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最新5篇
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是国家药监局打造的化妆品科普宣传品牌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5年。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组织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__年5月24日—30日。
三、宣传活动内容
科普宣传周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开辟“__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5月24日—30日集中在市局官网以移动飘窗形式,开辟“__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同时在市局微信公众号、当地广电报刊和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发布系列科普宣传内容,包括《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贯、安全用妆知识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便于公众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
(二)现场宣传活动
举办20__年__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市局领导出席,邀请化妆品行业协会、企业、专家等有关各方代表参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为民办实事化妆品法规宣贯万里行”“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一是化妆品相关法规普法宣传,重点是《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宣贯。二是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护肤常识。三是开展化妆品中糖皮质激素类快速检测。四是引导消费者加强绿色环保的意识,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对环境的伤害,同时有利于保护品牌和打击假货。
(三)组织参加网络公益培训。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学习由国家局化妆品监管司开展的网络公益培训及省局化妆品监管处录制的网络课程。该培训采取培训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面向各省的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的主题,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授课。
国家局化妆品监管司开展的网络公益培训时间20__年5月26日上午9:00开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完成注册,即可观看直播。
(四)开展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活动。组织有条件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专营店、美容美发单位、集中销售市场等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化妆品基本常识和安全消费警示语,如“请正确认识化妆品用途”、“化妆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化妆品不能用于治疗皮肤病等疾病”等,向广大群众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和科学护肤,提高对化妆品安全的正确认识。
(五)开展“5。25爱肤日”宣传活动。按照国家、省药监局“5。25爱肤日”宣传活动的要求,将“5。25爱肤日”宣传活动纳入“宣传周”内容,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主题宣传,邀请相关科室和单位,开展宣传活动进医院、进社区、进商场,举办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分发喜闻乐见小用品。一是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包括免费义诊,公众咨询,健康课堂(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活动;二是向群众发放护肤相关科普材料,普及护肤常识,提供专业护肤指导,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护肤观念,倡导健康科学的护肤方式;三是进行现场互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收集,现场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表。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严格落实活动计划。各地要按照国家局实施计划和省局、市局方案,在活动规定的宣传时间、宣传内容,组织实施各阶段宣传活动。各地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各地组织开展活动要结合实际,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及时报送宣传总结。各设区市局要统筹组织实施“宣传周”活动,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20__年6月3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及优秀活动推荐(按顺序排列)报送至市局药化科电子邮箱。
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电子邮箱:__。
篇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妆〔20__〕40号)要求,为做好广东省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__年5月25日—5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伴您同行
三、活动内容
围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科普宣传重点,广东省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拍摄广东省食品药品科普体验馆化妆品区科普专题宣传片。选取广东省食品药品科普体验馆的化妆品展区,拍摄化妆品科普专题宣传片,并在省局网站、省局微信公众号、“安安网”等平台宣传推广。
(二)核心商业区LED屏幕轮播宣传。在宣传周期间,选取人流密集的核心商业区的LED屏幕,对化妆品科普知识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轮播,频率为每天8点—22点,轮播60次,每次15秒。
(三)举办化妆品生产安全常识公开课。以《化妆品生产安全常识》一书作为基础性培训教材,结合《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和国家即将出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举办1期线下化妆品生产安全大讲堂,并根据疫情适时推出线上化妆品生产安全大讲堂;根据培训内容,制作3个培训课件,上传至网站供化妆品生产从业人员学习。
(四)举办化妆品经营安全大课堂。开办两期化妆品经营安全大课堂,讲授国家化妆品经营监管法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等内容;印刷《化妆品经营安全常识》宣传册供企业参考。
(五)化妆品消费安全常识公开课。在宣传周期间,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修订及优化《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系列动漫视频,制作线上课程并上线推广。
(六)开展化妆品消费科普宣传。围绕化妆品功效,用漫画的形式,宣传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走出误区,树立理性用妆观,规避化妆品安全风险,并通过南都线上平台进行宣传。
(七)组织参与并宣传推广全国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发动各地市局积极参与国家局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并通过“安安网”、“安安有约”、“广东药监”、“南方号”等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
(八)号召化妆品企业积极参与宣传周活动。以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等行业协会名义,号召广大省内化妆品企业,积极参与广东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从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和管理,重视品牌培育与建设等方面进行倡议和响应,树立广东省化妆品企业良好形象。
(九)设计制作化妆品科普宣传资料。制作和编印化妆品安全知识相关科普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在宣传周期间发放给各地市局及社会公众。
(十)推广化妆品科普宣传片及短视频。对国家局发布的1部化妆品宣传周科普宣传片、3部系列科普宣传短视频和省局制作的相关科普宣传片,在省局官网、“安安网”、“广东药监”微信公众号、“安安有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广。
篇三: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20__年全区化妆品年度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根据__市市场监管局《20__年__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__市监药〔20__〕112号)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时间:5月25日-6月1日
二、宣传重点
以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为主线,重点宣传以下两项:
1、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宣贯,重点对儿童化妆品有关监管政策和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进行科普宣传。
2、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活动安排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活动为主,条件允许时可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周的参与范围和活动影响,提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参加“儿童化妆品”主题公益培训(5月26日)
组织监管人员、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等参加国家药监局高研院举办的网络公益培训。
(二)开展儿童化妆品科普大讲堂活动(5月27日)
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进校园活动,面向儿童、家长、教师,播放科普视频,发放宣传册,并视疫情情况举办线下科普讲座等。
(三)参加全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法规宣贯培训活动(时间待定)
组织__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参加省药监局举办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ADR网上宣贯培训,学习《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四)“__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小程序推广活动(5月25日)
计划于宣传周期间,向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社会面推广__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开发的“__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小程序,形成不良反应社会共治。推广国家药监局开发的“化妆品监管APP”,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用妆。
