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管理制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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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管理制度篇一
4、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40c以下;
7、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清洁卫生制度;
8、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电业系统的有关配电的各规程;
9、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1、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2、配电房应悬挂'低压配电系统图'及'安全操作规程';
13、配电房内的设备应按厂家提供的维修手册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维修人员应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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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查和安全防火制度
第1条
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地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2条
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4、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5、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6、根据上级的批示,增加巡视时。
第3条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5条
专职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为每周一次。
第6条
通过巡检对变电所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7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第8条
变电所应特别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并有消
防部位平面图。
设备验收制度
第9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10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第12条
大小修、予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13条
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然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
1、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14条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发现严重缺陷时,股长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修理计划。
第15条
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16条
部门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第17条
设备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扫;信号更换;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电缆沟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18条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所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所的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19条
高压设备在倒闸操作和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和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20条
变电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21条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等,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22条
现场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23条
变电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技术管理制度
第24条
变电所必须建立、建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2、出厂试验记录;
3、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4、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5、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6、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7、设备发生的严重缺陷、移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第25条
变电所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26条
变电所设备、线路名称及运行编号必须统一,并应经设备科批准。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三
2.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经常保持配电房场地面及设备外表面清洁无尘;
7.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照明系统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8.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火、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9.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工作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0.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四
1、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配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早异常情况下草去措施的能力。
2、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别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选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电时的安全举例。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连体,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凉席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艺人担任监护人。
10、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两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作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乙方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需要作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可拆除安全措施,回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米的距离高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拦,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门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去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非别验电,验电前应在有电设备上实验证明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电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个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表东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签名或一侧否则停电进厅。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去下烙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带安全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柄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合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手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电。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五
一、变配室属单位动力设备部门下设机构,有主管厂长(经理)负责全部技术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电力法规,不断规范用电行为,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接受供电部门的专业监督检查。
二、变配电室的电力设备调度号应按照地区电力系统统一的调度编号原则编写,室内应设有模拟板与实际接线相符,电源情况及设备编号标注齐全正确,具备可以模拟操作功能。
三、定期进行(可委托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校验,并将试验、校验记录存档备查。
四、在进行电气设备维护工作时,认真执行工作监督和工作许可制度,落实各项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得从事在自己不能控制范围内的电气施工作业,应具备安全绝缘工具及工作必备的仪表。
五、高压变电室运行值班人员,原则上部少于2人,并明确各值班长,值班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非重要用电客户,高供低计,配电室可按《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中有关规定酌请执行。
六、值班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有效证件必须是劳动局、供电局分别颁发的合格证,并按时进行年审复试,新上岗的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不能单独工作。
七、变配室应建立并按时进行以下各项记录:
1、日、月负荷报表;
2、值班(交接班)记录;
3、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4、设备调试及缺陷记录;
5、停送电倒闸操作票;
6、现场安全工作票和事故记录;
7、事故拉路方案及序列;
8、电力设备平面、配电系统图;
9、《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六
1、电室值班人员,务必严格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如特殊事情(就餐、上洗手间等),需轮流或派有人员顶岗,绝对禁止配电房无人值班。
2、配电室严禁烟火,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动火如工作需要在配电室动火(如电焊等),务必工程部领导有主管批准、办理动火证并做好消防应急措施方可工作。
3、不得随意将食物带入配电室内,不准在配电室内吃零食,以防鼠害或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4、值班人员务必严格进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迅速正确地按操作程序进行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确保安全进行。
5、值班人员应了解配电设备的性能和工作状况定期定时巡视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各项记录。
6、值班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等)随身携带操作证备查。
7、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填写供电运行原始记录要求参数正确、字迹端正,不得随意涂改,确保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8、领导和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可随时来配电室检查工作,外单位有关人员进入配电室务必经工程部队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必要时应对来访者进行登记,否则值班人员有权谢绝对不听劝阻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经理或保安中心报告采取强制措施。
9、值班室电话为工作专用,只能用于联系工作使用,严禁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和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持续配电室内卫生清洁做好安全工作。
10、期检查配电室内消防灭火器具的完好状况,做好记录有异常汇报上级。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七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防误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可委托供电部门维护。
三、解锁钥匙钥匙应封存管理。
四、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1、确认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处理时使用,事后立即回报。
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五、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六、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聚及设备编写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接除锁操作。
七、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拦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倒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八、每月对全站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一次,并作好记录,每次交接班时,有交班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有疑问处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检查。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八
1.0目的
规范设备房管理,为设备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2.0适用范围
低压配电室及水泵房。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责任人:工程主管
3.2值班人员负责低压室及水泵水箱的日常巡查工作.
