须在外专外教到校前一周将其护照复印件及日程安排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管理
第八条 用人(邀请)单位要严格筛选和考核来校的外专外教,并确保其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来校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主要由用人(邀请)单位负责。用人(邀请)单位需积极防范各种风险,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 外专外教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外专外教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了解学校,督促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公众利益、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可选派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虚心好学、业务精炼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外专外教的合作教师。合作教师应帮助外专外教适应学院的教学和生活,帮助其解决教学和生活上的问题,并积极向其学习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注意收集和保存外专外教的授课资料。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需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专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 每次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须对外专外教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总结,并将总结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需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将续聘情况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至少提前45日)。
第十四条 充分尊重外专外教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外专外教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和传教。用人单位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五条 外专外教在校工作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应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四、其他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发布之日其执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务科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即时建档。
3.教师业务档案的封皮、目录、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4.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业务校长同意,方可查阅。
5.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6.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7.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业务校长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保科搞好协调工作。
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五1、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因工作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仅仅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0、 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 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
13、 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
14、幼儿出现呕吐或身体不舒服等情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委,安抚幼儿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15、每天做好交接班工作,早晨家长送孩子时要把把学生所带的用品、玩具或换洗小被等物品记录清楚,如有服药的儿童需做好记录,按照家长要求给学生按时服药。
16、新进学生必须做好登记,办理交接卡,无卡禁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冒领幼儿。
17、 教师与家长之间要经常沟通,共同对幼儿进行教育。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树立安全教育意识,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共同做好本班教养、卫生保健工作。
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六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孩子,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微笑面对家长和孩子。
5、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十分钟,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教师若请假提前一天告诉园长,扣除当天工资。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要上的课准备好,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有条理。每周五将备课本交到办公室。上课必须用普通话上课。
11、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12、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13、让孩子养成问好的习惯,有礼貌,会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14、孩子出错教师及时纠正,讲道理。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计划。
学校教师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篇七
为规范外籍教师的管理,根据外事工作要求和上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外籍教师的含义
外籍教师是指:
(一)由学校直接聘用或根据学校与外方合作单位协议由合作方派遣到我校进行教学或其他交流活动的外籍教师(以下简称长期外籍教师);
(二)短期访问的外籍教师(以下简称短期外籍教师)。
二、外籍教师的管理
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由校国际交流处总体负责,实行校、二级单位两级管理。国际交流处负责指导各二级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二级单位实施对所聘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二级单位外籍教师工作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并由二级单位指定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具体处理外籍教师事务。二级单位还应为所聘外籍教师配备政治素养好、业务素质高的合作教师,与外籍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做好外籍教师的服务管理工作。
(一)聘前管理
1、长期外籍教师应聘资格及应聘材料
(1)外籍教师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二年以上教学经验,一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
(3)语音语调规范(英语教师应来自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4)身心健康,无政治倾向;
(5)提供个人简历:应注明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及地点、护照号码、婚姻状况、现工作单位和详细家庭地址;学历情况(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修课程、最终获取学位);工作经历、健康状况、懂何种语言;
(6)相关证件要求:学历证书、毕业文凭、学位证书(均为复印件);
(7)如审批通过,配合提供相关签证申请流程的文件。
2、短期外籍教师应聘资格及应聘材料
(1)符合我校国际交流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方向,科研方向;
(2) 应在其专业、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提供个人简历,用于我校外事归档及相关活动宣传;
(4)如审批通过,需凭我校的邀请函自行办理签证申请。
3、聘请程序
二级单位将拟聘外籍教师的材料、二级单位聘请意见(须注明工作任务、逗留期限等)书面上报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会同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外籍教师任教资质及访问目的。涉及需学校支付酬金等费用的,聘用部门需提供经费支出信息供学校参考。
对于长期外籍教师,按照国家外专局有关规定,学校人事处必须同受聘人签署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应在长期外籍教师来华前签署,用以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以保证在聘用期间工作的正常进行。“合同书”可以是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发的标准合同书。
(二)来华手续办理
1、长期外籍教师手续办理详见《外国文教专家来华签证办理流程》(附件1)。
(1)来华前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并持有效工作签证入境;
(2)入境后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外国文教专家证》;
(3)凭《外国文教专家证》申请《居留许可证》。
2、短期外籍教师手续办理详见《外国文教专家(短期)来华访问流程》(附件2)。
(1)经学校审批批准,签发访华邀请函;
(2)凭邀请函自行办理访华签证。
(三)工作和生活管理
1、工作安排、教学管理及评估考核
长期外籍教师来校前,二级单位应制订好工作计划,并在其到校后按照合同切实做好具体安排。国际交流处将定期向外籍教师征求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要求,并了解和检查其在各二级单位的工作情况。二级单位应在每学期结束时,对外籍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考核评估,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并与其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向国际交流处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外籍教师的工作情况。在结束任教时,二级单位应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估,在外籍教师离任后一个月内,写出工作及效益情况报告交国际交流处。
短期外籍教师来校后,在二级单位协助下按照已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教学、科研等工作。二级单位需配备专门人员配合专家完成各项工作,并留存影像资料及研究成果。工作期满后,二级单位需及时总结专家教学及科研成果,并提交国际交流处。
学校将适时根据情况对优秀的外籍教师进行表彰。
2、生活管理
国际交流处、二级单位应经常关心外籍教师的生活,协同做好其生活管理工作。
(1)外籍教师来华前、抵华后,二级单位应与其取得联系,通报本地生活情况。
(2)外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外教公寓住宿。如在外租房,二级单位应掌握其具体住址,并提供租房合同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3)外籍教师抵校后,国际交流处会同二级单位做好外籍教师入职工作。具体包括与外籍教师会谈,介绍学校情况,告知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外国人出入境及居留管理教育等。
(4)二级单位应安排外籍教师联络人陪同外籍教师尽快熟悉居住地及购物、医疗、交通、邮电、通讯等情况,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与外籍教师保持联系,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5)学校一般不组织外籍教师赴外省市参观、游览。二级单位应及时关心和了解学校外籍教师在节假日期间自主旅行的行程,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落实专人陪同。
(四)合同期满与离任
(1)外籍教师如希望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留在我校工作,由二级单位上报国际交流处、人事处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人事处与其签订续聘合同,并由二级单位办理延长专家证和居留许可等手续。
(2)二级单位在外籍教师期满离任时应做好离校相关工作。及时收回并注销外籍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办理的外籍专家证,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证》的注销等。
(3)二级单位应做好外籍教师离任回国后的相关工作,与其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外籍教师的积极作用。建立外籍教师档案;鼓励他们推荐愿意来华工作人选,热心宣传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发生意外情况时,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应及时到场,并立即报告国际交流处和分管校领导。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如涉及港澳台教师、专家,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