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优秀14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厅党委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健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年度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与厅属各单位签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书,将各项职责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考核监督。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修订了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分值调整到了10%。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和效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厅属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各项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四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在全系统营造了关注、支持、参与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良好氛围。自制度建立以来,平均每月按要求向自治区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2篇。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2020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制定印发《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将示范创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取得显著成果。一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交通运输厅历时5个月完成《宁夏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编办审核。2020年9月19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自治区交通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宁编发〔2020〕54号),同意将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回归厅机关相关处室;整合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自治区航道水运管理局、船舶检验局)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上交通执法职能,组建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撤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相关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目前,交通运输厅已经起草完成了宁夏交通运输厅等4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情况进行职能移交、机构挂牌和人员划转等改革具体实施工作。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区执法队伍准入管理、教育培训、资格考核和执法监督等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进度完成省级系统工程立项、工可批复,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已正式批复,同意安排资金2110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投入3546.14万元,建成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其中执法办案子系统在各市县运管机构的执法业务部门正式使用,已基本能够满足执法案件的办理和案卷制作等需求,初步实现执法办案现场自动监控、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及时采集上传等功能。三是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稳步提升。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完成了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察,各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编办、法制办统一部署,将厅及厅属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录入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编制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实现厅及厅属单位权责清单系统化、目录化、编码化动态管理。三是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厅涉企收费清单。四是全面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取消3项2020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对应的证照,将2类性质相似的证照合并为1类。对所有证照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大幅压缩证照办理时限,所有权力清单范围内证照承诺办理时限均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五是大力推行“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模式。编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七统一”,实现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6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马上办”。六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注销了宁夏交通文化艺术协会等5个行业协会组织,完成了宁夏道路运输协会脱钩,行业协会组织脱钩率达到100%。梳理1项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向自治区回复确认意见,目前,已经由自治区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七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交通运输厅窗口全年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1401件,提前办结率100%,实际节省工作日11077天,窗口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第一季度红旗窗口。
(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立法项目征集机制,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第三方专家立法、部门立法、政府立法、人大立法相结合的模式,提前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厅立法模式在自治区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二是扎实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部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5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建议,有4部政府规章、1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自治区政府修改并公布。清理32件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废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2020年新制定5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厅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印发。文件印发后,均在30天内向自治区政府进行了备案,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所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情形。制定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3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四是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回头看”。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署,针对《对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总结的审议意见》开展“回头看”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回头看”工作报告。五是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厅及厅属单位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按授权、委托或规定代拟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代自治区政府起草或者由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中长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要工作部署,制定涉及群众利益、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交通运输行业有较大影响的交通运输政策措施,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和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使用重大建设资金、安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调整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列入重大决策范围目录。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了交通运输厅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等系列制度,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制度,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共聘请28名律师和专家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了部门依法决策水平。建立了涵盖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领域的交通运输系统新闻宣传专家库,为交通运输各专业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特别是新闻宣传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和环评等阶段,通过评审会、媒体发布公告、实地征求沿线群众和单位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按照规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形成的意见经厅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厅集体会议决策。四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公开。厅机关除涉密文件外,其余政务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均上传至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五是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因决策严重失误或应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而进行责任追究案件。
