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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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篇一
第一条、本会全称:xx市xx中学xx届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xx市xx中学xx届同学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营利性的联谊互动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长期发展。秉承“和谐友爱、健康欢乐、内外同心、共创辉煌”的理念。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发起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第四条、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忙,团结协作。
第五条、凡是xx市xx中学xx届同学都是同学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热爱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在各行业的优势,为会员供给力所能及的帮忙。
(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损害同学会团体利益的事。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对同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表决有关的决议。
(二)、参加 同学会各项聚会活动,分享同学会的信息,享受同学会资助。
(三)、在同学会网站和有关刊物上参加讨论,发表文章,书画,图象和倡议。
第八条、同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学会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理事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组织委员若干名,宣传委员若干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九条、根据理事会会议决定,暂不设会长,由副会长组成常务理事,实行团体议事,分工负责。
第十条、理事会:
(一)、定期组织全体会员开展聚会活动。
(二)、执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学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五)、为筹集同学会基金,带头、鼓励会员向同学会捐款、捐物。
第十一条、名誉会长:全面指导、监督同学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提议、密切海内外同学的联系,争取海内外会员多捐款项。
第十二条、副会长(常务理事)
(一)审议理事会提出的有关事项。
(二)总体负责同学会相关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三)代表同学会处理日常工作事项。
(四)监督同学会的资金使用情景。
第十三条、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一)、起草有关决议、报告。
(二)、负责记录理事会、常务理事各种活动、会议议事讨论或决议。
(三)、管理同学会有关的资料、文件、记录、资金。
(四)、协调常务理事处理相关的事项和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掌握国内国外会员的基本情景,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网络);平时多与同学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材料,为常务理事供给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会员参加一些团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第十五条、宣传委员:
(一)、关注和了解同学们的思想情景,大力宣传、通报同学中涌现出成功人士,好人好事。
(二)、鼓励会员进取主动撰稿,收集投稿资料并在网站发表。
第十六条、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同学会资金管理,每季度在网上公布收、支情景,凭证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资料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及时供给有关收、支信息。
第十七条、经费来源
(一)、同学会活动的经费主要是全体会员自愿捐赠,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
(二)、社会各界团体、个人资助。
(三)、海外会员由所在国家或地区设立专职联系人,负责会员捐款事谊。
第十八条、财会管理
(一)、本会资金属于同学会所有,设立银行帐户,由会计、出纳统一管理,理事会监督使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同学会资金。
(三)、凡属本会资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资,不准挪给它用,秉着勤俭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于如下开支
1、同学会团体重大活动费用;
2、有关同学会活动的日常费用 (资料费、每年网站费);
3、上述1、2、项开支必须经常务理事团体研究决定,实行全部或不少于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签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会(常务理事)召开会议,组织其他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得在同学会资金中支出。鼓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自愿摊销或采用募捐方法解决。
第十九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
第二十条、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活动。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本着积极参与,服务同学,无么奉献的精神,做出资料丰富、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听取会员的意见,报请名誉会长审核,名誉会长接到报请后应在3天内答复。
第二十一条、聚会前同学们进取出谋献策,听从大多数人的提议,服从安排,有资源的同学请进取供给各种便利。
第二十二条、活动资料尽可能帮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会都是一个凝聚友情,充满活力,令人难忘的盛会。
第二十三条、网站是同学们联系沟通、倾吐心声的平台,欢迎各位同学经过网络发表文章、书画、图像、歌、诗等,到达资源共享目的。
第二十四条、网站是同学会的资源,由吴逢享副会长直接管理。除有关文章须经吴逢享交有关人员审阅后才能在网站发表外、其它资料可直接在网上发布。有关基金的收支情景须经常务理事同意才能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一致经过施行。
学生会章程篇二
一、本会全称为商丘市一中86届初中同学会,本会是由同学自愿组成的。
二、本会以联络同学,加强友情,互通信息并以母校的昌盛为目的。
三、本会的宗旨是:为同学联络感情搭桥,为同学事业发展助力。
一、加强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每个季度有一次主题交流,每年组织一次活动。
二、加强本地同学与外地同学的联系与交流。
三、会员积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活动;对于同学提出的力所能及的事情,供给必要的方便。
四、以同学会作为一个平台,加强同学的联系,为同学的事业发展供给支持与帮忙。
商丘市一中1986年初中毕业的同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提议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理解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三) 维护同学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 按期交纳会费
为了实现本会的目的,本会将实施以下工作。
一、发行同学会的会员簿。
二、在搜狐网站的同学录建立班级联系的窗口。
三、其它必需的工作。
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平时同学之间可不定期举行各种联谊、商务、交流等活动。
