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优秀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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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一
2、配合学校进行思想教育,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学期召开二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形成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建家长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教师”为根本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全面育人,发展特色的办学思想,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
第三条、贯彻生命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四季生命教育模式,体现小班化教育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通过“四季文化”建设,实现“青青校园、绿色课堂、阳光教师、绿鹰少年”的目标,成为z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小班化教育优质学校。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小学制学校,学制六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和及时总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四、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经营管理学校,对学校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全面负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九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中层干部有提名报审权,对学校内部基层干部有任免权。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和课时津贴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体艺、卫生、团队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工会负责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职工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完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及有关法规文件,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各门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新时代学生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建立德育领导小组,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队,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六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八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九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加强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过程管理,提倡集体备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二十条、不断探索改革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
第二十一条、依照学校《卫生、体育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上好“两操”和活动课。每学年举行校田径运动会一次,并选拔、组建校运动队。建好卫生室,配备好专职健康保健人员,开设健康教育课,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和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第二十四条、教导处认真组织管理和积极使用理化生实验室、电教室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办好师生食堂,改善师生伙食,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及时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财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结算。财会人员岗位变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移接交手续。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校提倡教师修身、敬业、爱生。做到“五要”:要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要增强教育现代化观念和技能;要培养扎实、深厚、广博的专业知识;要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要练就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三十一条、教师工作的岗位、任务由学校安排。教师必须服从校长领导,遵循教育规律,勤恳工作,教书育人。
第三十二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教师工作进行学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提拔、晋升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宴请,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继续教育。
第三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由班级学生民主选举,学校政教处及团委、少先队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每学期评选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进行表彰,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做四有新人。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节约用电、用水,善于、敢于同一切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四十一条、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十三条、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该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四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政教处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第四十五条、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雨天、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六条、每学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七条、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对直饮水检查、消毒。
第四十八条、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领导对值班工作要认真负责。
2、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第四十九条、门卫管理制度
1、、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校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准入校。无特殊情况,不准外来人员在上课期间进校找老师或学生。
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凭班主任出具的“出校证明单”。
3、、做好学校安排的安全保卫等其它工作。
第五十条、总务处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十一条、学校从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校内禁止流动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
第五十二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地点摆放,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严禁设摊。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江干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三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的重点为20xx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明确各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留”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废”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式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改”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和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
(一)梳理整改
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的过程中,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阅批。
(二)归类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采取“分块处理”、“归口清理”的方式进行。“分块处理”即“留”、“废”、“改”、“立”,先行完成对应予废止的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宣布废止的工作,之后陆续完成对拟修改和新制定的
规章制度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归口清理”即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实施“谁制定(规章制度)谁清理”的原则。
新修订的党的工作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党委工作规则、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等7个方面的制度。
新修订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教学与教研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治安保卫、后勤管理和建设规划等9个方面的制度。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清理范围内划分、归类各部门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三)清理审查
各单位在明确各项制度的“留”、“废”、“改”、“立”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由主管校领导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和制定。
1、审核内容
(1)政策法规审核:制定主体有无权限,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是否合法、明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
(2)依据审核: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仍现行有效,名称是否正确。
(3)内容审核:是否从实际需要出发,是否科学、全面、合理、系统和配套;与本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无矛盾,是否重复,是否互有抵触;具体内容是否与主体一致;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要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分歧意见是否一致,会签单位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4)体式审核:规章制度的字体、格式等表现形式是否规范统一、符合公文的形式。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文种是否恰当;文稿结构是否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5)文字审核:表述是否规范,包括字、词、标点、语句和逻辑结构是否准确、合理;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文、数字、层次、序数等是否规范。
2、审核程序
拟写人初核、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
(四)印发公布
修订完毕,学校按规章制度公布程序重新印发《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
规章制度清理结果分为:保留、修改、废止、新立四类(见附表1《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对于需要废止的,提出明确理由;
对于需要重新修订的,应当说明修订的必要性。
校发规章制度需将《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目录及内容)各1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它部门制定的某些规章制度是否与你处相关规章制度有重复、交叉或冲突的地方?或你认为学校还应制定哪些规章制度?
