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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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大会,通报表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激励和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开创新时代紫阳“三农”工作新局面。
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紫阳脱贫攻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xx特困地区,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深度贫困县,摆脱贫困是千百年来紫阳人民的美好愿望。长期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干部群众为之不懈努力、不懈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5年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全县上下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最大发展机遇、最大民生工程,勠力同心、苦拼实干,举全县之力攻坚深度贫困堡垒,夺取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如期兑现了“军令状”,向全县人民交上了一份优异答卷。
一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创造了减贫摘帽好成绩。始终坚持脱贫标准,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3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20年2月27日,省政府发布公告紫阳退出贫困县序列,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打赢了这场艰苦卓绝的脱贫攻坚战,必将载入紫阳发展史册。
二是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6.4万搬迁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圆了“安居梦”,住上了干净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建成通村通组道路2145公里,山区群众从此告别肩挑背驮的历史。建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390处,农村饮水全部达到安全评价标准。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228个、改造户表9.6万户,农村常住人口电力入户率、“一户一表”率均达到100%。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贫困群众用上了安全电、喝上了清洁水、踏上了致富路。
三是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累计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子女9.6万人次,发放资助金9206.8万元,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不再失学辍学。176个行政村都有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部落实,1.03万名慢病患者享受签约医生上门服务。兜底保障全面加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为特困群众吃下“定心丸”。累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3.5万人次,广大贫困劳动力有了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133个贫困村全部成立村集体经济,313个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吸纳务工、流转土地、入股分红等形式,带动1.04万户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累计建成新社区工厂77家,推动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实现挣钱顾家两不误。紫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8051元增长到2020年的10861元。贫困群众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发自内心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四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增强。始终把党的力量挺在脱贫攻坚最前沿,实施基层党建“六大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等活动,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优选133名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组建176个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整合“四支队伍”力量,扎实推动“支部+x+贫困户”强基工程,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广大扶贫干部舍小家为大家,常年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同贫困群众结对子、认亲戚,走进群众家中、走入群众心里,“一对一”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了一大批具体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厚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之基。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这份脱贫攻坚“紫阳答卷”是全县干部群众用智慧、汗水和牺牲实实在在干出来的。我们不会忘记,xx、xx、xx、xx四名同志将生命定格在了脱贫攻坚征程上,以生命赴使命、用热血铸忠魂,他们的精神风范永远矗立在茶乡大地!我们不会忘记,中省市各级领导的关心关注,中国建行、省科技厅、市政府办等各级帮扶单位、西安市未央区、航空基地和常州市新北区对紫阳不遗余力地大力支持,倾注真情实意,投入真金白银,让我们真挚地感受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我们不会忘记,全县广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倾力奉献、苦干实干,同贫困群众想在一起、过在一起、干在一起,将最美的年华无私奉献给了脱贫事业,书写了感人至深的脱贫故事。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就是他们当中的优秀代表。特别是蒿坪镇党委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县脱贫办常务副主任哈红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们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骄傲和自豪。
看得见学得来的榜样最有说服力、最富感染力!全县上下要自觉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学习和弘扬他们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学习和弘扬他们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的崇高情怀,学习和弘扬他们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过硬作风,学习和弘扬他们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大爱精神,从他们身上感悟思想、精神、行动的力量,将其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伟大征程中继续奋斗、再立新功。
同志们!回顾这几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艰苦历程,全县上下付出了智慧和汗水,收获了成功与喜悦,更留下了经验与启示。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实行县镇村三级党政同责,推行脱贫攻坚片区督战、县级领导包抓“三个一”工作机制和驻村总队长制,形成了“领导小组管总、指挥部统筹、片区督战、工作团主责、工作队主抓”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层层压实脱贫责任。选派精兵强将尽锐出战,把最能打硬仗的精锐力量派到一线,广大党组织和党员不负使命、担当实干,在脱贫攻坚战场挥洒汗水、奉献热血,鲜红的党旗始终在脱贫攻坚战场高高飘扬!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从紫阳实际出发完善脱贫攻坚思路举措。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紫阳实际,研究制定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举全县之力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探索出一批精准管用的务实举措,形成了整体联动、协调并进的“系统工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书写了紫阳脱贫攻坚的精彩篇章!