二、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本会日常工作,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届1年。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
(六)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纪守法;
(二) 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
(三) 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四、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本会组织设置人数如下:
(1)会长 1名(同学会的负责人)
(2)副会长 4名(会长助理)
(3)秘书长 1名
(4) 理事 4名(同学会分管)
(5)财务总监 1名(会计事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标准为100元年;
二、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一、本章程经2006 年4 月 2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经过。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同学会理事会。
学生会章程篇三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两河中学九三级四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两河中学九三级四班同学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非营利性组织,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三条本会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了解,互相帮忙,互相鼓励,延续同学友情。同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凡是两河中学九三级四班同学,承认本会章程都是同学会会员。会员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参与活动。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会员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同学会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三)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并提出提议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维护同学会利益;
(二)执行同学会决议;
(三)理解并完成同学会委托的工作;
(四)维护同学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五)尽力而为多缴会费,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忙的会员;
(六)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
(七)进取向同学会供给支持。
第七条 会费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会费不足时,由委员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必须金额的会费,用于平摊活动开销。
第八条 会费管理
(一)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
(二)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俭,量力而为”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三)财务总监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进取贡献的人和事。
第九条 本会设立委员会,负责同学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执行。职务如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总监、委员。
1、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2、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会长因故不能主持同学会工作,由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3、财务总监1名,负责会计事务。
3、秘书长1名,负责协调同学会的各项工作。
4、后勤部长1名,负责联系车辆、酒店、ktv等。
4、联络组4名,其中各地区联络人4名,具体分为成都、广东、浙江福建、上海及其他地区。1名负责叙永当地的联络工作。
第十条 会长、副会长、委员由以下方式选出:
1、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选出。
2、副会长、委员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景提名,在会员中选任。
第十一条 委员会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二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出席并经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景。
第十三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每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组织同学聚会,具体活动时光和地点由同学会秘书长及各地区联络人负责通知。聚会一般历时1天,活动资料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多数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同学会的活动事宜由委员会共同商讨决定,其活动开支经会长同意后在财务中进行报销,会费收支和结余情景,每季度向同学公布一次,可利用同学聚会或在qq群内公布。
第十五条同学会委员会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委员会,以便联系。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经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两河中学九三级四班同学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经过之时起生效。
学生会章程篇四
第一条 “十年修得同船渡”,同窗三年甚至六载更是一种难得的缘份。同学集会,是一项同学间互敬互爱的温暖工程,是连接和沟通各位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随着时光的推移,生活工作的繁锁,同学难以聚在一齐,为此,根据目前在深圳的原安化一中87届同学的分布情景,为了方便同学之间常来常往的联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共同提高,根据部分同学的提议、商议,决定筹备“湖南省安化县第一中学87届同学联谊会”(以下简称同学会),并暂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原湖南省安化县第一中学87届的所有同学以及同校校友都能够自愿加入,成为本会会员。
第三条 同学会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四条 同学会下设理事会,为同学会的管理机构。理事会设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财务长一人,人选由全体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二年。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1、制订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2、负责筹办各项活动;
3、联络会员,收集、汇总信息;
4、负责做好联络慰问母校、教师和同学的有关事宜;
5、负责同学会经费的收集和使用。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民主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2、自由参加同学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参与讨论和制定同学会的制度、规则、活动计划;
