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务部岗位绩效考核与实施细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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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岗位绩效考核与实施细则篇一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销售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效、圆满完成销售任务地完成销售任务,树立、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经理办公会
1.考核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
(二)办公室
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形成考核总结报告;
4.协调、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7.对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三)销售部经理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不含销售代表)考核和等级评定;
2.负责根据考核结果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第四条考核主体
考核主体分为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的考核,不同的考核维度对应不同的考核主体。
第五条考核维度
考核维度是包括绩效维度、能力维度。
(一)绩效维度:
绩效是指被考核人员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方面考核:
1.任务绩效:考核员工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包括每个岗位日常工作和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2.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人员对下属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
(二)能力维度:
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六条考核记录
考核周期的期初,被考核人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由被考核者上级向其说明并讨论相互认可。同时,建立日常考核台帐,将考核内容和结果进行记录,作为考核打分的依据,同时作为考核结果反馈和考核申诉处理的依据。
考核得分
0-60
个人考核系数
1.2
1.0
0.8
0.6
0.4
部门考核系数
1.1
1.05
1
0.8
0.5
第八条考核程序
3.办公室负责统计、计算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办公室编制工资表;
第一条月度考核
1、考核时间:
月度考核在该月度下个月的1-10日完成。
2、考核维度:
包括任务绩效、管理绩效
3、考核主体:
直接上级——总经理对任务绩效进行考核。
直接下级——销售部员工对管理绩效进行考核评分。
4、考核组织:
办公室负责考核表的发放,收回,计算,统计考核得分。并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过程监督和汇总统计等工作。
5、考核与薪酬:月度考核结果影响该月佣金提取系数;(具体参见《薪酬体系设计方案》)
第二条年度考核
1、考核时间:
2、考核维度:
管理绩效:年度考核管理绩效为各月度管理绩效平均值;
任务绩效:任务绩效以业绩合同的形式进行,年初由总经理与各部门经理签订业绩合同,具体界定部门经理的年度业绩目标和相应的考核标准及奖惩方案。
能力:年度考核对作为长期指标的个人能力进行考核。
3、考核主体:
直接上级——总经理对销售部经理任务绩效和个人能力进行考核。
5、考核与薪酬见《薪酬体系设计方案》
6、考核与晋升
由总经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评定等级,作为工资晋升、评优的依据。(具体参见公司《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办法》)
第三条月度考核
1、考核时间:月度考核在下个月的1-10日完成。
2、考核维度:任务绩效。
3、考核主体:
由部门经理对部门副经理和一般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组织
办公室负责考核表的发放,收回,计算,统计考核得分。并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过程监督和汇总统计等工作。
5、考核与薪酬
任务绩效考核分数决定其个人月度考核系数,影响该月薪酬(具体参见公司《薪酬体系设计方案》)。
第四条年度考核
1、考核时间:
2、考核维度:
任务绩效:月度考核的任务绩效考核数据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数据,以一定的权重进入年度考核中。
能力:对作为长期指标的能力进行考核。
3、考核主体:
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对个人能力进行年度考核。
4、考核组织
办公室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过程监督和汇总统计等工作。
5、考核与薪酬
以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分影响该年度浮动工资(具体参见公司《薪酬体系设计方案》)。
1、部门考核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月一次,年度末总评一次。
2、考核内容:
任务绩效:1、月度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部门考核的唯一指标;
3、考核得分:销售部经理全年的业绩合同考核得分作为该部门考核得分。
3、考核时间:每月的考核必须在次月10号前完成,年度考核在次年元月30日之前完成。
第九条考核过程文件(考核评分表、统计表)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反馈到个人,不予公布。
第十条本办法由办公室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部岗位绩效考核与实施细则篇二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财务部岗位绩效考核与实施细则篇三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4.综合考核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七、考核结果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本校提取超课时津贴及奖金后)
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 ×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2.班主任津贴标准
学生人数
等次
一(12%)
二(80%)
三(8%)
50人及以上
x元
160元
130元
160元
120元
90元
29人以下
130元
90元
60元
学生数
副校级
中层干部
(正职)
中层干部(副职)和团队干部
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x1人以上