学校成立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查各单位清理目录,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具体组成如下:
总负责人:
总协调:
汇总:
政策法规审核:
依据审核:
内容审核:
体式审核:
文字审核:
校属各单位要成立清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清理目录,并派专人负责清理工作。
1、梳理时,以20xx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为范围,要力求全而不漏;
包含各类专业文献、行业资料、外语学习资料、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学校规章制度修订和完善的清理工作方案等内容。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四
xx学校门卫工作职责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封闭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工作职责:
一、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当外来人员需进出校门时,门卫要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录其有关证件,办理入校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让其出入;遇有异常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迅速通报。
2、上课期间,门卫不得允许家长到教室找学生。
3、要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等)进入校内。
4、进校人员须衣冠整齐,凡赤膊、奇装异服者一律不准进校。
二、外来车辆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不得允许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
2、外来陌生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门时,门卫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3、禁止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三、履行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职责。
1、校外住宿学生在上学、放学期间进出校门时必须凭借出入证,要认真审查出入学生证,对无证学生进出校门时,门卫不允许其进出校门。
2、对于住校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审批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并要与其班主任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让该学生出入校门,并做好有关记载备查。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当节课由任课教师)审批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并与其班主任(当节课由任课教师)联系,认真审查请假条并做好出校登记;该学生返校时,做好入校登记并。
4、对于外来人员进校接学生离校,除认真审查学生请假条并做好登记外,还必须向学生询问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疑并做好记载,方可让其离校。对可疑人员门卫要严禁其带学生离校,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携带有被套等住宿用品离校时,必须持有该班主任批准手续,门卫方可让其离校,否则门卫不得让其离校。其他携带物品出校门者,应向门卫递交有关证明或说明情况证实后才能离校。
四、其他工作职责。
1、学校大门小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2、当值门卫因小事离开值班室(半小时)可以私自协调请人代班,代办者不给与报酬,代办者必须履行相关职责,否则计旷工(旷工2小时按旷课一节计,旷课一节扣绩效工资=月工资÷21×3÷4)。
3、门卫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校门内外打牌、聊天,不得关上门卫室门在内值班。在无车辆和人员进出校门期间,门卫要保持大门上锁,掩上小门,在门卫室外活动。
4、当值门卫有事有病请假要自行找好顶班人员,顶班人员的.报酬为每天60元,半天30元,这部分报酬由请假人交学校财会处再由财会处转发顶班人员。
5、其它考勤按《团结中学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6、负责保持校门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墙面干净无乱张贴,无车辆乱停乱放。
7、要保证上班时间。(学生在校期间, 24小时有人值班)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六
1、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长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家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教科研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作出总结。
3、教科研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密切配合当前的家庭教育教学工作,以研究促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搞研究。
4、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家长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科研课题的实施,中期评估及结题工作,对教科研课题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不断总结教科研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家庭教育的教科研水平,推动家长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5、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教科研竞赛活动,组织教师或家长参加科研论文的竞赛与评比,以及其他教科研活动。
6、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写出一篇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教科研课题实验报告。
7、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对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教科研工作培训,定期推荐或印发教科研学习材料,检查教师的学习笔记。
8、家长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家庭教育教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定,并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七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会员退休离会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纱);
5、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1、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行政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元旦)组织一次活动。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八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九
根据“优质优酬”的原则和教育教学情况不断变化的实际,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在已实行的“教职工奖励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奖励条例。
