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纪律检查通报(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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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一
从这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人员基本能做到按时到岗,有事、有病等能做到及时请假。其中党委统战部、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能按时到岗,对此提出表扬。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有4个部门未按时到岗人员较多,检查组已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人事处。
二、部分单位个别人员没有按时到岗,也没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报告。
三、履行请假手续不严格,口头请假较多,未及时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检查结束后,一些部门领导和未按时到岗人员已及时向检查组说明了情况。今后,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或抽查结果将如实通报。
遵守考勤纪律是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使全体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人事处 纪委/监察处 机关党委 校工会
年5月24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8月9日、8月13日,副局长路子房、纪检书记王培一带领行办、党办、监察室主任,对局机关各科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质监站、监察大队、工商用房管理处。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请假制度执行不力,外出办事手续不全;工作时间有串岗现象;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某个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检查组当时就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x年xx月xx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三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3月22日上午,按照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秋杰同志工作部署,由局纪委书记王培一同志带队,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对我系统节后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
经过对局机关及局属质监站、安监站、保障中心、招标办、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职工在岗情况较好,上班期间没有聊天、上网、打游戏、空岗等现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状态较好,望继续保持和发扬。
20xx年我局的工作任务之重、责任之大前所未有,为确保我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好的工作状态和高的办事效率来保障,现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整顿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3、局党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纪人员,将依照《开封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效能问责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年二月二十五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8月9日、8月13日,副局长路子房、纪检书记王培一带领行办、党办、监察室主任,对局机关各科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质监站、监察大队、工商用房管理处。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请假制度执行不力,外出办事手续不全;工作时间有串岗现象;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某个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检查组当时就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年月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五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xx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xx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x年xx月xx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六
近日,县作风办会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按照全县正风肃纪“五个三、一个六”的工作要求,对县直单位上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16日下午4时许,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张伟玲、刘清雨、张颖三人未经请假提前脱岗;20xx年11月17日,县体育局工作人员刘洋在没有单位领导安排其休息,也没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正常工作日不在单位上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呆在自己家中休息。
上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遵守单位上班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违反了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县农业局、体育局虽制定有机关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但在抓作风建设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的问题。
11月26日,县纪委监察局责成县农业局、县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张伟玲、刘清雨、张颖、刘洋警告处分;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成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炼平,县体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鲁梦龙给予诫勉谈话;对县农业局、县体育局存在作风散漫、纪律松驰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加以整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20xx年11月30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七
“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纪律考核”已列入《河南科技大学20xx年工作计划要点》。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5月24日上午,人事处会同校纪委、机关党委、校工会对在致远楼和图书馆办公的部门进行了工作纪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这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人员基本能做到按时到岗,有事、有病等能做到及时请假。其中党委统战部、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能按时到岗,对此提出表扬。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有4个部门未按时到岗人员较多,检查组已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人事处。
二、部分单位个别人员没有按时到岗,也没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报告。
三、履行请假手续不严格,口头请假较多,未及时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检查结束后,一些部门领导和未按时到岗人员已及时向检查组说明了情况。今后,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或抽查结果将如实通报。
遵守考勤纪律是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使全体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人事处 纪委/监察处 机关党委 校工会
年5月24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水利局吴、李、郭、康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发改委郭、张、陈与朱集镇郭、丁、程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文物旅游局张、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志睿早退;
8月23日下午,国土局苗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县纪委
年8月24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九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发堂、石宏贵、王旭斌、吴明荣、左军、赵紫婷、吴春英、黄泽亮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年月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
