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法检查自查报告(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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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新修订的《xx省档案条例》学习、宣传,加大对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县“依法治档”,使档案事业不断发展。根据全县档案工作实际情况,于9月22日至27日对全县机关档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加强领导,认真准备。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档案局成立了“xx县档案局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了档案局依法治档的行政管理职能。
2.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七月初县档案局发出孟档发12号文件,确定了列入本次档案执法检查的范围,明确了执法检查的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法和步骤。
3.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这次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1)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孟档发12号文件要求,根据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并以自查报告形式报县档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认真对待,按要求及时开展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指出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并制订整改措施,使自查工作落到实处;(2)抽查阶段:在结合前阶段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确定了重点抽查单位,列入重点抽查单位的是全县6个乡镇及部分县直机关和企事业。从抽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加强《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新修订的《xx省档案条例》的宣传、学习、教育,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落实档案人员,并投入一定经费用于档案工作。能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档案人员基本上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较好地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但在档案管理的“八防”措施、特种载体档案的收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情况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县在贯彻落实《档案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
1.档案意识进一步提高,档案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在加大,全县大部分机关单位都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xx省档案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强档案意识,并运用《档案法》这个法律武器去开展档案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开始重视专业(如林改档案、医保档案、婚姻档案等专业档案)、科技、声像、电子等不同类型、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尽量做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逐步走上依法治档的发展轨道。
2.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档案员认真履行职责。
各乡镇、机关单位都明确了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的还是单位一把手分管,落实专门档案人员。一些单位还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完善了档案管理机制。大部分领导能做到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理解、关心、支持,不少单位还制定落实了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并对有成绩、有贡献的档案员进行表彰。我县绝大多数单位的档案员均属兼职,有的是文书或收发,有的是微机管理人员,集数职于一身,工作繁忙,待遇低微,但他们都热爱本职工作,为我县的机关档案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这次检查中,大部分乡镇、部门在接到执法检查通知后,都能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切实开展档案执法自查工作。认真检查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现状、业务建设、安全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上报自查材料。被重点抽查的单位都能做到积极准备,认真配合检查组的检查,认真汇报本单位档案自查情况,并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问题,虚心接受,积极整改,使整个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3.档案工作“六项工程”已初见成效。
随着我县档案工作“六项工程”的深入开展,机关档案工作已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轨道。至目前全县共有11家机关单位和1个乡镇档案工作达省级标准,(其中:四星级1家、三星级6家、一星级5家)使机关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得到加强,硬件设施得到更大投入,档案管理更安全、规范,档案资源进一步得到开发利用,档案工作开始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档案工作层次得到提升,越来越发挥出档案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服务的作用。
1.档案工作基础较薄弱,制度化管理亟待加强。
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档案管理混乱,历年来的文件材料从未进行规范整理归档。
2.档案员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在一些部门和乡镇机关,档案工作岗位是一个不起眼,不被重视的岗位,存在“错位”现象。档案员往往是身兼数职,公务缠身,有的单位甚至安排工勤人员兼做。而且随着机关单位岗位责任制推行实施,一些单位工作岗位是二年一聘,有的是一年一聘。造成档案工作岗位人员变动频繁,有的人是刚刚经过培训、学习对档案工作已有点入门,就被换岗位了,业务水平难以提高。
3.档案经费投入不足,在设施设备方面,大多数单位没能做到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办公室、阅档室三分开,档案管理“八防”要求难以达到。
六、七十年代的木箱,没有配置一定的保护安全设施,档案管理的“八防”要求难以达到。
4.档案收集的种类不齐全,案卷质量有待提高。
除文书档案外,其他门类、载体的档案基本没有或还没建立。一些单位平时只注意对红头文件的收集、整理,而忽略了帐外文件的收集归档;只注意文书档案资料管理,而忽略了业务、科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主要注意对纸质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不注意对特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有所属基层单位的或本身有业务档案的单位都未能做到集中统一管理,对撤并单位或体制转换单位的专门档案不能及时规范整理归档,长期下去,极有可能丢失,(造成基层档案室室藏内容单一、门类缺乏、信息含量少,给今后工作造成损失。
5.利用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检索工具单一,再加上一些单位不注意档案资源开发、编研,在档案利用上往往处在表面应付,不能提供深层次的服务,使档案工作的效率得不到有效的重视和认可。
6.信息化建设滞后。
到目前为此全县只有十多家建立了档案管理应用系统进行档案管理,并且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的单位,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
1.继续加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xx省档案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我们要有重点、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xx省档案条例》宣传活动。一方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通过会议、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来大张县鼓地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xx省档案条例》,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同时,加强《档案法》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档案违法事件,促进档案工作步上依法治档轨道。另一方面,要立足档案资源多方位的开发利用,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和领域,多编写、出版一些能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经济效益的编研资料,扩大影响力,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再次是强化监督职能,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将限期整改。
2.加强档案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进一步支持、关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员的地位、待遇,调动档案员积极性,安心本职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档案员变动情况,抓好短期培训,发挥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作用,互相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评比先进,交流经验,增强工作责任心。
3.以“六项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档案室建设。坚持“依法治档、科持兴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以点带面,逐个突破。对已转星升级的单位要采用年检认证等方法加以巩固,防止档案工作松懈。没转星升级的单位要努力争取,加强业务指导,创造条件上等级。争取通过几年的时间使机关档案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使档案工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4.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当前及今后较长时间,档案信息化建设应作为档案现代化管理主要内容,进而将档案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档案工作应有的作用。
