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期货交易委托意思(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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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一
过得真快,实习三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时间虽然短,但是却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不再是理论性的学习,而是理论运用于工作的实践。
几个星期的实习让我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公司和社会现状和需求以更好的要求自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通过这几个星期的实习,无论是工作还是心态方面,我都收获了很多,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这些都有助于我更好的认识自己和明确自己今后要努力的方向。刚开始进去的时候,并不是坐在电脑部,一直在营业大厅,很少有机会去帮人维护,这时候主要是了解公司的一些运作还有期货的一些基本知识。坐在我左手边的是一个叫何震的帅小伙子,年纪轻轻,但是满嘴都是大道理,阅历很丰富,一点也不符合他的长相,对于很多事情他都有很有自己的见解。有关期货的一些基本知识,我都是向他请教学来的,他还介绍了很多有关期货的网址和书籍给我,也是在他的影响下,我开始慢慢炒起了模拟期货,通过实际操作来了解期货市场,这样学起来会更快一点。
随后的两个星期,我从大厅移到了电脑部。到了电脑部之后,我不再有空闲时间炒期货了,就像我离开的时候何震对我说的:“去电脑部才是本职工作,留在这里是不务正业。”来到了电脑部,刚开始的时候也想炒炒期货,但是总是被突如其来的电话打断,有事要做了,所以索性就不炒了。觉得兢兢业业干好该干的事,这时我是跟在国栋兄的身边,主要是做pc端的日常维护,一些比较简单的维护国栋兄会让我一个人独立解决,其他的一些维护国栋兄都会手把手教我,并在维护过程中融入技术知识,这让我很容易理解掌握。我学的是软件工程专业,所以维护对我来说比较陌生。
虽然在学校我也有过一些维护经验,但在公司我碰到了更多的不同种类的难题,由于经验的缺乏,很多问题都无法独自解决。在这里,不仅是要解决问题这么简单,而是要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这才是关键,一点也不像在学校,你可以慢慢来。有些问题自己无法独立解决的话,我也会通过google或者百度搜索来解决。问题多多,加上自己的好奇心作祟,每次遇到一些问题的时候并且解决之后,我都会进行实时的总结,为我的博客增添新鲜的血液。由于布线的需要,我学了如何制作网线,其实以前在学校的网络实验课上也是有做过网线的,只不过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有点心理阴影,没想到在这里,我第一次做就成功。其余时间,国栋兄会给我讲解公司网络架构和信息系统结构,让我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系统层次架构。除此之外,国栋兄也会跟我聊天,并对我的学习提出一些建议和指导。
这次实习,不仅在技术上我有了认识和提升,更多的是学会如何与人相处,在学校经常都是跟自己同年龄段的学生打交道,大家比较有共同的话题,可以很快融入话题当中,但是在公司,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说话做事的方式要变得圆润一点。当然,这段期间有很多需要感谢的人。综合部的江小姐,是她领我走进广永期货的,是一个很温和的女子,很喜欢笑,每次跟她打招呼,都是笑脸对人,即使心中有多少郁闷都会烟消云散;帅小伙子何震,是他给我一个宏观的期货市场观,并通过期货市场向我宣扬他的哲学观,到了电脑部之后才得知他已经离开了公司,去了另外一家公司,衷心希望他一路走好;营销管理部的徐经理,跟他说话很有意思,感觉他也挺孩子气的;经济业务部的廖师兄,是他跟我无私地分享了他的求职经历,并对我的求职方向给了深刻的指导;研发部的詹玥姐和雅静姐,是有点无厘头但不缺可爱的两个女生,跟她们的每次对话都会产生很有趣的火花,所以每次上班都很期待能很快见到她们;感谢部门的谢经理,很荣幸的与他进行了一场face—to—face谈话,感谢他跟我介绍了期货行业和公司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期货市场的发展前景,分享了他对个人特别是想我们这样一些应届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看法和建议;要特别感谢的就是国栋兄,这三个星期跟我交流最多的是他,对我最多技术指导的是他,给我最多建议的是他,跟我最谈得来也是他,真的很感谢他这三个星期对我的帮助,名义上是我的同事,实则可以说是我的师傅。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要感谢的人,机构部的卫姐、英姐、王姐、营业部的程师兄,还有柜台的华农师姐。可能在我的人生中,他们只不过是匆匆过客,但是这份情谊我将永久不忘。还是有些不足的,就是缺少与本部门人员的交流,可能是因为年龄层的原因,或者是因为工作方向的原因,很少能够找到话题,因此几个星期除了比较基本的问候就没有其它的了,这是我比较遗憾的地方。实习就这样结束了,心中有一丝依依不舍并添几分惆怅之感,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我会做好各方面的总结,针对自己实习期间的一些不足,不断完善自己。虽然时间很短,却让我学到了在很多学校学不了的东西,常言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实践才能出真知,这是我实习期间最真挚的感受。
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二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账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账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_____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_____;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客户声明
客户应当如实声明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_____规定的其他情况。?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实声明义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
附件二?《期货经纪合同》指引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使用的《期货经纪合同》不得与指引相抵触。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将合同样本报送中国_____派出机构审查。
第三条?期货经纪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须知》,经客户阅读理解并签字。
第四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并向客户提示其所负的说明义务。客户在书面确认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后方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
第六条?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
第八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客户开户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和风险控制条件,但对所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条件。
第十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强行平仓、追加保证金的条件及有关事项,但对所有的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统一规定对交易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异议的程序和方式,并与客户约定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开展经纪业务。有关业务规则的任何变动在生效前应通知客户并报告中国_____派出机构。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三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账户开立、契约签订、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