奖励范围:
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实施起始时间:20xx年下学期。
奖励办法:
1、优秀课奖:
在校级以上举行的竞赛课中,学校对评估为优秀课的教师进行奖励。
(1)获校级优秀课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80、5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2)获湘潭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20、100元。
(3)获湘潭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40、200、150元。
(4)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5)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800、500元。
(6)获县、市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分别奖励200、300元。
以上六项中的获奖教师,如有固定指导教师的,从获奖金额中提取30%奖励指导教师。以上奖励由教学处在每学期期终汇总造册,报主管校长审核,并由教学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同一堂课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研究奖
(1)教职工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专题研究论文,教材教法经验总结文章,每篇1500字以上,学校给予奖励(少于以上字数,减半奖励)。
①在全国性正式发行出版的报刊杂志(issn和cn)上发表:第一篇奖400元,第二篇奖20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100元。(在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的,由高等院校的级别确定奖励级别)。
②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issn和cn)发表:整体第一篇奖300元,第二篇奖15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80元。
③在地市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整体第一篇奖100元,第二篇奖50元,以后的每篇奖30元。
④专刊(专版)组稿发表:国、省、市、县级分别奖80、60、40、30元。
⑤在县级报刊上发表:每篇奖30元。
⑥凡与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或其他作为教材使用的书籍,有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书号(isbn)的每篇分别奖励100元。(如篇名未单独标出作者,须出具体出版社或主编单位具体篇章的证明,同本书给奖不超过5篇)
⑦论文在各学科年会上获奖的学校给予奖励,如同时又得以发表,按发表发放奖金。
全国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的分别奖励300元、1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省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50元、10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市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00元、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
湘潭县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
获学校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元、20元,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发表(获奖)文章(要求用a4纸打印)交教学处5篇存档(统计时段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并由教学处在每年年终汇总造表,报主管校长审核。,,
以上7款,同一内容的文章,如果出现各级重复发表或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有两人以上作者,第一作者计奖金的60%,40%其余作者平分,且只奖本校作者;新调入教师本年度在原单位发表的文章且作者注明了原单位的不予给奖。
(2)教师个人或集体在教改中确定课题,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教改实验,能结合课题和教改实践写成专题总结,且经认定确有推广价值的,学校给予奖励。
经国家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
经省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xx元。
经湘潭市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20xx元、1500元、1000元。
经湘潭县教研部门或学校认定的,获一、二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800元、500元。
(3)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教案竞赛并获奖的,参照竞赛课的一半给予奖励。由教学处评出的优秀教案,每人奖励50元。
3、指导教师奖
凡签订了指导协议,履行了指导职责(即听被指导教师10节课以上,指导的公开课获优秀奖,指导的教学论文获湘潭市二等奖以上),每人奖励200元。
4、教师自制教具和其他作品: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400元、350元和3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0元、25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5、研究性学习课题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000元、800元、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600元、400元、3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300元、200元、150元。
获县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150元、100元、80元。
获校级一、二等奖者,每个课题奖80元、50元。
同一课题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给奖。
6、指导学生作品
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或获奖,县市级每篇10元,地市级每篇15元,省级每篇20元,国家级每篇30元。
7、优秀教研组奖和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奖励教研组长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市级以上300元。被评县级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工作者,奖励100元,市级以上200元。同类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计。
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
1、教学质量奖
(1)、高一、二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该年级学生数为n,设年级总参评人数为n1,n-n1=n2,n2为不参评人数,不参评人数由教学处根据每年招生情况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奖金总额为a=n×k;04-05学年度k取值为100;
①合格率目标奖h:奖金额为h=a/6,设定合格率目标为n1×98%,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h/m。
②优秀率目标奖y:奖金额为y=a/6,设定优秀率目标为n1×55%,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y/m。
