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红荔观后感(优质11篇)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观后感了!观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观后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观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一
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文艺作品是生活的教科书。”电影也是生活的教科书,通过电影的认识功能能给人以认识、给人以智慧,能培养人的想象与思考,作为观众的我们则像是一个聆听者,去感觉,去虚构地体会一些自己无法触及的情感,帮助我们认识生活的本质,了解人生的真谛。
很多优秀的电影作品都能让观众看后受益匪浅,《南平红荔》就是这样一部非常优秀的影视作品。《南平红荔》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作品,根据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詹红荔先进事迹改编而成,该片讲述了詹红荔法官倾心帮扶挽救失足少年的生动感人事迹。
这部影片有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首先是影片中的方超让我很震撼,方超因偷窃罪入狱,在出狱之后决心改过自新,但是当他打工的饭店顾客手机丢失时所有的人都怀疑他。他选择离开这个地方来摆脱偷窃着顶沉重的帽子。但是他的离开也为让他走出这样的阴影,最后选择了轻生结束自己的人生。他站在16层的高楼上给詹红荔打电话说:“我只是想听听詹妈妈的声音,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很久都没有妈妈的关心了,直到遇见了您,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母爱。詹妈妈,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我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这样的情节让人心情沉重,很多未成年人他们的思想不是很成熟,又缺乏正确的引导,所以做错了一些事。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我们社会应该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他们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当然这部影片带给我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她真正做到了以公平为念,勿忘慈悲。以平常之心坚持依法办案、秉公办事捍卫法律的尊严,也以超常之情让犯过罪的孩子有好的归宿,让更多罪犯止步于法庭之外。
虽然我并非一个法官,但通过观看《南平红荔》也有了很多的感悟,爱是人间最真挚的感情,如果我们每一个人能像詹红荔法官那样从心底热爱自己的工作,从心底爱他人、爱社会,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和谐,明天会更加美好。我在以后也会努力向她学习付出更多的爱,续写我和这个电影的故事。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二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难题,每个国家都很重视,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有这样一位法官,她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的庭长,她尽心尽力的帮助失足少年,那些感人事迹遍布大江南北,她就是詹红荔。她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为了传颂和赞扬詹红荔精神,根据她的先进事迹改编了电影《南平红荔》。
近日,我在单位组织下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枝》,是一部以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的先进事迹为背景改编的正面、积极、感人且极具教育意义的电影。观影之后,颇受感动,并引发了内心诸多思考。
詹红荔作为基层法官,深刻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时刻不忘自己身上这身制服的意义,坚守正义,固守责任,在几十年的审判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颇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审判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没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的,不开庭。庭审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审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这些工作经验的得出,体现了她对工作岗位的深刻认知,对工作对象的负责态度。
