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14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 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证明求职或试用期间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事实不符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得工作机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1)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据本项规定退回派遣人员,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能发生的医疗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通过签收、集中培训等方式使派遣人员知悉相关内容,并要求派遣人员遵守;
(3)甲方可根据申报审批情况和岗位实际情况对派遣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5)甲方可根据需要与派遣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终止或解除实际用工关系后,由甲方按约定给予派遣人员经济补偿,乙方应保证上述竞业禁止协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对甲方自行选择的派遣人员,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
(3)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损害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代派遣人员向甲方追偿;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甲方应对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并保证女职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权益,乙方派遣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要求;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如因与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诉讼,使乙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2)乙方应建立、管理或按国家规定委托有权管理部门管理派遣人员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工会关系;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4)乙方在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派遣人员明确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5)乙方应督促、教育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落实派遣人员患病、负伤或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上岗时间的相关待遇;
(7)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后,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支行
行号:××××××××
账号:××××××××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用:
本埠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劳务费。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甲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乙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秦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区域或地点为 。
第四条 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严格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岗位(工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甲方同意,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用工单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标准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用工单位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应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月或按 。乙方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用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工资,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补充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工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本合同期满时,甲方不得终止,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违法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以下条款: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河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秦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区域或地点为 。
第四条 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严格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岗位(工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甲方同意,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用工单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标准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用工单位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应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月或按 。乙方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用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工资,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补充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工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本合同期满时,甲方不得终止,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违法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以下条款: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河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 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性别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七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住址: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为劳务派遣工,派遣乙方到 (以下简称丙方)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点为 平阳县 ,具体岗位(工种)为 ,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积极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实行 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丙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以上,奖金按丙方规定考核由甲方代发;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及各类补贴、津贴,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工资、奖金等发放清单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册代为发放;
4、每月工资支付期限为 15 日前,遇休息日和节假日提前支付。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全国职工守则》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经济补偿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解除和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规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失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乙方在职期间,由丙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后,在丙方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 1 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分摊支付违约金。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间,由丙方统一管理。期间乙方若发生工 伤事故,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间若违反丙方岗位职责或违规操作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名誉的,按丙方的经济赔偿规定处理,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条款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并对合同规定条款作相应修正。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须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八
甲方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住所: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九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 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
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
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
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使用说明
一 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 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二条中写明。
四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 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xx年年11月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三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天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 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治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四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2、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工种)工作。
3、乙方的工作地点:
4、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5、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6、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小时。
2、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3、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5、甲方经过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给予乙方以下福利待遇:
1)、用工单位给予乙方与本单位同等职位员工相同的节假日福利待遇。
2)、用工单位为乙方办理签证以及海外人身意外险,以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往返海外工作现场和乙方国内居住地所在机场的交通费用,用工单位负责为乙方安排在海外工作现场期间的食宿,并承担相关费用。
5)、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每月200元的通讯补贴,以当地币发放。
6)、乙方每工作满12个月,享有1次带薪休假,每次30天(含路途),用工单位承担休假期间乙方往返海外工作现场与乙方国内居住地所在机场的飞机票,以及机场到居住地的火车硬座和大巴交通费用。休假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的60%发放工资。如因用工单位或甲方原因不能休假或休假时间不足的,每延期一个月,在正常年休假时间之外额外给予3天的年休假,延期时间在一个月之内的,不给予额外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2、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3、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4、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社会保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1、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3、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