③班级全科优良奖q:奖金额为q=a/2,该奖金奖到班,由班主任分配,设某班学生中进入全年级前20%的人数为a,进入前40%-20%段的学生数为b,进入前60%-40%段的这生数为c,进入前80%-60%段的学生数为d,该班所得奖金数x=[(q×4/10)÷(n1×20%)×a]+[(q×3/10)÷(n1×20%)×b]+[(q×2/10)÷(n1×20%)×c]+[(q×1/10)÷(n1×20%)×d]
④转化后进生工作奖j:奖金额为j=a/6,奖励的具体方案由教育处和教学处制订。
(2)高三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高三学生总数为n,高三一学年按每生k元计算,基础奖金总额a=n×k,学校根据全市高三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奋斗目标,达成目标按基础奖金总额奖励,超目标进行加重奖励,未达成目标减少奖励。04-05学年k取值为350。具体分配方案由教学处另行制订。
2、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含实验电教、图书)在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履行了工作职责,无工作失误,目标管理评价80分以上者,学校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主管处室另行制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行。奖金总额的确定上:设全校学生数为n,按每生k元计算,总奖金额a=n×k,k值取20。(文化课教师中的非考试科目的教师参照本条进行奖励,具体方案由教学处另行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
3、教学常规优秀奖
教学人员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下班辅导、问卷调查均达到“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教学优秀”证书,奖金200元(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美、微机等无作业的任课教师,二项达优即可)。
4、年度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是指教职工在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目标管理评价后的奖励。全年设目标管理奖为k元。分二次发放,8月份发放k/2,1月份发放k/2。04年度k取值2400。另外全体教职工在一年一度职务考核中,考核为优秀的奖励300元。被评为年度学校“先进工作者”奖励200元。
5、实验电教图书工作奖:
(1)理、化、生、劳技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实验考查和劳技操作合格率达98%(以教育局的抽查结果为依据),理、化、生教师奖励100元,劳技教师奖励300元。
(2)实验、电教组保证了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开出,实验电教资料齐全(如申请单、实验登记表、理、化、生教师实验档案等),并在一年一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或电教工作的检查中获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每位实验教师或电教教师“优秀实验员”或“优秀电教员”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
(3)文书、学籍档案、图书工作,在当年度的上级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工作人员分别奖励200元。
6、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奖
(1)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校级200元,县级300元,地(市)级400元,省级500元。
(2)优秀班级(奖班主任):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3)优秀团组织(团委书记)或优秀团干:县级200元,地(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以上(1)、(2)项同时获奖,按(1)项奖励。
7、教育教学管理奖
学校按照全校教育教学总奖金额的10%的数额奖励全体行政干部。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制订。
8、单项工作奖
被评为县(市)级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被评为系统或县(市)级以上创卫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教研、科技、体育、电教实验、档案、图书、勤工俭学、人防、食堂、计划生育、基建管理、工会等工作在当年度的县(市)级以上的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予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共400元。
党务工作评为县(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奖励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共400元。
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嘉奖学校全面工作业绩的光荣称号,每项奖励校长500元。
1、奥林匹克竞赛奖
数、理、化、生、信息学五科,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由逐级筛选形式获奖的,给培训教师奖励,获奖等级和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
(1)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银、铜奖的,每人次分别奖5万、3万、2万元。
(2)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湖南赛区)获全国一等奖(高考优惠加分20分),每人次分别奖2800元(进入湖南省集训队的每人次再加奖20xx元),获全国二等奖的每人次奖800元,获全国三等奖的每人次奖300元。
以上两类中,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2、其它学科竞赛获(含音乐、美术、书法)
凡根据各级教育行政、教科所或教育学会的正式通知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给指导教师奖励(其他群众、学术团体或刊物组织的各项竞赛不包括在内),获奖等级由组织竞赛的单位级别确定,获奖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同一科目、同一参赛对象,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800、400、2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200、100、60元。
获市级一等奖的,每人分别奖60元,获长沙市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奖30元和2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视同市级三等奖。
3、文艺汇演奖
学校文艺代表队参加省市文艺汇演取得名次,给组织者和指导老师奖励,分配比例为2:8。
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xx、1500、1000元。
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县一等奖视为长沙市三等奖。
同一内容,本年度逐级参赛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
4、科技活动奖
(1)小发明(含生物环境探索)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4000元、3000元和20xx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20xx元、1000元和6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给指导老师奖励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小制作(包括标本、网页制作、电子小报)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件给指导老师奖励1000元、800元和6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600元、400元和200元。
