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合同(大全1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集中采购合同篇一
乙方(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________年]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________年]70号)、《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________年]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依据《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目录》、《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以及各市(州)药品采购联合体或省属医疗机构议价形成的《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以下统一称为《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共同制定乙方《药品采购供应目录》,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采购价格等信息。《药品采购供应目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除直接挂网药品价格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外,其它药品在采购周期内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定点生产及谈判采购药品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内容与《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内容不符的,以时间在后的确定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3条采购方式。
甲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址:____________)发送药品采购订单,乙方须在4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响应,并按照约定的药品品规配送药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条采购价格。
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的中标价格为准,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
第五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与《____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项目内容相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的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三)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四)乙方所供药品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药品检验部门出具的该药品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符合检查验收要求,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乙方提供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应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推诿或拒绝合理退换。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供应配送。
(一)供应配送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在贵州____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必须按照临床需要及时送到,配送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甲乙双方须在贵州xx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入库等情况。
第八条验收。
(一)药品交货地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
(二)乙方销售药品,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两票制”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还应当提供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配送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
(三)甲方对送达的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经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签字入库,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上确认工作。
(四)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剩余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五)对不符合“两票制”、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使用。
(六)甲方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七)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中标品规药品替代。
(八)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证实没有执行“两票制”的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3人次以上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储存和管理。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制度,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按照“两票制”的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第十一条退货。
乙方应接受不符合“两票制”药品、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还,未返还的在下一批货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整个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所有集中采购药品均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进行采购,并及时支付货款。
(四)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周期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乙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支付货款。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终止合同。
如果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守约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中标品种。
2.甲方无故不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延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赔偿利息损失,乙方同时有权暂停或停止部分或全部供货。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____%,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同时,乙方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3.乙方拖延交货,导致甲方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乙方所供药品不符合“两票制”相关要求,按照市场清退机制,解除配送关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同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二)双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中标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对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凡在《__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网上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对于伴随服务条款和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修改。除了双方已在上面的双方约定条款签署约定或签署其他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不限于“随货同行单”、“销货清单”等“两票制”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网上采购药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甲乙双方须按照《关于建立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廉洁购销合同》。
第十九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集中采购合同篇二
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关于集中采购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采购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
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二)交货地点: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编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
》。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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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合同篇三
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服务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药品需求一览表;中标品种通知书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阜阳市医疗机构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四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从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甲方要求见附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
第三条乙方配送药品的方式和时间:
急救药品在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在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发放。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逾期交货金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三次未能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乙方三次未交货;
2.甲方未能在双方协商的.结算时间后天付款。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的说明文件: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yy
集中采购合同篇五
买受方(简称甲方):_______。
卖出方(简称乙方):_______。
使用方(简称丙方:)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年度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
集中采购合同篇六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保山市施甸县卫生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卫生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xx〕64号)和《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改办〔20xx〕39号)的要求,乙方作为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的代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代为集中采购20xx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
一、甲方委托乙方事项:
1、全权委托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2、委托乙方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网上报送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采购药品;
3、委托乙方转付药品采购款。以上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二、委托时限:与20xx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采购实施周期同步。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发出采购指示,负责药品的验收、网上确认及药款的支付工作。
乙方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直接约束甲方和该药品供应企业;甲方委托乙方报送的采购计划、采购订单直接约束甲方。甲方应严格按照购销合同以及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验收单等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作为甲方的代表,负责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整理汇总甲方的采购计划、订单下达等基本药物采购执行中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与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的药款支付和辖区范围内的甲方药款结算工作。并对甲方进行宣传、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制度的推进和实施。
五、药品的采购甲方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报送采购计划,再由乙方整理汇总后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提出采购订单。除急救药品外,乙方的采购订单一般每月不超过3次。
六、药款的结算(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七、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或者影响到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权益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盖章)
