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模板20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对人民警察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思考。人民警察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和保障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遵守和应用人民警察法,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建设和谐平安的社会。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了警察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条件,对警察权力的合法行使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善于利用这些规定,正确行使权力。首先,我们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履职尽责、依法行事。其次,我们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能滥用权力、徇私舞弊。同时,我们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第三段: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人民警察法对于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提供了明确的制度安排,从制度上保障了权力的合法行使。监督机制的建立不仅是为了防止权力滥用,还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因此,我们要时刻自我约束,严格遵守执法规范,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规范。同时,我们要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批评,及时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四段:法治意识的培养和加强。
遵守和应用人民警察法,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法治意识的体现。作为警察,我们要始终保持法治意识,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我们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只有通过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和正确应用,才能更好地把握执法边界,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此外,我们还要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执法联动、办案合力,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五段:倡导警民关系和谐共处。
人民警察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共处。为此,我们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理解,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公正、务实、文明,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真正做到服务于人民、受人民拥护。只有通过与群众的密切合作和互动,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总结:在人民警察法的指引下,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我深刻认识到自身职责和义务的重要性。只有通过遵守人民警察法,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我将继续努力学习,不断完善自己,为人民警察法的贯彻落实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二
人民警察法是我国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法律基础,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国家发展的关键性法律。自从2012年11月5日首次公布以来,这部法律多次修订,不断完善。这篇论文将探讨此法所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限,分析其对警务工作的影响,并进一步分享我们作为人民警察如何遵守、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个人体会。
第二段:主要内容。
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在警务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负责维护国内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化执法机构。在执行职务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受到社会尊重和支持。”这一条规定使得人民警察在执法时有了相应的权益和保障。另外,在人民警察法中,还规定了警察的职责,包括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财产等。这些规定为人民警察的执法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第三段:对执法工作的影响。
人民警察法对警务工作产生了深刻影响。该法的规定使得警察执法更加规范、专业化。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避免超越职权范围,确保执法公正。另外,人民警察法规中还体现了对于人民参与监督的要求。根据该法规定,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有监督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接受并处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投诉。这种监督机制可以保证警察执法的公正性与透明度,降低执法错误和违法行为的可能性,更好地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段:个人体会。
作为人民警察,在我们从警的过程中,我们时刻牢记宪法、法律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和权限范围执行任务,稳妥、科学、公正地处理各类案件,实行对社会的综合治理。我们不仅是执法者,更应成为人民的守护者。因此,我们要不断磨炼自己的良好品德和综合素质,在执法过程中注重规范和专业化,尽力做到执法科学、公正、杜绝不公对待,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为民服务”。
第五段:结论。
总之,人民警察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深刻理解这一法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的思维,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业务能力,共同推进全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三
当前,三项教育业已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起来了。我县公安局于**年3月1日进入准备阶段,4月3日开始实行第一阶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体会到,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贯穿于党的不同时期领导人的言论中,发展到今天已成为我党的根本思想路线。从古到今的“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亘古未变的话题。只是在古代不是这样定义的罢了。历史上出现过无数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谋福祉的人。岳鹏举“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拯救黎民于水火;辛弃疾“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始终心系国家命运;曹植“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毛主席为张思德同志写下“为人民服务”;雷锋、邱娥国、刘金国、王玉荣、朱明建等同志为代表的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数不胜数??他们都因惦记着人民群众的疾苦,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人民永远都记得他们,万古常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立党为人民大众,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公安机关能否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决于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宗旨公安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一首歌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公安是什么公安?是人民公安。有一种很传统的说法,即“人民公安”,顾名思义,就是说公安机关是广大人民的公安机关,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最广泛工作基础而开展各项维护公众安全的专门机关,如果我们失去了“人民群众”这个最坚实、最有力的基础,任何工作都将在为无源这水、无本之木。只有抱定这个宗旨,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党“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从而拥护我们党,积极地参加我们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革命和建设活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如果做子女的不想“父母”所想、急“父母”所急,无疑是不忠、不孝。周恩来总理曾谆谆告诫我们:“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魏征在《谏太宗十思书》中多次提到“载舟覆舟,所宜所深慎”的道理。公安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艰巨任务,如果在思想上抛弃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在行动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必定寸步难行,这已经为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同样,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将长此以往。江泽民总书记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脱离群众、任何违反群众意愿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人民警察法中也提到:“人民警必须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必要性。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比改革开放之前疏远得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的批评和意见多得多了,这种情况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宗旨观念淡化,群众观念弱化,群众路线也没有真正贯彻到位,公安机关要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已经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
1、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态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如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破案线索的少了,明知不说的多了;挺身协助民警抓捕罪犯的少了,故意领错门、指错路的多了,等等。这些“少”与“多”,对公安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这些情况的产生,关键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念极其的畸型转变,往往注重其行为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规范、社会公德及公民义务。
2、部分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了。有的民警认为,现阶段流窜犯罪突出,原先惯用的排查破案方法不灵,大量案件的侦破不需要依赖群众了;有的认为,现在群防队伍增多了,不需要组织发动群众了;有的民警则认为现在与老百姓的交道难打了,何苦用“热面孔”去贴“冷屁股”。
3、一些民警不懂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也不会做群众工作。他们往往片面地认为破案靠自己的业务水平、靠先进的科技手段,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人为地制造了公安工作的“神秘感”;有的民警(特别是新民警)不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走访群众拉不了家常,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屡见不鲜。
4、公安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警民关系的冲击。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的时有发生,恃权吃拿卡要甚至贪赃枉法的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出现,无不时时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众的心。5、原来行之有效的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有的失灵或半失灵,有的已完全浮于形式,而在新方法、新途径上又缺乏探索和改革。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要解决的具体任务。要切实解决少数民警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形象不佳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和侵犯群众利益问题,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要突出解决7个方面的问题。即对(1)群众办事、求助冷硬横拖,执法简单粗暴;