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法规宣传,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群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档案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符合本局实际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各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业务规范,并坚持实施。归档文件材料的.书写格式、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书写材料适用永久、长期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收藏的档案资料内容丰富。今年我局机关档案室共整理接收档案331件。其中,文书档案永久87件、30年8件、10年216件,目前档案室有文书档案3215件、会计档案1315卷、婚姻档案20xx卷、优抚档案801卷、基建档案136卷、照片档案1698张、实物档案366件。在做好机关档案归档的同时,对下属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也进行了指导,圆满的完成了归档工作。档案的分类、排列符合要求,档案无积存零散文件。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等现象、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县统计局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统计发„2012‟24号)精神,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统计工作是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它能为医院的发展目标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医院管理质量的好坏。故此,我院董事会和院部的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按有关要求配备了学历高、有专业知识、有法定统计资格的专门统计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智能办公设施,为搞好统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自查情况。
根据此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安排,我院对统计执法制度制度的执行、人财物、帐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其情况是:
1、无违返《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无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发生。档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2、特别是每月的月报统计工作,都能按质、按量、按时定期上报卫生局。
3、院部历来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统计。所有数据都是从基层统计而来,其来源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门急诊人次和出入院人数等都是从科室一线收集资料,确保了数出有据,提高了数据的准确程度。
三、存在问题。
1、由于我院是民营性质,其人员极不稳定,流动性较大,给人员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部分提供基础数据的人员对统计法规和知识了解不够全面,还处于一知半解的层面。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个别的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3、个别数据员对统计的时间观念不强,往往要院部统计主管人员督促。
四、整改措施。
通过此次自查,对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基层人员了解统计知识和法规。
2、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
3、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统计部门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四
(2012年度)。
我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营业执照证号,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三级(证号:赣建房开字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法人代表,现有员工25人,有技术职称人员12人,占全体员工48%。公司为了规范经营行为,着重学习了赣市房字[2011]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行为的通知》主要精神,现对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上房字[2013]4号文件),就我公司正在开发、销售的项目经营情况自查如下:
我公司开发资质在2012年10月到期,现于2012年11月按规定进行换证。开发的2011年开发建设“”项目基本销售完毕,仅剩3套住宅和部分店面和写字楼正在销售之中;2012年底正在报建“”项目。
1、预售许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在开发建设中填写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确定了工程质量责任人;严格遵照预售许可制度,杜绝认购、选号、办理vip等形式收取预付款,变相预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备销售的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未出现超出预售范围、预售方案的违规行为;杜绝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2、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建立了商品住房成本、销售进度、销售单价、业主临时公约、示范合同、销售人员等信息公示制度;明示了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基本情况及“五证”办理情况;公示了预售方案和各栋房屋权利状态等情况。
3、销售合同规定落实情况。
销售合同均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在网上签订、备案;按程序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要求在合同上表述了物业用房、会所、车位等设施的归属、交付使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规定;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在合同上做了专门表述;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签订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买受人进行了讲解。
4、广告发布规定执行情况。
在销售广告的宣传上,没有出现虚假、欺骗、短斤缺两的现象;对商品房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做出真实宣传,并在销售合同上予以明示;未出现承诺售后包租和返本销售等违规行为。
5、开发资质管理和备案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资质范围开发,及时办理了开发管理手册;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项目验收,未出现将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得房屋交付使用的行为;在售后服务上,按承诺要求,积极面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并能妥善解决,确保无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6、规章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企业长足发展,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劳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开发与技术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7、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公司自成立以来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但受到县域经济的环境影响造成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素质跟大、中型企业有很大差距都有待提高,所以也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工程质量上,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小问题,给后续“三包”工作带来负担;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耐心不够解释不到位,造成购房户的误解;工期紧时,工程人员对后续“三包”处理的及时性上有一定问题。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上加强上述问题的管理、监督。
总结。
教训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3年元月8日。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的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五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可靠。
六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86065.5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相关信件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
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检查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
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
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检查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
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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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县统计局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检查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气象统计自查自纠工作。自检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统计人员。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气象统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监督指导气象统计工作。同时有专人负责气象统计。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自开展大规模统计执法检查以来,我局及时成立了以盖世民为组长、孟令忠为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事务,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统计法,严格依法统计。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将统计法规宣传纳入气象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三个一”、“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要以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制教育为重点,通过中央小组学习会议和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的宣传,严格禁止官方数据发布和随机数据发布。通过广泛宣传,全系统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所有干部职工都能懂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在统计工作中不讲外行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2、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局一贯坚持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权威。在正常工作中,统计局领导小组定期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气象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统计工作中的行政干预进行监督。在这次行动中,我们对20xx以来的气象统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没有发现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或篡改统计数据、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统计行为等问题;未发现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情况;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数据、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数据等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质量。