詹红荔认为: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少年庭的审判工作不是法庭上审完判完就了结了,这些失足少年的改造自新之路及融入社会的情况更值得关注。为此,她的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院外延伸,关注他们的改造与成长,她像一位母亲那样保护着、关爱着那些曾经“失足”的孩子,不让他们再次“落水”,引导他们从桥上安全走过,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犯罪记录是罪犯的污点,对一般人具有威慑和警戒的作用,但这种烙印不应该是永久性的,尤其对于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当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之后,应该给他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影片中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她清楚法院只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但她没有放弃,她以一线工作中的诸多实例论证了封存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的必要性,最终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作为基层普通的执法工作者,影片所反映的公平正义、爱岗敬业、敢于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思考。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三
有这样一群少年,他们徘徊游荡在社会边缘,被囚禁而不己知,被困厄、贫穷、欲望或者虚无的力量所禁锢;他们无力从宽容的社会寻找到宽容,他们绝望、孤独、无所依靠、走投无路。
有这样一名法官,她想:“虽然这些孩子犯过错,但青春最不怕摔跤。”于是她奋起天鹅之舞,救失足孩子于江畔,勤勉工作,只为了送落错方向的雨滴重新融回海洋。她就是影片《南平红荔》的主人公。同名人物原型为“全国模范法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
电影在影评家笔下时常被喻为“梦”,观赏电影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看做“白日做梦”。这种说法确有一定道理。试想影院里周遭一片漆黑,但见一束强光投射过去,巨大的幻象便朝双目奔袭而来,此时人脑便不自觉地退回到无意识的“洞穴状态”。影片《南平红荔》留给观众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无处不在的那架天平,在法庭上、在坟头边、在民心里处处显露着公平正义。天平的材质在新任法官小崔那里是白色大理石,必须坚硬才有力量;在失足少年方超那里是茶色檀香木,厚重若泰山;在村主任那里是金色黄金块,神圣而权威。不过这些理解都不准确,只有在少年法庭法官詹红荔那里才至为恰当,原来饱含着公平正义理念的天平应当以温润东方玉磨制而成,既具硬度又有温度,既敦实又灵动,既坚不可摧又不失之柔和。
虽然世界范围内建立少年法院的制度历程不过百余年,而在我国则是近30年的事,但少年司法制度的主要原则是与东方传统司法者“少者怀之”和“慈幼”取向的司法政策一以贯之的。詹红荔法官坚持以玉法之心对待失足未成年人,其事迹称得上在致力于调和“国法无情”与“法本原情”之间矛盾的同时折冲寻访出一条适合当代司法运作实践的好路子。
詹红荔的起点是“变坏了的好人”,她毫不怀疑孩子本性良善,具有迷途知返浪子回头的能力。但同所有法官一样,詹红荔深知无论法庭审判如何恰当地定罪量刑,无论司法执行如何适当地引导失足少年重新做人,对于社会甚至对悔过者而言,至多能做“变好了的坏人”。“坏人”的标签总是如影随形,似乎无可变更。詹红荔事迹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迎难而上,努力帮助有过刑事污点的人员转变成为社会和自身心理接受的合格社会人。为此,她积极推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隐私封存制度的立法,成果可谓喜人。全国人大今年3月14日通过的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与英美法官凛然不可侵犯的形象不同,詹红荔的法心又以慈母的面貌著称,被亲切地称为“詹妈妈”。慈母所给予的司法关怀早已饱溢出诉讼阶段,这也极大地拓展了法官的工作畛域,法庭内外、学校、乡村、管教所,处处留下了她温情脉脉讲信修睦,复归人间失序的身影。据统计,詹法官所判500余案,“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这组反差强烈的数字已经证明其所具有的“胜亦负,负亦负”境地扭转为“胜固胜,负亦胜”的强大能动司法意识、能力和热情。
法心如玉彰显的乃是高级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又是闪耀着和谐之光的东方司法传统智慧的精致浓缩,更是秉持司法为民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的基层法官朴实而崇高灵魂的写照。然而,就我国当前司法队伍建设整体而言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各级法院在推选模范法官的同时,加大法律职业共同体伦理守则的宣教实践,加大对“玉法式”司法作风的宣传推广,令所有司法者都能爱惜自己的“羽毛”。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四
《南平红荔》虽然是一部主旋律的宣扬政法先进事迹的电影,却处处充满着与理性,更主要的是让观众留下很多的现实思考。
《南平红荔》描绘的是福建南平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詹红荔的事迹。该片没有沿用以往宣扬先进事迹的手法,而采用主线与突出核心相结合的叙事方式来表达,随着剧情的发展,也推动这法官去深刻思考社会,最终推动确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
影片主要以三个失足少年为线索,以他们不同的命运来构筑其核心故事:懵懂无知的何刚在一次打击斗殴中不慎刺死了另一名少年,两个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但他是幸运的,在多方面爱心的浇灌下,能积极接受改造。新生后的李成龙和方超却没有那么的幸运了,前者因为受到同学的排挤,先是辍学,然后流连网吧,以致翻入银行的防火墙,触犯法律,再次锒铛入狱。而一心向上的方超,因为老板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最终远走福州,却也没能逃脱社会这张势网的歧视,最终无法忍受他人的排斥,从十六层的高楼上余跃下,结束了花季的生命。