(五)营造化妆品科普安全宣传周氛围(5月1日-6月1日)
通过“__督督”抖音号、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等形式,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信息、视频推送,营造宣传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要切实按照市市场局的统一部署,在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宣传标识及宣传口径等方面保持一致。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加强对宣传周各类宣传材料的审核工作,把好政治关和业务关,确保科普宣传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在举办各类宣传活动中要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四)认真做好宣传总结上报工作
国家药监局建立考评推优机制,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活动,以“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通报表扬。各分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药化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局。
篇四: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妆〔20__〕40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__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__药监综财函〔20__〕14号)和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__市20__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长市监通知〔20__〕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__年5月25日-31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伴您同行”。
三、宣传重点
(一)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相关知识,纠正化妆品使用误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以及科普购买化妆品的注意事项。
(二)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工作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本次宣传周以线上活动为主。
(一)循环播放宣传周科普视频
为倡导公众重视化妆品安全,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发布四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科普短视频于5月25日—31日在“__市__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播出。(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组织参加网络知识竞赛
组织推广公众参加国家药监局宣传周期间在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答答星球”平台同步上线的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附件2)。该竞赛采用闯关升级、有奖竞答等形式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责任单位:药械化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发布网络消费安全提示
在“__市__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各单位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电子屏幕,各大电商平台经营者和网络销售者在化妆品品类商品展示页下发布消费安全提示。消费安全提示用语为:“国家药监局提示您:宣称用于祛斑、美白、防晒、染发、烫发等的化妆品为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标签上应标注‘国妆特字’或者‘国妆特进字’的批准文号。”(责任单位:办公室、药械化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参加网络培训
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经营化妆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广大消费者参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于5月25日—6月24日的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公益网络培训。(附件3)(责任单位:药械化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赠阅科普读物
以传播安全用药用妆科学理念、用药用妆和健康知识为重点,征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编纂的《安全用妆从了解化妆品开始》《要想皮肤好防晒不可少》《科学养护拥有健康秀发》《科学护肤守护肌肤健康》等科普读物免费赠阅社会公众。(责任单位:药械化安全监管科)
五、有关要求
统筹安排。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在统一的时间段、围绕统一的宣传主题、宣传视频、使用统一的宣传标识(附件1)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妥善处理。
严格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科普宣传工作的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及时上报。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总结本辖区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收集宣传资料,按要求报送总结,电子版请于6月1日前报区局药械化安全监管科。(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
篇五: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要求,定于20__年5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__年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20日-26日,主题为“安全用妆,伴您同行”。宣传周活动使用统一标识(附件1)。
二、科普宣传重点
(一)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相关知识,纠正化妆品使用误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以及科普购买化妆品的注意事项。
(二)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生产质量管理意识,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三)普及合格化妆品基本常识和选购化妆品注意事项,提升鉴别假冒伪劣化妆品能力。
三、活动内容
20__年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采取省市联动的形式,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家、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省局主办的活动
(1)5。25爱肤日活动。今年的“5。25爱肤日”以“美白类化妆品安全使用”为主题开展宣传,结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等相关监管数据,于5月下旬开展公益义诊、有奖问答、科普展览等活动,向公众普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提示化妆品使用风险。(责任单位: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线上专家访谈。利用省级媒体平台,以专家访谈的形式,科普化妆品定义及安全使用相关知识,纠正化妆品使用误区,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以及购买化妆品的注意事项。(责任单位: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云化妆”线上公益讲座。运用网络技术和流量平台,依托“安全用药大讲堂”,开展“云化妆”线上公益讲座。邀请专家上线,进行主题科普讲座和互动交流等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
(4)播放化妆品安全科普短片。通过地铁、网站等媒介播放国家药监局制作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视频,省局自制的化妆品科普宣传公益广告短片。(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各市、县市场市场监管局主办的活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系列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1)播放科普视频。国家药监局将于5月20日在局官网、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等平台发布1部宣传片,时长1分钟左右,倡导公众重视化妆品安全,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将于5月20-26日期间在局官方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以及抖音、小红书等流量平台集中发布3部系列科普短片,每部时长约30秒左右,围绕化妆品消费误区、公众关切问题,网络谣言等内容,以情景剧形式向公众传达安全用妆知识。
各地可通过上述方式下载,并在相关媒体进行播放宣传;也可通过省局网站→互动交流→科普宣传栏目下载播放。
(2)参与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为配合宣传效果,国家局将于5月20日-26日期间在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答答星球”平台同步上线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采用闯关升级、有奖竞答等形式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
各地要有序组织公众,特别是系统干部职工和化妆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互动。
(3)公益网络课程。国家药监局将于5月20日在高研院官网集中发布公益网络课程,邀请业内专家围绕“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为主题进行录制。
各地要组织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学习、讨论,提升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地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的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
(五)注重资料收集。国家药监局将对各地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进行表扬。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通过OA邮箱发送至省局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省局将统一整理上报。
各市、直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明确1名联系人,填写20__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于5月13日前,通过OA邮箱发送至省局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
联系人:__,电话: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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