地址:施甸县万兴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二〇xx年四月五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七
集中采购是指同一企业内部或同一企业集团内部的采购管理集中化的趋势,即通过对同一类材料进行集中化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那么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
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二)交货地点: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
通知书。
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
甲方(医疗机构):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xxxxx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乙方: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法人: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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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合同篇八
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二)交货地点: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文档为doc格式。
集中采购合同篇九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
第三方: 签订地点:
为保证本次集中采购合同的顺利达成,经三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备三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略
二、本单价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场价格,包括:运费及装卸费;
三、本单价为集中采购价格,如后续需要少量数量的增加,以市场价格为准。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各种产品现行国家要求。
五、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六、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八、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九、结算方式: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第三方申请第三方调解,如依旧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
买受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出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一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20xx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即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企业、配送商(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信息,查询需要采购的产品,甲方通过医用耗材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在采购周期内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代中标产品。
(二)甲方应按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详见附表)完成中标产品的采购。
(三)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四)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二)乙方按购销合同所提供的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向甲方供应中标产品。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
(四)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规格、包装须与中标产品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第四条 供货时间
甲方在发出订单后,乙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确认。急用产品要求24小时内送达,一般产品48小时内送达。如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只能完成甲方的部分采购计划,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保证完成配送任务。
第五条 产品有效期
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9个月。
第六条 产品包装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三)进口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必须附有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期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
第七条 采购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为该产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布的中标价格。甲、乙双方均不能以高于中标价格采购或供应中标产品。
第八条 货款结算
(一)甲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配送商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配送费用的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配送
中标产品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配送商负责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交货
(一)交货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方式进行交货,其他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现场交货的方式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所有货物的交货日期以运抵甲方收货日期为准。
第十三条 伴随服务
(一)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但甲方必须在订单中明确提出具体的.服务项目。
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十一条 产品质量保证及检验
安全有效。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质量、数量、包装、标识等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提供合格的产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四)甲方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报告)或与报价时所作的承诺不一致,应及时报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配送商履约延误
(一)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有权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同时给予乙方不良行为记录登记。
第十三条 违约及赔偿
(一)除本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但应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产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二)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三)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为应付款或者应收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
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终止合同
(一)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2)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4)甲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达 天以上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其它企业的中标产品。乙方应对采购替代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二)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转让和分包
除非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 合同修改
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柯尼卡x光胶片价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贰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二
合同编号:
集中采购合同甲方:
纳税人识别码:
开户银行、账 号:
地 址、电 话:
乙方:
纳税人识别码:
开户银行、账 号:
地 址、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甲乙双方有关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主要为:。
2.具体定价方式:乙方应提交主要供应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每次具体采购时,乙方提交有效期为30天(含)以上的报价单(与参考价格不符时,应备注原因),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安排送货。
3.采购报价为含税价,报价中包括货物生产、包装、运输等费用。
4.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壹年)。
5.合同累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以内。
1.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每次采购的货款。
若乙方要求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的,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五个工作日(逢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乙方应在开票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如果一次购入的货物类型繁多,超过了票面可开具的行次,乙方可开具汇总专用发票。但需要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甲方于收到乙方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日(逢节假日顺延)内支付相关货款。
1.乙方送货时,应向甲方提供送货单。如果本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书。
2.货物按要求送达后,甲方应及时组员验收,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若送达货物经甲方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安排退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迟延付款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3.甲方指定的送货地点:。
若甲方变更送货地点:本市的,乙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市外的,乙方可酌情收取增加的运输费用。
1.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货物临时保管、装卸场地。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3)组织货物的验收工作,甲方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视同验收完毕。
2.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解决送货前后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货物的验收工作。
(2)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承诺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技术未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所有因此产生的责任和赔偿,概由乙方承担。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及要求。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验收必须以报价单上列明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在乙方交货之前曾向甲方交付样品的,则乙方交付的货物,不但需满足第1条质量要求,并需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3.对初步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对初步检验不合格货物,乙方应及时更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保修联系方式,以便甲方进行保修。
2.乙方应保证保修的时效性。
3.保修期内因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的部件损坏或故障,乙方也应提供服务,可按规定收取维修成本费用。
1.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型号、质量、数量等要求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交货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30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出现迟延交货或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情形之一,且累计达3次(不同情形间可累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次货款5%的违约金。
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逾期货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60天或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未经本合同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客观情形。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3.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承担。