(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厅属各执法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并强化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回避、送达等执法程序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普遍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年累计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信息11617条,行政处罚信息5765条;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提交集体会议讨论前,先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切实提高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基础上试行音频、视频全过程记录,目前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已基本实现执法记录仪人手一部。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一单两库一细则”基本建立;全面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从业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法律知识培训并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和换证工作,确保正式在编人员100%持证上岗。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共清理出因退休、离岗等原因需注销证件人员70人。结合实际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序规范。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2020年度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探索实地考评与系统信息化考评相结合的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六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机关及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检察院开展行刑衔接联网平台对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降低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职权正确行使。一是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全年共办理27件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二是积极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决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政协对交通运输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信访投诉受理版块和厅长信箱,通过留言评论方式,接受群众对交通运输厅及其工作部门的评议评价,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群众(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投诉和信访事项。开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全年受理12328服务热线电话4万多个。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厅领导全年接受媒体采访5次,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公文700余份,实时推送各类交通信息近5000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群众回访满意度达100%。
(八)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重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单位和谐稳定。修订完善《宁夏交通运输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宁夏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明确法规处为厅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人员均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行政复议专项工作经费足额保障,配置了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每起案件均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共同办理。年内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以申请人撤销或胜诉结案,无行政败诉案件。三是依法及时办结信访事项。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以厅领导及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访联席委员会,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信访听证制度,全年共按程序举行信访听证会2次,切实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九)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交通运输厅构建厅、局、分局、所(站、队)四级培训体系,通过强化交通运输法治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法治教育培训部署到位。厅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工作总结对全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厅属各单位也逐级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任务层层压实。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效落实。厅党委中心组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年度计划并加以落实,上半年召开了中心组专题学法会议,会议结合《宁夏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厅党委中心组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厅机关共组织了2期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开展。厅举办第三期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厅属各执法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共2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组织2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网络培训班和线下公路路政培训班,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厅属各单位也都按照要求,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对象设置培训内容,分层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公路管理局以220名基层站(队)长为主要对象,开展了两期共10天的岗位练兵培训,基层站队长实现培训全覆盖。各公路分局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业务培训,各基层站所利用专题学习、会议、岗位练兵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学习,有效避免了重复培训、低效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知识能力更加系统化,学习效率也明显提升。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新考录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执法资格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件。其他各单位也结合单位特点,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法律考试、技能比武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要加强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和法治学习,全年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在学习记录本上有2次以上的法治内容学习。开展好法治专题学习活动、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全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二是全面落实“双普法”工作机制。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同步形成统计机构“双普法”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局各部门更好地完成组织、协调、指导、督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学习管理责任。业务科室强化对统计对象的尊法、守法管理责任,在日常统计工作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法规科组织好普法活动和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工作。
三是促进“法律六进”、“法律九进”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法律九进”的深刻内涵,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局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挖掘统计管理对象法治宣传品牌,突出创新,进一步增强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统计水平。
四是依托法治平台,提高法治宣传感染力。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全民普法考试。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统计服务对象,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活动,把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
五是“以案释法”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全局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掌握统计工作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邀请法治专家学者、统计法治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等法治人才,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送法进统计机构、送法进服务对象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
六是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统计法治创建活动的新路子、新视角,促进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有机结合,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将统计工作置于法治框架下。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一)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借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局在全市1769个村(社区)因地制宜建成27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0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岗、68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席,实现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组织450名律师和20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76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1606个,初步形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微信群“网络全覆盖、服务无盲区”的服务新模式。据统计,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宣传4264场次,开展法律咨询16903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5717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7件,代理法律事务102件,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建议、法律意见、草拟、审核法律事务文书2560件,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753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1837件。