一部影片的主题思想,决定了其所承载的价值观,而影片主创通过塑造艺术形象、表现社会生活而传达的基本思想,是创作的目标和指南,是一部影片的灵魂。影片《南平红荔》恰是通过新闻之外的视角,将影片的主题思想向最广处扩展,向纵深处开掘。
《南平红荔》向观众传递的,一是父母对儿女的亲情。影片中,无论是被害少年母亲的哭诉,还是犯罪少年父母的忏悔,都会深深刺痛观众的神经。二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怜爱,对不幸的孩子抱以同情,对失足的孩子施以援手,这种情感发自每一个成年人的潜意识。影片中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懵懂少年,那些意外夭折的年轻生命,会让每一个观众感到惋惜和心痛!剧中所有人物,无论是法官还是百姓,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都有一颗向善的心。这体现了创作者的积极心态:向观众传达正能量,带来对真善美的追求和期盼。
影片的叙事风格,力求平实、质朴,将影片空间尽量从办公室、法庭拉出来,置于闽北的山水之间,置于一个个案件的庭外工夫之上,展现出一个不停奔波的詹红荔。通过丰富饱满的环境,将高坐在审判庭上的法官,拉回到日常生活中重塑。电影里的詹红荔,是一个真实的人,面对别人的不幸或误解,也会难过委屈,甚至流下眼泪;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始终以悲悯眼光对待失足少年及其家人,力所能及地给他们以安慰和帮助;同时,她也是一名充满理性的少年审判庭法官,除了怜悯与疼爱,她更会冷静地运用法律手段去关照失足孩子的未来。
大爱无声,爱的天空宁静,因为它有了人间最真挚的情。如果我们每一个人能像詹红荔法官那样从心底热爱自己的工作,从心底爱他人、爱社会,那么我们相信明天会更美好,社会会更和谐。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五
“为法官者,应当以公平为念,勿忘慈悲,应当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观看电影《南平红荔》后,詹红荔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
詹红荔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倾心挽救失足少年,用自己的职业维护着一方少年的心灵净土,展现了新时期法官的精神风貌。影片故事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无情,人有情的大爱涵义。
开庭前,詹红荔总是认真细致地了解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法庭上,詹红荔情理结合,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工作艺术,感化失足少年;法庭下,她主动关心在监所的未成年犯,并把这份关怀与帮助延伸到刑后回归社会的他们身上。她及时挽救了一批迷途少年,用“母亲”的温暖与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她组建“新生少年志愿者服务队”,让他们体会付出的荣誉与快乐,重塑新生活的希望。
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詹红荔只是众多法官中的一个,相信有很多像詹红荔一样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法官,希望你们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因为有你们,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会逐渐下降,我期待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六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电影里,或许还很多人还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播放的一部名为《少年犯》的电影,这是一部描写少年犯罪份子在学校般的监狱生活中,在“教育、感化、改造”的政策指导下走上正路的故事。影片《少年犯》还采用监狱实景拍摄,选了十八名犯罪少年做演员,以纪实风格的写实主义手法逼真地再现了少年犯服刑、改造的生活,揭示了少年犯罪的家庭和社会根源。
而今,根据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为原形改编创作的影片《南平红荔》,是用电影艺术的手法,以主人公詹红荔积极探索实践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为主线,生动地再现了詹红荔同志对失足少年倾注母亲般的真情大爱。
但无论是《少年犯》还是《南平红荔》,对于影片表现的青少年问题、成年人的责任乃至于整个社会,一个避之惟恐不及的地方,浓缩了多少人生的严峻。影片无疑宣传了法制的尊严,却丝毫不去图解法制的具体条目;而在至力于开掘社会主义法制的人道内容,从法与情、罪与爱的矛盾和统一中组接成电影蒙太奇,使得电影镜头里有了x光的透视了,让观众从理智和情感的交融中去感悟法制的必要。这一点是一种深层次的。
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犹如电影《南平红荔》里面所呈现出来的独特个性和鲜明特色,就是这部影片的艺术风格,它充分体现着创作者的艺术感觉和审美趣味。影片分别以何刚、李成龙、方超三个失足少年为线索,他们的不同命运构成了影片的核心故事。倘若是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性早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某人、猎奇新事物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偏年轻的客观情况,使得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