——人活着,也许,只是为了验证,生活的价值和作用。革命烈士徐玮在《遗书》中写到: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时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本是天职。怎样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我们要彻底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工作。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点在于“全”字。就是要毫无保留地袒露内心、奉献真诚。
首先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无限忠诚,有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献身精神。2、要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性,要做到敌我分明,爱憎分明,是非分明,不拿手中权利做交易。3、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4、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楷模,作表率,树形象。其次是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主要具备:1、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不仅要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也要学习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2、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指导公安事业。3、熟悉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勤学法律知识。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无私奉献;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严格执法、秉公办事。5、有精通的业务技能。要加强干警培训,形成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要善于发现人才,敢于选用人才,用人之长,短中见长,适人适位,充分发挥每个干警的能力。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但是,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记忆中,生命仿佛就长了一些。说了这么多,其实只要我们谨记:视人民为父母,为人民服务乃天职。在我看来,要做到全心全意,有时候甚至就是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一片诚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从这里开始这么简单。“忠为百世荣,义使令名彰。垂声谢后世,气节故有常。”
古人尚能如此,作为人民警察,我想,最终,我可以相信自己曾经或多或少的激励或帮助了一些人,我的工作,曾经或多或少地扩展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理解范围。等我老的时候,但愿每次回忆,对我的职业都不感到负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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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份全市及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深受启发,为了更好的为奉节的和谐发展、赶超发展做贡献,从自身做起,这就要求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深刻剖析自己,全面查找不足,然后身体力行,强化自身各方面的素质,为建设高效能的机关努自己的一把力。
1、努力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自己越来越注意到在当今这个与时俱进、知识与信息不断更新的社会里,学习是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一要务,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式和环境中,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这不但要学习应具备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还要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科学管理、市场经济、计算机、英语等普及社会必须掌握的知识,学习这些的目的就是为了今后游刃有余的工作打好一个坚实的基础。在学习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修养问题,还要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一个有德有才的大家认可的机关人员,做一个高素质的人。
2、对照要求,检查不足。
通过学习,对照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找准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对症下药,锐意改革,创新思维,不断完善自身工作。通过对照检查,我感到自己存在理论学习不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等问题。一定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3、不断提高和改变工作思路,要有创新的态度对待工作。我们现在从事的工作,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的同时要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新见解,对企业、基层农民,我们除了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更要时时刻刻的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争创一流。
4、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约束自己,为机关制度的建设作保障。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个人不团结,思想不统一,步调就会不一致,就会影响到整个集体,影响到机关制度的建设。因此,在一起共事,要特别主义搞好团结。搞好团结重要的是思想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处事上相互谦让,生活上互相关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识大体,顾大局。搞好团结也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团结上一定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一切为了机关制度的建设做保障。
在这次机关作风集中整顿过程,思想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素质修养方面得到了启发和增强,这就要求在工作中以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贴近实际、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来开展工作,进而为奉节的发展贡献力量添砖加瓦。
做人要有“底线”,做警察更应该有“底线”。
底线,就是做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事最起码准绳,也是我们安身立命、维护自己尊严的法宝。底线就像一道坎。守住底线,就是确保自己的言行在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
那么,人民警察的底线又有哪些呢?公安部“五条禁令”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部“三项纪律”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也是人民警察的底线。
事实上,警察的职业是奉献的职业。警察是一个流血又流汗的群体。其职业特点具有高应激性、高风险性,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长期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的严峻考验,“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更道出了人民警察工作艰巨性,人民警察肩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历史使命,尤其是在创建和谐社会活动中,人民警察责无旁贷。
也就是说,人民警察不仅是法律的扞卫者和执行者,而且是通过法律的正确有效执行,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践者。法律的底线就是人民警察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职业操守和护法精神。突破了这条底线,执法者将变成违法者。
细细想来,有多少人确切地说是有多少战友和同事在“五条禁令”面前打了“败仗”纷纷中箭落马,又有多少“将士”丢盔弃甲身陷囹圄。
我想,作为人民警察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利益观;摆正人生坐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能把握住自己,对个人名誉、地位、利益想得透、看得淡;正确对待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要抵得住诱惑,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美色面前不动色、亲情面前不动情;正确对待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正确对待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道德。
亲爱的战友们,让我们一起坚守信仰的高地;坚守做人的“底线”;坚守从警的“底线”;始终不越“雷池”半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谱写金盾最美的乐章!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警察初任培训的目标我认为是通过培训,每一位学员应该达到自己岗位的要求。下面是警察初任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时间如白驹过隙,在李渡民警战训基地的日子已经过去一大半。二十多天后我们即将参加结业考核,然后各自踏上归程,告别这个我们流过汗、洒过泪,有过欢笑与忧愁的青春战场,奔赴我们人生的另一个战场。
牢牢的记得,金秋九月我们来战训基地报到那一天的场景。一起来的十三名战友在下车的那一刻,凝望着基地大门,每个人脸上都写满着期待和彷徨。拖着沉重的行李,在基地教官的引导下,一个个的去办理报到的各种手续。兄弟区县的战友陆续地与我们擦肩而过,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们每个人心里都很期待接下来的三个月初任民警培训生活。
现在我已经适应了基地紧张而充实的生活,而且还利用业余的时间参加各种活动,不断地充实和丰富着自己,同时也开阔了视野和增长了见识。
人民警察之歌中有这样一句话崇高的理想,培育出高尚的情操。严格的纪律,锻炼着坚强的队伍。经过两个多月的培训,让我无论从思想上、身体上、业务能力上,还是在实战技能上都有了质的飞跃。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来。
总结。
这两个多月的培训生活。
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己任。作为基层民警,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所以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心系群众、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踏踏实实的做事情,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是业务能力上,身为一名执法者,熟知各种法律法规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前提。两个多月当中,我熟知了《人民警察法》、《刑法》、《新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等等,自己的法律水平也有了极大地提高,这也为以后的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身体素质和实战技能上,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教官的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再鞭笞着我。汗水不会白流,付出总会有收获,每天的一公里长跑、俯卧撑在不断的促使我们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壮。实弹射击、擒敌拳、交通手势操、巡逻盘查技巧、控制术、防守攻击技术、单警装备使用技巧等,让我们在身体强壮的同时实战技能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未来工作中的临场应变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紧张的培训还在继续,在接下来的日子中我要加倍的珍惜,因为我们在这里的时间已经没有多少,以后这种长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的培训机会已经极少了。作为一名刚入职的人民警察,我深知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在接下来数不多的日子里,我要充分的利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高尚的情操,认真的态度去面对,扎实学好各种技能,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打下坚实的基础。
只有心中装有人民,才能当好人民警察是一位有着40多年警龄的老警察面对一位记者提问:你可以告诉我们,你是怎么当好这个警察的吗?的回答。老前辈的回答很精辟,但意义深重。的确是我这一名即将上任的新警察应该好好思考,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告诫自己,别忘记了我是一名人民警察。
从三年前,走进江西公专,成为一名预备警官到三年后的今天,我光荣成为一名准赣州市交通警察。中间承载的是成为一名合格警察所打下的理论基础。今天,我来到赣州市人民警察学校进行为期48天的岗前培训。既是对之前所学知识的一次系统梳理。也是把书本知识向实战的一次演练;向实践的一次转化。培训的目标我认为是通过培训,每一位学员应该达到自己岗位的要求。