三是突出精准要求,用发展的办法破题攻坚。严格落实“六个精准”,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实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做到每一个贫困户都有符合自身实际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把抓整体稳定脱贫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从制约脱贫攻坚成效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形成了一批独具紫阳特色、经受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好经验。比如,我们优先发展对群众脱贫致富带动性强的富硒茶产业,强化建园、生产、销售等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提升茶叶企业加工能力,推动茶产业转型提质增效,茶叶已成为紫阳兴县富民第一产业和群众脱贫致富的首位产业。比如,我们对贫困群众实行“三包两免一补”全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实现群众增收。紫阳技能扶贫经验入选全国优秀扶贫案例和全球减贫最佳案例。
四是凝聚攻坚合力,着力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6年以来,全县共筹集财政扶贫资金93亿元,累计发放小额扶贫贷款6.2亿元,发放互助资金借款2.3亿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加强与常州市新北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积极对接中省市定点帮扶单位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卫生等扶贫交流合作,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社会扶贫行动,形成了各界倾力支援、干群携手攻坚的生动局面!坚持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用勤劳双手改变贫穷面貌、创造幸福生活。
五是坚持赏罚分明,形成了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出台关爱激励脱贫一线干部具体措施,在脱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战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论功行赏”、提拔重用,树立了“以脱贫攻坚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坚持把严的规矩、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全县各级干部苦干实干、狠抓落实更加有力有效!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下硬茬、彻底真实整改脱贫攻坚问题,持续完善“贫困户获得清单”和县镇村脱贫攻坚“一口清”材料,推动各项工作精准再精准,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是紫阳脱贫攻坚实践探索的结晶,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同志们!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举措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打造乡村振兴的紫阳实践。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重点部署,一会儿,xx同志还将作出具体安排,这里我围绕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再强调几点要求。
一是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要准确把握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的深刻用意,对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任务还很重,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保持清醒,务必要戒骄戒躁,务必要强化纪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克服骄傲自满和松劲懈怠情绪,扎实做好各项衔接贯通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坚决防止脱贫人口出现规模性返贫。关于大家普遍关心的驻村帮扶工作,中央已经明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目前省上正在研究具体办法,新政策出台前在岗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保持稳定,确保事情有人干、工作不断线,坚决不能“一撤了之”。
二是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今年国家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要求比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不仅不会降低,甚至会更高。一定要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履行责任,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守住守好脱贫攻坚成果。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要做好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继续对农村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定额资助,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要持续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要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采取生态搬迁、危房改造、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基本住房安全。要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是抓好拓展提升的重点工作。在产业发展上,要推动产业扶贫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变,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特别是要坚持不懈把富硒茶作为首位产业来抓,在稳定产业发展规模的基础上,着力在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延长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做优做强富硒茶产业。在主体带动上,要加大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受益,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在促进就业上,要持续完善用工信息平台,加大劳务服务供给力度,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进一步规范和用好乡村公益专岗,确保乡村就业门路更多更广。在消费帮扶上,要继续推进消费帮扶,抓好专柜专区专馆建设,创新性组织消费帮扶活动,拓宽销售渠道,解决产品卖难问题。
四是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不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重点围绕搬迁安置区发展配套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社区工厂,做好企业扩容提质增加就业工作,力争有意愿的搬迁户都有一个产业扶持项目、有劳动力家庭有一人稳定就业。要依法保障搬迁群众原有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等权益,支持搬迁户依托乡村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健康养生等特色新产业。要持续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安置住房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大力推广居住簿制度,积极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衔接,稳妥有序从迁出地向迁入地调整划转人员编制。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切实提升便民服务、宣传教育、民风塑造、保障维权、帮扶救助、矛盾调处等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安置社区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引导搬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促进社会融入。
五是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夯实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村落实责任,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审定、早帮扶。既要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也要监测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和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卫建、医保等行业部门信息平台,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运用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出现问题的户,要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实行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动态清零。
六是维护管理好扶贫项目资产。脱贫攻坚战以来,各级投入的大量扶贫资金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扶贫资产,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关键。对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确保长期发挥作用。对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要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告公示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既保障群众知情权,也防止腐败、保护干部。对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要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经营,对遇到经营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指导,防止出现不规范处置扶贫资产的问题。发改、农业农村、经贸、财政、扶贫公司等部门,加快对全县经营主体使用村级集体资金形成的资产及其运营状况进行评价,建立完整的台账,在此基础上,强化监管,完善机制,防范风险,确保经营主体使用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安全、有效。
七是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持续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突出抓好农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污水和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村庄、道路、荒坡等绿化建设,让农村更宜居、更宜人。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综合治理,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治理,提高乡村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处理能力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要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在人口规模较大的聚居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解决好当前农村入厕难、排污难、处理难等问题。