2.1
1.9
1.9
1.7
1.7
1.6
1501-x0人
1.9
1.7
1.5
1.5
1.5
1.4
1.7
1.5
1.3
1.3
1.3
1.2
1.5
1.3
1.2
1.2
1.2
1.1
4.各级各类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0.6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兼几职的以最高职级考核定等,不重复计算。
八、 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2.学校派出到异地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3.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脱产学习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4.经医院确诊的癌症病、麻疯病、精神病的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该校平均标准发放(有检查收费收据及证明)。
5.经组织批准借用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6.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7.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一学期内病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8.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学期内事假超过6天(不含6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9.一个月内有一周旷工的,停发本月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计算达一个月的,停发本年度绩效工资。
10.达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退休前执行绩效标准,退休后,从执行退休后的当月起按相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11.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继续发放。
1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的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
13.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正校级待遇的离任校级领导(校长、专职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并享受每月100元津贴;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副校级待遇的离任副校级领导(副校长、专职副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14.一学期有下列工作情况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1)未经学校及区教育局同意批准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不假外出的;
(4)无正当理由参与群访、集访、非访的。
(5)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参与黄、赌、毒,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8)参加邪教宣传或活动未达到犯罪行为的。
(9)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法律法规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60%、80%;降级、撤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九、各类人员考勤量化标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经学校核定)3天扣1分、事假1次扣1分、旷工1次扣3分、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以及经学校同意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学习考试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办公室的考勤汇总记载。
十、各类人员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双师型”教师加分标准:取得相应的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证的教师:初级工加5分;中级工加10分;高级工加15分;技师加20分;高级技师加30分,只在获证本学期加分,不重复加。
2.辅导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竞赛获等级奖,每人次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4(3、2)、6(5、4)、10(8、6)分。
3.教职工本人在《毕节教育》、《七星关教苑》、《毕节日报》、《毕节晚报》或有国内正规期刊号刊物上发表新闻、简讯报道学校的,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每发表一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专著必须是有正式出版并有“中国版本图书……”编号的,独著加50分,合著第一署名加30分,第二署名加20分。
4.学校组织或推荐的教职工个人竞赛类获学校、市、地、省、国家级获奖,每次加1、2、3、4、5分。以国家党政机关评选颁布发奖证为准。
5.教职工个人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研究课、公开课等一次。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校内的加1分。
6.教育科研奖:教育科研获市一等的加5分,获市二等的加3分,获市三等的加2分。获地区教育科研获奖的个人,则在市奖励分基数上增加2分。
7.表彰加分:区级表彰的加5分,市级表彰的加10分,省级(国家部委)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8.学校考核小组研究认为在工作中有贡献:加1—5分。
(二)减分标准
1.考核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级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级扣2分/次;区教育局级扣4分/次,区委区府级5分/次。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按照以上各级别的2倍扣分。
2.考核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相关责任人考核总分的20%——50%。
3.因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学校财产重大损失:1-10分。
4.因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1-10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10分。