做为即将成为江西省会赣州的一名交警,我该做哪方面的努力让自己符合这个岗位的要求?怎样才可以达到一名合格警察应该具备的条件。我认为现阶段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显得更重要。我把他概括为:三多一少。一,多想。想群众之所想。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考虑。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经常换位思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众所周知,交警是最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一个警种之一。站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群众都注视着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直接代表着我们公安机关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在处理交通事故,管理交通次序,维护道路畅通中,我认为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去想,去改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位了,工作中才会畅通无阻。对于我这么一个新上任的警察来说我更应该多想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想到好的点子,我可以把它先记下来,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自己工作的环境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让自己更快适应这个神圣却又艰苦的岗位。
二,多听。听群众之所言。从上公专开始,我就养成一个习惯,并且我认为这个习惯对我以后的工作还有好处,就是多听听基层的声音,多到群众中去,和群众打成一片,老百姓才会和你说实话,才愿意告诉你他们真实的想法和意见。因为至古以来,警察在老百姓中的形象大多是来抓坏人,做了坏事,警察才找上门,平时少他他们打交道为好的老观点。这些都是不利于我们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不利用改善警民关系。多听的前提是沉下去,到群众中去,光知道坐在警车里是很难听到最有价值的意见的。赣州市公安局筷子巷派出所民警,全国劳模邱饿国同志就是很典型的成功代表。这些来前辈都是我们新人学习的榜样。
三,多做。做群众之所需。大学的一位教毛概的老师说:你们年轻人,到了单位去了以后要多做事,做的越多进步的才越快我觉得她说的很对!刚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同事都是陌生的,周围的环境也是陌生的。这更需要我多做多了解才可以慢慢适应。同时自己是年轻人理应承担单位的重任,要敢挑重担。抛弃那些在学校有时会犯的怕自己做不好就不去做的错误观点。在失败中成长,在错误中学习。
四,少说。夸夸其谈是我们80后的一个通病。在工作岗位上多想多听多做,少说,少说大道理,少说不利于单位团结的话,少说不利于和群众搞好关系的话,少说抱怨的话。有情绪应该学会合理释放。做一个心理成熟的人民警察。
在现阶段,我认为我应该主要从以上4点做起。万丈高楼平地起,做为一名新人,身上的缺点也是我不应该忽视的地方。不过。我相信勤能补拙。没有做不好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人。多向同事学习。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实践学习。读好书。健好身。干好活,我相信我会进步的。我也坚定如果我认认真真的多好每一件事,我也成为向邱饿国,施华山,一样的人民好警察。
2月8日,我如期参加了宿州警校2016年新警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班开学典礼,听取了领导、教官的重要讲话,我深受鼓舞,感慨万千!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要不断地铸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神圣警魂。而这一切,正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这一切,正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所必须遵循的信条。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放在第一位。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与时俱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有一个支点,阿基米德就能撬动地球,有一次机会,某些人便能演绎成功,而这一次的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使我的灵魂得到一次进步的洗礼和升华,更加坚定了人民警察这神圣职业的信念,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历炼啊!这是一场多么及时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绿叶无悔扑向大地,是报答泥土芬芳的情意;鲜花无悔凋落于风雨,是因为它曾有一段生命的美丽。虽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忠诚就选择了无怨无悔。那么战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当好新警,争做新时期优秀人民警察,就要加强学习,刻苦训练,牢固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掌握从事警察职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按照大练兵提出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有激发建功立业的热情,培养强烈的事业心,超前思维,自我加压,不能得过且过、自我满足。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既要立足当前,又必须放眼未来,敏锐把握公安工作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更新工作观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修养,锻炼作风;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为绿色中国、生态中国——再立新功!决心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展示警徽的风采,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四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的重要力量,他们肩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特级人民警察作为人民警察中的elite,其经历和经验无疑更具指导意义。本文将以“特级人民警察心得体会”为主题,探讨特级人民警察经验教训,分为勤勉执法、智慧应变、沟通技巧、警察自律和情绪调控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段:勤勉执法。
作为特级人民警察,勤勉执法是首要任务。在平凡的执勤之中,他们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即使是再小的事情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深入基层,高效解决矛盾纠纷,始终以人民安全和权益为先,认真履行职责。正如一位特级人民警察所言:“执法不分好坏大小,只要符合法律法规,我们都要严格依法执勤,没有任何偏颇。”
第二段:智慧应变。
在工作中,特级人民警察常常面临意想不到的复杂情况,需要及时准确处理。他们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明智的决策。此外,他们还善于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合理的应对方案,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正如一位特级人民警察所说:“智慧是我们的武器,只有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我们才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判断。”
第三段:沟通技巧。
特级人民警察懂得与民众进行有效沟通,能在工作中与社会各界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他们注重倾听民众的声音,理解民众所关注的问题,并合理解释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同时,特级人民警察注重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合作,加强团队凝聚力,共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正如一位特级人民警察所言:“只有真正了解人民的需求,我们才能做出更好的工作。”
第四段:警察自律。
作为特级人民警察,自律是其职业素养的一部分。特级人民警察自觉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他们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私心谋取个人利益,坚守底线。特级人民警察的职业形象不仅仅体现在岗位上,更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如一位特级人民警察所说:“做人民警察,首先要做到自律,以身作则,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
第五段:情绪调控。
特级人民警察的工作环境极具压力,需要在各种情绪挑战中保持平静和理智。他们知道如何减压和自我调节,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无论是面对高危任务,还是应对冲突,他们能够冷静应对,做出正确的决策。正如一位特级人民警察所言:“情绪控制是专业素养的一部分,需要通过反思与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情绪调控能力。”
总结:
特级人民警察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杰出代表,他们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勤勉执法、智慧应变、沟通技巧、警察自律和情绪调控是他们的成功之道。通过学习和理解特级人民警察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的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五
人民警察法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需要,在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职责的同时,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限作了许多重要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正确理解人民警察法有关人民警察职责和权限的规定,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的头脑。
要始终高举宪法和法律的旗帜,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认真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密切掌握敌社情动态,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依法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为保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应当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并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要继续加强对各种违法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对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要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坚决制止拒捕、**、越狱、抢夺枪支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问、检查,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执行,严禁刑讯逼供。
要进一步加大各项治安管理的力度,要在管严、管住上下功夫。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消防监督和交通管理,避免重大特大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物品的管理,减少社会。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行动,净化社会环境。要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要全面正确理解人民警察法关于“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的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和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六
【导语】人民警察节一般指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今天东星资源网为各位搜集整理了人民警察节设立心得体会,供您查阅。
大千世界中,职业多种多样。但是,我最敬佩的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职业——警察。
一年中,最难熬的季节便是夏天。在夏天,人们通常会待在空调房中,吃吃水果、看看电视,十分安闲。但是,警察们却穿着密不透风的反光衣,顶着酷暑,在马路上指挥着交通。他们需要忍受的不仅是酷热的天气、污浊的尾气。还有那些不讲理的车主的抱怨。一天下来,他们挥汗如雨,但第二天仍然继续上岗,从不叫苦叫累。这就是伟大的警察。
一年中,中国人民重视的节日便是春节。在春节里,人们通常和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吃着香喷喷的年夜饭,看着精彩的春晚,享受着除夕夜的美妙。但警察们却为了千家万户的平安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受着寒风的洗礼,与无边的孤独、隐约的汽笛声、都市的嘈杂声作伴。这就是伟大的警察。
还有许多警察为了老百姓险些牺牲在工作岗位上。有一次,有一位轻生的女孩跳入了长江中。一位警察叔叔为了救她,也不顾一切地跟着跳进了湍急的江水。最后,这位勇敢的叔叔成功地救回女孩的生命,自己却累的精疲力竭。这就是伟大的警察。
警察是无私的,警察是坚强的,警察是伟大的。他们永远把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大爱无疆,让我们向人民警察致敬!