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们都身处工作一线,要深钻细研,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上的各项政策措施,务必把政策弄懂吃透。关于机构设置问题,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于2月25号下午正式挂牌运行,省上正在加快实施有关机构调整工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总的原则是,将原来的扶贫办整建制的调整为乡村振兴机构,级别、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由县委编办负责,抓紧对上衔接,及时明确乡村振兴机构和工作职能,平稳有序做好扶贫办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关于政策衔接问题,整个过渡期内,政策衔接是重中之重,要统筹考虑当前任务和长远目标,把握规律、科学谋划,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要及时研究中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新政策,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哪些政策需要继续执行、哪些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哪些方面还需要出台新的支持政策,研究怎样实现中省安排部署与我县具体实践的无缝衔接。特别是要组织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化细化具体举措,确保能够落地落实。发改、农业农村、扶贫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密切跟进国家政策,抓紧谋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持。
同志们,我们已经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把乡村振兴的蓝图变成现实,是我们肩负的新使命。全县上下要拿出“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情,振奋“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奋力书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紫阳答卷!努力开创新时代紫阳人民的美好生活!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二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1号)精神,根据《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1〕23号)和《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2〕1号),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开新局,特制定本要点。
(一)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
1.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一是抓牢关键环节。优化动态监测,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体系,按照6700元的年度监测标准(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物价指数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增幅等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不设规模限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通过产业、就业和政策衔接等综合手段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精准帮扶,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应帮尽帮。严把退出关口,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测对象、预警对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易地搬迁户”等重点人群,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清理。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健全完善跨部门工作会商和数据交换比对机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防贫监测信息平台,围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外出务工、“3+1”保障等情况,定期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加大“贵州防贫申报”微信小程序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户对防贫监测的政策知晓度。围绕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定期督导。定期对县乡两级预警线索核查、易返贫致贫户识别纳入、帮扶措施落实、风险消除等情况开展核查。核查发现的漏认定、风险消除不实、快进快出、“体外循环”等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计分。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评估负面清单。
2.持续巩固拓展“3+1”保障成果。聚集“3+1”保障情况及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一是巩固拓展教育保障成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确保脱贫家庭子女不失学辍学,其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加大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力度。提高搬迁点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学校建设,2022年新(改、扩)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10所、幼儿园20所、义务教育学校30所。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开展困难学生识别工作,确定学生拟资助名单,按时拨付学生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在当学期内全部拨付发放完毕,落实应助尽助。持续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让受益学生和儿童吃得安全、营养和健康。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围绕“四新”“四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促进各职业院校特色、错位发展。二是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力度,实现脱贫人口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各级按比例匹配的资助资金,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救助对象管理)参保个人缴费全额资助,确保参保资助应资尽资。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保综合保障。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动态新增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边缘人口等特殊人群监测。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强化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农村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将鉴定为c级、d级的农村危房按程序纳入农村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危房改造,全程参与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按时按标准落实补助资金。四是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压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切实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八项机制”,重点针对工程建后不通水、水源水量不足或枯竭、水源水质污染、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对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发挥好96669供水保障平台作用,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问题及时响应处置,保持动态清零,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3.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工作。开展搬迁劳动力就业专项帮扶等行动,加大创业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采取定岗式培训、订单式培训、以岗委培、以岗促培等方式,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加大就近就业、劳务输出、就业跟踪监测、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措施,实现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持续推进“十个一”工程提质工作。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创建“十个一”工程(完善一套工作机制、设立一个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配套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建成一个“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一个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个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立一个派出所或同等规模警务室、设置一个公共安全服务中心、引进一个规模以上扶贫车间、实现一个社区领办一个以上合作社企业)为抓手,以现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和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是持续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安置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营。利用安置区现有资源资产,创办党建引领下的社区集体经济,做好与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实施一批有潜力、有特色、可持续、有收益的后续扶持项目。实行安置区门面、商铺、地下车库等商业性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置。将安置区社区集体经济打造成为先行探索区、样板区、示范区。对搬迁群众迁出地的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实施流转、转租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发展特色产业。四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融入工作。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平台;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做好搬迁群众户籍迁移。保障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在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按照“群众自愿选择”原则,持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转移接续,对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搬迁困难群众,按安置地标准纳入相应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和急难问题的搬迁困难家庭,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搬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4.抓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时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以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充分利用民政、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依托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动态开展全排全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帮扶机制。三是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不断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健全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综合评估急难救助需求,实施综合救助措施,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二)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