(二)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以“一制四化”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宪法修正案宣传,xx市和部分县区举办了“法治xx讲堂”暨“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市政协、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在武鸣区红岭社联合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暨送法下乡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动员43个执法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和农民工三类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实施“精准普法”。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与广西电视台著名原创喜剧品牌“老友一家亲”联合出品《老友一家亲之“离婚变奏曲”》,制作22个司法行政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主流网站、地铁公交移动频道、“两微一端”渠道上投放,举办14场以“宣传十九大宪法进万家”为主题开展巡演活动,培育了一批法治宣传示范品牌。善用“xx普法在线”微信、xx普法网、普法微博、普法头条号新媒体矩阵。xx普法网共推送754篇稿件;微信推送165期约660篇文章,举办10次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数近10万人;微博更新958条,今日头条客户端推送文章669篇,阅读量超过45万,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11月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641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12.2万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万余次。
(三)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知识无纸化考试工作。2020年9月27日至28日,在广西人才市场全区首创开展xx市社区矫正执法知识无纸化网络闭卷考试。全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在职在编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及戒毒、监狱挂职警察共有452人参加考试,合格人数332人,合格率达到73.5%。为培养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我局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待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1.精心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制发了《2020年xx市卫生计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部署,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积极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发了《xx市卫生计生局2020年会前学法工作安排》,共安排15个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现已组织学习了《泄密案件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九个专题的法律法规。12月10日举办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宪法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组织参与网上学法和考试。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全局在职在编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学员通过学法考试系统在网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并获取相应的学分。另外,我局还于6月份组织所有学员完成了《宪法》专题的学习考试,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达100%。
4.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5.12”护士节、世界卫生日、世界献血者日、首个“中国医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制作新《宪法》解读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890多人次;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和微博发布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信息900多条;联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职业卫生、社会诚信工作专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xx区水利局与xx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成立了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联合核实小组,建立起水资源费税改革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定期沟通和协调推进机制,议定和解决重要工作事项。
(二)部门配合密切。xx区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部署各街办对各自辖区内自备井进行排查,召开各取水用水户会议,部署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工作。
(三)积极核查。xx区水利局、税务局、综合执法局组成了联合核查小组,分别对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了现场核实、登记,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后由xx区水利局、税务局分别登陆了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
(四)严格水资源费征收。2020年,水资源税共征收450万元左右,较去年有大幅提高,用水量较去年有所下降。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一是努力做好2020年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继续做好国家和省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策解读机制。在气象门户网等传统平台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力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邀请法制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进程。四是加强法制培训宣传。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坚持党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学法带头作用,以带动全局学习气氛。深化内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和报送质量,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案例的收集整理,以信息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和效果。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今年共组织了3次22人参加浙江省体育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的学习,组织开展全省体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培训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市局也组织了各县(市)区执法人员参加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请市体育局法律顾问施建华同志授课,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组织了局机关人员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2020年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一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在宣传内容上,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突出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把《宪法》、《行政许可法》、《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内容,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除了认真加强对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外,重点加强了对人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宣传,大力宣传《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仲裁法》、《就业促进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人社法制环境。与此同时,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培训,积极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等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2020年以来,我县人力社保局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服务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广大劳动者,以点带面,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4月24日,县人力社保局与县总工会、县司法局等13家单位在县文化广场联合开展“5.1联合普法宣传服务月活动”,针对农民工开展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现场,县人社局通过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问题的形式,全面宣传了《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5月3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深入巨屿镇工业园区,深入走访规上企业、中小企业开展“现场普法宣传”、“送法入企”活动。大队现场发放了《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就劳动者入职须做好哪方面工作、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社会保险、工伤等内容为劳动者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我县开展的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劳动保障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劳动者现场咨询300余人,不仅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而且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为切实构建我县和谐用工环境和构建“无欠薪”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开展培训提高干部法律素养。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能力和监察执法水平、筑牢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根基、有效将拖欠克扣工资问题在基层得以化解,4月27日,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会,为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员、劳动监察相关负责人、近两年新招录调入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就xx“无欠薪”县创建、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劳资纠纷和欠薪事件处理等工作提出了工作思路、注意事项和建议。并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务和综合能力提出了要求,针对劳资纠纷案件举报投诉接待注意事项、受理立案处置流程、群体性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应对程序及非法使用童工、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查处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及剖析。培训通过日常工作梳理、典型案件剖析、工作难题答疑、优秀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有效提升了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监察执法水平。
三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县政府法制网、县人社局网站等多种新闻媒体作宣传报道,普法工作信息获得市级刊物录用,《xx县多形式开展普法服务宣传活动》,《xx县人社局举办人力社保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培训会》两篇刊登于温州劳动保障监察简报。把法律宣传教育与人社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为人社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十
