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 移风易俗实施方案(优质10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如何制定?下面是由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移风易俗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省、市、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重点,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坚持“正面引导”“建设养成”“群众自觉”,反对盲目攀比,破除封建迷信,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20xx年,全区所有村把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嵩山之声”广播、文化墙、宣传栏、四德榜、公益广告等形式,强化移风易俗工作的社会宣传,张贴移风易俗内容的宣传标语、建设移风易俗内容的文化墙、每家每户发放移风易俗明白纸,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规范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各村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四)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引导公众树立后养薄葬即是孝的观念,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料理丧葬事宜,按照简约方便、丧事俭办原则,推行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等方式,控制丧事规模,简化治丧程序,压缩治丧时间,提倡2天内办理完毕,杜绝出大殡、办长丧。提倡节俭吊唁、文明祭祀(不使用纸人、纸马等带有封建色彩的丧葬用品;严禁沿路撒冥币烧纸、破坏环境卫生)严禁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办理丧事中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不得在城区街道、林区和旅游景区等禁火区域烧纸钱、燃放鞭炮。
(五)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一律取消“五好家庭”、“四德”典型人物的评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的工作要求,各村对文明节俭办丧事前5户带头户(不披麻戴孝、不吹喇叭、不烧纸草、不大操大办)每户补助600元,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对各村进行补助。
(七)严格执行火化要求。逝者骨灰一律安葬在本村统一规划的规范化土葬,不得随意乱埋乱葬,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嵩山之声”广播、“齐鲁嵩山社区通”、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五好家庭”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各村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定本村《红白喜事有关规定》,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示。
(三)组织实施。各村要对照《村规民约》、《红白喜事有关规定》,通过对带头户进行奖励、典型带动等办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逐步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
(三)督导考评。区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查指导,加大对各村移风易俗落实情况的督查,年底对各村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农村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社区、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工委领导、管委会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区纪工委、党建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又易反复,不会一蹴而就。各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
1、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意义;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实行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弘扬勤俭节约精神,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弘扬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氛围。
2、大力宣传《xx县殡葬管理规定》、《xx县移风易俗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的意见》、《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的通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争做移风易俗的模范。
3、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查处丧事活动中的违规违纪、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1、平除、拉倒公路两侧、所有耕地以内的坟头墓碑。
2、清理20xx年x月x日以来私自土葬的遗体,限期起尸火化,并按规定缴纳起化费。
3、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消除制作、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现象。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村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移风易俗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村为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开展平坟还耕活动;大力提倡不留骨灰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的做法,积极鼓励以村为单位,利用荒山脊地,兴办公益性墓地,有条件的,可兴办劳动人民骨灰堂或骨灰室,对骨灰进行统一管理。要将20xx年3月1日以来,各村死亡和火化的底子核实清楚,对私自土葬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迁就。建立健全各村的红白理事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协调和服务任用,禁止丧事中的大操大办等封建迷信行为。
四、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移风易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要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对照任务找差距,再掀殡改高潮。镇里实行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并抽调了宣传、民政、武装、土管、司法、派出所、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强有力的办事机构,集中精力靠上抓。各村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确保任务的完成。整个活动期间,镇里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织督导组,对各村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
xx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引导各村破除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比阔斗富等陈风陋俗,倡树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净化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为实现建设“绿色崛起之地,文明幸福黄河”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7月底前,全镇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使移风易俗成为群众自觉行动,让“文明、和睦、互助”成为镇村精神标识,镇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
红白理事会是办理农村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是深化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的基层组织力量和重要载体。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村中德高望重、甘于奉献、崇尚节俭、公平公正、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党员、群众组成。红白理事会可根据各村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5人。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理事由本村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婚丧事宜一切从简、文明理事的原则,制订本村红白事的标准和操作流程,写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示,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坚决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活动。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实现红白理事会的规范化运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
(二)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1、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仪式从简,一天办完,严格控制参加宴席的人员和标准。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
请柬
、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2、丧事简办。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人亡故后一律火化,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一切从简,文明祭祀,做到不穿白孝服,不扎纸活,不用响器,不唱戏,不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缩短丧事天数,杜绝出大丧、办长丧、大摆宴席。推行戴黑纱白花、随礼不坐席、就餐一碗菜。
3、其他喜庆事宜小办。生育、庆寿、订亲、升学、乔迁等喜事小办,禁止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合理的消费理念。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和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婚庆活动,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各级有关文件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村“两委”班子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政策,从自家做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村干部办理婚丧事要主动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严禁参加规定范围以外的婚、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村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公开曝光。
(五)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厚养薄葬,支持在各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推进骨灰堂、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25日—4月5日)。