雨帘中,一名高大的交警叔叔正站在马路中央,任雨水打落在身上,一次又一次响起尖锐的哨声,但在暴风骤雨的衬托下,显得那么悦耳,这里面包含了交警无私奉献、敬业的爱岗精神。
他,终日站在马路中央的指挥台上,用手比划着各种交通手势,不管刮多大的风,下多大的雨,交警叔叔就如一尊雕像,多大的天气变化,多恶劣的环境,都丝毫动摇不了他的坚毅的心。交警叔叔终日倾听着“交通交响曲”,把对家人的爱搁浅着。整天在马路上工作也是很危险的,令人总是为交警叔叔捏一把汗,疾驰的汽车往往是贴着他的身子“飞”过去,让人看了胆战心惊。
马路好比是舞台,而交警叔叔就像乐队的灵魂———指挥,如果乐队少了指挥,各种乐器也就会杂乱无章,各自弾各自的,就成了“噪音奏鸣曲”,而马路也正如这样,如果少了交警,各种交通工具也会不遵守交通规则,无拘无束地在马路上行驶,碰撞事故将会是家常便饭,人们对这类事情将会习以为常。
有一次我在等红绿灯时,后面一辆电动车的车主不小心将车头歪了一下,正好将前面那辆电动车后面的一块塑料挡板碰坏了,掉在了地上,发出很大的响声,前面的车主循声转过头来,过了几秒钟后,当意识到是自己的车碰坏了的时候,脸上转瞬间成了一条暴怒的巨龙,不顾在大庭广众之下就破口大骂,而后面的车主也不甘示弱,伶牙俐齿地驳回了她的话,两个人就这样针尖对麦芒,谁劝了都没有用,当交警叔叔闻讯赶来时,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心灵手巧的他先三下五除二拧好了螺丝,替前面的车主修好了车,刚刚破口大骂的妇女见了,满脸羞愧,一声不吭地走了,而后面的车主拉住交警的手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感谢的话。一场纠纷就这样在交警叔叔的调解下结束了。
当我再一次看到那个高大的身影在蒙蒙细雨中指挥交通时,眼眶湿润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或大或小,但是只要为了理想努力奋斗、拼搏,理想一定会实现。有人想当医生,有人想当司机,而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警察。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警察,我认为当警察是光荣的,我喜欢警察,因为警察就是人们的守护神,从小我就向往能当一名好警察,我一直在追求这个梦想,也一直在为这个梦想拼搏。
人们都很崇拜警察,就因为警察的大公无私,警察的正义,我也正是崇拜警察的正义感。警察抓小偷,是应该的事,每当我在电视上看到警察把犯人抓起来绳之以法的时候,心里就羡慕得不得了。有很多次,我在妈妈的幼儿园看到小朋友哭了,警察叔叔一过来,在哭的小朋友顿时没了眼泪,我感到很奇怪:为什么警察叔叔一来,小朋友就不哭了呢?我就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警察会抓坏人,会哭的不愿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不是好孩子。警察叔叔喜欢跟好孩子做朋友。”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警察叔叔一来,小朋友就不哭了。小朋友们也喜欢警察。
我想当警察,小时候妈妈就培养我要有正义感,因此小朋友们都说我是假小子,每次一看到警察,我就激动,想一想,以后我也能像他们一样,那么威风,也能穿上他们的警服。
长大后我也要向警察叔叔一样,成为人们的守护神。做一名充满正义感、合格优秀的好警察!
一身正气,为人民服务,满怀热血,书写传奇人生。他们的肩上那一枚枚徽章,是荣誉的象征,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人民警察,这个新时期内浑身散发着奉献精神的英雄群体,神圣职业下烈火般燃烧的真情,凝结成一个永恒的主题:人民警察为人民。
感恩人民警察,危难面前,他们赤胆忠心。他们能够真正赢得人民的敬意,不是依靠职业的特殊性,而是由于那一件件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面对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病毒,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自己奉献到最需要他们的一线,加入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请战书那一个个红手印,是责任的象征,更是使命的升华。面对随时被感染的风险,他们仍满腔热血,赤胆忠心,这份责任与使命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感恩,用一颗感恩的心献上我们最真诚的谢意。
感恩人民警察,服务人民,他们一心一意。他们始终怀着铁一般的坚定信念,用汗水、鲜血乃至生命来保障人民安全。风里雨里,不管是烈日还是黑夜,他们都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随处可见的身影,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贴心的服务。在刺激战场上,与歹徒英勇搏斗,他们毫不退却,在大街小巷中,解决邻里纠纷,于平凡中彰显浓浓的使命感。无论何时,不管何地,那一抹蓝色的身影,总是能让人心安,他们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将大爱洒满神州大地。
感恩人民警察,一身正气,他们大义凛然。捧着一颗正义的心,让公正的天平不向某一方倾斜,在情与法面前,指引人们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行。不知何时,他们早已成为正义的代名词,一提到“警察”,心中那股敬意感油然而生。寒来暑往,街头陌巷,都有他们在无怨无悔地驻守,在正义面前,他们不会迟到,更不可能缺席。
铐住黑暗中的恶手,披着黎明前的曙光,脸上的疲惫与眼中的红血丝是他们责任的表现。一个个平凡而忙碌的日子被使命串了起来,不忘初心,公正执法,一言一行都不忘为人民服务。在这个英雄遍地花开的季节,值得我们每个人为他们献上一颗感恩之心,感恩他们的无私奉献,感恩他们赐予我们平凡的生活一方安宁之地,将这份无疆的大爱,洒进每个人的心田。
方方面面都很好啊!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七
职业道德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下面是本站带来的人民警察工作。
希望大家喜欢。
社区民警是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但由于长时间放松了基础工作或同时承担大量非社区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地方社区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从社区民警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着手,谈一些个人对于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浅认识。
一、处理好社区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的关系。
众所周知,社区民警确实很辛苦,虽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为基层民警减负的各种措施,使社区民警相对单一地承担基础工作任务,专业性有所增强,但社区民警专属社区警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单位难以办到的。所以,社区民警要正确处理干好社区工作与完成非社区工作任务的关系,正确定位,找好角色,将主要精力用在社区工作上,轻视自己的主业。同时,派出所的领导要科学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务,最大限度地把社区民警从非社区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社区民警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下社区工作,真正解决好社区民警“下不去”的问题。
二、处理好下社区与上平台的关系。
随着警务工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各类警务信息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社区民警的工作更加便捷,案头台帐性工作明显减少,查阅相关信息上网可见,工作效率也大幅提高,然而有些社区民警实际下社区工作的时间并不多,警务室“有室无人”现象和社区见警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主观上一些社区民警不愿意在闲暇时间投进社区,存在一定的贪享清闲的个人惰性,也不善于合理充分利用时间;客观上作为采集源头信息和承担接处警任务的第一线,社区民警承担了不少平台基础信息的编辑录入、报送维护和各类案事件的处理任务,占用了社区民警的大量时间。对此,广大社区民警应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并统筹安排时间,将上平台穿插于值班备勤、下完社区回所和日常处理案事件的间隙等时段,切实做到扑下身子沉入社区和抽挤时间登上平台两不误。
三、处理好干工作与打基础的关系。
社区基础工作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社区民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打牢社区工作的基础上。这些基础包括:强化居民自我防范意识;组织民防力量进行治安防控,织严织密物防、技防网络;与社区干部和相关单位建立密切顺畅的工作关系,开展人口调查、抓好阵地控制;物建一批作用明显的治安耳目和社会信息员,收集情报信息;在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调处简易纠纷,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等等。当然社区工作在不同的时间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如进行案件排查,组织治安清查,处置突发事件,调处治安纠纷,为居民排忧解难等。社区基础要打,日常的工作任务也要完成,但一定要把打牢基础作为重中之重,决不能只顾完成日常工作,而忽视打牢基础工作。“三基”工程建设已进入关键期,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苦练基本功工作,加强学习,定立目标,总结方法,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基础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社区基础工作总体水平。
在与群众的接触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能力,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特别是在宣传党和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动员活动时,注意提高自己说话的政治和法律水平。要多说心里话,多说实在话。要根据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心声,集中精力、开动脑筋做几件有影响的事情,如千方百计把当前案件高发的势头降下来;将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法人员及时予以处理;把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调解好等,并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遇事或接报案件能够随机应变,有效控制、妥善处置;再次要塑形。即平时在社区开展工作中着装要严整,举止要端庄,行为要规范,言语要文明,既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又不失自己的身份,向群众展示一个威武雄壮、文明强干、一身正气,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民警察良好姿态,在群众心中塑造起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的形象,使群众有情况愿意向民警反映、有问题乐意对民警倾诉,有矛盾愿意找民警化解。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一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一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在下列三个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本站署,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对于那些养殖大户、种植大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节随时进行走访,了解其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的治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中学生要到外地就学,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机动车,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会大大增加。近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流动警务车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基层民警在认真组织搞好多种形式的联防队、巡逻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装远红外线报警装置、“气死贼”等,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手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继续发扬光大的。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颖、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所接受,警务室民警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随时掌握先进的技术防范设施的发展方向,针对辖区情况,及时推广安装各种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建设的同时,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逐步向更加注重技术防范方面的转变。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基层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也是巩固公安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群众工作中,必须努力追求“三个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警民关系和谐与否,是要看发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及时侦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依法查处,但更多的还是要看我们的民警能否真心实意地对待群众的求助,能否真心实意地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做群众工作,离不开我们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一个辖区治安秩序一团糟,群众没有安全感,你再为群众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么说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所以,必须把维护好辖区的治安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治安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位的职责,倾心尽力,以平安促和谐,以稳定促发展。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一名特级人民警察,我深感责任重大,义不容辞。多年来,我秉承良好的职业操守,忠诚地履行职责,勇往直前,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获得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更深刻地认识到警察的职责和职业精神的重要性。本文将围绕特级人民警察的心得体会展开,以期与读者分享我的成长历程和触动心灵的故事。
第二段:培养专业素养。
作为特级人民警察,首先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职业要求,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并结合实际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良好的职业素养是一名优秀的特级人民警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敬业、爱岗、勤勉是我一直秉持的理念,不断追求工作能力的提升,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服务社会、保护人民。
第三段:塑造高尚形象。
特级人民警察从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形象的重要性。作为警察的代表,我明白自己肩负着法律的公正执行者和社会风尚的引领者的责任。每一次出警、执勤都是在公众面前展示警察形象的机会,我坚守职业操守,端正自身行为,言行举止得体,严守纪律规范。只有用真诚和智慧去感受民众的需求,用善意和耐心去化解矛盾,才能赢得广大市民的尊重和信任。
第四段:加强团队协作。