我局高度重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了各责任科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考核细则,开展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考核,不断提升我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提出废止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被采纳。做好我局相关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考试的报名、录入和培训等相关工作,一名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共办理两会交办的议案提案4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政府网站,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聘请局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少数民族的服务与管理,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党山金迪学校被省民宗委确认为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指导__开展神学思想中国化宣讲、佛教正言正行讲经说法活动,引导其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推进法治兴义市(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普法依法治理)建设考核指标》等文件要求,现将我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坚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列入党政联席会议年度学习计划,每个季度都通过党政联席会组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全面加强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及法律素养。
二是统筹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季度的干部职工大会,都由街道主要领导组织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街道工作的重要位置。
组织我街道参加2022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我街道参考总人数86人,实际参考85人,参考率98.84%,及格人数85,及格率98.84%,大大提升了街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在街道营造出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广泛开展《宪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治安、扫黑除恶、网络电信诈骗、人民调解、拆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社区矫正法》《安全生产法》《宪法》《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毒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农民工春节返乡等时间点,在辖区内广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点宣传,通过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引导其尊法、学法、知法、守法,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10余场次,法律进校园6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环保购物袋、纸巾等50000余份。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并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作用。在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会议议题中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建议,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不仅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还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决策法治化。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着力推进卫生防疫、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同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均按时按期回复,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57条,公开栏83条,新媒体129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份,符合依申请公开规定的均进行了按时回复。
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与街道综治中心共同加强对来访群众的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着力扭转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引导群众树立依法逐级走访的思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加快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协调各部门站所,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充实服务内容,能够进驻的服务事项,应当全部进驻,暂无条件进驻的,应当做好沟通协调,积极创造进驻条件。从而积极构建“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方式。对群众申请办理的各项服务事项,实行“一个窗口管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减少群众奔波之苦。
优化权责事项流程、缩减服务事项时限、简化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避免职责不清、交叉重叠、责任推诿等问题,真正服务于民。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尚不成熟。由于街道一级以往无执法权,也无专业执法人员队伍配备,若行政执法权下放街道,基层现有执法队伍难以满足执法工作要求。二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充分。普法形式相对单一,普法多样化、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需要提高。当前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领悟不透,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和法院审判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严格落实司法建议,加强对各类案情的深入研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定期跟进各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组织先行调解,及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及诉讼隐患,从源头防范行政诉讼风险。二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进一步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训提升现有人员法治素养,不断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法治队伍力量。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人民群众解决人民矛盾”推动基层自治,引导社区居民提高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利,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集体意识和行动自觉。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二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成立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并针对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能制定了相应的普法内容,明确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具体分工,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格局。
二是制定年度规划。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文件要求,我局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普法工作开展。
三是落实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集体学法,全体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公务员开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我局人才开发科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我局公务员轮训人员共计20人全部合格。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三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主任、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基层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领导班子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社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我社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十四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25号)规定,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事项设定依据中“《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调整为“《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20年8月25日予以修改)”。
2.编制完成“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我局“一事通办”办事清单涉及依申请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主项7项,子项22项。根据我局的权责清单,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一事通办”清单事项,形成“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办事清单。在实施主体、办理层级、办理地点、交通指引等方面清楚准确。优化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各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为17.83个工作日,流程优化后拟承诺办结时限平均8.79个工作日,平均提速50.70%。目前,我局已全部实现本局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3.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工作,全面清理群众和企业在我局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供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保留证明事项20项,取消律师执业许可初审的辞职、退休证明等25项证明事项。同时,经过进一步梳理,现我局容缺受理清单“可容缺事项数量”达27个办理项。
4.积极推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认真落实自治区绩效办和周红波市长的指示精神,通过实地调研,经多次与市行政审批局进行进驻事项的协调沟通,目前,我局已在市民中心b座4楼58、59号窗口设立公证咨询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窗口,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咨询及7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和服务工作。
5.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推行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xx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内容。我局抽查事项为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对公证机构实施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和司法鉴定人监督检查等5大类。并已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同时,根据2020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