而为削除未成年人气犯罪前科记录的不利后果所提及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的一次进步。“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并不等同于“前科消灭制度”,主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的价值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并免受因已经接受过惩罚的犯罪行为再次受到社会的歧视。
电影《南平红荔》由邬君梅担纲女主角塑造詹红荔形象,浓缩了她身为女人、法官、母亲、妻子等多种身份背后,所做的平凡与不凡的事。或者,对于电影《南平红荔》里的青少年中,围绕着家庭、学校、社会的氛围里,在这种缀连中揭示青少年不同的犯罪原因和走向自新的历程。应该说着重清楚在现实生活中对避免青少年犯罪的成长道路,更重要的是恒之以理、动之以情、授之以知识相结合起来。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明天,青少年所面对的是一个更具诱惑力的社会,引导青少年走向正途,是家长、学校和全社会的责任。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七
有这样一群少年,他们徘徊游荡在社会边缘,被囚禁而不己知,被困厄、贫穷、欲望或者虚无的力量所禁锢;他们无力从宽容的社会寻找到宽容,他们绝望、孤独、无所依靠、走投无路。
有这样一名法官,她想:“虽然这些孩子犯过错,但青春最不怕摔跤。”于是她奋起天鹅之舞,救失足孩子于江畔,勤勉工作,只为了送落错方向的雨滴重新融回海洋。她就是影片《南平红荔》的主人公。同名人物原型为“全国模范法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
电影在影评家笔下时常被喻为“梦”,观赏电影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看做“白日做梦”。这种说法确有一定道理。试想影院里周遭一片漆黑,但见一束强光投射过去,巨大的幻象便朝双目奔袭而来,此时人脑便不自觉地退回到无意识的“洞穴状态”。影片《南平红荔》留给观众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无处不在的那架天平,在法庭上、在坟头边、在民心里处处显露着公平正义。天平的材质在新任法官小崔那里是白色大理石,必须坚硬才有力量;在失足少年方超那里是茶色檀香木,厚重若泰山;在村主任那里是金色黄金块,神圣而权威。不过这些理解都不准确,只有在少年法庭法官詹红荔那里才至为恰当,原来饱含着公平正义理念的天平应当以温润东方玉磨制而成,既具硬度又有温度,既敦实又灵动,既坚不可摧又不失之柔和。
虽然世界范围内建立少年法院的制度历程不过百余年,而在我国则是近30年的事,但少年司法制度的主要原则是与东方传统司法者“少者怀之”和“慈幼”取向的司法政策一以贯之的。詹红荔法官坚持以玉法之心对待失足未成年人,其事迹称得上在致力于调和“国法无情”与“法本原情”之间矛盾的同时折冲寻访出一条适合当代司法运作实践的好路子。
詹红荔的起点是“变坏了的好人”,她毫不怀疑孩子本性良善,具有迷途知返浪子回头的能力。但同所有法官一样,詹红荔深知无论法庭审判如何恰当地定罪量刑,无论司法执行如何适当地引导失足少年重新做人,对于社会甚至对悔过者而言,至多能做“变好了的坏人”。“坏人”的标签总是如影随形,似乎无可变更。詹红荔事迹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迎难而上,努力帮助有过刑事污点的人员转变成为社会和自身心理接受的合格社会人。为此,她积极推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隐私封存制度的立法,成果可谓喜人。全国人大今年3月14日通过的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与英美法官凛然不可侵犯的形象不同,詹红荔的法心又以慈母的面貌著称,被亲切地称为“詹妈妈”。慈母所给予的司法关怀早已饱溢出诉讼阶段,这也极大地拓展了法官的工作畛域,法庭内外、学校、乡村、管教所,处处留下了她温情脉脉讲信修睦,复归人间失序的身影。据统计,詹法官所判500余案,“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这组反差强烈的数字已经证明其所具有的“胜亦负,负亦负”境地扭转为“胜固胜,负亦胜”的强大能动司法意识、能力和热情。
法心如玉彰显的乃是高级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又是闪耀着和谐之光的东方司法传统智慧的精致浓缩,更是秉持司法为民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的基层法官朴实而崇高灵魂的写照。然而,就我国当前司法队伍建设整体而言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各级法院在推选模范法官的同时,加大法律职业共同体伦理守则的宣教实践,加大对“玉法式”司法作风的宣传推广,令所有司法者都能爱惜自己的“羽毛”。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八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难题,每个国家都很重视,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有这样一位法官,她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的'庭长,她尽心尽力的帮助失足少年,那些感人事迹遍布大江南北,她就是詹红荔。她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为了传颂和赞扬詹红荔精神,根据她的先进事迹改编了电影《南平红荔》。
