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3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篇一
15号一到警察学院报到,就发现本次培训就组织的非常有序严谨。从报道登记,到食宿安排,再到课程安排,特别是在座位上都是对号入座的,这些都体现了学校和总队对本次培训的精心安排和高度重视。
在开班仪式会上,领导就为我们讲述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树立了先培训后上岗和终身培训终身学习的观念。并且明确了我们今后的学习目标。一要弘扬井冈山精神,坚定革命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二要打牢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三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群众路线,坚持走江西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之路。四要提升个人素质,提升集体养成作风,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提升法律知识。明确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考核。让我们尽快有一名社会人员到一名交通警察的角色转换。这些都让我们在思想上的到了提高,并且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今后个人的学习和发展方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人民公仆意思,做好人民的服务员。我们党的终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忠诚贡献,知行合一。是警察学院的校训。忠诚也是人民警察的警魂,是人民警察最重要的品质。我们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要认真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办好事,办事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承担自己的义务。
作为人民警察,要认真学习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忠诚可靠,秉公执法,纪律严明,热情服务,文明理性,英勇善战,爱岗敬业,敢于贡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所以要求我们知法懂法,才能够更好的执法。在这次培训中,学校精心安排了专家教授给我们系统的讲述了《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内务管理条例》,《交通管理条例》等关于高速交通的专业法律知识。让我们熟悉了本岗位的基本工作内容和适用法律条文及程序。要求我们热情服务,严格执法。
在本次培训中,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不仅得到了提高,在身体素质上也得到了锻炼。在集训中,我们是军事化管理,每天都有集合,每天早上都要出操,要训练。从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敬礼,到三大步伐每一个动作,再到我们交警专业的八大交通信号手式操。每一个手式都是经过了教官的严格训练。在这军事化的管理中,我们不仅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养成了组织纪律观念。
《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篇二
身为公安队伍里的一份子,我深知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与小至公安形象,群众满意度,大至国家安危,社会荣枯息息相关。《人民警察法》里“担任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这一规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执法者,应具有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仅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健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决定了我们应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具体表现在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刚直不阿,威武不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的特殊品格。
(一)立场坚定,爱憎分明
毋疑置否,人民警察的立场是国家的立场,是人民的立常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同时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归宿。我们必须站在这一立场上,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以之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凡是利国利民的事,我们就旗帜鲜明地去支持,去保护,否则,就反对,就打击。
(二) 刚直不阿,威武不屈
我们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敢于主持正义,不畏强暴,不阿权贵,也就是说要有硬骨头精神。我们经常面临着两种压力:一种来自当事人的怨恨报复,一种来自上司权贵的说情干扰。对这两方面的压力,
我们应采取什么态度,是抗争还是屈服,是战斗还是妥协?对人民警察而言,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三)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严格执法(见《警察法》
第四条) 我们的职责本来就是“用法持平”、“依法公断”。受了贿赂,就会身不由己地受人支配,就会有“吃了嘴软,拿了手软”的精神负担。 所以,我们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廉洁奉公,在种种诱惑面前不为所动。
(四)努力学习,精通业务
公安执法是一个具有严密性的社会工程,要做好公安工作,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较高的业务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学习。
首先,我们必须总之,具备上述六条,才是一名称职的、合格的人民警察。在职的任何人民警察都应该通过自盛自悟、自律,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以便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人民警察法》心得体会篇三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