5.持续抓好乡村产业发展。一是推动特色种植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蔬菜350万亩、辣椒90万亩、食用菌13万亩(亿棒)、中药材100万亩、水果175万亩,巩固茶园100.5万亩。二是推动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建设,加快建设集成式圈舍,实施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经营。持续稳定生猪产能,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调优生态家禽产业结构。实现生猪存栏360万头、出栏400万头,肉牛存栏120万头、出栏45万头,肉羊存栏90万只、出栏65万只,家禽存栏2750万羽、出栏3850万羽。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扶持力度,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合作社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发展。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450家、省级示范农场100家,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引进和培优电商企业20家以上,示范企业10家以上。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四是提高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力争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55%以上。推动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积极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等投向茶叶、刺梨、皂角等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持续做好稳岗就业。一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重点群体外出务工情况或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和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易返贫致贫劳动力预警和响应机制。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家庭成员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针对性服务,保障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全面提升劳务输出规模和质量。推动落实广州—毕节东西部协作《促进稳岗就业协议》,发挥好省外劳务对接机制和省内就业帮扶基地等作用,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是积极拓展就地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持续办好就业帮扶车间,统筹用好公益岗位,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继续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四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扎实开展“技能毕节”和“头雁领飞”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2022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0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000人。五是鼓励能人返乡入乡创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效应,鼓励外出就业创业成功人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认真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劳动力等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扶持。六是强化欠薪治理。严格按照“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要求,着力抓好乡村振兴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和极端事件。
(三)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三类帮扶”
7.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东西部协作工作有专班专人负责。制定出台新阶段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消费协作等支持政策。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要赴广州结对市、区、学校、医院等进行调研对接。二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劳务协作,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广东省和其他地区就业。统筹协调好广州市帮扶资源在资金支持、人才支援、引进企业落地等方面重点向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做好消费协作,统筹加大对消费帮扶支持力度,继续做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申报等工作。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加大企业引进力度,通过“广东企业+贵州资源”“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广东总部+贵州基地”“广东市场+贵州产品”等模式,积极引进更多企业落地毕节。加快毕节·广州产业园建设进度,引联优强龙头企业入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扎实做好7个脱贫县农业园区打造共建工作。四是促进乡村振兴。开展人才互挂,构建人才互通桥梁,继续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广州交流学习。加强对援黔干部后勤保障和慰问表彰等相关工作。强化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3月31日前,完成切块到县资金项目审批;5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全面启动项目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报账,并按要求收集完善资料。东西部协作县(自治县、市、区)结对资金应在资金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建设。五是注重工作创新。充分学习广州市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做法,并复制借鉴推广。争取东部地区社会力量参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有新突破。努力建设贵州东西部协作典型毕节示范区。
8.切实抓好定点帮扶。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对接联络,配合中央统战部、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民革中央、农工党中央、招商局集团等单位选派干部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每月汇总定点帮扶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持续做好32个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的协调服务。及时调整市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点,强化对市直单位定点帮扶乡镇的工作成效考核。
9.切实抓好社会力量帮扶。持续推进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已实施的烟草扶贫新村项目开展审计并落实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烟草美丽乡村项目落地落实。实施好毕节市“同心活水工程”等社会捐赠项目,不断凝聚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世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及提款报账。强化世行贷款项目的后续管理。开展世行贷款项目成效总结。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示范试点“四项举措”
10.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庄现有格局肌理风貌基础上,突出实用性,保留个性特色,通过微改造、精提升,逐步改善村庄环境,强化内在功能,提高生活品质。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化拓展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塘沟、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五净四美”(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垃圾处理能力区域不平衡问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65%以上,省、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覆盖率达100%。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统筹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经济实用、群众易于接受”原则,2022年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4万户以上、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16%以上、实施80个村农村环境整治。新建电信普遍服务4g基站129个、5g基站3500个。
11.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一是筑牢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健全“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加强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村主抓的“三级联动”机制作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健全村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好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作用,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渠道,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村委事务,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坚持党建带群建,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残联等各类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组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做法,推广“群众会+”“寨管家”等治理模式。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升乡村治理法治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和毕节试验区精神,大力选树典型示范。五是加强乡村人才保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各种引才措施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完善乡村人才培养体系,培育用好乡土人才。