统计事关国计民生,为科学决策服务,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了保证气象统计的真实性,我局从三个方面努力提高统计质量。首先,在概念层面上,强调统计质量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求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浮夸,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工作权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杜绝层层下发高指标的做法,依法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二、在具体业务上,坚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计台帐,上报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资料的归档,从清查、调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方面层层强化质量控制。第三是体制内度约束,完善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定期数据质量监督制度。重要报告由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有效避免数据失真。
总之,我县气象统计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法。本次重大检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完善,推动旅游统计再上新台阶。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七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10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2010年大厂回族自治县编委正式把农业局“综合执法站”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由此,领导更加注重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成员,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听取主管领导和政执法人员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96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人员达3万多人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在每年年初举办经营商户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全年共计培训经营人员76人次,录制节目3期,大型宣传9次。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三、自查结果。
这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们分两方面进行了自查,首先结合市局的督导检查,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其次,结合发现的问题,自己深入解决,并加以规范。通过本次自查,我县的农资市场比较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沾沾自喜,在今后的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更加认真负责。对于,2010年没有农业案件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
1、全县农资经营户共计38家,其中种子经营户31家,农药经营户36家,肥料经营户30家,因我县土地面积人口数都相对较少,加之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减少,农资经营户也相应的骤减,因此全县的农资监管工作就较为容易。
2、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在不断的宣传中得到了提高,并且法律意识比较高,如果农业投入品有问题,能够积极保存证据,积极维权。
3、注重日常检查。一年中,农资检查工作总在进行,坚持“平时检查—重点抽查—督导检查”的模式,基本上按这三部走下来,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年增高,责令整改后全县的农资市场就规范了,因此没有立案。
四、今后设想与打算。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上级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争取不出现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
3、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
4、克服“软手段”,积极敲响警钟。
克服从前执法中的“软手段”,对农资经营户要严格要求,发现问题,马上查处,立案处罚,给其他的农资经营户敲响警钟,打消侥幸心理,保证我县的农资市场秩序。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局2011年4月19日。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xx县统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精神,按照县统计局统一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对全街道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街道设统计站一个,配备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设统计台账,统计人员执证上岗。
此次我街道自查重点是对农业报表,劳资报表进行了核查,在核查中没有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拒绝、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意识淡薄,由于两村(廻垅、城郊)从岑阳镇划归于兴安街道这个特殊时段,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并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市统计“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吉市统字[20**]3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结合统计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伊始,我局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统计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以泰统字[]6号文件印发了《xx县统计局2011-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在《规划》的指引下,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大普法格局。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旅游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12.8”《统计法》颁布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极好时机,以抽样调查、大型普查等文艺演出、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统工作经验,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参与统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并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咨询。在每次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中,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统计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统计法规,更好地宣传好统计法规。同时,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向挂钩移民宣传好移民相关政策法规,向移民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移民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时间进度,做到了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安居乐业。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
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自从搬迁离xx县政府大院办公后,没有继续办好法制宣传专栏。三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统计违法行为查处还停留在通报上,还没有取得“零突破”。
下步工作意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制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再次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统计违法案件查处“零突破”,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湘统[20**]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顺利开展。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二、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确保统计工作质量检查成效显著。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严格执法、稳妥推进,全面开展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强化措施、积极整改,推动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三审即: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三比较即: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