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考核细则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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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一
第一条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 考核依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自治区、州、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 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出勤率(5分)
内容:是否遵守《轮台县出勤管理条例》。
考核方法:查阅签到记录和请假记录
(二)工作量(5分)
内容:全校课时量的平均数为教师基本工作量。
得分:满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无课时计分分别为5、3、2、0;超课时加1分;教研组长加1分;班主任加3分,教师兼其它社会工作的加1分。总计分不超过10分。
(三)师德(5分)
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课、旷工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是否由违规违纪行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中小学教师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结合平时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得分:(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
(2)政治学习每缺1次扣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3分;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扣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主管部门的扣2分;乱收费、乱订资料扣2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1分;参加封建迷信、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强调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职责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扣2分。
(3)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每项加0.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者的加3分。
(四)教学考评 (共55分)
1、常规工作(3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5分)
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评课是否讲究实效;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是否完成校本培训任务;是否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培训或进修。
考核方法:查备课笔记、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公开课教案、评课记录、教学月查记录及学校教师培训、进修、转岗计划执行情况。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无0分。
②各项记录每缺1项扣1分。
(2)、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内容:完成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存在早退迟到、私自调课现象,是否存在旷课现象;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是否按规定完成公开课、观摩课、制卷、阅卷、考试分析报告等教学任务;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学生满意程度如何;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3)、作业(5分)
内容: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是否按时批改;是否按时到班辅导;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是否及时送教务处检查。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和教务处月查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无0分。
(4)、阅卷(5分)
内容: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及时;分数能否及时上报;评讲是否认真及时,学生学分报表是否及时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分数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
(5)、辅导(5分)
内容:是否按时辅导、是否不迟到不早退、是否不调课、是否空堂,是否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记录、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班务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空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学实绩方面(25分)
内容:(1)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予相应考核分。
(2)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及技能证书通过率,实习任务的完成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和学分统计表。
(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考试或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
(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和学生的满意率,最后确定综合名次。
(4)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5)各种比赛、竞赛情况。
得分
国家级8分;省级5分;州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3)指导兴趣小组:有计划、有活动记录和教案。坚持经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况加分:
①、规程落实好,创造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名次的班级,每次每项给班主任加1分。
②、学生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秀队员、班干或受到上级表彰,给班主任加2分。
③、学生在社会上表现优秀,为校集体争光,给班主任加1分。 ④、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好,学期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伤害事故的班级给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减分,满分5分)
①、评为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等加分。
校、县、州、省各为1、2、3、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②、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组长,加1分。
③、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0.2分。
④、有课题报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师按等级加分。(同本条①项)
(6)、先进个人表彰(只加分,满分10分)
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标准加分:
受到县、州、省、国家表彰的:部门表彰分别加0.5、1 、2 、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3 、5 、10分。
(7)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学校检查评比、班级量化考核不达标,给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
⑥、学生出勤率达不到98%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5分,累积计算;
(五)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担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 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六)教研组(同行)考评(1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平时教研活动记录及成员表现,在组内同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