12.着力推进乡风文明。一是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整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三级文明实践阵地。组建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在指挥中心、系统平台、人才队伍、信息共享等方面融合发展。二是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早婚早育、低俗婚闹等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培育文明乡风。三是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实施“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市级组织开展120场“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县级至少开展40场送文化下乡演艺活动,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2022年全市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5%。
13.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精准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内生动力,保障群众应有权益,充分调动农民参与试点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财政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刚性规定,明确负面清单,搞好利益联结,禁止使用财政资金“垒典型”“造盆景”,通过盘活试点村存量资产及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村建设,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推进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产业项目和村庄建设项目有序实施,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强化资源聚合,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向试点村倾斜。充分发挥驻村规划师和产业指导员作用,规范建筑风格,提炼村规民约,发挥乡贤作用,强化治理创新,探索形成乡村治理系列导则。推动惠农政策、党建引领等在试点村优先聚焦集成,探索户厕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实用技术路径,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做法。
(五)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扶贫“三资”监督管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问题整改排查和过程管理、风险防范等“五个重点”
14.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规范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2022—2024年)滚动项目库建设,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入库论证,规范项目入库程序,调整优化入库项目,提高项目入库质量,确保项目库数据录入及时、信息准确。二是序时推进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省级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之日起,60日内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及时录入系统备案,确保3月底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安排率达100%;6月底中央和省下达资金安排率、开工率达100%,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50%以上;9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75%以上;12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95%以上。三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常态化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认真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督查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报账资料,提高资金报账率。四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建立线下线上项目台账,实行月调度、月排名、季通报、不定期提示,对工作滞后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县(自治县、市、区)进行约谈。
15.抓实扶贫“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盘活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开展“三资”化解债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资产管理台账。按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资产三种类型,对2013-2021年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社会捐赠、世行贷款、恒大集团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清查,分类建立台账。二是严格扶贫资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纳入管理体系。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三是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做好扶贫项目后续管护运营、收益分配使用,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高质量完成2022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改革。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活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补贴、奖励、贴息等杠杆作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和投入方式。五是有效利用乡村资源。着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林地、房屋、生态、人才、文化等资源,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益,帮助债务化解注入“源头活水”。
16.抓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统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支持,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一是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市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二是推动资源倾斜。推动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落实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三是用好用活政策。推动用好乡村振兴产业贷、富民贷、小额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农险经办机构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广农业保险和农产品价格险。统筹处置存量土地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17.抓实问题排查整改和过程管理。一是狠抓问题整改。聚焦国家、省和市级督查检查、信访线索、舆情反馈等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销号。二是实行“开单”督导。做好省对市县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评价指数高质量考核工作。建立乡村振兴督查检查调研闭环管理机制,到县到乡开展工作。实行开单式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围绕国家和省后评估具体内容,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5”工作方案和“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县(自治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情况实行专项评估,采取专项检查或交叉检查等方式,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实行差别化跟踪,年终根据后评估情况及平时掌握工作情况综合评分,过程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作为年度工作成效参考。
18.抓实风险防范。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切实有效把各类风险降至最低。一是防范大规模返贫风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分类纳入帮扶。二是防范财政衔接资金使用风险。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效益,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和腐败问题发生。三是防范扶贫项目欠款欠薪风险。全面开展网络舆情、12317反馈问题线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销号。四是防范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通过系统调度平台,定期分析研判,提前提示逾期预警,确保如期还款。五是防范民生资金未兑现风险。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督促惠民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应发尽发。六是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加大上级部门转办涉贫网络舆情信访件办理力度,实地查实查细且妥善处置。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县乡两级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强化行业指导。各级教育、住建、水务、卫健、医保、人社、民政、生态移民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主动加强数据分析对比,提供业务指导和问题线索,帮助基层干部熟练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内容,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验做法,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级媒体,挖掘先进典型,策划专题报道,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广度、有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四)强化作风建设。各县(自治县、市、区)要认真汲取国务院大督查和新闻媒体暗访曝光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舆情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努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强化要素保障。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金融产品上优先支持,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脱贫成效巩固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用足用好国家、省支持政策,实施科技、资金、企业进乡和学生、能人、乡贤回乡“三进三回”助推乡村振兴行动。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对贯彻落实较差的部门和县(自治县、市、区)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及时进行追责问责。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三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现制定以下计划:
以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开发优质劳务输出基地,突出特设公岗兜底作用,努力使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稳就业状态,实现就业扶贫的目标。
(一)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送岗下乡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或家门口务工就业。二是面向贫困户适当开发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并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是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帮助贫困户提供创业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二是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创业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三)开展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一定的补贴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
(二)分解落实任务。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制定了《关于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严格按照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工作政策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四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v^^v^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五
一、总体要求 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 10 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 xx 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安置点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 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脱贫地区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 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2014 年、2015 年脱贫人口除外)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六
2、人居环境整治:整治、绿化农家庭院240户;改造旱厕120个;全村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箱80处;购买垃圾清运车辆1台,新建公厕2座。
3、停车场及配套公厕:3组3000平方米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村委会旁游客观光停车场(500平方米)。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条件
1、地心谷景区入口至吴大山民宿旅游公路建设:新建地心谷景区至吴大山民宿旅游公路。其中大横坡村至石门村吴大山村级公路连接线5公里。石门村委会至吴大山升级改造工程,公里(米宽及黑色化)。
2、旅游公路提档升级:公里旅游公路拓宽米至8米宽及黑色化、亮化。村内旅游循环路的拓宽升级及旅游标识标牌的设置。
3、村级文化广场:村委会旁1400平方米硬化及配套设施。
(三)加强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旅游接待新村
1、打造特色村寨:打造一个精品民宿基地,实施特色村寨民居改造100户,开展民宿培训。
2、壮大特色产业:对原有连片种植的580亩茵红李、青皮脆李李子产业园进行提档升级,进行避雨栽培,打造一个水果基地,全面提升李子品质及抗风险能力。
3.修缮石门古道:修缮公里石门古道,充分发掘本地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旅游景点。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七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出列贫困村稳定退出,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落实“四不摘”要求,保障政策供给,强化责任落实,把巩固脱贫成效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巩固提升46个出列贫困村及面上村,2299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20__年实现41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一)全面开展春季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1.查贫困人口属性
漏评:重点清查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低保户中符合条件应该纳入的对象;建档立卡“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的户、有小汽车的户)一刀切被清退中应该保留的对象。
错退:清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含安全饮水)未达标及脱贫程序不到位,算账式脱贫的已脱贫对象。
错评:“四类人员”清退不到位的;识别之前为“四类人员”但未作备案说明的建档立卡对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子女有赡养能力)。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各乡镇
2.查住房保障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重点清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账、拆旧复垦、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及搬迁对象入住、项目管理、信访处理、后扶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毛田镇、月田镇、公田镇、张谷英镇
3.查健康扶贫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人口中大病重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应保尽保”;慢性病大病签约服务管理情况;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特殊门诊报销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代缴落实情况;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及全科医生和合格村医配备情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4.查教育扶贫情况
查清楚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因贫失学辍学情况;省内跨区就读的贫困学生资助情况;省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因病因残贫困学生送教上门情况;贫困户家庭中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雨露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
5.查培训、就业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高中或初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是否参加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参加人社部门的就业推介;扶贫车间建设情况;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6.查产业扶贫情况
查清楚符合产业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查产业扶贫明白卡信息采集情况;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与农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情况。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7.查民政、残联兜底情况
查贫困户是否应该享受兜底政策;查整户兜底情况,是否应兜尽兜及兜底类型评定是否精准;查残疾贫困人口残疾证办理情况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和以上学历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8.查资金项目情况
对往年项目进行抽查;查项目库建设使用情况;查项目资金状况,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看是否专款专用、公开公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县审计局、县纪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9.查小额信贷风险情况
查新增贷款贫困对象是否符合“四有一项目”审批条件和评级授信等级要求;查贫困户产业经营情况和贷款到期还贷能力情况;查户贷企用还贷情况及利益联结情况,看贫困户分红是否按照协议到位。
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各乡镇
10.查涉贫信访与舆情处置情况
查我县涉及国扶办12317、省办12317、市长信箱、12345、县委书记县长热线、“互联网+监督”及网络舆情涉贫信访件处置落实情况;查乡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等重点信访对象和信访积案是否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查群众初次涉贫信访问题受理处理情况。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11.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及贫困人口信息台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贫困人口信息台账,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二)实施产业就业增收提升工程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健康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扶贫车间”式加工产业等“九大扶贫产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2.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一县一特”、“一村一品一社一企”、“一户一项目”。加强对往年已投入运行的扶贫产业项目的后续管护和扶持,落实特色产业规划,集中力量打造支柱产业,着力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实现对贫困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
