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部门考核细则怎么写(8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一
财务会计和仓库工作人员 。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保管员、统计员。
二、考核责任人:
财务负责人的考核人为董事会。
财务部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考核人为财务负责人。
三、考核方法:
1、个人自评:个人自己打分。
2、部门评价:部门主管打分。
3、董事会评价:董事会打分。
四、考核时间:
1、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应于每月 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于次月 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2、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 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总经理,总经理于次月 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 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权重:70%。
2、职业操守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 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六、考核等级:
1、a 级(优秀级)95—100 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 级(良好级)80—94 分
3、c 级(合格级)65—79 分
4、d 级(较差级)60—64 分
5、e 级(极差级)59 分以下
七、考核纪律:
1、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当月 30日之前未按时交绩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总分的 10%;每月 5 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负责人,扣其考核总分的 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绩效考核实行“月考核扣分制度”,即月考核满分为 100 分, 每月实际得分=100-每月实际扣分;月绩效工资=每月实际得分/65×月绩效工资。
通过将财务和仓库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与考核扣分挂钩的形式, 最大限度地鞭策了公司财务和仓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去做。
长沙金锦桥机械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表
姓名:
序号 项目 自评分 部门评分 上级评分 综合评分
1 工作表现(70) 工作业绩30分
2 计划能力5分
3 沟通协调5分
4 分析判断5分
5 指导能力5分
6 工作可靠度5分
7 工作方法10分
8 工作习惯5分
9 职业操守(20) 保密意识5分
10 团队意识5分
11 敬业精神5分
12 服从性 5分
13 纪律(10) 上下班时间2分
14 工作时间内5分
15 假日安排 3分
16 合计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二
干事考核将采取先主后客的方法,也就是由各部门在每月初提交一名优秀干事侯选人(六人以上含六人干事部门提交两名优秀干事候选人)及一名较差干事候选人名单,优秀候选人需由部长说明有何“加分”因素,如优秀寝室,当月献血,见义勇为等,各部门部长在每月22日前交到各分管,在由组织部收齐,然后对这些侯选人进行客观考核,最终在会上确定每月优秀干事及较差干事。
干事客观考核也将采取分数制,体育部、监治部、学习部、生活部每部门各25分,满分:100分。
体育部:签到率95%以上(含)25分,85%――95%为22分,75%――85%为19分,不足75%为15分。
学习部:晚自习全到者为25分,1――2次缺勤为22分,3――4次缺勤为19分,5次及5次以上缺勤为15分。
监治部:无晚归晚起现象25分,1――2次出现晚归晚起为22分,3――4次晚归晚起为19分,5次及5次以上晚归晚起为15分。
生活部:无最差寝室为25分,出现1次最差寝室为20,2次出现最差寝室为15分,3次出现最差寝室为0分。
附:一月内,各候选人所在寝室被评为优秀寝室者加5分/人附加分。
一月内,所在部门部长、副部长级参加会议、活动等无缺勤或迟到情况,各候选人加7分/人,部长在会议、活动中请假者,由副部长到会或组织本部门活动的,各候选人加5分/人。
注:优秀干部每月评选6――8人,优秀干事每月评选人数不定,不合格干部及干事每月评选人数不定,具体人数由会讨论决定。连续每月两次被评选为不合格干部或干事,直接除名。
以上为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所做考核结果只供老师及各部门参考,优秀干部将在学生办公室公布,连续两次被评为较差干部则给予内部处分。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三
一、制度落实(10分)
(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
1、领导重视(3分)
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0.5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0.5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③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记1分。查会议记录,少1次扣0.2分。
④经费安排,查财税所票据复印件,3千元以上记1分,2千―2.9千元记0.8分,1千―1.9千元记0.5分,500―900元记0.3分,500元以下记0分。
2、制度落实(3分)
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记0.5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0.5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0.5分。
(二)台帐管理(2分)
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0.5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0.5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
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及其他邪教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21分)
(一)违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发生率。(3分)
2、劳教、判刑人员万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项由公安负责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 各扣1分。
2、发生一起死1-2人的事故,扣2分,同比增加的扣3分。
3、发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点村、难管村整治(6分)
1、出现一个重点村、难管村,扣1分。
2、未组织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33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5分)
①成立乡镇综治委、综治办,查乡镇的文件,记1.5分。
②确定了2-3名综治专干的,记0.5分。
③有乡镇综治委及共办公室牌子的,记0.5分。
④综治办有专门办公场地的,记0.5分。
⑤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十二个表格填写好,并上报了县综治办的,记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有综治信息员的,记1分。
(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乡镇创安率达到80%的,记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减分。
2、创安村(社区),①有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记0.5分;②有创安工作方案,记0.5分;③有各种规章制度,记0.5分;④建立了“两会一队”等群防组织,记0.5分;⑤有创安活动室,记0.5分;⑥有阵地建设,记1分;⑦有牌子,记0.5分;⑧有办公桌、档案柜,记0.5分;⑨资料收集完整、整齐,记0.5分。
(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5分)
1、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发生干部职工吸毒、嫖娼、赌博等问题的,每人次扣0.5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学习考试。
①干部参学、参考、合格率达到要求,记0.5分。
②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查花名册,记0.5分。
③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中、小学生要求参加了普法考试的,记1分。
2、普法宣传。
①乡镇大院内有专门的法制宣传专栏,记1分。
②辖区内在显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20xx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1人次扣0.2分。
