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最新3篇
国家法律法规每年都在不断的变更和推新,也就是说国家对安全要求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关注的重点越来越深刻、强调的内容越来越细致,这将促使我们持续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1)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宣传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区整体安全水平,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5月31日为启动仪式,6月16日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到企业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开展宣讲,为企业职工解读《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以及法律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各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交流学习活动,提醒职工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二)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大媒体安全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安全常识知晓率和防灾减灾自防自救能力。
1.积极组织参加线上活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省安委办发起的“安全生产进万家”“人人讲安全”微博话题和市安委办在安顺交通广播FM1029组织的有奖答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并将参与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安委办。
2.广泛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五个一”宣传活动要求,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和养殖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断整合资源内容,实现资源共享,配以多种形式的活动,融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惠及公众。
3.创作安全文化作品,强化社会宣传声势。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第四届应急管理新媒体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创作种类齐全、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作品,全方位传播,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公交车、高铁站、客车站等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特别是在人流密集区域的LED大屏上提高循环播放频次,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处处有、人人见的良好氛围。企业内部要张贴安全宣传挂图,鼓励员工创作安全文化作品。各单位要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引导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4.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走进企业一线,将《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宣讲、专题培训内容。宣讲、培训活动要广泛邀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企业员工参加,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推进企业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遵守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5.加强风险预警提示,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意识。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主流媒体、网站及新媒体,通过短信、电视、应急“大喇叭”等渠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农村安全风险点,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指导公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
(三)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活动。
1.深挖典型,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的宣传报道力度。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深挖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媒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动火、有限空间、危化检修变更作业风险我知道”活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对电气焊、切割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企业要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近期违规动火、有限空间、危化检修变更等危险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加强动火、有限空间、危化检修变更等危险作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3.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1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加强资质管理,严禁出借资质、超资质承揽业务。
(四)加强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
1、拓宽举报渠道。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企业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等重点环节进行举报,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公布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单位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及新媒体阵地,大力宣传《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举报奖励的公告》《安顺市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举报奖励的公告》。将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列入进企业宣传的主攻点,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让企业职工了解安全生产举报的途径、范围、流程、奖励标准等。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做好群众举报事项调查处理和兑现举报奖励宣传报道。
2.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交叉执法”等工作,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在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案例,通报曝光一批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办假证等案例,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的重要作用,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行之有效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全员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各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警钟长鸣。
1.开展企业应急演练。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1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1次重点岗位和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初期应急处置实战化教学和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避灾路线。
2.开展农村村寨应急演练。要发挥乡镇(街道)“一办一队一库”(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队、应急物资储备库)、村居(社区)“一站一队一室”(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救援队、应急物资储备室)和应急广播作用,针对农村居民需求,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在田间地头、居民院落等场所,利用院坝会、板凳会、群众会、座谈会、赶场天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沼气池中毒、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组织村民开展逃生避险应急演练,让村民正确掌握避险、疏散和自救互救方法,要重点针对主汛期特点,加大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力度,落实“五早五全”“两段叫应”,加强重点区域应急演练,增强人民群众防灾避险逃生能力。
3.开展城市社区应急演练。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机制,牢固树立“以社区带动家庭,以家庭辐射社会”的理念,建立和完善社区安全管理、教育、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应急避难场所、科普教育和安全体验场馆、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消防救援站等强化科普宣传教育。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排水防涝重点区域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居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社区抗御灾害的整体水平。
4.开展学校应急演练。通过组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利用校园广播、安全体验教室、“放假前安全最后一课”等,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应急避险逃生技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实验室危化品泄露应对处置等开展应急演练,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
5.开展家庭应急演练。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家庭成员经常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协助、提示独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碍的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针对燃气、电动车充电、高空抛物、高楼火灾逃生、消防通道以及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等开展安全宣传,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家庭减灾器材、救生工具等使用实操演练,提升以家庭为单位的安全能力建设。
(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区安委会在南门水井广场(中医院门口)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市民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应急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培育和塑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用群众喜闻乐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贯彻,组织志愿者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公益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协调推进“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常态化“打非治违”、主汛期自然灾害防治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策划宣传主题,增强针对性、时效性。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三)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媒体联动互动,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不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请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负责领导和联络员,于5月26日前报送负责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按要求及时报送学习、宣讲、“五个一”、“五进”、线上参赛、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典型案例曝光和创新做法、特色活动的宣传线索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于x月x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情况。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推进x市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深化建设系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x市建设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建设厅、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基础,有效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危大工程风险管控、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重大隐患曝光、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稳步实现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同步启动“安全生产 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12月份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要组织企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讲活动;各企业要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要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发表心得体会及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把安全教育关口前移,确保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基层。
