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全院师生员工。
凡学院师生员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获得群众赞誉、社会认可度高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参选。参选者只要在诚实守信、友善助人、遵纪守法、孝老爱亲、勤俭节约及其他等六个类型中的任一方面有突出事迹,即可参评,相关要求如下:
1.诚实守信类:长期坚持诚信为本,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严格自律、履行承诺;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挫折或屈辱,仍坚持信守承诺。
2.友善助人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
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3.遵纪守法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敢于同违纪违规现象作斗争,带领周围人员共同树立纪律观念,养成严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4.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亲人,特别是对身心残障的同辈或晚辈亲人,不离不弃、悉心培育、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5.勤俭节约类: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互相攀比;能够引导身边的人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惧非议,始终坚持脚踏实地、艰苦奋斗。
6.其他类: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一)组织动员(2015年4月)
1.成立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校园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xx、xx、xx、xx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分团委相应成立评选活动小组,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2、广泛发动群众(2015年4月)
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活动方案,向全院公布评选和推荐办法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分团委要在师生员工中做好动员工作,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评选办法和活动步骤,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并认真部署安排推荐工作。校园网设立?‘校园好人’道德模范评选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对活动进行深入全面的报道。充分运用led显示屏、广播台、宣传栏等阵地,多形式、广泛性地进行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事迹(2015年5月至11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分团委要不断发现、积极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和感人事迹。在认真核实、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宣传部将收到的推荐候选人事迹在专题网站上进行报道,加大对候选人的宣传,充分展现?校园好人?的高尚品德和感人事迹。
(三)评选阶段(2015年12月)
1.网络投票
宣传部对全年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分类,在校园网上开设投票专区,由全体师生员工在网上对参评对象进行投票。候选人数较多,或一轮投票结束后票数相同时,可采取多轮投票形式,最终决出每一类候选人各2人(组),共12人(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2.专家投票
专家投票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邀请校内外专家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产生最终当选者。
(四)表彰奖励(2015年12月底)
在元旦晚会上举行?‘校园好人’道德模范颁奖仪式?,为在评选中获奖个人或集体颁发奖状和奖金。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分团委要充分认识?校园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面向全体师生,重在发动全院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要坚持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泛发动,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把典型性强、大家认可度高的模范人物评选出来。
3.坚持不求全求大,重在挖掘凡人善举。评选活动侧重以小见大,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举,通过普通人、小事例、小细节等感人的亮点,体现师生员工在日常生活中最朴素的真、善、美,能够引发触动人心的感动,给人以温暖和力量,积小善而成大德,汇聚校园正能量。
4.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作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运用校园宣传阵地,特别是发挥校园
网络的特点和优势,广泛宣传,使校园好人的优良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全院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响应文明办号召,进一步形成争先进、做贡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引领社会风尚,提升居民素质,我社区将广泛开展2011年度“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推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挖掘身边的道德模范,弘扬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学有方向、赶有劲头、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1、参选对象:凡是安泰社区的居民及坐落在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员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成为“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候选人。
2、参选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其事迹在群众中有广泛影响,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的人物或群体。具体可分为助人为乐模范、家庭和睦模范、邻里和睦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善思乐学模范、热爱生活模范、诚实守信模范、爱岗敬业模范、艰苦朴素模范、老有所为模范等十个方面。
(一)、宣传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为了让广大居民了解情况,为发现、培育、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社区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发动。
(二)、征集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7月31日。本次征集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居民和个人可以向社区或居民小组举荐助人为乐、勤奋学习、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优秀典型,也可以自我推荐。
(三)、评选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为了确保此次评选工作的开展,社区党支部将专门召开社管党员会议,成立社区评选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
(四)、公示阶段: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6日。社区将对评选出来的“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和候选人进行公示。
(五)、表彰阶段:时间为8月27日至8月31日。社区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在农村落地生根,决定在全镇各村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以此倡导文明新风,推动在全镇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弘扬道德风尚为目标,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的榜样作用,引导和教育广大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形成学习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崇尚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争当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的热潮,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文明家庭”
1.遵纪守法,坚守美德。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夫妻相互扶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爱护儿童,邻里和睦。
4.移风易俗,抵制陋习。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恶习,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认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崇尚绿色生活,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坚持从家庭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
“道德模范”
1.爱岗敬业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2.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未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3.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和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4.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1.民主评议。全镇各村利用2021年7月份“民主议政日”,在会上经充分蕴酿,采取公开、公平形式推选出本村“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必须经全体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将推选过程及结果记录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记录本上。