警察的工作往往需要在紧张的环境中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而警察的任务往往不是个人能够解决的,需要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我深知警察工作中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团结一心,紧密合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在团队中,我始终与同事们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互相之间支持、鼓励和协作,共同迎接工作中的挑战,努力实现团队和个人的成长。
第五段:服务民众。
特级人民警察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在多年的工作中,我亲身体会到了身为一个警察与民众的情感纽带。每一项服务举措背后,都是真诚与付出。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进行普法宣传,加强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寻找问题所在,解决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心、便捷地生活。在接近民众、了解民情中,我深感作为特级人民警察的使命和责任,通过真诚的服务和宏观的管理,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结尾段:
特级人民警察从业是一条充满挑战的路。沿着这条路,我经历了无数的风雨,也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我成长为一名更加优秀的特级人民警察。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坚定地践行职业操守,坚守初心,履行诺言,继续以高尚的情操和严谨的作风,守护人民的安全和幸福。真诚地感谢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心,我将永远胸怀感恩之心,以优异的工作表现回报社会。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九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1/8。
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最后祝张晓菲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8罪案的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胡志国等20位候选对象获得特别奖,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六大队副大队长高媛等38位候选对象获得提名奖。
警的优秀代表,他们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时刻忠实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人民群众都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的付出与担当,让警民心更近、鱼水情更浓。有一种信念,总是历经生死考验;有一种精神,总是在危难时刻闪耀光芒;有一种情怀,总能扣动你我的心灵。他们的事迹感动了我,他们的事迹激励了我,向英雄模范学习,向英雄模范致敬,以党和人民为重,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过分局组织学习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学习,我的心得体会是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一定要求真务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我们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其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党的先进性靠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来保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全党同志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我进一步体会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下面几个方面:
一、要牢固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
3/8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
二、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得民心者得天下。政权的得与失全在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否。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
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发展等各项事业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和实践。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政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领导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我们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员工所想,急员工所急,办员工所需;端正对员工的态度,增进对员工的感情;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坚持企务公开,提高企业运作管理的透明度,虚心接受员工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密切联系群众,要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目前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批示落实批示,实际上工作没有抓落实的坏作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纪案件也时有发生,不能确保党和政府的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基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
三、
要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歪风。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影响党的作风、破坏干群关系,我们必须坚决地反对。高州市东尧陵事件之所以持续4年之久,迟迟得不到解决,反映了当前我们干部作风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在一些人身上表现得十分突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作风,要从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入手,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我们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入通信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及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员工全面完成通信生产任务。
四、要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
过健全、完善和强化权力制约机制,使每个领导干部树立监督意识,明确人人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防范出现个人逃避监督的现象。领导干部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防腐拒变的典范。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
总结。
成“三个坚持”:
一、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
一要坚定信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就看是在为谁服务。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就会自觉地走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就会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二要牢记宗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宗旨,就是要顺应民意,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一切为群众着想,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就是要从本职工作做起,心里装着群众、服务人民群众。三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为党的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必须敢于去发现问题,触及矛盾,切实解决基层党的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必须解放思想,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抓基层打基础。说到底,就是要不折不扣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自己做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要“常怀为民之心、胸装奉献之志、恪尽兴党之责。”
二、坚持求真务,维护社会稳定。
设的大局,实现社会稳定。二是工作态度严谨。面对愈是繁重的工作任务,愈要倍感责任重大,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任劳任怨的品德,热心、耐心、细心、精心,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工作务实高效。要进一步强化中心和大局意识,主动寻找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服务经济的“结合点”,创造性地把党的组织路线、干部方针真正贯彻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实践中去。
三、坚持廉洁自律,做到为警清廉。
要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作为一辈子的常修课。首先廉洁自律是一种思想境界。不断提高觉悟,升华境界,对于民警来说,应该是自觉的行动,要带头做好。必须把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作为我们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其次廉洁自律是一种责任要求。民警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廉洁自律对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性,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第三廉洁自律是一种价值追求。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来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民警学习心得体会三:公安民警转变观念学习心得体会(1091字)。
5/8。
转变观念,端正执法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这些要求表明,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首先要解决执法思想问题,要创新执法理论,认真清理多年来影响民警思想的落后陈旧、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可以看出当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根源在于民警还没有从过去那种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因此要解决公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执法工作,首先必须解决民警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观念问题。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
(一)树立法治观念。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代表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安机关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我们基层执法办案的单位和民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把严格履行法律职责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相统一,自觉排除和抵制各种非法干预,真正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实现“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将一切行为严格规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只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
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的执法活动必须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带着深厚感情去执法,坚持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来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树立公正执法的观念。
严格执法的本质是公正执法,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保障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要充分地认识到民警一次不公正执法的危害远超过十次违法犯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公正平等的原则,做到运用实体法要公正,执法程序法也要公正,坚决纠正和克服有悖公正原则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决不能用违法手段去打击犯罪,用非法手段去保护合法权益。
(四)树立文明执法观念。
要正确处理执法的内容与形式,执法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如果执法不讲方式,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但对普通群众要文明执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行政案件相对人也要文明执法,对弱势群体、无助人员更要给予关爱和呵护。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从每个民警做起,以每件小事做起,把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民警,贯穿到每一项公安执法活动的始终。
6/8。
7/8。
8/8。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人民警察,三更值班是一项特殊而又重要的职责。在这些夜晚里,我们需要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全,维护人民的利益。在这个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明辨力,而且还需要在疲惫和压力的情况下保持专业和纪律,才能完成我们的使命。通过三更的值班工作,我对人民警察这个职业的理解和心得有了新的认识,让我感受到了职责和使命的重要性。
第二段:体会。
三更值班让我深刻地理解到了作为人民警察所肩负的重任和职责。在值班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明辨力,随时做好应对各种意外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准备。同时,我们也需要保持对群众的关注和关怀,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地接受培训和学习,在工作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不断地完善自己的防范体系,以确保我们的值班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稳定和安全。