(二)以“媒体曝光”为抓手,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1.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积极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移动端等媒体平台,深刻检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风险隐患,晾晒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查处曝光一个,警示震慑一批”的效果。
2.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借助行业媒体以及省市级主要媒体平台,刊发一批深度报道,及时发布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3.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以案普法”工作,制作公益广告、海报、警示教育片、提示语音等系列优秀科普作品,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结合实际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大力发挥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在面对面互动、沉浸式体验中掌握法律知识,营造主动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4.加大社会面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市级隐患曝光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各企业要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发动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各单位依托x电视台和x商报的《特别关注》等主流舆论监督栏目,突出本行业领域,持续曝光“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加大执法效力,强化警示教育。对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中“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等顽疾沉疴进行媒体曝光。
(三)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咨询活动,通过网络直播、“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线安全教育讲座、安全生产身边故事征集、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鼓励参加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
2.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与“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主题,推动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机关单位、工地、农村、社区等场所要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原则上每个镇街、条件许可的每个村(社)、工地,至少要组织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
3.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视频宣传。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将“班前会议”、“高处作业”、“消防安全”、“有限空间”、“应急演练”等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系列样板宣传视频进行推广,以丰富多样的形式进一步宣贯“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等安全生产制度,引导企业积极主动、高标准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等活动,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观看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电焊动火作业事故警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强化安全作业观念,提高人员安全意识水平。
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市建设局将选择在安全生产本质基础扎实、工作措施推进有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月现场会活动,通过相互学习交流,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巩固安全标准化整治成果。
6.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提升安全教育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探索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以“沉浸式”“体验式”等创新型安全教育模式,通过视频、立体展板、VR等技术手段向一线作业人员宣传建筑施工现场常见安全生产常识、典型事故警示案例,并完善建立现场考核机制,让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大幅提升一线工人的主动防护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结合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遏制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
1.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市在建工地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控、起重机械管理、高处作业管理、临边洞口防护、有限空间管理等情况,重点查处施工企业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大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主体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执法手段,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开展一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大检查。组织开展一次以城市桥梁、城市防涝、城市燃气、城市公园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开展一次城乡自建房安全大检查。开展三类重点自建房安全大检查,完成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和改扩建等三类隐患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4.开展一次物业专项检查。结合年度小区巡查计划和市消安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主要查物业公司是否按合同履约,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重点部位巡查等工作落实,对设施设备维保、年检是否落实监督责任并留痕,值班人员应急反应及平时定期演练、培训,对存在问题是否向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制定解决方案有序推进等情况。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当场责令整改,较严重问题挂牌督办,涉及业委会等属地相关问题的抄送镇街社区联合督办。
5.加强执法震慑。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判定标准开展执法监督,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危险作业罪办理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依法处罚,对排查出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一律依法关停整改,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属地、行业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主体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执法手段,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持续性曝光,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质安科、建设科、市场科、房产科、村镇科、质安站、征收中心、园林处、公用事业处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晰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活动氛围,根据活动方案开展隐患排查、现场观摩、应急演练等活动,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认真开展总结。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掌握活动动态,做好相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信部、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着眼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工作,推动全市工信系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应急演练,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安全生产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努力提升员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在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要把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有关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决策者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七项职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按照《x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和我局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设置措施等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通过加强企业安全宣传,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安全生产燕赵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重点对民爆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明察暗访,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保障作用,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要以全国重特大事故案件警示和民爆行业事故案例剖析为重点,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影响力,民爆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等方式,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能力。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真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针对夏季汛期特点,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指导和督促所属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落实。要围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局秘书科。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意义十分重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活动方案,做好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局安委办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灵活选择线上、线下形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工业园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相得益彰,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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