副局长路子房、纪检书记王培一带领行办、党办、监察室主任,对局机关各科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质监站、监察大队、工商用房管理处。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请假制度执行不力,外出办事手续不全;工作时间有串岗现象;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某个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检查组当时就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x年xx月xx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3月22日上午,按照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秋杰同志工作部署,由局纪委书记王培一同志带队,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对我系统节后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
经过对局机关及局属质监站、安监站、保障中心、招标办、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职工在岗情况较好,上班期间没有聊天、上网、打游戏、空岗等现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状态较好,望继续保持和发扬。
20xx年我局的工作任务之重、责任之大前所未有,为确保我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好的工作状态和高的办事效率来保障,现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整顿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3、局党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纪人员,将依照《开封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效能问责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x年xx月xx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xx局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委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xx局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早退;
8月23日下午,xx局苗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社旗县纪委
年8月24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水利局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发改委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文物旅游局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志睿早退;
8月23日下午,国土局苗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县纪委
年8月24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四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结合关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工作检查的内容和原则
(一)本制度所称专项工作,系指总关部署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人事、政工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清理整顿、案件查办、行风治理、责任制考核、教育整顿、源头治腐、执法监督、执法监察等涉及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
(二)专项工作检查通报,应坚持实是求事、客观公正、权责明确、奖惩分明、预防为主、违规必纠、推动工作的原则。
二、专项工作的检查
(一)专项工作检查通报将不定期的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二次。
(二)专项工作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确定检查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等,经关党组或党组纪检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专项工作检查前,检查组应根据实施方案,将检查的有关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实施专项工作检查,可采取听、查、访、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听,就是听取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除领导班子成员外,视情可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查,就是查阅有关的资料。
访,就是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个别访谈,了解该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的实际情况。
评,就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可分别采取评议、评分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五)检查组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对反馈的问题,应认真研究整改。
(六)专项工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根据检查情况,向总关党组写出专项工作检查报告。
三、专项工作检查的通报
(一)对专项工作检查情况应实施通报。
(二)通报应如实反映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基本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三)通报可采取书面或会议的形式,在本单位或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力、问题多的单位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
(四)在专项工作检查中,发现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管理失察、监督失效,分管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重大廉政问题,应及时向总关领导报告,并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大连海关党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20xx年4月13日起施行。
x年xx月xx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五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状况,尤其是来信来访较多的问题,9月上、中旬我部组织对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5日-14日,在各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部组织5个检查组对全市34个乡镇和开发区、兴达公司以及10家市级机关部门单位20xx年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检查方式上,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访谈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党办主任或人事科长)以及部分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新党员和群众代表,实地抽查2—3个基层党支部(总支)。在检查内容上,围绕“5访5看10个必查”的要求,重点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情况以及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以及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培养考试制、预审考察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年度计划备案制和党委派员列席制等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共发展党员4984名。其中,女党员1509名,占30.3%;35岁以下3664名,占73.5%;高中以上文化4540名,占91.1%(其中:大专以上文化2295名,占46%)。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培养,规范程序,创新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发展党员工作5年规划目标任务。从检查的情况看,戴南镇、张郭镇、周庄镇、陈堡镇、沙沟镇、昭阳镇、安丰镇、大垛镇、公安局、卫生局等党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绝大多数基层党(工)委能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协助抓,组织委员或党办主任(人事科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工)委能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围绕发展党员工作年度目标要求,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形成了 “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跟踪、年终有落实”的常态管理机制,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