4、理解同学会帮忙的权利;
5、知晓同学会及会员的相关信息;
6、审议同学会的经费情景;
7、选举和被选举同学会理事会成员。
8、每逢生日庆祝所有费用由同学会承担。
1、自觉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的统一决议;
2、进取登陆同学会博客论坛交流,并及时通报、更新个人信息,并积极参与留言讨论。
3、自觉按时缴交会费;
4、承担理事会临时指定的工作。
第八条 同学会原则上每月组织聚会至少一次,时光和地点在每次聚会前由理事会通知。有特殊情景,如外地同学、教师来访、会员生日或会员家庭的红白喜事等等由理事会另行通知。
第九条 会员之间可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诸如体育运动、自驾郊游、美食文艺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每次费用按家庭参与人数aa制,外地到访同学、教师以及十岁以下的会员孩子免费。、 第第十条 同学会博客论坛是会员交流的共享平台,也是信息发布收集的平台。
第十一条 在母校有需要,同学会亦有本事时应协助母校从事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 同学会有职责和义务对有特殊困难的会员进行资助,但需由理事会核实并征求会员意见后实施。
第十三条 同学会经费以自筹为主,主要来源有:会员交纳的会费,友好单位和个人的友情赞助,
第十四条 同学会会费数额在每次聚会前由理事会根据预算通知每位会员。、第十五条 同学会经费由理事会专人(财务长)负责保管和支出。
第十六条 博客论坛专门设立经费收支账册,由理事会负责更新维护,理解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十七条 同学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1、举办同学聚会的费用;
2、资助有特殊困难的同学、教师;
3、力所能及为母校办些实事;
4、其它方面必须的开支。
学生会章程篇五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xx中学99届2班同学会”。
第二条xx中学99届2班同学会是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2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异常会员:班主任等有关教师。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团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六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十一条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进取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异常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进取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忙。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景。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景,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16人)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景,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2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理解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十七条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光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景)。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进取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2000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必须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30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景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qq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经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20xx年2月11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学生会章程篇六
第一条 xxxx大学信宜同学会(简称:xxxx信宜同学会)是由在校同学、毕业校友,基于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原则,而筹建的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增进xxxx信宜在校生、xxxx信宜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促成资源之整合与共享。
第二条 本组织机构日常运作总址位于xxxxxx(即xxxx大学)。
第三条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不与现行社会伦理道德相驳之前提下,本组织以“服务同乡,增强交流”为宗旨,以增进信宜在校生、信宜毕业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增强同乡的凝聚力为目标。同学会代表着全体会员的利益,是联系在校同乡与毕业同乡之间的重要桥梁。
第四条 同学会开展的活动主要是服务同乡,娱乐同乡。常规活动有:接待以及服务同乡新生(迎新)、组织同乡交流联谊(xxxx大学茂名地区体育节)、欢送毕业同乡庆典活动(送旧)。异常活动有:组织同乡出游、假期小聚会、寒暑假及各法定节日组织包车等。
第五条 同学会是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
第六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允许加入xxxx信宜同学会:
1、从xxxx大学毕业的信宜人
2、在xxxx大学学习或工作的信宜人
3、同时必须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同学会组织并能够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执行同学会决议。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组织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有机会接收到各类有用的信息和提议,广交人脉。
(二) 在组织会议和活动中,参加讨论并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与提议。
(三)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 分享信息,得到组织的帮忙。
(五) 向组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和帮忙。
(六) 对组织的决议有不一样意见,能够声明保留及提出提议。以及揭露有关组织和会员的违纪行为。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认同现行社会主流价值,不以个人或者同学会的名义做有违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伦理道理的事情。
(二) 认真学习本会章程,努力提高,提高个人素质和为本会会员服务的本领。
(三) 执行本会决议,带头积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活动,维护本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组织内的一切分裂活动。
(四) 随时坚持和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向组织反映各种信息和情景,维护信宜人在深圳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 加入同学会的人,须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以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够拥有自由、便捷、无障碍的`沟通环境!