2、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记0.5分。搞好衔接、安置、帮教转化工作,记0.5分。
3、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作好登记管理工作,记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分)
1、设立卫乡镇人民调处委员会,记1分。设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记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上报及时的,记0.5分;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成率98%,记0.5分;无民转刑案件,记1分,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扣0.5分。
(七)其他综治工作(2分)
1、按时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款的记1分。
2、完成《长安杂志》征订任务的记1分。
五、群众评价(10分)
群众评价,委托其他部门到各乡镇调查统计。
六、不按照缴纳综治维稳责任金的,从考核总分中扣5分。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四
体育部:干部一月内早签到率不足95%者,取消评优资格;低于75%,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监治部:干部一月内被查到一次晚归,即晚归率达到3.3%者(以一月30天计算),取消评优资格;一月内晚归率高于等于9.9%(以一月30天计算),即一月内被查到3次晚归,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学习部:干部一月内被查到干部两次晚自习未到,即缺勤率高于等于6.6%(以一月30天计算),取消评优资格;干部一月内被查到干部5次晚自习未到,即缺勤率达到16.6%,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生活部:干部一月内被查到有一次最差寝室(以一月内4次大检查为准),即差寝率达到25%,取消评优资格;干部一月内被查到两次最差寝室(以一月内4次大检查为准),即差寝率达到50%者,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另外,凡是重要活动,如招新竞聘,部长会等,只要有部门部长两次缺勤或四次迟到,部长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请假的部长是否属于缺勤由本部门经过学办老师确定);某部门副部长两次缺勤或四次迟到,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注:两次迟到按一次缺勤换算。
二、主观考核
1、考核:由会讨论推选出三个后选人,再由部长会议选出一个优秀。
2、部长、副部长考核:首先:学生会除外副部长级及部长级在月末写一份自我评价表并在每月22日前交至各分管(自我评价表将由本部门下发各部门),由收齐好并写好意见后交至组织部。其次:再由分管随机交叉考核,即对所考核部门干部干事询问情况,然后提交一至两名优秀干部候选人及不合格干部候选人名单,并写好原因后交到组织部。由会上讨论决定优秀干部及不合格干部候选人。在会上,各分管要出示评优候选人有何另外“加分”因素,例如优秀寝室,当月献血,见义勇为等。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5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窗口绩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政务投诉督查科),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一)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
(二)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对上个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区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四)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四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是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部门窗口的评分标准
(一)窗口建设(60分)
1.审批职能整合进驻。(10分)
按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的得10分。
2.事项进驻到位。(10分)
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按规定将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每项扣2分。
②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发现体外循环或两头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再到原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找领导签字、缴费或领取批文、证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员进驻到位(10分)
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并按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本项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领导需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每月至少1次(综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在编人员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门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扣5分。
③未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中途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综合窗口部门未明确窗口联系人或更换联系人后,未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权到位(12分)
审批职能部门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本项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
②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或授权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环节外,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未在政务大厅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规定使用审批系统办件(18分)
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开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受理事项未及时录入审批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件次扣1分。
②区级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不开放数据端口或拒不迁移审批系统的,扣3分。
(二)服务质量(40分)
1.规范办件(20分)
按承诺时限规范办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超过承诺时限办理或对网上申报件不及时处理,且属窗口部门责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过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实填写特别程序申请理由、办理结果等信息或不规范使用特别程序功能规避时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为规避办件超期将未办结事项擅自作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
③对已正式受理的承诺件,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对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经审查不符合办理要求不予许可的事项,不向申请人说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续不规范的;不按操作程序办理审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认真执行中心并联审批有关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参加联审会议,配合协同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并按要求限时办结。不配合或消极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示范文本,事项办理档案规范完整,抽查发现档案不规范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无档案的扣3分。
2.及时更新办事指南(5分)
按要求制作本部门办事指南(含审批流程图和审查工作细则),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审批事项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政策文件或区政府公告下达后一月内及时修订办事指南。本项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编制办事指南的,每项扣2分。