2.提报审核。各村认真填写附件1、2(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申报表),将附件1、2交至责任区,由责任区对材料内容进行详细审核,评选出“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每个责任区评选5个文明家庭,3位道德模范),并将评选结果于7月21日前统一交至宣传办。宣传办严格审核后于7月23日将审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责任区及村居。
3.按期公示。由各村对评选并审核后的“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
4.统一表彰。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5.典型宣讲。组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在2021年8月份“民主议政日”会议上进行宣讲,弘扬社会正能量。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截止5月18日,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群众推荐,“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共收到各类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及相关推荐材料42人,经组委会办公室初审、并报经评审委员会通过,确定喇小丽等24人为“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10大道德模范候选人,现将“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10大道德模范评选办法公告如下:
一、道德模范候选人资格确定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根据上报情况所确定的24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具体上报情况共分7类:爱岗敬业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医德医风模范、助人为乐模范、环保卫士模范、美德少年模范、敬老孝亲模范。xx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将对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同时按照评选办法公正合理地产生各类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人选。
二、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人数确定
本次评选共产生各类道德模范10人,道德模范提名人选(身边好人)14人,6月下旬适时召开“善行河北,情暖张垣,感动xx”道德模范颁奖晚会,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对所选出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并出道德模范专辑。之后,由县文明委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各单位、学校、企业、乡村进行巡回演讲,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弘扬社会正气,为为建设和谐绿色新xx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献一份厚礼。
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具体评选办法
1、评选采用xx报、xx县政府门户网站、xx人志愿服务热线qq群(xxx)、群众电话举荐等多种手段投票和县领导评选划票、组委会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直接召开评选会议划票选举办法产生道德模范10人和道德模范提名奖14人,最后由组委会审核把关通过,由xx报、xx电视台公布。依据实施细则按得票多少以百分制产生各类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xx报、xx县政府门户网站、xx人志愿服务热线qq群(xx)、群众电话举荐等报纸、网上投票占60分,评选会议划票选举占40分,两者最后得分计入总分,经组委会领导审核把关后,按各类道德模范的分类确定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
2、道德模范评选具体方法采取分类评选的办法从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具体选举程序:爱岗敬业模范6名候选人产生爱岗敬业模范3人,总分前3名得者为“感动xx”爱岗敬业模范人选;见义勇为模范3名候选人产生见义勇为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见义勇为模范人选;助人为乐模范2名候选人产生助人为乐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助人为乐模范人选;环保卫士模范2名候选人产生环保卫士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环保卫士模范人选;师德师风模范3名候选人产生环保卫士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师德师风模范人选;美德少年模范4名候选人产生美德少年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美德少年模范人选;敬老孝亲模范2名候选人产生环保卫士模范1人,总分前1名得者为“感动xx”敬老孝亲模范人选,通过以上办法并报经组委会通过共产生各类道德模范10人;同意者在相应道德模范候选人相应栏中画“o",不同意者画“x",多选视为废票,选票统一收集后交宣传部文明办统计,xx报选票由各单位收集整理汇总后报送文明办,网络、qq群和电话投票由门户网站和各相关负责人负责统计汇总报送文明办。
4、道德模范提名奖14名由各类候选人按得分多少由组委会审核后确定。
5、xx报、xx县政府门户网站、xx人志愿服务热线qq群(xxx)、群众电话举荐报纸、网上投票选举时间:2012年5月26日08:30至**年6月15日下午17:30,县领导评选候选人由文明办将有关材料送交选举后由秘书科整理后交文明办,道德模范会议选举由组委会研究在此期间通知各成员单位统一参会评选。
6、本选举办法由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号)和**年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三、奖项设立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共表彰5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上旬至中旬,部署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1、成立全国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
2、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名单。
3、主办单位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召开视讯会议,部署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上旬,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发动群众推荐。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推荐人选。各省(区、市)和总政治部各推荐候选人10名,新疆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15名。
2、基层公示。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在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审定上报。公示确定的人选分别报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和总政治部审定后,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5月至8月,在全国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组织群众投票,兴起学习道德模范热潮。
1、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候选人资格,审阅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报组委会审定后,在中央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展示。
2、广泛发动群众投票。公众可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投票。同时,为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增强公众投票的公信力,在全国组织“万名公众代表选道德模范”,由各省(区、市)和军队系统组织推选“万名公众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自强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组成)进行投票,选票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寄达代表本人,由本人填写后签名寄回。
3、对一般公众选票进行身份证检验,剔除不合格选票,在国家统计局指导监督下进行科学统计;对“万名公众代表”选票逐一统计。
4、在群众投票的同时,全国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第四阶段:8月下旬,综合投票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1、全国活动组委会将一般公众、万名公众代表、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果,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确定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建议名单。为充分体现代表性,考虑区域总体平衡,每省(区、市)和军队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至少有1名入选、最多不超过3人入选。
2、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
第五阶段:9月,隆重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1、总结评选活动情况,形成报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
2、中央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3、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夕,在中央电视台隆重举行颁奖典礼。
五、学习宣传
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通过基层巡讲、报告文学、广播剧、故事汇、网上系列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按照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