得分: 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1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 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等级者,学校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考核倒数3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备选。对连续两学期考核倒数3名者,全扣绩效工资。
第六条 组织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领导下,由各部门分项负责。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二
为了明确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作用,顺利摆脱目前我乡被动落后的计生工作局面,经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其中个人实绩考核占60%,各村实绩考核(驻村干部平均值)占40%。
二、个人实绩考核内容:
1、应对上级考核的奖惩
被省市县暗访或考核,顺利通过的,奖500元,顺利通过且成绩列全县前三名的,奖20xx元;暗访或考核过程中发现业务工作差错或与部门间沟通不好,导致全乡倒数三名的,扣3个月考核奖,导致“一票否决”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扣6个月考核奖,取消年终奖,同时按青委办[20xx]16号文件进行处理。
2、经常性工作的奖惩
①人口出生与上报。做到每月与公安户口、民政结离婚登记,每周与卫生院出生登记、预防接种等26种资料的核对,全面收集出生信息,做到当月出生人口当月上报,否则,计划内出生漏报一例扣100元,计划外出生漏报一例扣300元。
②孕环检工作。按县考核时间达到96%以上的,奖1500元,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元,孕环检率低于90%的不奖不罚。另外,孕环检对象到乡参检,无故推脱不检的,发现一次扣50元;孕环检对象参检后未登记的,发现一例扣100元;孕环检时查出计划外怀孕的对象未及时向片里汇报落实人员监管致使怀孕对象逃脱的,该怀孕对象由责任人自行追回落实补救措施(费用自理),如追不回的,扣责任人500元,若怀孕对象计划外生育的,责任人承担三分之一的社会抚养费,逐月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并通过评估从严追究责任。
③帐册管理。要求:一是3月底前完成18-49周岁育龄人员管理档案(分未婚男性、未婚女性、孕环检、结扎四类)的清理和与卫生院01-20xx年出生情况的核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无差错的,奖1300元,漏管或多管1例扣100元,二是4月份起,要求当月发生的新婚、离婚、四术、出生等情况及时上册上网,同时将情况全部反馈给驻村干部,做到信息准确率100%,统计误差率为“0”,否则,因信息动态管理不及时或因操作不当影响工作的,一次扣200元,每少上册上网一例或少反馈一个扣50元。
④宣传摸底。要求每月提供宣传资料帮助驻村干部或计生服务员更新村计生宣传栏;每半年每村育龄妇女大会至少要参加1次以上;科普知识宣传资料每村每半年至少要发放1次以上;每月进村入户调查摸底、随访时间不少于8天(每村至少一天);每月对村级服务员培训至少一次以上;否则,每少一次扣50元。
⑤行政执法。要求对违法生育对象立案及时,执法文书规范,起诉结案按时,否则,一例扣50元。
⑥公章管理。要求公章按乡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一是公章实行经办人签名登记;二是需要用章的一律先由村委、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盖章;否则,属违约、应征、应落实措施、应孕环检对象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擅自盖出的,除一次性扣工资200元外,应交金额由盖章人承担,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⑦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外出对象管理率98%以上;二是外来对象信息反馈率达95%以上;三是外出违法怀孕对象,接到通报后汇报及时;否则,每低一个百分点的扣50元,不及时汇报的每例扣50元。
⑧乡村基层。要求村村建立计生领导小组和计生协等组织;计生活动室规范;建立好党员联系重点户制度;否则,少一项扣50元。
三、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三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司内推行绩效考核工作,以建立长期、稳定和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的评价,挖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正确认识自我。为员工升迁、奖惩以及薪酬调整提供合理的依据,同时为员工与上级领导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并使员工清楚公司对自己的真实评价。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20__年9月30日以前入职员工。考核表分为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其中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一般员工包括:副主管以下员工;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考核表。
三、考核依据和原则
以考核前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实际表现为依据。考核人要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价要客观、公正,尽量使用量化指标衡量,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客观事实作出评价。必须排除考核者对被考评者的好恶、同情心等偏见。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考核分为自评、初评、复评、审核。
2、自评:应由被考核人自己给自己打分。被考核人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自评分数不计入考核总分。被考核人可以在员工意见栏反映自己对公司、对项目部或对员工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3、初评: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或是以主管为核心的一个评价小组。考核者应在评核前与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听取被考核人意见,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以及应努力的方向。初评者在意见栏里详细填写对被考核人的考察意见,针对被考核人素质条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复评:由再上一级领导负责打分评判,如发现初核打分与员工自评打分相差悬殊,应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以求得更加公正、客观。同时对初评者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客观、公正性有一个了解。
5、审核: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初评、复评打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终分数,并对各项目部所有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统计。
6、公司领导层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员工晋级、加薪、降薪、辞退等方案。
7、本次绩效考核增加对项目经理的考核,除了延续以前的绩效考核方式:一线普通员工参加工资固定调整绩效考核;部门、区域负责人或骨干员工参加每月根据绩效及总部检查的情况而浮动的绩效考核。项目经理参加浮动奖金部分的绩效考核。
8、由总部规定考核额度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考核打分及奖金额度下发到项目部,项目经理于每月10日前将奖金分配表报到人事行政部。项目经理的奖金部分由总部根据每月检查打分情况确定;职能部门经理的奖金由总经理根据当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五、考核程序
自评
初核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细则范本_中士1997_新浪博客
复核
普通员工
员工自评
直接主管
项目经理
主管级员工
员工自评
项目经理
副总经理/总监
总部人员
员工自评
总经理
经理级员工
员工自评
总经理
六、绩效考核的时间要求
1、各项目部于20__年12月25日前将绩效考核表交到人事行政部。
2、考核人及被考核人均要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认真填写绩效考核表。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四
一、政策工作(10分)
1.学习和宣传政策情况(5分)。主动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并能够熟悉地掌握相关知识,大力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便捷育龄群众的,记满分。因政策掌握不全,解释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到镇办理业务引起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2分,造成上访现象的,每例扣5分。