2、突出发展重点,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不懈地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做到“四个倾斜”,即向生产和工作一线倾斜、向高知识群体倾斜、向35岁以下青年倾斜、向妇女倾斜,不断加大在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较好地优化了新党员的结构。几年来,全市发展党员结构比例均达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市委教育工委注重发挥妇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35岁以下的优秀教职工以及女教师的教育引导,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教育活动,激发了广大青年教师入党的积极性。兴达公司党委注重发展优秀青年职工入党,为公司党员队伍注入了活力。
3、注重程序条件,发展新党员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好“入口关”。大多数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不随意降低标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入口关”,做到了“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表现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二是紧扣环节,认真落实公示制。大部分党(工)委能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各项程序,特别是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戴南镇和张郭镇努力扩大公示范围,将党员发展对象在本镇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规范手续,严格把好“五关”。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认真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考察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规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和支部大会、党(工)委会记录,力求使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内容真实、表述准确、书写规范。市级机关党工委为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编印下发了《党务工作手册》,详细列明了发展党员的各项程序与要求,便于所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戴南镇、张郭镇、安丰镇、周庄镇、沙沟镇和周奋乡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把新党员质量关,做到有培养教育、有专门培训、有会议记录、有完备材料,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正常、有序、规范。
4、创新工作举措,发展党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基层党(工)委能够紧密联系实际,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目标,不断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一是前移审查关口。昭阳镇、安丰镇、沙沟镇、周庄镇等乡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与计生、农经、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全面了解情况,从源头上进行把关,有效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二是加大审查力度。张郭镇对非公企业主入党,除“过三关”外,还要通过工会、工商、税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联合审查,检查是否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真正把优秀的非公企业主吸收到党内来。三是推行入党答辩制。戴窑镇、张郭镇和市级机关工委在培训期间,围绕入党动机及党史知识,进行抽签答辩,增进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提高了党员发展对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积极性。四是扩大推优范围。西鲍乡除坚持党组织、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外,今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进行推优活动,通过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等形式,组织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既激发了年轻同志要求进步的热情,又壮大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从检查的情况看,多数基层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数量整体偏少。一些村人口数量众多,仅有1-2名入党积极分子,个别村甚至没有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制度执行不严。极少数行政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员参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有的仍然采取举手表决和鼓掌通过的方式,没有严格执行票决制;有的基层党委没有严格执行党委派员列席制。
3、部分农村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业务不熟悉。被访谈的村党组织负责人中,熟悉发展党员程序规定的比较少,多数只能说出个大概。个别村甚至出现召开党总支大会或以支委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的问题。
4、对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不够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重发展、轻教育”的现象,特别是发展后不培训、不教育,导致个别新党员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形象。20xx年以来,全市共有9名新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5、少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一是个别新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字迹潦草,缺乏严肃性。二是部分材料和记录不规范,缺乏完整性。如党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在讨论审批多名党员时,未能体现逐一表决。三是个别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材料管理不善,存在部分材料丢失的现象。四是极个别基层党委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自传、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未能认真细致地审核,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二)主要原因
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个别乡镇党委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发展党员工作当成“软任务”,没有明确的计划和措施;个别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很少过问发展党员工作;有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组织工作上,对发展党员工作心中无数。少数村党组织落实不力,一些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不主动,存在“坐门等客”的现象;个别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甚至妒贤嫉能,担心优秀青年入党后对自己的位置构成威胁,不愿发展党员。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肃认真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委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党办主任或人事科长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的书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本乡镇、村、本部门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过问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委要认真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意见,明确发展党员的计划、结构比例、目标要求和工作责任;年终,要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一是要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各基层党(工)委要进一步细化和把握农村、社区、机关和“两新”组织等各行各业发展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不以“能人”、“模范”代替政治标准。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重点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把是否参加党员义工服务作为主要条件,促进发展对象尽快成熟。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特别是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上,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三是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备案制、民主推荐制、培训考试制、预审考察制、发展公示制、讨论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党委派员列席制等制度,特别是农村党组织发展新党员,要全面实行发展党员讨论票决制和党委派员列席制。