②办事指南信息不规范、不准确,不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的,每项扣1分。
3.投诉管理(15分)
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当事人投诉窗口部门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转给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或咨询(含网上咨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或答复不全面、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三)奖励加分(20分)
l.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3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6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
2.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1分;主动提出压缩承诺时限并有效实施的每项加1分。
3.窗口积极配合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受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及领导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分。
5.办事群众对窗口单位及人员给予赠送锦旗、书面表扬,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6.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积极为中心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和加强中心建设建言献策,被采纳和推广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获得季度“优秀窗口”奖励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擅自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2.窗口因投诉举报,发生与投诉人拉扯、吵闹等过激行为的。
3.窗口有违规收取费用的或未统一将收费事项集中到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缴费的。
4.窗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窗口当月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八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守纪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二)业务技能(10分)
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未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事项的,每件次扣2分。
2.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规定及时将办件资料录入审批系统或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扣3分。
(三)工作纪律(30分)
严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纪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
①上班迟到、早退(以中心指纹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每次扣1分。
②每月请假(有人顶岗)的累计1天扣1分,请假(无人顶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脱岗每次扣2分。
④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扣1分;早上两次或下午两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半天计算;一天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1天计算。
⑥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员请假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将经单位领导签字或办公室盖章的假条传真至政务中心,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抽烟、吃东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及花卉乱摆放、零乱无序、不整洁的,每次扣1分。
6.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暖风机等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看小说、看视频、炒股、网购和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实绩(2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对办件群众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群众不满意,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办人没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导致申办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不按操作程序办理事项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审批档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网上办事(20分)
严格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窗口人员必须每天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未按要求登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将本级行政职权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未全部纳入的扣2分。
3.精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将办事指南录入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发现网厅中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录入不完善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逃避电子监察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5.未运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同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办件超时,审批系统里每出现一起黄牌办件扣3分,每出现一起红牌办件扣5分。
(六)交办任务(10分)
保质保量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每个窗口每月报送窗口工作简报一篇,未报送的扣5分。
2.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次扣2分。
(七)奖励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1.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经确认属实的,加3分。
2.因正当履职引起服务对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务对象过激言行攻击而保持理智,未将事态扩大的,加3分。
3.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创新工作方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个加3分。
4.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5分。
5.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区级部门及媒体表扬的加5分;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5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20分。
6. 当月提供延时服务,或者在工作时间外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经确认属实的,对提供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每次加2分。
7. 及时总结窗口工作经验,撰写窗口工作简报,在完成既定简报任务的基础上,每写一篇简报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3分。