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中国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账户(以下称期货交易账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账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账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账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
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账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期货交易账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账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账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账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账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
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责任悉由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八条保证金专户存款之利息归属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款项所生之利息原则归属于乙方。
但双方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九条保证金之维持
丙方应代理甲方自行计算维持保证金之额度与比例,并负有随时维持足额保证金之义务,无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条乙方径行冲销之条件与相关事项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经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径代甲方冲销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结清之期货交易契约:
一、甲方之权益总值,已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二、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无行为能力或受禁置产宣告、受破产宣告或有丧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响交易进行等重大情事发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未于相关期货交易契约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前,将所有未平仓的期货交易契约平仓了结者。
甲、丙方认知乙方依前项规定代甲方进行冲销系属乙方之权利而非义务,乙方不须对其未代甲方进行冲销之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之方式及时间
丙方受乙方通知缴交追加保证金时,若为盘中通知,丙方应立即指示保管机构补足;若为盘后通知,丙方最迟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依乙方通知内容指示保管机构缴交全额追加款项。
第十二条违约
保管机构未能代理甲方办理与乙方间受托契约所约定之保证金与权利金追缴及结算交割事项,或甲方部位经乙方依约冲销后,其账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保管机构未于三个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应视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权交易所应负履行责任所致者,依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期货商申报委托人违约案件处理作业要点及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之。
第十三条交易佣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执行期货交易所需之佣金、手续费、取消改单费、结算款项及费用、各类依法征收之税捐、规费等必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费用及款项,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
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设之期货交易保管专户。
乙方受托交易应收之手续费、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
第十四条财务状况之征信及征信范围
甲方兹授权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对甲方之财务信用状况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资料进行必要之调查或查证。
乙方对于依本条规定所取得之甲方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第十五条基本资料之提供及异动申报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同意于开户时应向乙方具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住所及通讯处所、电话号码、身份证字号(法人应提供名称、代表人、住所及营利事业统一编号)、资产之状况、投资经验、开户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项之资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之资料,除依法令所为之查询外,应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所变动时,应尽速通知乙方变更,并应由甲、丙方及保管机构或其代理人亲赴乙方处,凭相关证明、文件或印鉴办理。
第十六条应行通知及公告事项
乙方应于每日将甲方前一交易日之买卖报告书,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于每月五日前将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对帐单送达丙方及保管机构。
前项买卖报告书及月对帐单之送达应以邮递或当面交付之方式为之。
买卖报告书并应以传真或其它约定方式于当日先传送予丙方及保管机构。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机构应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资料有所改变。
二、依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规定可能影响甲方从事期货契约交易或其它应尽义务等应申报情事。
三、其它依期货交易相关法规甲丙方应通知乙方的事项。
乙方遇期货交易所有紧急情事而暂停交易时,乙方除应于公告栏内公告,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机构。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务之范围
乙方应于营业场所提供甲、丙方各类期货交易契约市场行情、实时信息、主管机关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项信息之提供,仅作为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之参考,并不代表乙方劝诱丙方代理甲方进行期货交易。
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认为可资信赖之来源,惟乙方并不保证此等信息之正确与完整。
第十八条损害赔偿责任归属
关于本契约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过失者,乙方应与自己之故意、过失负同一之责任。
如因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害者,该可归责之一方当事人应对他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契约之权利义务转让予他人。