1.甲方订货通知可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发出。甲、乙任何一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甲方及甲方同一地区的所有分支机构,均可以按本合同同等条件向乙方实施采购。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附件:乙方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品牌代理协议(若有)、产品合格证书(若有)、乙方供货清单及价格参考表、报价单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三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甲方为获得其临床用药和伴随服务而进行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并接受了乙方的参与。现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文件》(采购文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承诺函;。
(2)药品需求(参见《采购文件》);。
(3)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4)向供应商发出的《20__年广州军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通知书》。
3、甲方须根据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区药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________________)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乙方配送的中选药品,详见附表:《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涉及的药品、规格、剂型、生产企业、价格、采购数量详见采购平台上的网上订单。
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5、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6、本次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交易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若________________区药品集中采购交易期延长,则本合同的有效期亦相应延长。
7、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份。
(详细附加条款,由供应商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确定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四
用户(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根据授权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________ 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1.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和价格。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和价格详见《中标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的不可预测性,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护措施进行包装和运输,每个包装箱应附有详细的包装数量清单。对于组装或散装药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每周一至二向选定的配送公司出具采购计划,以便乙方组织供货配送。
动词 (verb的缩写)分销服务
乙方应在收到丙方采购计划后72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并亲自验收交接,配送率不低于项目计划的70%。如果由于交通原因,货物可能在非工作时间交付,应提前通知丙方相关人员等待,以免货物到达时无人接收。
不及物动词伴随服务
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以下陪同服务:
1、现场搬运或仓储药品;同时,丙方将提供协助。
3.票货同行,方便乙丙双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丙方因药品流通不畅需要退换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期日前三个月提交给乙方。逾期不到三个月,乙方拒绝接受退货的。
八.支付药费。
1.所选药品的支付由江宁区卫生系统核算中心结算支付,丙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支付备案。
2.每月账单截止日期为20日,丙方按照局财务部的要求汇总并上报所有发票到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会计入下个月。
3.从下月起,局会计中心将在第三个月内支付全部发票款项(如采购中心在10月20xx收到丙方提交的发票时,会计中心将在去年10月支付发票款项)。
4.款项应直接划入乙方合法账户(以合同账户为准,书写应清晰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如遇紧急情况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丙方应按& ldquo邻近原则& rdquo及时购买。
2.乙方应确保所选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纠纷。如有争议,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3.乙方提供的药品被丙方使用时,由于报告、检查等原因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丙方造成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丙方扣留正常发票,未能按时向甲方和会计中心报告,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报告,江宁区卫生局绝不容忍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___.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和交货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医疗纠纷赔偿)。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已自觉履行该合同报价绩效的责任& rdquo: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在采购中心发出提醒通知后7天内撤回或无法交付项目(以邮局盖章日期为准)的,每项目罚款5000元,共计3个项目(包括7天内无法交付且被迫撤回投标的.)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如果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7天支付的,违约金为未付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金额,但最高违约金不得超过未付金额的50%。
___i。管理服务费
根据《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甲方应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收费。
十二.合同生效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为一年。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补充规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集中采购配送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在江宁健康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交换和索取所需的各种资质文件,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五
甲方:乙方: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法人: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每个合同周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二、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订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六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七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省药招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保存电子文档合同。
甲乙双方就如下药品的采购订立本合同,详细内容如下。
采购总金额: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六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_______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__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七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_______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__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中采购合同篇十八
供应商(简称供方)______________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与质量。
1、包装标准: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均由供方承担。
2、伴随服务: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3、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
a)按合同交付货物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竞标时竞标人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b)如果采购人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验在供应商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c)采购人接收药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
d)采购人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上述决定必须在七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除非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原则上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4、因产品质量而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除承担相应损失责任外,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价款结算。
1、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以挂网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及时与供应商结算价款。
全部货款。(配送产品总额的商业发票;装箱清单一份;需方签发的收货证明一份。)。
3、运费承担:由供应商承担。
第三条采供双方履约义务。
1、供应商履约义务:
a)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时间要求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急需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____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____小时,急救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b)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c)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期限,应向采购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用,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人履约义务:
a)采购人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挂网产品。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产品替代挂网产品。
b)采购人将完成挂网产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c)采购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d)采购人必须要求供应商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e)如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止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供应商的违约赔偿金。
2、供应商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部分货款的_________%,作为对采购人的违约赔偿金。
第五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另行要求外,供应商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六条终止合同。
1、违约终止合同:
a)、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b)、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c)、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d)、如果采购人认定供应商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e)、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挂网品种中的其他品种,替代签约品种,并在七日内通知集中竞价采购经办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供应商应对购买替代产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f)、如果采购人未按购销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迟延期间的货款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
2、本合同和清单一式4份,供方、需方各执1份,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一份,晋中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
3、本合同书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及晋中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公章方可生效。
4、未尽事宜由由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年度晋中市医疗机构挂网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附表”附购销合同书后。
需方机构(盖章):供方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