3.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深入推进“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用好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有效做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生产奖补等形式发展产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没有稳定增收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对无劳动力或发展条件不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资产托管、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分享扶贫产业发展成果脱贫;明确产业扶贫资金、资产产权,对达到帮扶期限的项目,后续实行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4.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对接帮扶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扶贫,建立产业基地,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能力,确保村村都有扶贫产业,户户都有增收项目。支持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5.推行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和群众自家种养的“三带一自”模式。实施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为产业发展指导员,同时各帮扶责任人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6.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深入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物流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村农产品销售。
7.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大力推进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增加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光优扶贫电站建设和管理,强化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8.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存在失败风险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农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
1.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
2.积极探索就地就业新途径,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创办或领办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完成10个“扶贫车间”、10个“扶贫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就业岗位100个,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
3.途径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岗位10个,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治安、护路、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
4.强化“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提供职业指导和免费技能培训服务信息。
5.实施外派劳务扶贫,建立外出就业务工贫困户稳定就业工作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境外就业稳定脱贫。加强省、市、县内扶贫劳务协作,打造贫困劳动力长期固定的求职渠道,新增转移劳动力就业600人。
6.加强对贫困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劳动站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介绍新的工作岗位。对因在外就业失业而无返乡路费的,及时给予支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重点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2.要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
3.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
4.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三)实施“三保障”提升工程
1.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80人,按规定享受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费和助学金政策。深入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童心温暖工程、泛海助学行动及“希望工程”等社会扶贫助学行动。重点关注因厌学等其它非贫困辍学的现象,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活动,强化义务教育以当地政府为主的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和家长的法律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鼓励分级诊疗、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联体和开展远程医疗,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重点关注贫困户得了小病、慢性病、常见病是否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基础上,不能影响“两不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3.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与住房保障政策。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全覆盖工作,逐户查验《房屋危险性鉴定表》,对鉴定为a、b级安全住房的,经签字确认后,逐户挂牌标识。鉴定为c、d级危房的,组织联合审核后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对未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要在20__年10月底前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存量危房要在20__年11月底前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点关注只有一处常年居住住房、外观内饰都破旧,但经鉴定又不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支付给改造对象的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四)实施“双基”建设提升工程
1.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建立健全农村政务、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在贫困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2.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扶贫方面:在贫困村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的农村公路“窄加宽”改造任务,20__年全面实现全县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任务,确保和巩固到2020年100%建制村通客车。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养中心、县发改局、各乡镇
水利扶贫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切实解决存在有季节性缺水、断水以及单独户取水困难等问题,重视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
电力和网络扶贫方面:全面解决贫困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问题。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2%,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7%,全县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4千伏安1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接入,实现贫困村有线电视收视100%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相关网络运营商、各乡镇
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村庄“三清一改”,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贫困人口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清淤整治活动,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中的带头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办、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五)实施内生动力提升工程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
一要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任何脱贫方案都要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项目以及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要组织贫困户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一同验收,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
三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积极倡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贫困户户主会、科技文化“三下乡”等形式,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要加强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每年开展以“艰苦创业、脱贫光荣”为主题的活动,评选“脱贫之星”,树立“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五要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以及不赡养老人、不供养残疾人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六)实施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要增强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积极妥善处置扶贫领域各类风险,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一要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要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
三要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
四要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