乙方对于因法令或交易规则之变更、通讯或传送设备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变更、天灾、不可抗力等乙方无法控制之事由或无法归责于乙方者,致委托传达迟延、错误、时差或汇率变动所造成之损害不负责任。
第十九条代理权限制之对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待结算交割之款项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待结算交割款项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为办理结算交割。
第二十条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交易、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条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二条契约之终止
当事人之一方得随时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终止本合约;甲方欲终止本合约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通知乙方终止。
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冲销原有契约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代理甲方,立即与乙方结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之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二十三条通知对象
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依第四条第七项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为之。
第二十四条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应先依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有关纷争调解处理之规定办理。
调处不成立时,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约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机构(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四
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以下期货交易委托
合同范本
由本站站为大家整理提供,供大家参考。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
通知书
、强行平仓通知书。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
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五
期货交易委托协议合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期货交易委托协议合同阅读参考。
兹因甲方就期货交易有关事项委任乙方提供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乙方已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前交付本契约供甲方审阅,乙方人员并已告知各种期货交易商品之性质,交易条件及可能之风险,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乙方提供甲方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之相关范围系指依证期会核准之期货商品为限,前开范围经双方同意得依本契约第七条规定变更之。
乙方除於订定本契约时交付甲方相关资料外,就前条约定之顾问范围得依甲方参加之会员型态提供相关之服务如研究分析,讲习会等等。
本契约之顾问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甲方应於本契约签订後三日内以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乙方。
除前项之报酬外,倘发生其他必要之相关费用,甲方应於乙方请求後,依实际金额给付乙方。
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诚实信用原则,忠实执行业务,除应遵守法令及主管机关发布之相关函令外,并应确实遵守下列事项:
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期货交易行为。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业务关系而知悉甲方之财产状况及其他之个别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漏予任何第三人。
不得另与甲方为期货交易收益共享,损失分担之约定。
甲方在签订本契约前已详细阅读本契约书之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甲方系基於独立之判断,自行决定所交易之期货交易商品。
甲方之期货交易行为,系甲方与期货经纪商间之关系。乙方仅系提供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得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期货交易事务。
甲方从事期货交易所生之风险及利益悉由甲方自行负担与享有,乙方不保证获利或负担损失。
甲方未得乙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提供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漏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契约除非任一方於到期日或再续约到期日之三日前,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外,期满将自动续约,其後亦同。
本契约得依双方之合意或法令之变更,以书面修订之。
当事人双方之基本资料,组织结构有重要之变更时,应由变更之一方当事人检具相关证明文件通知他方当事人尽速办理契约变更。双方依本契约所为之观念通知及意思表示,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当事人於本契约所载之通讯地址。
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得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契约者,免付顾问报酬。
本契约於下列任一情事发生时终止之:
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契约者。
任何一方有重大违反本契约情事,经他方书面通知限期改善,违约之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改善者。
甲方未於约定时间内支付各项费用。
有前项第二款之情形时,得终止契约之一方应於事实发生或知悉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他方,并在送达他方後翌日起契约终止。
终止之效果:乙方所收受甲方依本契约所缴交之各项费用将不办理退费。
乙方因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等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契约者,乙方应即通知甲方,自乙方不能执行业务之日起,本契约当然终止,并依本契约第十条(三)、(四)规定办理。
本契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办理。
凡因本契约所生争议,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本契约经双方签署後即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六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受让方: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域名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转让域名 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在网站(.e)合法且独立拥有的国际域名:.e,乙方拟从甲方受让前述域名.