镇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移风易俗工作。利用村村响广播宣讲,刷写移风易俗墙体标语和悬挂横幅,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和移风易俗宣传栏,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树立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4月5日—4月25日)。
指导村调整充实红白理事会,明确专人负责。各村红白理事会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确定红白事标准、流程,并在显要位置上墙公示;镇与村签订《目标
责任书
》,村与户签订承诺书
,使红白理事会知晓率达到100%。(三)集中治理(4月26日—7月26日)。
集中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二次装棺等陈规陋习,治理棺木、石碑、纸扎生产销售场所。各村将婚丧嫁娶规定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按照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办理红白事宜,形成事前报告和办理登记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群众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逐步接受赞成。
(四)形成常态(7月26日——)。
各村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和村规民约正常运行,群众负担减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新风尚形成,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婚丧嫁娶操作模板,指导各村健全红白理事会,按照标准、流程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推进措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办事处、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办事处书记、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总。分管领导、民政所所长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导督促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村“两委”要结合本村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村规民约、开展骨灰堂建设,完善红白事程序和费用标准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
倡议书
、村村响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倡文明,狠刹陋习树新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四)严格考核奖惩。一是严格督查。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镇科学发展观考核,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选,年底选出“移风易俗先进村”。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全省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近期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移风易俗工作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主题,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要发挥乡村主体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
到今年底,全县所有村(居)要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到x7年底,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
到20xx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各级各类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公益广告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和“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居)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完善制度保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支持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到x6年底,县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城镇公益性公墓(包含公益性骨灰堂等各类骨灰存放设施),鼓励扶持农村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进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五)切实提升殡葬改革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殡葬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殡葬用品招标采购,殡仪馆建立完善服务评估、回访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落实惠民政策,逐步推进居民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制定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六)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有条件的可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原有的散葬坟墓,引导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免费迁移、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县、乡公益性公墓要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
(一)建立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8月上旬,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规划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今日梁山报社、县广播电视台等20个单位参加的梁山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单位责任分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督导、协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乡镇街区也要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制定移风易俗工作相关文件。8月上旬,制定《梁山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梁山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工》、《关于在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人士中开展带头婚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活动的通知》,8月中旬,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出本单位《工作方案》,8月下旬,乡镇街区制定操作模式方案(标准参照梁文明委[x5]2号《关于在农村提倡婚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意见》文件要求),指导村(居)开展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方案》、乡镇街区的操作模板方案,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邮箱:)。
(三)召开全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8月上旬,召开全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对下步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进行集中宣传。8月—9月,县里组织移风易俗工作集中宣传,各乡镇街区推荐2—3个工作先进、特色鲜明的村(居)。县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媒体对本地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年底市里组织的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暗访检查中排名倒数50名的乡镇街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排名倒数20名的乡镇街区还要书面说明情况;纳入文明县测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公开排名通报。根据《梁山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工》,定期调度重点工作进展,严格督导问责。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快速扎实有序开展。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按照省、市、县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为出发点,以减轻农民的潜在负担、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使红白喜事中存在的低俗、铺张浪费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
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居(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由村级民政助理员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全县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居(社区)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4)丧事简办具体办法
村、社区成立红白事理事会,下设治丧委员会,凡居民办丧事,一律以村(社区)治丧委员会名义举办追思会;去掉过去繁琐且时间拖沓的磕头、作揖、摆祭等祭奠仪式,改为三鞠躬;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逝者火化后,埋葬时一律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要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事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市场监管;工商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食药监所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行政执法中队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反对将骨灰装入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公路、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各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3、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由仲村镇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镇纪委:凡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执法中队:对因祭车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3)交警二中队:查处违法占道祭车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交管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5)派出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环卫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7)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文明信用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完善《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镇街要指导村居(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由镇考核办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今年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民政办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居(社区)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全省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近期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移风易俗工作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主题,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要发挥乡村主体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