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3)科技小论文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每篇给指导老师奖金800元、600元和500元。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500元、300元和20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奖200元、150元和100元。
获县级一等奖的,每篇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以上三类中,同一学生、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
1、学校体育代表队参加市中学生运动会,获得高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给体育组奖励400元。
2、教练员所带运动员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每人项奖励教练员100元;达国家一级运动员和健将运动员,每人项奖励20xx元和5000元(此项以证书为准)。
4、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在市中学生运动会(高中甲级组)的比赛中取得名次,给教练员奖励。
获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300、200、150、100、60、40元。集体项目资金加倍。
5、参加省传统校运动会,高中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分别奖励800、600、400、350、300、250、200、150元,集体项目奖金加倍。
以上两项资金发至教练组,教练组根据得分发至个人。
6、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省级运动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运动会),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教练员1200、1000、500、300、250、200元。集体项目按奖励等级的25%给奖。
7、教练员所带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分别奖励教练员5000、4000、3500、3000、2500、20xx、1500和1000元。
8、体育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在每学年一次的体育测试中合格率98%以上,且达标率95%以上,优秀率20%以上,分别发给任课教师奖金每班80元。
此项以所教班级的学生总数(55人/班)计算,个别身体特殊的学生,必须经校医签署意见,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不纳入计算。“三率”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核实为准。
9、毕业生高考体检合格率98%以上,常见发病率在2%以上,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每学年上卫生教育课不少于8次,学生健康档案及其它资料齐全,且在一年一度的卫生工作检查中进入先进先列,分别奖励医务室工作人员200元。
学校评出名优教师,市教育局及上级评选的名优教师,省教育厅批准的特级教师,校长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进行奖励。
对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学校管理、学科竞赛、学校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具体奖励方法由校长提出方案后,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十
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律,建立领导在教师之间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班主任与副班主任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经常向家长、学生(工厂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防爆炸、防侵害、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要定期分析学校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即时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项部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坚持“一日三讲”制、“一日三查”制,加强学校封闭式管理。加强值班、值日教师的管理。
2、要定期对实验室、仪器室等易然、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以及电教室、各班级、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3、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以外事故的发生(1—3年级禁止骑自行车,违反规定结果自负),1—3年级学生放学回家时应在班主任带领下学生排队出大门,以及指定接送地点。
4、加强上课安全,完善其制度。特别是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的安全上课意识,不许随意提前上下课,课内不准离开岗位。
5、要加强学值班,值宿工作,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值宿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朵人员随意进入学校、班级。(值班教员保证一天5次以上巡学校任务,并及时记录出入人员,值宿人员2人,保证晚上下班2小时的轮流巡管理)。
6、后勤人员要加强校园校舍安全检查(电水、暖气、体育设施等),严格把好维修校舍确保校舍维修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7、全体教师要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人专管。坚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课间餐、营养午餐食品,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和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8、学校少先队要积极配合学校值班、值日教师和公安、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和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封闭式管理活动。并且利用校园媒体宣传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9、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学生到外地参赛或集会、娱乐活动、野游、社会实践活动、考察等活动的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必须一名以上校级领导负责)
10、贯彻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坚决杜绝不良信息处理和发送以及上网下载等问题发生,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全面管理
副组长:**(工会主席)主管安全
成员:**(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安全)*(设施安全)各教研组组长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十一
学校各项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办学,使学校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为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校工作制度建设的飞跃发展的奋斗目标,现将我校规章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校召开教师会认真学习了教师考核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我校实际,将下发制度分为教学、政教、总务、教职工管理四大类,根据制度覆盖的范围,组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集中学习分为两种,一种形式是全校集中学习,如绩效考核、考勤制度;另一种形式是教学、政教、教职工管理分块组织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则是将相关制度打印下发到各办公室进行学习或者把电子稿发到学校360云盘中进行分散学习。