8.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2.将在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带回原单位办理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咨询、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取批件或证件的。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不听劝告,造成影响较恶劣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进驻部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察室)、区直机关工委,按一定分值记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总成绩。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优秀窗口”称号。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第十条 对窗口人员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该年度考核最终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抄报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室)、区公务员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达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300元。
2.每月请假累计1天(有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每请假半天(无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奖50元,旷工1天扣绩效考核奖100元;旷工3天及以上,当月无绩效考核奖。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评选“优秀工作人员”称号,其中,“五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3%评选,奖金500元,“三星优秀工作人员”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7%评选,奖金300元,“两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10%评选,奖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来评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占所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且不占原单位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经区人社局批准后,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
(五)下列人员不参与年度“优秀”评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
1.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
2.试用期人员、临聘人员。
3.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或病假超过2个月的(含2个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决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给中心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每月公开通报。
第十二条 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务中心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
1.不服从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连续两次月度考评低于70分、影响工作绩效和窗口总体印象的;
3.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单位。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情节恶劣的;
2.一年内被两次约谈、通报批评的;
3.被行风监督员、效能办、媒体等批评或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破坏政务中心团结,煽动不良情绪,对政务中心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中心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六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七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桂政发〔20xx〕13号),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综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我院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有激励、有约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核对象
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公共考核。包括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医德医风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医疗服务行为、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岗位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按医、药、护、技、基本公共卫生、财务及工勤等岗位分别考核。工作数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任务数,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完成情况、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等,具体按各岗位进行细化。工作质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质量,如健康档案、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格率、医疗文件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各项报表数据准确率等,具体按各岗位职责进行细化。
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在县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院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卫生院领导、中层干部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综合评定制度,即:县卫生局考核卫生院院长,卫生院领导考核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工作人员。考核最终结果经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议后确认报县卫生局备案,做到考核评分与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相结合,平时工作落实情况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考核每月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占30分,岗位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占70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84—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副院长
××× 副院长
××× 副院长
成 员:××× 院党支部副书记、护理部主任
××× 药剂科主任
××× 公共服务科主任
××× 外科主任
××× 妇产科主任
××× 放射科主任
××× 办公室主任
××× 后勤部主任
××× 职工代表
××× 职工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明确细则,强化考核。各科室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学习各类人员的工作纪律、医德医风、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医技工勤等工作指标要求,确保考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院制定的岗位绩效考核细则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确定报县卫生局备案。
(三)严明考核纪律。绩效考核实行卫生院院长负责制,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在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主持下进行,杜绝人情考核和形式主义。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八
x医院作为全国第一家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营和管理的民营股份制医疗机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新型的医院管理模式,即施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院长负责制。