到今年底,全县所有村(居)要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到xxx7年底,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
到2020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各级各类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公益广告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和“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居)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完善制度保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支持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到xxx6年底,县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城镇公益性公墓(包含公益性骨灰堂等各类骨灰存放设施),鼓励扶持农村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进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五)切实提升殡葬改革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殡葬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殡葬用品招标采购,殡仪馆建立完善服务评估、回访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落实惠民政策,逐步推进居民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制定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六)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有条件的可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原有的散葬坟墓,引导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免费迁移、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县、乡公益性公墓要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
(一)建立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8月上旬,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规划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今日梁山报社、县广播电视台等20个单位参加的梁山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单位责任分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督导、协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乡镇街区也要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制定移风易俗工作相关文件。8月上旬,制定《梁山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梁山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工》、《关于在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人士中开展带头婚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活动的通知》,8月中旬,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出本单位《工作方案》,8月下旬,乡镇街区制定操作模式方案(标准参照梁文明委[xxx5]2号《关于在农村提倡婚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意见》文件要求),指导村(居)开展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方案》、乡镇街区的操作模板方案,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xxxxxxxxx,邮箱:xxxxxxxx@)。
(三)召开全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8月上旬,召开全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对下步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进行集中宣传。8月—9月,县里组织移风易俗工作集中宣传,各乡镇街区推荐2—3个工作先进、特色鲜明的村(居)。县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媒体对本地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年底市里组织的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暗访检查中排名倒数50名的乡镇街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排名倒数20名的乡镇街区还要书面说明情况;纳入文明县测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公开排名通报。根据《梁山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工》,定期调度重点工作进展,严格督导问责。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快速扎实有序开展。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五美”乡村创建为载体,以移风易俗“六大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温州推进“三大转型”、建设“三个城市”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进引领。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
(三)坚持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客观上要求做到“一村一策”。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完善。
三、目标要求
围绕实现农村环境美、人文美、风尚美、秩序美、创业美“五美乡村”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杜绝巧立名目收礼敛财等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打击非法宗教、打牌赌博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地。
四、主要内容
(一)核心价值融入行动。结合农村特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组织市委讲师团、市民宣讲团等队伍开展“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开展菜单式、分众化宣讲。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等形式,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天见报见屏见网。深化“最美温州人”主题活动,唱响《最美在温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歌》,建立礼遇和帮扶“最美”人物机制,推动最美现象由“风景”变“风尚”,着力增强农民移风易俗的自觉性。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为载体,采用文化长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农民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融入到细纹刻纸、黄杨木雕、蓝夹缬、墙绘等文化表现形式里,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实施勤俭节约经典教育宣讲计划,挖掘和宣传中华哲理格言、民间典故俗语中包含的节俭养德之道,使人们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婚丧礼俗整治行动。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塔葬、树葬、海葬等生态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巩固丧事简办成果,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大力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相关丧事简办程序,提供规范化治丧、吊唁、守灵等殡仪服务,把群众家中办丧逐步引导到殡仪服务场所集中办丧。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和奢侈浪费歪风,以良好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殡葬协会、老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深化殡葬礼数改革,形成农村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殡葬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三)殡葬改革民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加强青山白化整治,深化殡葬改革,形成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新风。以“四边三化”为载体,通过私坟“禁新”、旧坟生态化改造,禁止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乱葬乱埋行为,推进青山白化整治。严格落实市级一月一巡查,县(市、区)级半月一巡查,乡(镇、街道)级十天一巡查的“禁新”巡查督查通报制度,对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一律予以拆除,恢复原有生态面貌,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按照“去除坟圈、坟背覆土、保留墓碑、整体绿化、自然生态”的标准,对旧坟进行生态化改造,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或迁入政府建设的安置公墓安葬、就近迁入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或就地深埋处理,恢复山体生态原貌,实现坟墓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