第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域名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元.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域名转让价款.乙方指定的域名转让价款接收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帐号:
第三、域名过户
3.1 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第
2.2款约定的事项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域名由网站(.c)转移至网(.c).
3.2 甲方完成本合同第
3.3 甲方办理完毕域名过户手续当日,应将与该域名相关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注册证书等提交给乙方.
第四、双方的保证及承诺
4.1 甲方保证在域名过户前合法且独立拥有.e域名的所有权、管理权及使用权,如有欺诈行为将承担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4.2甲方承诺域名过户完全履行合法过户程序.域名过户手续完成后,甲方将不再拥有.e域名的管理权、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有关该域名的一切权利将由乙方合法获得并单独享有.
4.3 域名过户之前,因该域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域名过户完成后,乙方使用.e域名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违约责任
5.1 若因甲方资料不全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过户失败,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域名转让价款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5 %的违约金.
5.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过户失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5%的违约金,甲方应在网(.c)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将转让价款余额退还给乙方.
5.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由败诉方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等).
第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7.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
乙方:
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七
甲 方:
乙 方:
甲方欲就其名下 矿权进行转让或者融资合作,特委托乙方提供投资人(含受让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受让人签订矿权交易相关合同,并实现矿权转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矿权类别:采矿权
采矿证号:c6200
证照情况:请见附录
1.乙方代为寻找该矿权的投资人。
2.乙方带领有投资意向的人调查矿权情况。
3.乙方向有投资意向的人提供甲方矿权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4.乙方协助甲方与投资人签订矿权交易合同并实现矿权转让,且矿权交易合同实现资金交割到合同金额的80%。
5.“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投资人未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乙方仅为甲方介绍投资人、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1.甲方保证其有权处置该矿权。如基于该矿权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矿权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甲方承诺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甲方可与除乙方以外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
4.甲方与乙方所引荐的投资认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应当列明乙方居间人的身份。
1.乙方应当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合适的投资人,并促成甲方与投资人达成矿权转让或融资合作。
2.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乙方应当对甲方矿权不享有任何的权利,对甲方及投资人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妥善保管。
4.对甲方及投资人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
5.在居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本合同委托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投资人或甲方与投资人未能签订矿权交易合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材料。若本合同终止后六个月内,甲方与在本合同居间内由乙方引荐的投资人完成矿权交易等投资行为,则甲方仍需根据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居间报酬,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1. 居间报酬
甲方按照甲方与乙方提供的投资人签订的矿权交易合同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若乙方未完成居间委托事项的,不得要求支付居间报酬。
2.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转让款或投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已付款项的 %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投资人支付的转让款或投资款达到矿权交易合同总额的80%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剩余全部居间报酬。
若双方同意居间报酬直接由投资人在向甲方应付的转让款或投资款中扣除的,则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甲方同意付款的书面通知后将乙方居间报酬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余额及时支付给甲方。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3.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出具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任何责任。
1.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签订矿权交易相关的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并应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甲方逾期支付居间报酬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催告期限内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居间报酬的 %支付违约金。
2. 居间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泄露甲方或投资人商业秘密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3.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付居间报酬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均构成违约,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损失。
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人相识后,就甲方相关的其他矿权达成的交易,甲方也需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期货交易委托意思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该报酬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成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至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内不能介绍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行。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