五要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实施攻坚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坚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一级考察把关的做法,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注意从本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致富能人定向培养村干部后备人选。以乡镇为单位,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推广富裕村带贫困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村企村社联建等做法,形成各类党组织之间帮扶共建的党建扶贫新模式。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摆在重要位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年度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四)强化考核问责。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直和驻县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市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
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好”的乡镇、县直部门,按不同类别分别设置单项奖,给予2-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乡镇、县直部门,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乡镇、县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工作仍无改进的,进行组织调整和严肃问责。
(五)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__-2022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八
继续开展“干部包户”活动,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脱贫户,了解脱贫户近期状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不发生返贫。帮扶人到户走访每年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两个月联系走访一次。对调动或退休的干部职工,及时为其脱贫户调整新的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力量不断档。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脱贫户,积极开展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三)逐户制定年度帮扶措施
帮扶责任人与包村干部、村“两委”逐户摸清脱贫致贫风险、实际困难及发展意愿,根据脱贫户实际情况,细化帮扶方案措施,完善一户一档等管理资料。
(四)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
继续深入贫困村调研,了解袁湖村基本情况、发展优势、产业布局和存在的问题,和村干部、群众共商振兴之策,共谋致富之路,并根据落后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乡村振兴开发规划。
(五)宣传和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实施
通过三会一课、村民议事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有序实施、有效落地。加强群众吃饭、穿衣、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六)指导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袁湖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生活,整理归档党建资料。充分调动发挥村支部、村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堡垒与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组织和群众基础。指导和帮助袁湖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七)积极协调项目支持
充分发挥单位优势,积极联络相关部门,争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袁湖村公共基础服务水平和村容村貌。
(八)开展消费扶贫
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和社会力量对袁湖村开展消费扶贫,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脱贫户过程中,对农户家中多余农副产品,以及袁湖村的扶贫产品(酥瓜、香瓜、土鸡、鸡蛋等)进行市场价收购,拓展袁湖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倡导单位工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在组织春节、中秋等节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时,优先考虑购买袁湖村特色农产品。
(九)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
利用袁湖村蔬菜大棚和瓜蒌基地等资源,支持“一村一品”品牌形象创建,引导农牧业相关人才返乡创业,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鼓励袁湖村农户学习和发展种植草莓、瓜蒌、香瓜等经济作物。帮助袁湖村推进袁湖村3000平方米牛舍项目落地,改善产业结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九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强化后续帮扶。对已脱贫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有效防范返贫。高度关注“监测户”,落实好医疗保障、低保、困难救助等政策,开发公益岗位,提供就业帮扶,防止产生新的贫困。
强化低保与镇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将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政策的脱贫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在推动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改善人居环境与生态宜居、扶贫扶志扶智与镇风文明、党建促脱贫与治理有效、稳定脱贫与生活富裕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可持续、能稳固,为镇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必将适应新形势和新趋势,把握新规律和新要求,牢记新任务和新使命,按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谋划和推进镇村振兴战略,在开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上扬帆远航。
洪江市沅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一
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xx县2016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部署,我镇再动员,再部署,以开好全镇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民主评议会为契机,扎实做好我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现就我镇近期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简要汇报如下:
1、近期工作情况主要体现在“四个精准”上
1、精准识别,不错不漏。经过精准识别,我镇现有贫困户x户x人,其中低保户x户x人,五保户x户x人。按照“七清四严”和识别标准,删除x户x人,增加x户x人。做到不错一户,不漏一人。
2、精准脱贫,有保有压。根据和贫困户一起算收入账,我镇2015、2016两年已脱贫x户x人。对x户未达到脱贫标准的拟作脱贫回退处理,确保应扶尽扶。
3、精准施策,一户一策。我镇主要帮扶措施有三点:一是安居扶贫。我镇住房情况特殊,地处xx规划区的村庄,危房无法新建,只能通过安置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来解决。我镇争取县政府支持,对规划区内符合安置条件的贫困户,在购买安置房上给予政策优惠,对不符合安置条件或没有能力承担安置房价格的,积极向县政府争取公租房和廉租房,用活改造资金对房屋简单装修,让贫困户顺利入住。目前,我镇共有x户贫困户分配了安置房。二是就业扶贫。紧邻省级高新园区,就业机会多。我镇积极联合县人社局,举办“送岗下乡 就业脱贫”招聘会,有x多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对一些没有劳动能力无法进企业务工的贫困户,我镇专门拿出公路养护、图书管理、矛盾化解、交通疏导等x多个公益性岗位来帮助实现就业目标。三是保障扶贫。加快建成xx镇新敬老、养老院,对现有x户五保贫困户和x户符合条件的单身低保户拟纳入五保户,安排集中供养。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政策帮扶不够精准。十大帮扶政策对贫困户脱贫有直接作用,但政策还应细化,还应加大扶持力度。本县政策只适用于本县,没有省市通行的政策,比如贫困户去九江看病报销比例等。部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仍是难点,具体每项政策在面对最弱势群体贫困户上对接还有很多具体问题,帮扶部门的帮扶也有各自为战的情形。
2、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乡镇村组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较多,扶贫资金目前来看也是杯水车薪,乡镇村组很多涉及民生发展的项目,很难得到较大范围实施。一是全镇仍有多个村组道路未硬化改造,出行不方便;二是去年以来的水毁道路、桥梁缺乏资金进行修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三是部分村组引水渠、堰坝受洪灾损毁仍未修复,争取专项资金困难。相对薄弱的基础设施严重制约了贫困户的发展。
3、扶贫干部不够细致。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一些干部为了减轻工作量,填报数据不够细致。一些干部精准帮扶不够细致。扶贫靠政策,但力所能及的帮助,帮扶干部要主动作为,有些帮助看似微小,但作用巨大。
4、贫困家庭不够主动。贫困人口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但也有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思路不清晰,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什么都不重要,关键是缺少主动,缺信心,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政府的帮扶。
5、一些帮扶单位(工作队)驻村帮扶不够到位。有个别单位特别是条管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以单位人少为理由,很少下到村组,连贫困户走访都没有做到,还有个别单位安排到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较少,年龄偏大,扶贫工作力量薄弱,有时候出人不出力,甚至有多次更换人员和人员无法到位等情况。帮扶干部到村到户次数太少,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帮扶效果不好,负面影响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实力,增添脱贫攻坚活力。通过实现镇、村资产性收益积累,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达到脱贫退出的目标。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构建脱贫攻坚合力。整合部门资金,加大对村庄道路、水利、基本农田改造、环境治理的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3、发挥政策帮扶作用,输入脱贫攻坚的动力。对贫困户家庭中有重病、残疾、年老体弱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的加大保障帮扶。发挥安居扶贫,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xx镇情况特殊,住房保障是我们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认真解决好住房保障问题,可使xx镇脱贫攻坚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帮扶,切实使“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根据xx镇的自身实际,突出抓好政府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就业推介两项工作,使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户走上就业岗位,彻底解决贫困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