以“节地殡葬”为抓手,全面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节地生态葬法改革试点工作,力求从占地墓葬向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骨灰堂(楼、塔)转变,向从政府推行的树葬、花葬、壁葬、海葬、深埋、撒散等节地生态葬法转变,促进殡葬与生态建设融合。实行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从源头上制止滥葬乱埋,构建殡葬改革常态化管理机制。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以“爱惜生命、顺应自然、凝聚孝心、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先进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文化礼堂教化行动。以文化礼堂建设为契机,倡导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让文化生根、使文明落地。从规划建设着眼,引导群众将农村现有的宗祠和庙、殿、宫等信仰场所与文化礼堂进行有效整合,使民间信仰、宗族姓氏文化传承与礼堂文化相融相合,从而达到破除封建迷信、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精神家园的目标。从活动内容着手,围绕“四时八节”和重大节庆,深化全民阅读,融入节庆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宣讲内容,开展绿色清明、端午龙舟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文艺骨干深入群众,挖掘温州浓厚的戏剧文化资源,创作编排具有温州特色的乡风乡俗和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的戏剧剧目和小品,在文化礼堂、文化中心展示展演,切实把文化礼堂打造成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交流中心、文化生活的服务中心和政治教育的学习中心,以惠民优势、文化优势、便捷优势吸引群众、集聚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礼堂活动,远离封建迷信、黄赌毒等,弘扬文明新风。
从管理运行着力,发挥群众在文化礼堂长效管理、活动开展、评价评估三个环节中的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文化礼堂建设的管理者、参与者和受惠者,使文化礼堂成为群众自愿、自主、自觉参与承办红白喜事的场所,引导群众办理红白喜事从高档酒店走向文化礼堂,使文化礼堂成为培育婚丧新风的学堂,实现节俭治家的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乡风评议推动行动。坚持在“督”“评”“传”上深化乡风评议,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大力推动民间道德设奖,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好邻居”“好婆媳”等推荐评选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立家规、传家训,讲家事、树家风,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六)五美乡村创建行动。努力在“十三五”期间创成县级以上文明村镇50%以上,培育“五美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先进村300个。推行“文明细胞”创建工程,深化“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家庭细胞。深化孝文化村、善文化村、核心价值观示范村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文化细胞。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道德细胞,形成以孝养德、以俭养德,互帮互助、相亲相爱、邻里守望的良好社会风尚。实施“五美乡村”创建工程,围绕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推进五美乡村“十个一”创建,切实提升农村文明水平。推行“双千结对”工程,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文明风尚方面的优势,引导结对双方在思想观念、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共建共育共享,把解决物质贫困与改变行为陋习结合起来,形成以城带乡、文明共建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钱三雄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剑谨、副市长陈建明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妇联、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市文明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精心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联动督查。要按照市文明委统一部署,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和县(市、区)、乡镇(街道)的主体作用发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方法,保质保量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节目、文艺汇演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解决当地村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突破口,让创建成果真正惠及农民群众,增强广大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队伍,巩固成果。要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队伍建设,使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当前移风易俗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要加强殡葬改革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大力推行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加强移风易俗宣教队伍建设,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移风易俗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解释和宣传,让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有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逐步增强移风易俗自觉意识。要加强对婚丧礼俗中介机构建设,树立正确导向,强化行业监管和职业道德,探索建立婚丧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促使其规范运行和自治管理;对不规范的婚丧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婚丧新办等工作成果。
(五)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各地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指标,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促进我市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推进各村(居)、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调成绩再创佳绩,综治考核再创先进。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
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居(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由村级民政助理员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全县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居(社区)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4)丧事简办具体办法
村、社区成立红白事理事会,下设治丧委员会,凡居民办丧事,一律以村(社区)治丧委员会名义举办追思会;去掉过去繁琐且时间拖沓的磕头、作揖、摆祭等祭奠仪式,改为三鞠躬;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逝者火化后,埋葬时一律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要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事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市场监管;工商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食药监所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行政执法中队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反对将骨灰装入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公路、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各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3、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由仲村镇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镇纪委:凡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执法中队:对因祭车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3)交警二中队:查处违法占道祭车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交管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5)派出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环卫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7)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文明信用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完善《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镇街要指导村居(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由镇考核办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今年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民政办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居(社区)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镇政府的要求,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1、创建标准。村规民约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较好,婚丧事不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基本杜绝,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大力弘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及文体活动场所齐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领导体制。成立移风易俗活动领导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成员具体抓,各司其职。成立道德评议会、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并正常开展工作,社区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3、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解任务;通过宣传栏、党员干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总结,有会议、宣传、等文字、图片资料。
4、道德建设。普遍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有公益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无道德失范言行。