观看《南平红荔》之后,我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部影片。影片带给我的感动不是一点点。通过对何刚、李成龙、方超3位典型失足少年的描写,突出詹红荔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情感态度,她说过:“少年审判庭有它的特殊性,审判和惩罚并不是目的,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法官要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恒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包容心”。她是用“心”在对待这些失足少年,她是所有失足少年的“新妈妈”。她积极帮助失足少年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她把那些曾经犯过错的孩子聚集在一起,在舞台上表演节目,让那些无法抬头的孩子们重新找回自信,发自内心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当看到一个个失足少年笑中含泪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被感动了。
在工作实践中詹红荔与同事们总结出一套颇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审判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没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的,不开庭。庭审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审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影片中也体现了“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审判何刚的法庭上,因何刚父母没有到庭而延期,为了何刚的案子,詹红荔前后18次穿梭在那个宁静的小山村;李成龙出狱后,不被社会和学校接受,天天泡网吧,最终又走上了犯罪道路,詹红荔便多次到学校找校长沟通,帮李成龙办休学,后来又帮他办转学,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发自内心的希望李成龙重新做人。
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看过《南平红荔》的都知道,影片中出现的“糖桥”首尾呼应。辞海中对桥有这样的解释——跨越障碍的通道。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詹红荔只是众多法官中的一个,相信有很多像詹红荔一样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法官,希望你们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因为有你们,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会逐渐下降,我期待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九
5月20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观看了电影《南平红荔》。
失足的少年就好像活在黑暗的天空下,需要寻找那朵指引着光明的向阳花,而法官红荔就很好地履行着自身的公平、正义,来为这些曾经犯过错误的孩子开辟新的人生。
《南平红荔》虽然是一部主旋律的宣扬政法先进事迹的电影,却处处充满着感情与理性,更留下很多的现实思考。该片没有沿用以往宣扬先进事迹的手法,而采用主线与突出核心相结合的叙事方式来表达,随着剧情的发展,也推动着法官去深刻思考社会,最终推动确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
影片只要以三个失足少年为线索,以他们不同的命运来构筑其核心故事:懵懂无知的很刚在一次打架斗殴中不慎刺死了另一名少年,两个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但他是幸运的,在多方面爱心的浇灌下,能积极接受改造。新生后的李成龙和方超却没有那么的幸运了,前者因为受到同学的排挤,先是辍学,然后流连网吧,以致翻入银行的防火墙,触犯法律,再次锒铛入狱。而一心向上的方超,因为老板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最终远走福州,却也没能逃脱社会这张势利网的歧视,最终无法忍受他人的排斥,从十六层的高楼上跃下,结束了花季的生命。
三个失足少年的不同结局,其实也在衬托出社会关爱的需要,有了温暖,才能融化人心。就像方超最后所说的,“我认错了,我后悔了,我改正了,我以为一切都会像没事一样,重新开始。”假如我们能去理解,能去包容,或许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方超也会像向红荔所保证的那样当上主管,开起分店了。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就应该向红荔一样,在平凡中追求伟大,在平静中充满热情,在平常中增强责任感。
影片中用平静的语言述说着,却如同江水在我的心中激荡,大爱无声,爱的天空宁静,是因为它有了人间最真挚的感情。影片中一遍又一遍的出现着的廊桥,正是指引人们在工作中要坚持的公平和正义,愿我们都做一朵指引着光明的向阳花。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十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于下午,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全体党员活动,观看电影《南平红荔》。