第十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缺乏团体意识,不履行会员义务,不贴合会员条件,经帮忙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会。
第十一条:同学会设同学委员大会,大会设有以下职位:
(一)委员大会主席:对内负责协调组织内部的所有工作,对外代表同学会的的形象,代表同学会参与其他类似性质的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优秀的毕业校友。
(二)委员大会首席顾问:参与解决同学会日常运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合理维护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关系,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在组织中有必须的贡献,并且与大部分会员的关系都比较好的会员。下设校友顾问团、在校生顾问团。
(三)委员大会首席执行理事: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委员会,其任职的必要条件是xxxx大学的在校生,且在校具有必须的人脉关系。下设活动策划理事、财会核算理事、信息处理理事。
学生会章程篇七
第一条 同学会全称: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同学会
第二条 同学会宗旨:为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同学们加深友谊、注重交流、确立目标、共同提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愉悦身心、放飞青春、广结人脉、交流文化学养。
同学会以“传播友谊”为核心精神: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构成互帮互助、团结协助的非营利性的同学联谊组织。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三条 基金来源: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同学会会员会费、开同学聚会的费用余额及同学能人志士的捐资以及社会各界的资助。
第四条 设立同学会理事会,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待定):
会 长:李永奎
常务副会长兼监事:雷平
副会长:(兼会计)黄彬
秘书长:(兼出纳)孔祥涛
组织委员:何永平(负责自贡片区);李劲松(负责荣县片区);彭勇(负责富顺片区);彭芝海(负责泸州及外市片区); 钟勇(负责沿滩片区)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职责:
会长职责:总体负责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同学会的工作安排及计划,带领全体同学贯彻执行同学会的有关规定,领导召开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同学会会议并协商有关事项,领导召开同学聚会及有关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基金会的有关情景并及时进行处理。
副会长职责:主要是协助会长搞好各项工作,并进取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负责同学会的工作协调和平常工作事务,协调各种工作生活关系和矛盾。
秘书长职责:协助理事会搞好工作,进行联络,协调并及时下达通知。
会计职责:负责同学基金会财务,建立财务开支登记制度,向同学会理事会汇报每次开支情景明细,同时出示开支明细单,并在同学聚会上进行公布。
出纳职责:负责建立同学会基金会银行帐号,并向同学会公布帐号,以便收缴、查收、入帐每位同学会员缴纳的会费、同学聚会的费用余额及同学能人志士的捐资以及社会各界的资助款额,负责好同学基金会财务的每一笔开支结算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参与组织与计划召开同学会会议;及时了解所负责片区各位同学的实际工作、生活情景,联络相关片区各位同学;向协会及时汇报情景。由组织委员提出片区协会执行委员会相应执委成员组成情景,并报同学会备案。
第六条 凡属于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两个班的同学,不分职务高低、家境贫富,热心于同学会活动,根据自愿原则均可参加。
第七条 建立同学会基金会,由同学会理事会管理。2009年6月之前,凡入会会员均需缴纳会费不低于人民币200元,鼓励多交,今后每年交100元,同学基金会会员自愿向同学基金会帐号上缴纳会费,缴纳会费后请信息息或打电话告知同学基金会帐号存入金额,以便查收。
第八条 上缴的同学会员会费、同学聚会的费用余额及同学能人志士的捐资以及社会各界的资助款额由会计和出纳共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帐本进行登记,统一存入银行,一人持卡,另一人保管密码。同学会理事会有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景讨论经过后调整会费的缴纳额。
第九条 所有经费的开支必须由同学会理事会研究决定。财务支出时应由会长签字,出纳支付,会计做帐。
第十条 同学基金会基金使用情景由会计和出纳在同学聚会上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 同学基金会基金就实际情景存入银行或投资,每年提取部分款项,用作:一、同学家中红(喜)白事、子女上大学、家中确有特殊困难及受灾或其他原因导致困难家庭的看望慰问或资助款;二、同学聚会的有关开支。
第十二条 同学基金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监事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20周年同学会定于2009年暑假期间(具体时光另行通知),地点:自贡。今后每3年召开一次同学大聚会。3年内同学会理事会可根据同学们的意愿情景举行同学小聚会。各片区可根据本片区情景举行同学小聚会。
第十四条 同学大聚会时汇报3年来同学基金会的工作及经费开支情景并商议解决当前需要研究解决的事情。提出下届大聚会的时光和举办地点,并举行会旗交接仪式。
第十五条 安排并进行同学聚会的相关议定活动,主要是交流思想、加深感情、促进友谊、互帮互助、确立目标、共同提高。
第十六条 要求所有同学基金会会员同学无特殊情景必须参加聚会和活动,因出差、生病或确有工作在身必须向片区组织委员或会长请假。
第十七条 同学会 理事会应将每次同学聚会的活动相关资料存档,送寄每次同学的留存东西(如同学通讯录、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十八条 同学会理事会要广泛宣传“加深友谊、注重交流、确立目标、共同提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宗旨及相关事迹。
第十九条 组织委员要异常关注本片区同学家中红(喜)白事、子女上大学及有特殊困难或受灾或其他原因导致困难的情景,及时向同学会理事会会长或副会长或秘书长汇报情景,由同学会理事会组织在家的同学到他(她)们家中进行规定的活动事项。
第二十条 同学会基金会及其各片区的经费开支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反对互相攀比,力求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86级同学会理事会负责解释。本章程自二〇〇九年起施行。
学生会章程篇八
第一条、白塔中学高2003级一班同学会,全称为“四川省南充 市白塔中学高2003级一班同学联系会”,以下简称“零三级一班同学会”。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零三级一班同学会,其所有成员均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是青年学生自我的群众组织,在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基础上实行自我管理。
第四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的基本任务包括:
1) 保证同学会成员间的联系畅通;
2) 组织筹划同学会的各项团体活动;
3) 管理和使用同学会基金;
4) 团结同学会各位成员共同成长、提高,扩大同学会社会影响力。
第一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是青年学生自我的群众组织,原白塔中学高2003级一班的学生,均默认为同学会成员,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第二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常务决策机构为同学会委员会。
第三条、同学会委员会由会长1名、名誉会长1名、副会长1名、会计1名、秘书长1名组成,由推选出的同学会成员自愿担当,任期xx年,能够连任。