5、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下发到户,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村家中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倡导婚育新风,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6、公益事业。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公益事业稳步发展,有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有计划生育服务室,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开展经常,丰富多彩,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群众,大力倡导婚事、丧事简办 ,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平等、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程,要高度重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制定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抓好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严厉打击算命,看风水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邪教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积极引导群众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省、市、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重点,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坚持“正面引导”“建设养成”“群众自觉”,反对盲目攀比,破除封建迷信,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20xx年,全区所有村把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嵩山之声”广播、文化墙、宣传栏、四德榜、公益广告等形式,强化移风易俗工作的社会宣传,张贴移风易俗内容的宣传标语、建设移风易俗内容的文化墙、每家每户发放移风易俗明白纸,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规范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各村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四)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引导公众树立后养薄葬即是孝的观念,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料理丧葬事宜,按照简约方便、丧事俭办原则,推行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等方式,控制丧事规模,简化治丧程序,压缩治丧时间,提倡2天内办理完毕,杜绝出大殡、办长丧。提倡节俭吊唁、文明祭祀(不使用纸人、纸马等带有封建色彩的丧葬用品;严禁沿路撒冥币烧纸、破坏环境卫生)严禁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办理丧事中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不得在城区街道、林区和旅游景区等禁火区域烧纸钱、燃放鞭炮。
(五)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一律取消“五好家庭”、“四德”典型人物的评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的工作要求,各村对文明节俭办丧事前5户带头户(不披麻戴孝、不吹喇叭、不烧纸草、不大操大办)每户补助600元,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对各村进行补助。
(七)严格执行火化要求。逝者骨灰一律安葬在本村统一规划的规范化土葬,不得随意乱埋乱葬,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嵩山之声”广播、“齐鲁嵩山社区通”、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五好家庭”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各村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定本村《红白喜事有关规定》,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示。
(三)组织实施。各村要对照《村规民约》、《红白喜事有关规定》,通过对带头户进行奖励、典型带动等办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逐步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
(三)督导考评。区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查指导,加大对各村移风易俗落实情况的督查,年底对各村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农村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社区、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工委领导、管委会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区纪工委、党建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又易反复,不会一蹴而就。各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县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为出发点,以减轻农民的潜在负担、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使红白喜事中存在的低俗、铺张浪费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
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居(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由村级民政助理员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全县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居(社区)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4)丧事简办具体办法
村、社区成立红白事理事会,下设治丧委员会,凡居民办丧事,一律以村(社区)治丧委员会名义举办追思会;去掉过去繁琐且时间拖沓的磕头、作揖、摆祭等祭奠仪式,改为三鞠躬;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逝者火化后,埋葬时一律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要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事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市场监管;工商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食药监所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行政执法中队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反对将骨灰装入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公路、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各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3、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由仲村镇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镇纪委:凡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执法中队:对因祭车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3)交警二中队:查处违法占道祭车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交管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5)派出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环卫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7)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文明信用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完善《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镇街要指导村居(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由镇考核办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今年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民政办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居(社区)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 移风易俗倡新风 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引导我镇广大党员干部形成科学、依法、健康、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做好 移风易俗倡新风 主题教育活动的氛围营造工作。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倡导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树立新型消费观。
(二)开展 你倡议我承诺 活动。签订 讲文明、除陋习、倡新风 承诺书,党员干部人人承诺,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三)探索建立村级 红白理事会 ,通过理事会加强宣传劝导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中旬 12月)
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做好婚事新办和丧事简办的事前劝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利用宣传栏、网络、宣传标语、墙体绘画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根据县委部署,在此阶段相继开展 大走访大调研 、 一把手上廉政党课 、 文明礼仪进家庭 、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等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4月)
1、开展 你倡议我承诺 活动。认真提炼活动标准,以 革除陋习,从我做起 为主题,印发《致全镇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积极签订 讲文明、除陋习、倡新风 承诺书,要人人承诺,个个履诺。
2、镇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开展形式丰富的 文明礼仪进家庭 活动;联村联企干部则利用 进村入企 、 周二下村 等时机进行 讲文明、倡新风 宣讲。
3、根据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及借机敛财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宁纪发〔20xx〕32号),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双报告 制度,即今后各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必须事前报告办理事由、时间和邀请对象等情况,事后报告操办过程、参加对象、规模和收受非亲人员的礼金礼物及处理等情况。其中,县管干部必须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其他党政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必须报主管单位党组织或者同级纪检监察组织;村主职干部必须报镇纪委。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5月)
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不高的要限制整改;组织 两代表一委员 明察暗访,发挥其监督作用;抓好典型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探索建立村级 红白理事会 ,通过理事会加强婚事新办和丧事简办的事前劝导及事后教育工作。
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 移风易俗倡新风 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 移风易俗倡新风 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