影片故事感人至深,情节催人泪下,法律和社会教育意义深刻,对詹红荔精神作了很好的诠释,也给我们各位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懵懂无知的何刚在一次打架斗殴中不慎刺死了另一名少年,两个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一方面对丧子之痛,另一方面对巨额赔偿款和独子的牢狱之灾。两方都是崩溃了的父母,游走于他们之间忍受歇斯底里的责难和谩骂的是看起来颇有些忍辱负重的詹红荔。一个小小女子,却是承载着法律的正义和权威,负荷着生命的尊严。
所幸的是,在多方爱心的浇灌下,何刚积极接受改造。只是出狱后的`李成龙和方超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一个是再次锒铛入狱;另一个是再怎么努力也没逃脱社会中歧视的大网,最终无法忍受他人的排斥,从十六层的高楼上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花季的生命。
他最后留下的一句话是那么清晰:“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是啊,有时候我们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不近人情”。联想到我们现实中,我们是一名人民教师,每个教师都面对这几十个孩子,难免会遇到孩子犯错误的时候,在这时候,我们就要放正心态,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就如影片中詹法官说的“桥是跨越障碍的建筑”,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就是这座桥,我们要尽我们所能,帮助孩子从桥上走过去。
结合我们当下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就应该常常照照镜子、洗洗澡,先做好自己,为孩子们树立起一个好榜样!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我的职业是教书育人,每当我站上三尺讲台,面对我的学生,我会以最饱满的情绪和最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堂课。课上,我和孩子们之间是师生关系,我们彼此尊重,互相友爱;课下,我们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亲人,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包容。教好书的同时还担负着育人的重任,在我看来和育人相比,教书是次之。
一个人,要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学问,这两件事情是不能颠倒顺序的。我认为,人可以没有学问,但不能没有道德。这是一名教师的沉甸甸的责任!
大爱无声,大象无形,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虽然每天做的都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我坚信唐代大诗人杜甫所说过的一句话:“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经过岁月积淀的小爱,终将会汇聚成大海!
南平红荔观后感篇十一
今天观看了一部电影——《南平红荔》,感慨良多。这部电影是一部以法院题材为主旋律的作品。根据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詹红荔先进事迹改编而成。该片全面塑造詹红荔法官倾心帮扶挽救失足少年等生动感人的事迹,展现新时期法官的精神风貌。
回家后我在网上查阅了关于詹红荔的事迹,詹红荔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由这部电影我想到了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詹红荔的工作对象是少年犯,而我们的工作对象是青少年学生。学生每天跟父母和老师接触是时间是最多的,在儿童时期孩子需要父母和老师是指引才能走上正确的道路。孩子在学校里面犯了错误我们不能一味的指责,而是需要宽容和耐心,我们要让他们知道错误,要让他们诚心悔改。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青少年学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我们要像朋友一样跟他们促膝长谈,让他们认识到事情的本质,而不是小小的惩罚或者严厉的批评之后就置之不理。一个成功的老师并不是因为他的学生的成绩有多好,而是这个学生离开校园之后能不能做一个好人,能不能融入社会。
电影里讲述了一位有盗窃前科的孩子在回到社会后,由于过去所犯的错误,被人用有色眼镜去看待,被贴上了盗窃犯的标签,餐厅老板的不信任,去福建之后由于有前科一直找不到工作,最后对社会绝望了,从十六楼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我们在对待学生千万不能如此,不管学生犯了任何错误,都不能让学生心灵受到打击,不能用讽刺学生,不能给学生冠上任何不好的名号,这样会使其他学生用有色眼镜看他,会让他心情抑郁,最后慢慢被大家孤立,最终导致学生不专心学习,对一切事物不感兴趣,渐渐走上歪路。我认为老师跟学生的关系可以不用那么刻板,我们可以多与学生沟通,多了解他们心里所想,给他们“解惑”。
记得我们班有个同学经常拿人家东西,有学生向我举报,我当时叫来了这个学生,并且当着大家的面直截了当的问他有没有拿人家东西,我并没有直接说“偷”字,但是事后班上就开始流传这位同学偷东西的事情。事后觉得我当时的处理方式是有问题的,我们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最好是单独和学生谈,而不是当班上同学的面来说,一方面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另一方面杜绝了其他学生对他的语言上的伤害,毕竟他只是个孩子。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作为老师我们身负重任,请善待每一位学生,让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留下任何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