第四条、同学委员会实行团体领导下的分工合作,负责同学会各项事务的处理和活动的组织,具体职能分工由委员会内部讨论决定。
第一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成员需要及时向委员会供给自我最新的联系方式和近况,同时有权利经过同学会获得任何一名成员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成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同学会基金,同时有权利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景提出质疑、进行监督。
第三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成员有权利、有义务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团体活动,如有事情不能参加,需要提前向委员会说明。
第四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成员必须遵守同学会章程,同时有权利对章程提出质疑和修改意见。
第五条、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成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具有对委员会的监督权。
第一条、由零三级一班同学会成员每人定期缴纳必须金额的资金组成同学会基金,遇特殊情景也可临时征集资金,由同学会委员会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同学会基金原则上要求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上不封顶。每年缴纳的同学会基金基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缴纳资金的方式:一是可直接以现金形式交财务出纳处;二是汇款方式缴纳。每年将会员缴纳资金情景进行整理通报。
第四条、基金的用途主要包括:
1) 团体活动开销(如聚餐、k歌、旅行等);
2) 委员会日常运作开销(如文件打印、通讯补贴等);
3) 以同学会名义办理的事务(如公益事业等)。
第五条、会费管理
1)会费管理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经费收支实行年度公开,并随时理解所有会员的监督和审计。
2)会费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专门帐号定期存款,实现保值。
3)会费的使用按照“勤俭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一般15人及以上的团体活动费用才纳入同学会基金开支项目。
4)委员会需要定期将财务状况制表公布,理解同学会全体成员的监督;举行大型集会使用基金一次超过2000元的,需要先提交预算表,经全体委员表决经过才能实施,并及时通告班级成员。
第六条 给同学会基金缴纳款项遵循自愿原则,在读会员原则上不要求缴纳,在职会员要求每年按期缴纳。
第一条、同学会按照“五年一小聚、十年一大聚”的原则组织开展同学聚会,活动资料力求做到主题突出,资料新颖,使每次聚会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奉献爱心,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15人及以上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
第二条、本章程中所称的“同学会”,均指白塔中学高2003级一班同学会。
第三条、本章程中所称的“委员会”,均指同学会委员会。
第四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白塔中学高2003级一班同学会委员会。
第五条、本章程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学生会章程篇九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复旦大学emba同学会”。英文名称是:fudan emba fellow association,缩写fdef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复旦大学emba校友和在读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是挂靠在复旦大学校友会下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复旦emba同学(指校友和在读学生,以下简称“同学”)之间、同学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合作与团结,加深感情,继承并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促进复旦emba同学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校友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同学服务、支持同学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同学间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
(二)为同学提高个人素养和水平提供交流与学习机会;
(三)协助与支持同学发展自身的事业;
(四)组织同学参与学院科研与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 本会按照理事会批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范围。
(二) 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损害国家、学院、同学的利益。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复旦emba校友或在读学生;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会。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秘书处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超过一年无故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秘书处讨论提议并报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本会的公选是指所有会员参加通过通讯或网络
方式表决。
第十七 本会设理事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所有会员负责。
(一) 本会理事由特邀理事、当然理事、班级理事三种途径产生;
(二) 班级理事以班为单位,每班一名,班级理事可以由班级同学推荐,也可自荐,经适当程序推选并经公示后产生;
(三) 特邀理事由理事会邀请对同学会贡献大、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同学担任。
(四) 当然理事由同学会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五) 理事任期三年,可连任。每年对任期届满的理事,由秘书处组织改选。
第十八 理事会职责:
(一) 审议、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 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处工作。
(三) 决定秘书长的任免。
(四) 审议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五) 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一)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两届。
(二)执行会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任两届。
(三)副会长由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四)秘书长、执行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学担任。名誉会长和顾问由会长会议提名,并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其委托一位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会长会议制度,由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组成,为本会日常决策机构。会长会议每年视需要召开若干次,由会长召集,主要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讨论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执行机构。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执行副秘书长一至三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二)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秘书长为总会当然副秘书长。