6.教师间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7.因教师过错同学生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8.校领导和教职工公认的其他重大事故或过失:1-10分。
9.凡对学校班主任等工作安排有拒绝接受者,扣除考核总分20分。
财务部岗位绩效考核与实施细则篇四
(一)考核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技术研发人员
(三)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
针对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性质将技术研发人员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考核。
(四)考核关系
(一)工作业绩指标
工作业绩考核表
研发人员新产品开发周期实际开发周期比计划周期提前天30
技术评审合格率技术评审合格率达到1025%
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计划完成率达到20%
设计的可生产性成果不能投入生产情况发生的次数少于15次
研发成本降低率研发成本降低率达到以上10%
技术人员技术设计完成及时率技术设计完成及时率达到30%以上
技术方案采用率技术方案采用率达到25%以上
技术改造费用控制率技术改造费用控制率达到25%
技术服务满意度相关部门对技术服务满意度评价的评分在10分以上
技术资料归档及时率技术资料归档及时率达到10%
(二)工作态度指标
工作态度考核表
标准得分标准得分标准得分标准得分
工作责任心强烈30有24一般18无630
工作积极性非常高25很高20一般15无525
团队意识强烈25有20一般15无525
学习意识强烈20有16一般12无420
财务部岗位绩效考核与实施细则篇五
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教育培训,自我开发合理配置人员。
晋升、提薪。
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
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兼职、特约人员。
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考核者训练
为了使人事考核统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财务部岗位绩效考核与实施细则篇六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绩效改革要求,结合研发部的工作特性,制定本薪资与绩效考核试行方案。
培养研发团队,减少人员流失,提升团队的研发与创新能力。
类别 职位
副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工艺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电子、结构)、助理工艺师
1、基本工资确定,按照本方案第五条进行。
2、绩效奖金确定,按照本方案第六条进行。
年薪资 = 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其中,绩效奖金由季度考核奖金和年度项目成果奖金组成。
其中,助理工程师c级需通过公司组织的助理工程师内部职业资格考试方可获得,其他级别均需通过工作时间、年度项目成果积分(要求见后)来确定是否可获得上一级别的资格。获得相应资格后,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日常工作表现可根据对应级别的月基本工资待遇进行靠级调整。
类型 工作年限 折合比例
类似产品公司研发部工作经验
2年以内 0.8
2-5年 0.9
5年以上 1
非类似公司研发部工作经验
2年以内 0.6
2-5年 0.8
5年以上 0.9
本公司其他部门技术岗位
3年以内 0.7
3-5年 0.8
5年以上 0.9
绩效奖金=季度考核奖金+年度项目成果奖金。
(一)季度考核及奖金计算方法 季度考核奖金为月基本工资的10%,参考现行公司季度考核方式,根据日常工作进行月度考核、季度发放。
总工 30000
副总工 a级 20xx0 b级 15000
高级工程师 a级 10000 b级 9000 c级 8000
工程师 a级 6000 b级 5000 c级 4000
助理工程师 a级 3000 b级 20xx c级 1000
根据实际年度累计积分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如下(相关流程图附后):
1、研发项目发布
公司每年发布《年度研发项目规划》,年度研发计划由研发中心分管副总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产品线规划,组织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进行编写,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并由分管副总根据市场需求、新技术成果的应用每季度修正年度研发项目计划,并及时发布;年度研发计划包含技术研发、产品平台研发、新产品研发和已有产品在性能、品质、工艺方面提升,材料成本降低等多方面项目。
2、研发项目承接
(1)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根据《年度研发项目规划》,选择自己擅长的项目进行策划和方案设计,交研发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研发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在评审项目策划和方案设计可以通过的同时,应对项目的总分值进行评议,给出建议后报总工、总经理审批,只有总经理审批通过的项目才可以开始研发,并对成果给以确认,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策划时,择优选取。项目策划应给出该项目验证(如试产)后一年内最低销售或应用目标。
(2) 项目策划方案通过后,策划人可以承接或委托其他工程师为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建研发团队,编制研发分工表(含分值分配比例)和时间进度表,由研发团队全体签名后备案,在研发过程中需要修改人员、分值分配、时间进度时,也需要团队的集体签名。
3、研发项目评估
(1)公司建立研发项目的评估体系,包括“项目评估数据库”和“项目评审委员会”;项目评估数据库主要是对历年的研发成果进行分解评估,对每一个项目的创新点、研发平台贡献、应用性、设计难度、实际效果进行打分,给出具体的分值,作为新项目的评估依据,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数据库对新项目进行分解比对,评估分值,完全没有可比对的创新点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2)项目评估分三个阶段 发布阶段:在发布前对项目进行初步的评估;
策划阶段:根据工程师的策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分解评估;
成果阶段:根据阶段或最终结果依据策划和设计方案对达成情况进行评估。
(3)项目评估时,先根据项目级别先确定基本分值、难度系数,实际项目成果后,再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加分评估(附表1《研发项目分值评估表》、表2《基本分评估标准》、表3《项目加分评估标准》)。
4、研发成果确认
研发成果的确认可以分阶段、跨年度进行,原则上可分为样机、试产和销售三个阶段,原则上:样机评审合格后只能得到50%积分,试产通过后可得到70%的积分,一年内达到最低销售或应用目标后才可拿到100%积分。
5、年度项目成果达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