2.工作作风(5分)。能够经常主动深入群众当中了解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育龄群众,做到情况熟悉,底细清楚,政策宣讲到位,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记满分。不经常深入群众,底细不清的,每例扣1分。不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反应强烈的,每例扣2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1.卫生工作(2分)。能够经常保持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等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干净整齐的,计满分。办公场所布满灰尘,物品摆放无序,杂乱无章的,每次扣1分。
2.资料管理(4分)。能够及时完善好相关资料,分年度做好资料并入档整理,且保存完整的,记满分。年度资料整理不规范,不齐全,造成资料遗失的,每次扣1分。重要机密资料乱放,造成泄秘,影响工作成绩的,每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3.到岗履职(2分)。能够认真遵守村级规定,按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应良好的,记满分。不遵守工作要求,不按时上班,干部群众反应差的,每次扣2分。
4.服从安排(2分)。能够主动向村两委领导汇报全村计划生育情况,平时能够争取领导的支持,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的,记满分。工作不主动,汇报不及时,领导不支持的,记0分。
三、业务工作(50分)
1.工作报表(10分)。能够按照全镇统一的时间参加报表,做到信息准确及时,无漏报、瞒报、错报等现象的,计满分。每错报一例信息的,扣2分。每漏报一例新婚的,扣2分,漏报一例出生的,扣3分,漏报一例节育措施的,扣1分,漏报一例孕情的,扣1分,漏报一例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的,扣1分。本月的漏报、瞒报、错报信息计算日期以下月报表日期为截止时间。
2.信息完善(10分)。认真做好各项信息记录的完善工作,计生办每月在工作例会上进行检查,工作手册能够按月在报表前填写完善的,记满分。不能按月填写的,每次扣2分,错登、漏登或不符合逻辑的,每处扣1分。
3.流动人口管理(10分)。认真做好流动人员调查摸底,督促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且定期寄回环孕检证明,加强对流入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进行环孕检的,记满分。对流动人员底细不清,每出现漏报一例的,扣1分,出现信息错误的,每例扣0.5分。
4.技术服务(10分)。加大技术服务宣传力度,及时督促计生对象落实节育措施,认真组织重点管理对象按时参加环孕检,切实做好药具管理的,记满分。除生理情况或其它原因以外,落实节育措施不及时的,每例扣1分,因为宣传工作不够,避孕节育措施不到位,造成政策外怀孕的,每例扣1分。组织环孕检工作不力,不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造成重点管理对象政策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药具管理不到位,发现有过期变质的,每次扣1分。
5.利益导向(10分)。大力做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能够按照镇计生办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使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的,记满分。凡是因计生专干工作不到位,底细不清,造成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以及虚报、错报骗取政策资金的,每例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加重扣分。
四、工作纪律(30分)
1.参加会议情况(5分)。能够按照统一要求,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例会或其它业务工作会议的,记满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工作落实情况(10分)。镇计生办交办的工作能够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记满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连续三次的扣10分,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3.配合工作情况(10分)。积极配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开展各项工作,能够按要求认真组织且效果较好的,记满分。工作不配合或组织不得力,影响工作成效的,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4分,造成负面影响的,加重扣分。
4.坚持原则情况(5分)。工作中能够讲原则顾大局,全面掌握所有育龄群众基本情况的,记满分。在办证或证明时,把关审核不严,造成计生办发证错误的,或在工作中讲人情,出具虚假证明的,每查处一例,扣5分,并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奖惩情况
1.做好上级迎检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完善工作内容,充分做好上级的各种检查、调研等工作,顺利接受省、市、县检查且各项指标达标的,分别加9、6、3分。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再分别加5、3、1分。
2.做好剖腹产结扎动员工作。凡是通过思想动员,使生育二胎的育龄妇女因剖腹产在手术中自愿落实结扎措施,且所落实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占全村剖腹产应结扎手术对象50%以上的,每例加1分,达到60%及以上的,每例加2分。其中纯女户剖腹产结扎的,每例增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3.纯女户结扎工作。主动做好纯女户思想工作,每落实一例纯女户结扎的,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4.发现政策外怀孕且外逃对象,并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经过思想动员使其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每例加5分。
5.在省、市、县工作检查中,因工作指标不达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9、6、3分,受到通报或处分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专干,并予以相关组织处分,且所在村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6.凡是群众举报经查实大月份政策外怀孕对象,而村计生专干未上报的,每例扣5分,两例扣15分,三例扣30分。
7.宣传报道工作。各村要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并加以宣传报道,奖励方式参照镇级目标考核方案。
8.各村计生专干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福田特色。如开展的工作被省、市、县认可并被推广的,年终考核分别加30、20、10(分),并按层级奖励村级专干3000元、20xx元、1000元。
六、考核使用
1.由镇分管领导和镇计生办主任、执法队队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各村(社区、管理处)计生专干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本考核方案每季度汇总评比一次,评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总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总分在75—85分之间的为称职档次,总分在60—75分之间的为一般档次,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档次。年终进行一次大评比,评出年度工作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比参照季度考核结果,结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对每位村计生专干的民主测评而确定。
3.评比结果与村级计生专干津贴、工资等挂钩。①每季度评定的前三名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其它优秀专干奖励100元/人;对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由分管领导分别找计生专干以及所在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扣发每月的计生津贴,并在全镇予以通报。连续两次评为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直接评定为年度不称职计生专干。②评为前三名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3分,由镇计生办奖励500元/人,其它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2分,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对评为年度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停发计生津贴200元;评为年度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3分,停发计生专干全年计生津贴。③所有考核结果且作为计生专干本届的主要工作表现存档。
乡镇部门考核细则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