首先,做好发动动员工作,从领导班子成员到普通教师,充分认识制定制度和学习制度的重要意义。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是我校规范办学行为,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动指南。是管理规范,工作高效的保障。
其次,保证学习时间,把制度学习落到实处。使广大教师,真正将各项制度内化为工作的动力,同时也为学校管理填补了某些制度盲区,使教师真正理解了各项制度的内涵。
领导小组对我校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原有的不适应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结合当前工作的发展形势,重新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全员育人考核制度》;修改了《班主任考核细则》《教师考核制度》《教师考勤制度》《学校自主发展规划》等22钟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力求切实可行。在各项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中,涉及到人事、财务、师德师风等各方面,本着适用、可行的原则,并且做到重点制度上墙,组织教师利用业务学习等相关时段进行集中学习,以求人人负责,做到心中有数。
好的制度不落实就是一张白纸,我校将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并制定出相应的考核细则,发挥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途径做好学校制度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对于《学校章程》、教师考核方案、考勤制度、教学过程的管理等制度做实、做细,通过制度管好人,通过检查督促抓好落实,力争把齐都小学办成管理规范,学校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人民满意的学校。
(一)存在不足
在制度建设的梳理、修订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教师对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那只是文字材料,没有得到充分认真的思想态度上的高度重视。
二是个别负责人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检查、反馈、整改等工作中存在缺失。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是要继续落实相关文件方针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责任与作风并重,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做到责任于义务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二是要坚持制度的落实,学校规章制度本着从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等几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一些不成熟的制度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十二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要以《守则》、《规范》、《学生安全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3、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4、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5、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7、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9、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十三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各部门鉴定安全责任书制度如下:
1、原则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四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召集。记录完整。
2、学校在校组长、行政及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经常性提醒督促学校各部门进行安全防范,布置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采取逐级鉴订的形式。每学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与学校安全分管领导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4、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5、后勤负责人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门卫负责人鉴订责任书;年级组长与各班主任鉴订责任书。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十四
遵守学生会总章,在接受量化考核的制度中努力为学生会工作。
所有成员要按时参加宣传部例会,提前5分钟到,负责会场布置的人员提前20分钟到,不得无故请假或迟到,有特殊原因要提前通知部长,副部长。
宣传部实行分组轮流工作制度,每个小组接到任务之后要按时高效高质完成任务,由组长负责,部长检查。工作中,各委员不得推脱任务,若没有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由组长负责所有后果。
部门内进行“每月之星”评选,以组为单位,通过老师同学的意见打分(抽样调查),部长审定得出结果,优秀奖励。
工作中,每个成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爱惜纸张和颜料,每次结束工作,要将工具清洗干净,将颜料盖好,摆放整齐,并将工作地点打扫干净,宣传板完成后要及时摆放出来,并且注意看管和收理。
做每一次宣传都要精心设计,要计划的工作,不得敷衍塞责。
宣传部的工作任务在学生会各部中是相对比较繁忙的。我们将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生会及各部委托的任务,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完善宣传部自身的建设,把宣传部建设成一个团结积极向上的整体。宣传部各个成员将在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并积极主动的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在工作中推陈出新,不断提高自己。
宣传部的主要工作计划由各部所组织的活动而定,所以在这里只做一些设想。
1宣传工作会议
与会人员:各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
会议内容:对如何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进行交流;公布本学期计划,鼓励各部长提出宝贵意见并希望予以支持。
会议召开时间:
2海报大赛
主题: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震后重建,校庆,国庆
要求:海报类,形式不限,切合主题,能够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
活动举办时间:
3校学生会会徽征集活动
活动意向:学生会作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组织,应有自己的形象反映真诚为同学服务的主旨,故面向全校同学广泛征集校学生会会徽。
活动举办时间:
4为12.9排练话剧
活动目的:12.9是学校的标志性活动,通过话剧的排练不仅能为学生会出节目又能增进部门的凝聚力。总之,一举多得。
5重要节日、历史事件的宣传
宣传部口号:宣青春豪气传时代佳音