4.0内容
4.1低压配电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两小时巡视各配电柜一次。
4.2值班人员负责对水泵房及水箱水位的巡视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3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相关主管人员同意,且有工程部专业人员陪同,并在《特殊设备房来访进出登记表》上作好相关记录。
4.4低压配电室内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持证值班电工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完毕应在值班记录上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4.5值班电工应按规定对配电室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风、雷、雨天气时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
4.6配电柜开关供电线路应设有明显标识,如分合闸指示卡、资料卡等;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示牌。任何人不得随意移位或破坏标示牌。
4.7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运行,如确有特殊原因,应由工程主管或工程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短时供电,并应增加巡视的频率。
4.8严禁违章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9在配电室内进行任何整改或变动必须经工程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行,进行较大的变动时还须报告中心领导批准后进行。
4.10照明和通风设施良好,温度保持在40℃以下。
4.11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随时有效,并应配置手持气体灭火器放置于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搞好设备库的管理,特制定设备库库房管理制度:
一、我矿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领取、发放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办理领用设备申请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
三、如遇到应急等特殊情况,机电管理部分管副部长、部长或机电副矿长不在矿时,要先电话批准同意,由机电管理部值班长临时签字批准。三天内把手续补齐。
四、设备库管理员要对库存设备,分别建立出入台账,保证设备的管理有序。
五、设备库内行车除行车司机外,任何人不允许操作。擅自操作者每次对岗位司机个人罚款500元。
六、所有设备装卸的安全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七、设备库内要配齐消防灭火器材。
八、拆库存整套设备当配件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机电管理部部长同意签字后,才可进行拆卸,领用方必须签字,并且尽快领取配件补齐(谁拆谁补),超过一周的按拆件2倍扣款进行处罚。发放设备的保管员,要跟踪落实,直到将设备恢复完好。
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电焊。对违反规定者每次对库房保管员罚款50元。
十、对有作业任务需进入设备库及院内的车辆要先征得设备库人员的同意,对野蛮进入车辆每车次罚款100元,对进入的车辆不及时组织装卸车的每车次罚款50元。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十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小区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配电房管理制度。
1、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变配电装置及高压室每4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领班、部门经理。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4、领班须对巡查记录、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制图、分析,监视系统运行状态,诊断系统故障,制定节能措施。
5、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40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公司领导许可方可进入。
8、加强日常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
1、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4、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5、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7、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保证变配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区域内(大厦)变配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三、内容
(一)高压系统
1、观察双回路高压进线电压是否正常,如偏差超过允许范围,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及供电局用电监察。
2、观察高压进线电流、指示灯、声音是否正常,如发现比正常值偏大或有异常现象,要快速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及电器修理厂(委托维护单位)
3、观察直流屏电池电压、浮充电流是否正常,检查电池水是否在指定位置以内,如发现电池水不够,要及时补足。
4、巡视环境卫生及防鼠设施,确保防鼠设施完整,环境整洁。
(二)变压器系统
1、巡视变压器运行温度,高、低压电流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如发现与平时运行温度、电流有异,要及时了解,分析原因,作出正确应急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及通知委托维护单位来修理。
2、检查环境卫生及防鼠设施完整、环境整洁。
(三)低压配电系统
1、巡视各变电柜、馈电柜、联络柜、电容柜,观察各控制回路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功率因数、指示灯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并做好记录。
2、检查并清洁各电柜表面积尘。
3、检查环境卫生及防鼠设施,确保防鼠设施完整,环境整洁
(四)燃油系统
每周巡查一次燃油系统,记录储油罐及各日用油箱油位,总控制柜及现场控制柜的控制状态,各电气开关及指示灯是否正常。其中第一、二项每二小时巡查一次,第三项每4小时巡查一次,将结果填写在《电站运行记录表》上。
文档为doc格式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十二
1、配电室全部设备,由工程部电工班负责管理及二十四小时值班,闲杂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特殊情况须经项目经理或工程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
2、停送电由值班电工进行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如实做好值班记录。
3、当班电工应按规定对配电设备定时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4、供电线路操作开关应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示牌。
5、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由工程部主任书面同意后进行。
6、严禁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手套等,并有监护人负责监护。
7、配电室内设备及线路改变必须经工程部主任同意,重大改变应报告项目经理批准。
8、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墙上应挂温度计,室温宜控制在40度以下。
9、配电室卫生每班次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10、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完好,手持式气体灭火器必须保证有效使用。
11、配电室内应悬挂或备有高低压系统图,二次线路图。
12、配电室内应做好防鼠工作。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十三
1、配电房设置在爆炸材料库危险区外。
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5、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6、务必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7、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8、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务必绝缘,无漏电现象。
9、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十四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所有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状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线路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使用倒闸操作票。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十五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每年检查一次变压器、电缆绝缘情况。
2、保持线路导线间距,不超过标准,并绝缘良好。
3、配电室设值班电工,负责高压电盘的监视,经常检查配电刀闸、刀开关触点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积极排除,保证用电安全,对供电中的问题,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
4、发电机房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5、使用明火加温柴油机时,必须离开燃油,但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消防器材放置通风干燥醒目处,设专人管理。
7、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急需维修任务,值班人员应随叫随到,保证用电设备正常运转。
8、电工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巡视,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并主动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对违章用电予以制止,没收违章使用电器,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9、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重大线路维修必须二人以上,班长要现场监督。
配电室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电气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动力配电箱、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电力电容器要按照本单位电气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维修试验周期计划表执行。
二、上述电气设备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每一年小修。
三、工作人员负责人应按检修收单中的.保养或小修项目,逐步进行检修,检修后填写检修验收单,并存档。
四、变压器的大修,没5—10年进行一次。(干式变压器除外)
五、当变压器经检查有缺陷或绝缘过低时,应立即进行检修,对淘汰型变压器(及其它电气设备)应进行更换。
六、避雷器、避雷针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公历3月31日前)做测量,试验安装工作。进行五年的应淘汰更新。
七、避雷器、避雷针及其它接地装置,每度春季必须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值并符合规程要求
八、检修组长(运行组长)应负责检查检修项目和检修质量。
九、分管科长、设备员、检修组长应共同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并签名,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