3、与时俱进,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发展新党员的结构。一是突出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要把在非公经济领域发展党员作为扩大党在非公经济领域影响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力争在3年内达到省、泰州市提出的70%以上非公经济组织有党员的目标。同时,要抓好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突出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要注重在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将农村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回乡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以及在外务工经商能人发展入党。要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党员“双带”能力不强和少数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三是突出在各类人才队伍中发展党员。要按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发展各类人才入党的力度,努力把各类人才紧紧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和帮带。加强在教卫文体等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分布,提高党员队伍的“含金量”。
4、强化培训,注重指导,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实行分级培训。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基层党(工)委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委员的培训,各基层党(工)委负责培训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在培训内容上,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生活若干准则》为主,同时把《入党教材》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作为辅导材料。二是改进培训方式。既可以集中讲授,也可以运用电化教育手段;既可以聘请有关人员做专题讲座,也可以召开现场会进行观摩。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要不断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发展党员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5、从严预审,严格考核,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一是要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审查方式。拟成立市发展党员工作联审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审小组成员,负责对全市党员发展对象进行联审。市委组织员分片(口)负责指导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预审把关。各基层党(工)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也要相应成立联审小组,共同负责本乡镇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把关,以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二是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市委组织部将建立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每半年对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年内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人民来信来访查实且存在明显问题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组织委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组工干部;基层党组织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党(工)委也要加大对所属党支部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三是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做到“三个追究”,即: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失误的,追究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因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委推荐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党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责任;对于弄虚作假、不按发展党员制度要求和程序规定进行的,追究相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年12月12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六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临泽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县委办、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xx年11月22日至26日,由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县电视台抽调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对县直70个机关单位执行工作纪律及作风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采取的方式
1、采取明查的方式督查。一是督查上下班遵守纪律情况。采取单位门口视频录像、调阅单位监控视频的方式,对干部上午8:30-9:00、11:30-12:00,下午14:30-15:00、17:30-18:00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督查单位考勤制度执行情况。采取调阅单位考勤登记册、干部外出登记册的方式,对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督查单位干部在岗情况。采取到单位各个办公室逐个核对了解干部在岗情况的方式,对干部是否在岗进行督查,对不在岗的干部逐个核对外出情况,并与单位办公室提供的干部外出登记册进行核对,掌握干部外出的真实情况。
2、采取暗访的方式督查。一是深入商场、餐馆、酒店、网吧、茶馆等公共场所,督查上班期间是否有干部在上述场所购物、吃饭、打牌、喝茶、喝酒、闲游乱逛等情况。二是深入相关单位附近、单位办公室督查,看有无干部在上班期间从事上网购物、聊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单位、不定线路、不打招呼随时督查。由督查组随机确定督查时间、督查单位、督查地点,使督查工作更真实地反映干部工作作风与遵守纪律情况。
二、各单位抓干部纪律作风的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绝大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服务态度。县委办、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供销社、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严格干部考勤,无迟到早退情况;财政局、城建局、房产局等单位建立干部考勤台帐,干部请销假、办公、办事去向明确;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建立健全干部考勤簿册,确定专人每天负责考勤登记,并将考勤情况在单位公示牌上墙公示;县水务局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将干部考勤与年终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执行工作纪律严格。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各督查组明查暗访情况,通过汇总分析,存在以下问题:
1、执行干部考勤制度不严格。有的单位考勤制度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致使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有的单位领导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不抓不管,怕红脸、怕得罪人;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但对干部迟到早退情况记载、公示不及时,如:县工信局、统计局、粮食局、安监局、科技局、县法院、县农委、县畜牧局、园区办、种子管理局、农机局等单位;有的单位视频监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教体局。
2、干部迟到早退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干部驾私家车8:40过了才上班,下午5:30就早退接小孩,有的单位干部职工以公交车迟了为借口找迟到、早退的理由。如在统办一号楼、二号楼、种子大厦上班的部分单位干部。
3、干部外出登记制度不健全。有的单位没有建立干部去向公示牌制度,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干部有脱岗的情况;有的单位干部外出办事没有登记记录,有的单位安排干部下乡但去向掌握不清。如:县工商联、发改委、县农委、林业局。
4、个别干部在岗不在状态。有的单位干部职工人虽然在办公室,但心不在工作上,有吃早餐、qq聊天、玩游戏、网络购物等情况。
5、个别单位干部精神状态不振。有的单位办公物品摆放杂乱无章,花草枯死清理不及时、窗台书柜灰尘满面、垃圾桶烟灰缸不能及时清理,影响单位形象。
四、几点要求
上述问题,尽管只是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干部职工身上,但反映出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严肃纪律,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厉追究,树正气,刹歪风,敢抓敢管。在此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要认真反思,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