作为人民警察,我们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平稳和稳定,保护人民的利益。在三更值班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随时随地做好各种应对策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需要和人民形成紧密的联系和理解,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有效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这是我们的义务和担当,我们需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们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段:人民警察的精神风貌。
作为人民警察,我们需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在三更值班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高昂的斗志和坚定的决心,不畏艰难险阻,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是一支充满担当、责任和奉献精神的队伍。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警察的形象和形象品质,并为社会和人民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段:结语。
在三更值班的职责中,我体会到了人民警察的重要作用和关键职责,了解到了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明辨力,随时做好应对各种意外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准备。我们需要保持和人民的联系和理解,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有效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我们需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崇高的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和人民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奉献,我们一定能够实现维护社会安宁和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景。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一
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通过党员会议上王书记的带领和工作空闲之余的自学,我对我党的纪律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时刻提醒我要遵守学校相关政策法规,鞭策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民教师。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按照学校党小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思想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邹书锦。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学习,通过学习自觉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的热潮。
要在贯彻落实中作示范。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要学思践悟,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作模范践行者,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要在强化执纪上见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上见实效。对教育领域的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引导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进一步在教育系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篇2】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要做到“六善”。善学善思。人未有不学而知者。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开展“领学、讲学、议学、思学、问学、送学、考学”等“七学”活动,让《准则》、《条例》入心入脑。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三转”,认真思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善作善成。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引导和纪律约束,使“六个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事准则。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拔烂树”、“冶病树”、“正歪树”,惩治于已然,防范于未然,做到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德纪同施。
善始善终。《准则》和《条例》是管党治党利器,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长期坚持,持续发力。要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必须先禁其身而后人,自觉置身于纪律之下,始终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把对标“高线”和坚守“底线”结合起来,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纪检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始终。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通过集中研讨、收看视频讲座和自学等方式,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这两部党内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
《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文字虽少,但言简意赅、简明扼要,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好精神实质,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修订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明确划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自律等六大纪律的底线,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对照标准,加强自律自警意识,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对于《条例》规定不能入的“禁区”,不能触的“高压线”,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否则必然受到党纪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对《条例》反复深入学习,把《条例》熟记于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将形成的理念运用于实践,知行合一,做一名真正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科学、更鲜明的依据,也对纪检干部要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更要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下功夫。
一要做学纪的标兵。“打铁自身必须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先锋和主力,带好头、做好样、当好标兵,切实提高自身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使两项法规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要做守纪的哨兵。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和防腐的“哨兵”,要为《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放好哨、站好岗。要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腐机制,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运用起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局上下形成遵从制度、遵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执纪的尖兵。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戒尺,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坚决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说“不”。
总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新规定,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二
立秋的这场雨,来得够及时,真可谓久旱逢甘霖。这个时节,绿色满园,瓜果飘香,不禁让人想起了苏轼的那句诗:“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秋天,是一个让人蜕去浮躁,学会欣赏成熟,品尝成果的时节。在这个收获的季节,我们__公安队伍迎来了五位新民警。看到他们对新的工作岗位充满了好奇与疑问,欣喜和希望,我就想到去年此时此刻的我。通过考试一路走来,流过汗水,有过泪水,最终满怀欢喜走上工作岗位。
从入警的那天起,我立志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惩恶扬善,打击犯罪。然而,现实与理想总是有差距的,应了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我在派出所担任内勤,一个公安工作的门外汉,对公安工作知之甚少的愣头青,没有看到电影作品中那种充满惊险刺激、屡破奇案的场面,看到的是家长里短、平凡琐碎的基层工作。在后来的工作中,我才慢慢体会到基层民警工作的深刻意义便在于这些平凡的点滴服务之中。
我们曾因为邻里关系不和多次出警,为了不让邻里矛盾越演愈烈,多方协调化解,最终两家人长期的恩怨得以冰释前嫌。
我们曾为了找到走散小孩儿,满街奔走询问、查找视频监控,忘却衣衫湿透,看到母子团聚,大家脸上才浮现轻松的笑容。
我们曾背负摄影器材,进村入户,为行走不便的残疾老人采集身份信息。看到老人顺利拿到身份证,领取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我们感到欣慰和安心。
多少个本应在家休息的夜晚,我们在排查安全隐患;多少个本应阖家团圆的日子,我们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基层工作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在这些平凡和琐碎的工作中,为每一位有需求的群众解决了问题,带来了方便,送去了温暖和平安。
回首参加公安工作的这一年,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同事之间的信任和帮助,领导的赞许和肯定,以及这支队伍给予我的向上的力量。看到新入警营的`你们,有人初出茅庐,有人老成持重,但是公安队伍作为你们职业生涯的又一个新起点,应该重新审视,重新找准定位,做到不迷茫,不迷失。
首先要脚踏实地,打好基础。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刚刚入警的“新兵”,也许你们在理论方面有一定的积累,但是没有实践的磨练终归是纸上谈兵,只有扎根本职工作,用心学习才能使羽翼逐渐丰实。这就意味着一切都要从零开始。“零”的负担最轻,“零”的任务也是最重。公安工作千头万绪、千变万化,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自己,迎接工作中的新挑战。
再者要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一职业,就应该一无反顾,从基层开始锻炼,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心存百姓,甘于奉献。基层的条件可能艰苦,与心理预想有差距,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只有艰苦的环境,才能磨练我们的意志,成长我们的心智。作为一名年轻公安民警,我们要克服“这山望着那山高”的心理,扎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吃苦受气”的思想准备,勤勤恳恳为人民群众服务,不负自己的一身制服。
还要心胸宽广,善于包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做人要心胸宽广,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更要心胸宽广。要时常以宽广的胸怀对待同事,要多看到别人的长处,汲取同事身上的“正能量”助力自己的成长;要容纳别人的短处,给别人认识自己短处和改正不足的机会,并以此为镜,照照自己的短处;还要善于容忍人民群众的不理解,甚至是诋毁言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违法者改过自新的机会。
《后会无期》中有这样一句台词:“我们听过无数的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但,我想,我们今后的道路还很长,在不断地工作学习之中,丰富自己所见所闻所感,朝着目标一步步前行。在这仅有的一次青春之行中,只要我们顽强地拼搏,激情地奋斗,就会留下充实、温暖、持久、无悔的青春回忆,不辜负自己的职业使命,便是过好了这一生。我们白河公安队伍中的这些80后、90后警队“新生命”的青春之剧正在上演。我们追逐成长的脚步不会停歇,因为我们一直在路上!谨以此文与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共勉。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三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在下列三个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本站署,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对于那些养殖大户、种植大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节随时进行走访,了解其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的治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中学生要到外地就学,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机动车,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会大大增加。近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流动警务车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基层民警在认真组织搞好多种形式的联防队、巡逻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装远红外线报警装置、“气死贼”等,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手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继续发扬光大的。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颖、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所接受,警务室民警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随时掌握先进的技术防范设施的发展方向,针对辖区情况,及时推广安装各种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建设的同时,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逐步向更加注重技术防范方面的转变。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基层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也是巩固公安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群众工作中,必须努力追求“三个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警民关系和谐与否,是要看发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及时侦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依法查处,但更多的还是要看我们的民警能否真心实意地对待群众的求助,能否真心实意地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做群众工作,离不开我们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一个辖区治安秩序一团糟,群众没有安全感,你再为群众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么说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所以,必须把维护好辖区的治安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治安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位的职责,倾心尽力,以平安促和谐,以稳定促发展。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四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春训是我们每年必经的一段时间。春训不仅是对我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锻炼,更是对我们职业精神和责任感的考验。在春训中,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从个人成长、团队合作、技能提升、心理素质和职业自觉等几个方面,分享我的春训心得体会。
