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2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 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证明求职或试用期间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事实不符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得工作机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1)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据本项规定退回派遣人员,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能发生的医疗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通过签收、集中培训等方式使派遣人员知悉相关内容,并要求派遣人员遵守;
(3)甲方可根据申报审批情况和岗位实际情况对派遣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5)甲方可根据需要与派遣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终止或解除实际用工关系后,由甲方按约定给予派遣人员经济补偿,乙方应保证上述竞业禁止协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对甲方自行选择的派遣人员,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
(3)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损害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代派遣人员向甲方追偿;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甲方应对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并保证女职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权益,乙方派遣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要求;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如因与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诉讼,使乙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2)乙方应建立、管理或按国家规定委托有权管理部门管理派遣人员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工会关系;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4)乙方在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派遣人员明确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5)乙方应督促、教育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落实派遣人员患病、负伤或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上岗时间的相关待遇;
(7)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后,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支行
行号:××××××××
账号:××××××××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用:
本埠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劳务费。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甲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乙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秦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区域或地点为 。
第四条 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严格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岗位(工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甲方同意,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用工单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标准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用工单位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应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月或按 。乙方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用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工资,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补充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工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本合同期满时,甲方不得终止,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违法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以下条款: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河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四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天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 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治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性别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 .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 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七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共2页,当前第1页12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八
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 (实际用工单位名称)的 岗位(工种)工作,实际工作地点为 ;工作内容(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种作业。
第三条 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岗位(工种)工作属于第 种情形。
(一)临时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替代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应当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
第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法履行本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达到实际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按实际用工单位以下 条款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核实实际用工单位是否依法报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告知乙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权,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乙方具体休息休假时间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与乙方协商确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或在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征得乙方同意,补休或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安排或另行计发。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一)月薪制,每月为 元。
(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金按乙方的业绩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规定考核确定。
(三)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实际用工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及标准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第十条 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的发放形式为 (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实际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被用工的,甲方应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在实际用工单位为职工调资的同时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第十五条 甲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无工作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或实际用工单位对工资待遇的其他约定: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厂务、企务公开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公示栏中公示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此类原因乙方行使单方终止、解除权或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由甲方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终止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及时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劳动工资网上备案),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编号: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性别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
(劳务派遣)
编号: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一
模板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编码在京居住地址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____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三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有效联系地址: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四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附件《派遣确认函》接受派遣。
乙方与用工单位对薪酬、待遇、岗位等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为准。
第四条 派遣期限到期后劳务派遣仍在继续、各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劳务派遣顺延 个月,并可多次顺延。乙方不得因此主张与用工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第五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出差的,无论出差时间长短,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第六条 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及用工单位已告知了乙方如下内容:
1.甲方与乙方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
2.乙方在甲方以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及劳动报酬;
3.乙方应遵守的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4.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相关情况。
第七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乙方同意按用工单位申报的工时制执行,如未申报特殊工时制的,则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八条 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应有用工单位的书面确认或审批。经用工单位确认后的加班由用工单位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也可由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有权按国家或用工单位的规定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五
第十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由用工单位或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乙方享受的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在其所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食宿费、差旅费及其补贴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乙方。
第十二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其所在的用工单位薪酬政策执行。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乙方认可下列安排:
1.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无工作岗位期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不再享受原用工单位的任何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可以依据生产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业绩、岗位变化情况等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乙方工伤待遇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执行。乙方发生工伤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无法通知时除外),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乙方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各项待遇,按国家和乙方工作地有关生育政策执行;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对此有相关的规定,且不违反国家和乙方工作地的相关政策的,应按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发放方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1.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2.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费用;
3.乙方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欠款;
4.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垫付的费用;
5.甲方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6.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款项。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六
第四十条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保证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的信息真实有效,其中“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将作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相关文件送达给乙方的地址。若首部的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导致函件无法送达的,包括但不限于退信、拒收、无权利人代收等,函件寄出日视为送达日,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项,送达本合同首部的通讯地址、邮箱地址或乙方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即视为送达乙方,乙方同住成年人员签收或拒收均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系上乙方的,如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项通知到乙方的紧急联系人,亦视为送达给乙方。乙方首页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本人有效联系方式,由此发出的邮件皆为本人主观真实意愿表达,视同本人签字文件。
首部送达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七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则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可作为处分乙方的依据,乙方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因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关于乙方违纪情况的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所在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的行为致使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等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乙方在甲方责任的范围内对甲方负有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害的;(注:所谓“重大损害”是指:a、造成人民币伍仟元以上(含)的经济损失;b、造成一个部门范围内的it工作系统故障,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两小时以上;c、造成价值达人民币壹仟元的生产工具、设备、产品报废;d、引发人员伤亡事故;e、引发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媒体曝光事件;f、单位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各种处罚;g、使单位失去商业机会或使单位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失等;h、其他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后果;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6)单位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单位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未经单位同意,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单位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单位相关联的业务的;
(4)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5)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7)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
(8)一年内累计旷工4日以上(含4日)或连续旷工2日(含2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
(9)在单位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行为的。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八
第三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上(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并应完成与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财物,履行与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约定的其他义务(用工单位为外企代表处的,还应向甲方交回代表证或雇员证)。
乙方旷工十天以上且用工单位或甲方无法联系上,或经用工单位/甲方催促仍不到岗的,视为乙方以其行为表示辞职(自动离职),甲方有权采取停缴社会保险等措施。
乙方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离职、解除派遣或类似表示的,视为同时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乙方被其所在的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后无工作期间属于待岗期间。乙方被撤回或退回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办理待岗报到手续,每延迟报到一日,视为旷工一日。乙方在待岗期间应遵守甲方与待岗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十四条 鉴于乙方的工作地点在用工单位,甲方存在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的可能性,乙方对此理解并同意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如若乙方没有及时办理时,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不办理完毕与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交接,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可自乙方的离职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六条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十九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2、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工种)工作。
3、乙方的工作地点:
4、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5、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6、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小时。
2、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3、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5、甲方经过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给予乙方以下福利待遇:
1)、用工单位给予乙方与本单位同等职位员工相同的节假日福利待遇。
2)、用工单位为乙方办理签证以及海外人身意外险,以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往返海外工作现场和乙方国内居住地所在机场的交通费用,用工单位负责为乙方安排在海外工作现场期间的食宿,并承担相关费用。
5)、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每月200元的通讯补贴,以当地币发放。
6)、乙方每工作满12个月,享有1次带薪休假,每次30天(含路途),用工单位承担休假期间乙方往返海外工作现场与乙方国内居住地所在机场的飞机票,以及机场到居住地的火车硬座和大巴交通费用。休假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的60%发放工资。如因用工单位或甲方原因不能休假或休假时间不足的,每延期一个月,在正常年休假时间之外额外给予3天的年休假,延期时间在一个月之内的,不给予额外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2、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3、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4、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社会保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1、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3、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最短篇二十
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性别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