(三)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四)秘书处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秘书处负责年度工作报告并由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会费;
(二) 个人捐赠;
(三) 企业资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同学会会费由同学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入会会员每人3000元。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不再收取会费,但可向所属会员收取年费和专项活动经费,收取标准应报备总会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使用:
(一) 同学会总会活动支出,包括校友论坛、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等;
(二) 每年协助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举办一次正规活动的支出;
(三) 会费收取和管理,由同学会秘书处负责,并制定实施细则报理事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经会员投票表决,并报学院和复旦大学校友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成立清算组,处理善后事宜。
学生会章程篇十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丰山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 丰山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所有在五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六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建立同学网站(网址)及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登入网站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十二条 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及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人数 人),理事会内设常务理事会(人数为 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构成如下:
(一)同学会总顾问 1 名:负责同学会总体规划,为同学会做好参谋和技术支持,对常务理事会策划的聚会方案进行把关,对活动预算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行使监督职能。支持理事会会议的工作。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若干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四)秘书长1名:负责本会日常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并向会员汇报,拟定同学会工作计划,召集和组织同学会的各项活动,活动方案的起草,编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会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以书面的形式在同学大会上向每位会员予以公布。
(五)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工作,制作同学聚会日程表,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联系邀请,收集同学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六)理事若干名:沟通信息,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主动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
(七)财务总监1名(由理事兼任):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八)财务专责(由理事兼任):负责募集现金的收支及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收支等票据,跟财务总监对好账。
第二十条 同学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负责筹集活动经费、对同学会活动基金进行管理。
(六)保持和所有同学的日常联系,维护同学通讯录。
(七)促进同学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构成: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
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召开理事会会议,产生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各项活动议题、议案。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提交总顾问审查通过。
(四)制定和布置本会的工作计划,组织会员进行相关活动,总结本会工作。
(五)做出对个人会员的处理决定,提出理事会人员增加和罢免,提交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所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任期为若干年,并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从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出,需大会会员三分之二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过,选举通过后可连任。总顾问、副秘书长、财务总监、财务专责、片区负责人由理事会推选人员,理事会半数举手表决后通过。
第二十三条 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二十四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岳父母)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的所有开支。
第二十五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x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网站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留下一次使用,在资金不足情况下,理事会成员有义务分担不足部分费用。
第二十六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理事会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 地点举行,小聚会可选择 地点举行。
第二十七条 同学会总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财务总监、财务专责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遵纪守法;
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
第二十八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秘书长、副秘书长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九条 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从x年x月x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