首先,春训对我的个人成长非常重要。在春训中,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潜力。在每一次模拟训练中,我都积极参与,勇敢承担责任。通过训练,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判断能力和应对能力,有了更好的应变和决策能力。同时,春训也锻炼了我的体能和耐力,让我更加坚强和自信。这些成长的经历不仅帮助我成为更好的人民警察,也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从容和自信。
其次,团队合作是春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训练中,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无论是在课堂上学习,还是在训练场上演练,团队合作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团结一致,共同面对各种挑战,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通过跟队友们的交流和合作,我学到了如何更好地倾听和沟通,如何相互配合和支持。在团队合作中,我也学会了包容和谦虚,更深刻地理解到了团队的力量和重要性。
第三,春训让我提高了专业技能。作为人民警察,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春训给了我们学习和实践的机会,让我们更加熟悉警务工作的流程和程序。通过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我们不仅提高了警务操作的效率和准确性,还培养了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同时,春训还提供了多样化的培训内容,如法律法规、心理素质培养和社会风险防范等,让我们全面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
第四,春训也对我们的心理素质提出了考验。作为警察,我们经常面临复杂的情况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春训让我们在一个相对模拟的环境中体验了一些真实情况,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到自己在应对压力时的反应和处理方式。通过心理训练和疏导,我们学会了如何控制情绪,如何应对危险和高压的环境,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工作任务。这种心理素质的培养对我们提升警务工作的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春训也让我更加职业自觉。在春训中,我看到了同事们敬业奉献、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深受感动。我明白了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使命,感受到了自己为社会治安和民众安全做出贡献的价值。春训让我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责任,增强了我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我将把这份职业自觉贯彻到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社会的安定和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的来说,春训是我们人民警察成长的关键时期。通过春训,我提高了个人能力,学会了团队合作,提升了专业技能,培养了心理素质,加强了职业自觉。这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将伴随我成为更好的人民警察,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作出更多的贡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不负人民的期望和信任,竭尽全力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五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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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六
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人民警察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为了提高执法水平和应对各种应急处置,警察部门普遍开展春季训练,通过训练增强警察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在参加春训的这段时间里,我有着许多的心得体会。
首先,训练强化了警察的体能素质。身处工作岗位的警察,除了面对案件处理,还要适应各种恶劣的环境和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因此,良好的体能素质是保证警察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春训期间,我们进行了各种体能训练,如长跑、徒手爬梯、击剑等,这些训练都有效地提高了我们的体力和耐力。通过每天的晨跑和夜训,我发现自己的体能有了明显的提升,不再容易疲劳,对于长时间连续工作的情况能够更好地适应。
其次,春训加强了警察队伍的团队合作意识。在春训期间,我们分为小组进行各类任务训练,每个小组的成员都要放弃个人利益,更多地考虑整个团队的利益。每个人都要尽自己的所能,互相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任务。我们经常组织集中讨论和总结,分析训练中的问题和失误,及时改进和完善,从而形成了一种“团队合作、协作共赢”的理念。我们相互学习和借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了整个团队的战斗力和协同作战能力。通过这种团队训练,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团结合作,我们才能够战胜任何困难和挑战。
再次,春训提高了我对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熟悉度。在春训期间,我们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了最新的执法标准和手段。通过模拟实战训练,我们深入了解了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及应对不同情况的方法和技巧。例如,在现场勘查中,我们学习了正确的痕迹保护和物证收集等技术知识,提高了侦查和取证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执法程序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在训练中,我不断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提高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最后,春训加强了警察的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警察工作中经常面临各种高压力和危险情境,因此,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在春训期间,我们进行了心理素质训练和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模拟各类突发事件,我们学习了如何保持冷静、沉着和果断,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我们也学习了一些简单的心理疏导技巧,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处理和处理各种复杂的情绪和心理状态。通过这种训练,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应对能力,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应对危机和挑战。
总的来说,春训是一次极为有益的训练活动,对于提高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这段时间的训练,我深刻领悟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增强团队合作意识,熟悉执法法规,提高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七
在xx年十一月至二0一一年二月期间,我参加了市公安局举办的二0一一年度第二期新警培训班学习。在警校这三个月的生活学习里,虽然时间短暂,但在我的人生轨迹中却留下了最光辉的一笔,使我永久不能忘怀。三个月的学习生活中,我学会了如何从事公安工作的许多技能与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磨砺自己的意志,锻炼了自己的体魄,为以后的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次新警培训学习圆了我渴望了解公安工作、掌握公安工作技能与法律知识的愿望。在这三个月的学习中我学会了如何接警、处警,如何使用枪支弹药,并学习了国际上最安全的出警对敌战斗理念,这些都使我对公安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特别是在模拟枪战训练中,真正地体现了新时代警察高效率的快速反应能力与沟通配合意识,还有全方位的安全理念。一位名人说过:“划一根火柴,闪亮一下,就熄灭了。但倘若用一根火柴去点燃一堆火,却可以散放出比一根火柴大十倍、百倍、千倍,乃至无数倍的热量。”通过这三个月的训练,我越来越体会到这句话是多么切合实际。训练中,它使我们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素不相识的同学之间多了一份信任,多了一份友谊,它使我感觉到了团队的重要,团队团结一致更重要。尤其是在背摔及救生的项目中,更集中体现了这一点,至今我还回想着在背摔项目中教官所说过的三句话:“我相信自己,我相信大家,我们一定能成功!”多么朴素的语言,但它却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信任的重要;在急救项目中,更加体现了团队团结一致的好品质、好精神,正如雷锋所说:“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一个人先进总是单枪匹马,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只有大家团结一心,才能顺利渡过难关,完成任务。
在这三个月中,给我影响最深的便是参加了市公安局大练兵成果汇报表演。在长达一个月的汇报表演训练中,我们日晒雨淋、摸打滚爬,没有一个人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痛。刻苦的训练迎来了硕果,我们的汇报表演获得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与赞赏。通过参加汇报表演,还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公安技能的重要性及它的意义所在。对于一个仅仅当过几年机关兵的我来说,在经过这些摔打磨砺之后,可以说,我可以胜任当一名人民警察了。在这个日新月异、知识爆炸的时代里,为了适应公安工作的发展,为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必须用新的技能与知识来武装自己,以便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这三个月中,我学到的东西并不只有这一些,还有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教官们无微不至的关心,一点一滴都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永远不可磨灭!这三个月,我是受益匪浅的。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八
人民警察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的执行者,其本职工作需要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及法律程序,因此在职前和职中需要进行法制培训,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下面是我对人民警察法制培训的体会和心得的总结。
第一段:培训目标及内容。
在人民警察法制培训中,主要的目标是强化警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让他们能更好地执行工作。同时,培训也包括了人民警察在执行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和职责范围。这些内容为警察的执法提供了正当性基础,让他们在执行执法过程中更加公正、合法地行使职权。
第二段:培训方式。
人民警察法制培训有多种方式,如课堂学习、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实地观摩和模拟演练等。这些方式相互结合,使课程内容更加生动直观,同时也让警察更加深入地领会知识,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第三段:培训的重要性。
人民警察法制培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执法过程中,警察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辨别和判定,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就需要依靠法律知识作为基础,根据程序开展工作,以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四段:培训后的收获。
通过人民警察法制培训,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执法的程序和规范,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在执法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法制培训也让我认识到,警察的职责不仅仅是制止犯罪,还包括预防犯罪和保护公民的权益。这些收获也为我今后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和方法。
第五段:进一步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
人民警察法制培训是警察队伍提高素质的有效途径,培训的结果不仅会直接反映在警察的职业能力上,也是对法律制度和受众观念的一种培养和推动。它可以为全社会让理解警察,尊重警察,支持警察,提高警察工作效能以及政府形象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持。
总之,人民警察法制培训是提高警察职业素质的基础和重要途径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警察们需要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国家法治建设和人民安全。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十九
在当今社会,做警察难、做个好警察更难!现实生活、工作中,的确有些事让警察犯难。比如群众的不理解、罪犯的狡诈阴险、上司的不信任……但毕竟从警也有6年了,我认为做个好警察必须常怀“六心”,才能真正的了解自己的职业并且将它做好,以便更好的融入工作。以下是我警察工作心得:
一对法律法规要怀忠诚心。
公安民警作为执法人员,要把自己的一切言行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轨道。如果警察自视法律法规为儿戏,阳奉阴违,随意违反,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对警察职业的讽刺,更会对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信仰产生消极作用。
