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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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撤销内容:
撤销___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医罚申执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已缴纳了__________元的罚款,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_____卫医罚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同意免除加处罚款。特向你院申请撤销_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医罚申执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出生,__________省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职业,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依据:_______________
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1、(__________)二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2、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一份。
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三
共同提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交易协议》合同文本若干份,公证处留存各一份。
融入方(债务人、出质人)单独提供:
一、公司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备案查询章或工商局网站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格式见附件1)
4.公证申请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完整,盖公章)
7.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如法定代表人在北京: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处需面见法定代表人
如法定代表人在外地:
9.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北京,公证员可以去外地面见;若无法接受我处公证员上门面见,则需提前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司授权书的公证,出具4份公证书(格式见附件3)
10.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1.证券机构出具盖章的证券证明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已婚:结婚证原件(公证员需面见配偶双方)
(2)单身: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以及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3.证券机构出具盖章的证券证明
4.如果配偶一方或夫妻双方不能面见公证员,则需提前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授权书的公证,出具4份公证书(格式见附件4)
附件:
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四
(公司)
委托人: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
受托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
委托原因及事项:
公司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或中信证券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均可),因法定代表人工作繁忙,特授权受托人 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1.代为协商、确定具体交易条款及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金额、期限、利率、违约金等),代为执行交易。
2.代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的合同及《业务风险揭示书》、《交易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3.代为提出公证申请,代为办理相应的合同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公证事项;委托人同意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4.代为办理标的证券的质押登记事宜,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代为签署(含签收)与前述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就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在办理上述事项中,委托人保证受托人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五
( 公司,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股东应到 人,实到 人。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召开和决议规定。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经研究决定: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所持有的 万 股票(证券代码: )限售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 万元, 公司负有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约定标准支付资金、款项、费用的给付义务。 公司承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给付义务时,自愿按照约定接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为此同意签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交易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并申请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 代我公司签订合同并向北京市 公证处申请赋予上述合同以强制执行效力。法定代表人有转委托权,使用人名章有效。
上述决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到会股东签字:
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六
( 公司,适用于股份公司)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董事会,董事应到 人,实到 人。符合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召开和决议规定。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经研究决定: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所持有的 万 股票(证券代码: )限售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 万元, 公司负有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约定标准支付资金、款项、费用的给付义务。 公司承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给付义务时,自愿按照约定接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为此同意签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交易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并申请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 代我公司签订合同并向 公证处申请赋予上述合同以强制执行效力。法定代表人有转委托权,使用人名章有效。
上述决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到会董事签字:
公司(印章)
附董事会成员名单(经工商查询)
附件:
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七
(夫妻双方)
委托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
,女,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
受托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
委托原因及事项: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委托人夫妻双方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或中信证券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均可),因委托人工作繁忙,特授权受托人 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1.代为协商、确定具体交易条款及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金额、期限、利率、违约金等),代为执行交易。
2.代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的合同及《业务风险揭示书》、《交易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3.代为提出公证申请,代为办理相应的合同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公证事项;委托人同意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4.代为办理标的证券(即委托人 名下持有的 公司限售流通股股权 万股股权及孳息,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账户: )的质押登记事宜,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代为签署(含签收)与前述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就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在办理上述事项中,委托人保证受托人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撤消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八(配偶一方)
委托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
受托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
委托原因及事项:
委托人和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夫妻双方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或中信证券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均可),因委托人工作繁忙,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1.代为协商、确定具体交易条款及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金额、期限、利率、违约金等),代为执行交易。
2.代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的合同及《业务风险揭示书》、《交易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3.代为提出公证申请,代为办理相应的合同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公证事项;委托人同意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4.代为办理标的证券(即委托人 名下持有的 公司限售流通股股权 万股股权及孳息,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账户: )的质押登记事宜,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代为签署(含签收)与前述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就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在办理上述事项中,委托人保证受托人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