总经理、院长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医院的整体经营、市场动作、成本核算、效益评估。
院长负责医疗质量控制、人才梯队建设和学科建设与发展。
管理体制实行行政与医疗管理各负其责、强强联合;行政与医疗管理相互渗透、相互监督;行政为医疗管理服务,医疗管理为患者服务;一切以患者为中心,在医院设置市场部,变被动接受患者为主动服务于患者。
在医院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中,经营绩效考核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甚至可以说,考核是医院一切管理落实的一个主要措施。
一、做法
在实施经营绩效考核时,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院绩效评估经常遇到的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是,很难确定客观、量化的绩效指标。
其实,对所有的绩效指标进行量化并不现实,也没有必要这么做。
通过实践、探索,医院自20xx年起采用关键业绩指标(kpi,keyprocessindication)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设计建立一个包括医德操守、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医疗成本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指标。
kpi考核体系是医院在总结几年来进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医院将各项工作都纳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并依托这个系统,建立起了全院的绩效管理系统,给职工一个及时的、实在的回报。
这种回报,既有精神的,也有物质的。
物质回报分成两个:一是以基本薪金加奖金作为员工的生活保障,资金与绩效挂钩;二是逐步推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采用与整个医院未来发展挂钩的期权方式,实现医院发展与员工个人价值取向的统一,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
所谓关键业绩指标(kpi)是通过对医院内部流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把医院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的工具,是医院绩效管理的基础。
kpi可以使部门主管明确主要责任,以及部门人员的业绩衡量指标。
kpi是做好绩效管理的关键,因此应遵循smart原则,即代表具体,指绩效考核中具体的目标,不能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m(measurable)代表可度量,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信息是可获得的;a(attainable)代表可实现,指绩效指标大多数人付出努力后是可以实现的;r(realistic)代表现实性,指绩效指标可以被证明和观察;t(timebound)代表有时限,注重完成绩效指标的特定期限。
建立kpi指标的要点在于流程性、计划性和系统性。
首先明确医院的战略目标,并找出医院的业务重点,也就是医院价值评估的重点。
然后,再找出这些关键业务领域的kpi,即企业级kpi。
然后,各部门的主管需要依据企业级kpi建立部门级kpi,并对相应部门的kpi进行分解,确定相关的要素目标,分析绩效驱动因素(技术、组织、人),确定实现目标的工作流程,分解出各部门级的kpi,以便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最后,各部门的主管和部门的kpi人员一起再将kpi进一步细分,分解为更细的kpi及各职位的业绩衡量指标。
这些业绩衡量指标就是员工考核的要素和依据。
从上图可知,kpi体系的建立和测评过程本身,就是统一全院员工朝着医院战略目标努力的过程,对各科室和部门管理者的绩效管理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下面是医院在某一年度内kpi的抽取与分解示例:
1、kpi抽取
初步确定企业业务重点及企业级kpi内容(见表1)。
2、kpi分解(以人员配备为例)
kpi分解(见表2)可以看到,医院的总体目标变成了员工的个人目标。
在个人目标确立了以后,又确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
一般来说,指标指的是从哪些方面衡量或评价工作,解决“评价什么”的问题;而标准指的是在各个指标上分别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水平,解决“被评价者怎样做,做多少”的问题。
以下列举医院不同科室和个人的kpi标准:
(1)科室的kpi。
①工作数量指标:科接诊病人数、病床使用率、周转率、科室手术台数等达到医院预算保本点的数量。
②工作质量指标:并发症的发生率、院内感染发生率、医疗差错及纠纷例数、纠纷赔偿金额(不超过全科业务总收入的1%)。
③人才梯队的培养:重点培养的人才要达到的实际水平。
⑤成本控制:科室成本在医院预算范围内,单病种费用标准超标数比率、机器设备使用率、沉没资产比率等。
⑥各项常规医疗指标、合并症比率、诊断符合率、优质服务指标全部达iso标准。
对科室业绩的评估,由行政经理提出议案并报总办与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由部门行政经理、质控组、人力资源部按职能条块进行归集,最后由财务部对其综合评定并与经济奖励挂钩。
(2)医生kpi。
①工作数量指标:临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诊治疑难危重病人数、手术例数(并按医院规定的分类标准)。
②工作质量指标:诊断符合率、治愈好转率、抢救成功率、外科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甲级病案率、医疗缺陷发生率、病人平均住院日等。
③参与科室的带教给予合格评分,参与继续教育的各类培训得分。
④成本控制:管辖病人费用水平在标准范围内,病种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数低于10%、设备返修率、沉没资产比率等。
⑤就医患者满意度不低于90%。
⑥发表创新指标: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新治疗新技术的运用与开展。
在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上坚持拉开收入分配的档次,对各类kpi赋予分值,记录“平衡记分卡”,卡内分值的多少决定报酬的多少,由科室行政助理完成统计,经科室行政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门存档并作为个人经济奖励的依据。
(3)护士kpi。
①工作数量指标:护理病人数量、参与手术台次数、备班药疗数。
②品德合格(无违纪违章和为和病人投诉现象)。
③出勤率在90%以上。
④护理理论考试、技能考核达标。
⑤患者评价满意度不低于90%。
⑥同事对其协作精神满意度不低于90%。
(4)行政部门经理kpi。
①品德合格(无违纪违章行为、员工及就医和顾客投诉现象)。
②无违反院保密纪律及损害医院声誉行为。
③工作按时完成率100%。
④院级领导对其履行职责满意率在85%以上。
⑤临床对行政后勤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90%。
⑥完成与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一篇论文发表。
⑦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比率高于95%。
二、体会
由于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医院在推行kpi过程中,也应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例如,医生的医疗质量以及与考核相关的有些指标的实现,其能动性并不完全掌握在医生这一方。
因此,在实施绩效考核时,医院各部门必须参与配合,才能使绩效考核的推行顺利。
在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经济绩效考核应需配套推进
经济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因此考核必须与医院的战略策略、经营管理方式、成本效益管理模式等相互适应;必须同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业务部门和各科室共同配合;必须与培训、晋升以及薪酬分配挂钩,配套推进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2、把握考核指标的适用性
在确定考核指标时,要简便、易操作,指标不宜过多,并非越复杂越好, 以3-5个指标/人较合适。
一般来说,应针对基本的绩效方面(如收入、成本)及最薄弱环节(最短的木板)来设立目标。
针对岗位特点突出要点,起到控制流程成本、改善员工行为,达到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的目的就可以了。
3、发挥计算机网络作用
考核各类指标应建在医院his管理系统及oa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控制下,以保证各项数据统计取数的准确性,也让量化指标渗透到日常工作中。
4、注重双向沟通
由科室的行政经理对奖励办法进行实施并沟通,充分考虑员工对考核方式与结果的认可程度和可能引起的申诉,对合理的部分提请给予接纳,不能接纳时即进行疏通,让员工认可其价值取向。
5、注重考核体系方案的可持续改进
好的体系与方案必须设计预留空间,以利根据医院管理重点的变化、医院资源的整合、经济效益的高低、社会经济水平的增长等不断修订与完善。
总之,医院经营绩效考核的模式不是唯一的,医院的考核管理是随着医院发展而不断优化的。
因此,任何一个医院,只有将绩效考核的方面与各医院、岗位以及员工的实际与特点相结合,才有可能从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适合于自己的路来,才能真正发挥出绩效考核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