本学年,教科室工作将立足当前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新形势和学校新年度的中心工作,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为研究重点,坚持一个中心,即教育科研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实施两项策略,即在实践中研究,用实践的方法研究。做到三个服务,即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使教育科研工作成为营造学校特色的新的闪光点;为教师成长服务,使科研工作成为提升教师素质的新的支撑点;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服务,使教育科研成为提高教学效率的新的增长点。形成四个观念,问题即课题,教师即研究者,教学即研究,课堂即实验室。努力推进教育科研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使学校教科研“源于教学,高于教学,指导教学”,继续走“科研强校、科研兴教、科研育师”之路,努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努力实现教育科研工作的新突破,不断促使学校向高品位有特色发展。
1、继续以迎接瑞安市、温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验收检查为契机,大力加强教学常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以校本培训和活动为抓手,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关注青年教师的二次发展和提高。
3、深入开展教研组、备课组的专题、主题研究,提高校本研修一体化进程,推进教科研内涵发展。
4、以制度求规范,以落实促规范,实现管理再上新台阶;以科研导教学,以教学促科研,实现新课程有新突破。
5、主动做好教师教学案例、叙事的征集、筛选和推荐工作,激活广大教师撰写热情,增加获奖人次,提高获奖档次;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学区第二届教坛新秀上课评比,推荐相关教师参加市中小学教坛新苗评选。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修养,促进教育科研。
没有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就没有教育实践的创新和发展,也谈不上教育科研的科学有效。作为教育科研第一线的实践者,尤其需要提高理论修养,才能避免实践的盲目性和研究的低层次、低效率。因此,将继续认真组织教师广泛深入地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教科室将收集、汇编有关宣传新课程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科研的理论以及好文章、好材料、好网址提供给各位一线教师,为广大教师提供第一手鲜活资料。
2、强化细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教科研制度,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发展。
教科室将在学校领导的关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借鉴外校先进经验,依靠民主科学的管理,制订《鲍田中学教育科研管理条理》、《鲍田中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鲍田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为提高各教师搞科研的积极性,使教科研落实到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中去,营造出人人从事教科研的优良氛围,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丰富学校办学内涵,打造学校品牌特色。
3、加强常规管理,努力做好“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验收工作。
在上学年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教学常规管理的落实,重点抓好“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测评”等四个环节。特别要开展对于“三维目标”设计实施的研讨,使课堂教学新理念的实施有切实保障。要求具体的备课做到“脑中有纲(标准)”“胸中有本(教材)”“目中有人(学生)”“心中有数(差异)”“手中有法(方法)”。
强化备课制度,切实提高教师备课质量,以备课质量的提高来促进上课质量的提高;作业要在教研组和备课组统一的前提下做到“四精四必” (“精选、精讲、精练、精批”;“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真正做到在“轻负担高质量”上下足苦功夫;质量测评要尽量减少考试次数,教研组和备课组切实把好命题关,并且及时组织考后的试卷和成绩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质量管理措施。本学期第8周塘下教育学区组织初中教育教学常规检查,行政将在第7周组织一次教学常规突击检查。
本学期,我校作为瑞安市首批四所农村“教学规范达标”学校,将在第12周和第17周分别要接受瑞安市和温州市的工作验收。依照《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师教学常规》和《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常规达标”评估表》,各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务必认真做好上学年相关资料台帐,特别在校本教研中要及时填写《鲍田中学教师专业发展成长手册》,自觉做好“六认真”教学常规工作,提高优质课率,确保以瑞安市最优水平通过温州市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验收。
4、完善校本教研,坚持“研训一体”,实现“教”“学”“研”三者同期互动。
本学期,教科室将逐步完善教科研活动机制,监管各教研组要围绕本组既定研究专题和主题,有重点地开展集体备课、磨课、听课、赛课、评课,反思、总结活动。充分发挥宣传导向、政策导向、奖励导向等功能,树立教师的科研先行观念,向科研要质量的观念,树立以参与教科研为荣,只教书不反思为耻,树立以撰写教育故事、教学反思为荣,拷贝教育故事、教学反思为耻的荣辱观,营造一个“我教故我学,我教故我思,我教故我写”良好的教科研氛围。
教研组研究的问题要来源于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以问题引导学习,促进研究。各教研组长要加强学科教学问题的研究和梳理,使问题形成课题,课题形成系列,围绕着课题去研究,围绕着问题解决去学习,真正实现“教”“学”“研”三者的同期互动,学有目的,研有成效,把研究的成果及时反馈到课堂,指导到学生身上,不断提升教学的品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各项工作制度篇十五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校特制定《防止学生溺水的工作预案》,以保证迅速教学秩序正常的进行。
安全工作关系千家万户,一旦出现学生发现溺水事件,不仅有损于学校的声誉,而且给家长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上来,应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抓严,抓实,不能流于形式。
1、对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可通过广播站、家长会、班会等,让学生了解珍惜生命,防止溺水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活动使学校、学生、家长同时重视这项工作。
2、向学生传授发生溺水后的自救方法和应急措施。
3、结合案例,让学生了解不要私自下河,下水库戏水玩耍。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4、让学生谨记:不准私自下河、下水库戏水玩耍;涨水季节不得抢渡、强渡,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防制溺水事件的发生,学校主要通过与家长签定《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召开家长会,班主任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要果断实施抢救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不能拖延,对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害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