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人大报告范文(四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院执行工作人大报告范文篇一
为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我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首先是抓班子建设。继续坚持“三要三不要”“两大两小一禁止”工作原则,以班子的表率作用,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其次是抓业务素质。通过开观摩庭、示范庭、模拟庭“三庭一评”和争当办案能手等“五大能手”竞赛活动,提升综合素质。第三是抓廉政建设。完善干警政审、诫勉谈话、警风警纪纠查制度,采取明察暗访、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和谈心会等措施,加大对队伍管理的力度。第四是抓从优待警。继续坚持“三必谈”“五必访”制度,通过落实干警职级待遇,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开展多种形式本文来源:文秘范文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首先是完善以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益为重心的审判管理体系,成立审管办,进一步规范庭审质量,文书制作质量和案卷归档质量。立案庭加强对审判行为的动态管理,健全审执限催办、督办和通报制度;审管办、监察室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质量考评。其次是完善绩效评估体系。由政治处牵头,与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信访办、监察室协调联动,进行全员考核。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地评定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对每一名干警写出年终评语,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再次是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将综合审判楼建成高标准数字化审判庭,确保建成一个数字视频会议室、一个大数字审判庭和8个小数字审判庭,力争“五一”前投入使用。在局域网、数字监控、广域网的基础上,探索应用网上立案、多媒体触摸查询、电子档案、远程报结案、电子签章、审务公开、电子公文传输、审判监督、电子政务等功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庭调解率不低于90%,基层法庭调解率不低于85%,民一庭、二庭调解率不低于80%,执行和解率不低于45%。把调解作为必经程序,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等进行案件的全程调解,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定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工作,把矛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定方案、定人员、定期限、定责任,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本着“谁出事、谁负责、谁息访”原则落实到人。对重大失误、拖延不办、违法违纪信访案件责任人一追到底。
由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庭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座谈、走访群众、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我院在全县行风评议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通过依法减免缓诉讼费、上门开庭调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形式,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另外,完善措施,诉讼便民。有效发挥立案、信访、法庭便民作用,进一步落实“一把座椅、一份纸笔、一个药箱、一杯茶水、一句暖语”等爱民便民措施,并通过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便民联系点、开展巡回审判等措施,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服务招商引资、服务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助民创业和新农村建设等开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百个案件进乡村、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院执行工作人大报告范文篇二
xx年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6.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1、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收案、多办案,快办案。
2、财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部门负责人的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达到收入有积极性,支出有合理性,以改善法院经费紧张的现状。
3、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案件评查工作由过去的阶段性改为日常性工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及时形成卷宗交监察室评查,全面评查后方能归档。同时,落实评查工作人员职责,评查人不负责任,对有明显的失误和问题题不予提出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案件责任人和评查人共同承担责任。
1、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做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把增强司法能力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和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法院执行工作人大报告范文篇三
20xx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抓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维护司法公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面创新机关党建工作。
二、目标内容
(一)抓好四项教育,增加党的先进性意识
1、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我院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尽快熟悉党务工作,进入角色,做到各负其责而又有机配合,确保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年的支部活动中,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重点,认真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六项党内生活制度。要组织党员根据院党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支部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有意义的组织活动,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让党员在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进一步提升支部的党务工作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党建责任制、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党风党纪考核,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着眼于法院实际和支部班子建设的需要把年轻党员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多层次、全方位培养年轻法官队伍,为他们的锻炼成长搭建舞台,创造条件。三是“为民工程”放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狠抓结对帮扶工作,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为“连心”村和贫困户办实事、办好事,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狠抓扶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制订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把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把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发展对象入党前的强化教育,全面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与他们交流沟通,健全培养考察资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今年发展2名党员,并完成2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吸收工作。
2、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第一、要通过各种学习活动使法院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司法环境得到优化,“三风”、“三难”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和解决。第二、要持之以恒地抓好院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廉洁自律。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倡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使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通过党员大会、党小组学习、专题党课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定期开展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三是以建设“审判监督年”为契机,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年初我院将20xx年确定为全区法院“审判监督年”,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院要按照要求,着力构建起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案件监督与法官行为监督相结合、上级法院监督与本级法院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效密切党群关系。
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审执工作提供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法院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审执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核心体系融入党员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大力弘扬铁人精神,积极开展“庆七一.迎国庆”文体活动,结合各个节日开展运动比赛、摄影比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丰富广大干警的文化生活,培养他们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着力构建法院文化建设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的长效建设机制。二是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以精神文化的“柔性”约束,让干警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言行,增强干警对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学习意识、能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和感恩意识。三是在院内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司法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政法文化在陶冶情操,舒缓压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干警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4、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20xx年我院将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加大组织推动力度,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一是紧紧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环境”创先争优。围绕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司法作风,以审判执行工作为着力点,深入查找影响提高审判质效、服务大局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路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途径,在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司法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二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先争优。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法院工作职责和本职工作岗位,进一步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争创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在服务生态移民攻坚、县域经济发展、节约型社会建设等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在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上创先争优,在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上创先争优。三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先争优。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更加关注基层群众、更加关注困难群体、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困难救助、巡回审理、特邀调解员等各项司法便民为民措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三个创新,使党员教育更具时代特色
一是教育理念的创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树立新时期教育理念,不能停留那些老套套,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看,理念创新也是适应新形势需要为审判业务服务,只要有了新思想,在工作实践中才会有新办法。
二是教育内容的创新。结合本单位实际、部门实际、工作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先进性,宗旨教育,开展创建“服务型法院”的活动等内容的教育,还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
三是教育方式创新。要结合当前实际和单位工作的不同特点,创新教育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上大课,辅导,照本宣科的教育模式,要从多方位、多角度、立体教育方式,从视觉、听觉、感觉,即易于愉悦接受,又有良好教育效果,以达到更好的教育目的。
(三)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与完成各项本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用学习促进工作,用工作带学习。
2、在学习教育中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3、抓好学习体会和作好读书笔记。每名党员心得体会每月不少于1篇,读书笔记不少于10000字。
法院执行工作人大报告范文篇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18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18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16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17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17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17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16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
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
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