二对公安工作要怀责任心。
公安部长孟建柱在全国首期基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要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孟部长的重要讲话为公安机关办案指明了方向,就是要以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公安民警执法办案的最高目标。由此可见,公安民警仅仅依法、依程序办事远远不够,更要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坚持一分为二的思维方式,兼顾各种效果,力求社会和谐。
三对弱势群众要怀同情心。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使公安执法工作适应社会现状,树立和谐理念,以和谐的思维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检验公安执法办案好坏的试金石。对于弱势群体,基层民警要抱有深深的同情心,法律法规是无情的,但无情的法律要有情地执行。
四是对名利富贵要保持平常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先富起来的人们拥有了漂亮的房子、高档的车子,玩的也很潇洒,让人眼红。因此,公安民警时常要面对各色各样的名流富贵。如何应付名流富贵?古人云:“法不阿贵”。意思是法律和执法者不能在富贵面前阿谀献媚。对现代公安执法者而言,应该欣赏他们,平视他们,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不亢不卑、不阿不奉。
五对警察生活要怀有爱心。
每个民警都是人民警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自己能成为其中一分子,定会感到无尚荣光和自豪,理当更加珍爱。各警种、岗位的民警,为了这份荣光,你可能会失去一些东西,但你定会得到很多很多别人得不到的东西。
六对名利物欲要怀淡泊心。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位民警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金钱观,对一些身外之物要常怀淡泊之心。要加强自身的品质休养、增强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侵蚀的能力,做到严格自律、两袖清风、心静如水,踏踏实实走好人生每一步,做个名副其实的好警察。
以上便是我6年警察工作生活中的心得体会,从今以后我也会秉着这“六心”做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法体会心得体会篇二十
第一条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第二条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第三条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第四条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一)宣誓大会开始。(二)奏(唱)国歌。(三)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至耳部,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五)宣誓人代表讲话。(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警歌。(八)宣誓大会结束。宣誓时,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第十五条着装公安民警应当按照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一)公安民警应当保持头发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不得过肩。(二)公安民警不得纹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第十七条举止公安民警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一)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
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十九条会议(一)会议应当力求精简,讲求实效。(二)派出所、警队等基。
层实战单位应当实行每日例会制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总结。
部署有关工作。(三)。
2/13县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公安民警大会,由领导总结、报告工作,表彰先进,布置工作任务。第二十条请示报告(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公安信息畅通。(二)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民警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三)下级公安机关必须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四)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请示,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回复。第二十一条请假销假(一)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当及时报告。(二)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三)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四)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五)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第二十二条工作交接(一)公安民警在工作变动、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二)公安民警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第二十三条证件(一)证件是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发放。(二)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三)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四)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五)公安民警工作单位、职务或者警衔发生变动的,发证部门应当将其原证件收缴,并换发新证件。
(六)公安民警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补办。第二十四条印章(一)各级公安机关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二)使用印章应当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件。
(三)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单位。(四)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交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交制发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文件收发和保管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收发和保管。收发文件应当办理登记,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登记造册、指定专人销毁。第二十六条保密公安民警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3/13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第三十二条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在临时停靠或者行驶中,乘车的公安民警应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第三十三条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第三十五条值班人员职责(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十六条值班记录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二)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三)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四)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五)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纪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第三十七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换班时,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第三十八条值班备勤人员在值班备勤之前和期间不得饮酒,值班备勤期间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四十三条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第四十四条装备的维护保养(一)使用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二)对封存和外出人员留下的装备,应当指定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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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掌握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和正确使用的方法。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民警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队伍内部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领导布置任务时,应当交代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公安民警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一)执行拘留、逮捕等任务时,应当认真设计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伤害或者误伤群众。(二)执行审讯、看管、押解等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脱逃、暴狱、袭警等事件。(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第五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报告上级,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妥善处理。第五十九条卫生健康(一)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对民警进行卫生健康教育。(二)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民警进行一次体检;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
第六十条警徽(一)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公安民警必须爱护警徽,维。
新华报业网讯据公安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纪律条令》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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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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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二)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或者为他人追债讨债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二)伪造、变造、隐匿、销毁检举控告材料或者证据材料的;
(三)出具虚假审查或者证明材料、结论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
(二)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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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等证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
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
(三)利用职权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
(八)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的。
第十八条私分、挪用、非法占有赃款赃物、扣押财物、保证金、无主财物、罚没款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者在执行任务时不服从指挥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人民警察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任、转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
(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
(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依照《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械的。
第二十三条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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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参与、包庇或者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组织、支持、容留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开除处分。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章附则。
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纪律条令》。《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
9/13。
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
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
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
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第二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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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带在押人员离开羁押场所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并从中谋利的,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
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的;
(二)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或者为他人追债讨债的。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或者伪造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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