2、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勤制度、干部外出登记制度、干部去向公示牌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形成职责清晰、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严守工作纪律,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作息时间。广大机关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加大责任追究,对通报后仍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除对当事人点名道姓通报外,还要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x年xx月xx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七
各中心校、区直校(园)、民办校(园),各责任区督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区教科局决定从10月24日起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为期20天的学校安全自查和专项督导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重点是寄宿制学校和所有使用锅炉设备(含压力锅炉、茶水炉、采暖锅炉)的农村学校。
二、督导检查内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技防设施情况、校车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冬季取暖物资准备情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备的购买、更新、装配、运转情况,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具体督查内容详见附件。
三、督导检查方法与步骤
此次督查采用各学校(幼儿园)自查与责任区督学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学校(幼儿园)自查阶段(10月24日—11月4日)。各校要认真部署,制定本学校(幼儿园)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逐条逐项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即查即改,确保自查工作严密、细致、到位。
第二阶段:督学督查阶段(11月7日—11月11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责任区督学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为出发点,进行深入地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自查不深入、整改不细致、安全隐患较多的学校(幼儿园)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督导检查方式
责任区督学下校,采取听取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实地察看学校等方式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冬季取暖工作的严峻性,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落实责任,认真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对待此次专项督导检查行动,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安排专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逐一检查到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严格督导,清正廉洁。责任区督学要按照要求,认真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幼儿园)立即整改。督查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督查,实事求是,清正廉洁。
附件:盐湖区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表
委员会办公室
年10月19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八
银江镇,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国投公司、区城投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攀财监[20xx]6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攀东委办[20xx]22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隶属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协会和学会、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二、检查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或套(骗)取、虚列有关支出,未将资金收支等财务活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在法定账目中统一核算或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私存私放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公款的行为。主要包括:
1、截留、转移、隐瞒国家和单位的收入,私存私放。
(1)部门、单位将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使执法权应收缴的罚没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2)部门、单位将代管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经营收益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3)将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2、部门、单位违反规定取得的收入,私存私放。
(1)部门、单位利用行使公共权力,通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在擅自设置的账目内进行会计记录,私存私放。
(2)或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转移到下属单位、学会、协会、工会帐户存放。
3、骗取、套取、虚列有关支出,私存私放。
(1)利用虚假发票或真发票假事项等欺骗手段,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
(2)上级与下级单位或下属实体、相关单位之间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之外,私存私放。
(3)以虚假会计事项或以重复列支等手段虚列支出,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转出法定账目之外,私存私放。
(4)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私存私放。
4、利用学会、协会和工会帐户私设“小金库”。
部门、单位未执行批准的预算,未按规定程序、标准、范围,擅自向下属单位、学协会、工会补助或下拨资金并违规开支。
5、商业贿赂等取得的收入,私存私放。
部门、单位行使公共权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违法违规取得的商业贿赂性等收入,在擅自设置的账目内进行会计记录,私存私放。
6、其他形式的私存私放。
三、组织领导:
(一)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攀财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和《关于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攀东委办[20xx]22号)文件的精神,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共同承担,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成立由区委、常务副区长赵路任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向华、区监察局局长肖春义、区审计局局长代长华、区民政局局长肖学为小组成员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成员单位抽调2名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财监办。
(二)“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检查工作,加强督促,确保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四、检查步骤和方式:检查分为自查、重点抽查和整改处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隶属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协会和学会、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边清理检查,边处理整改。于20xx年8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报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二)重点抽查阶段: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区属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处理阶段:11月底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调查取证,严格区分问题性质的基础上,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 联系人:梁纲
民政局 东区监察局
年八月七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十九
局属各党支部:
今年上半年以来,局党工委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为全区城管系统各项工作的协调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按照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局党工委于7月20日至7月22日,通过听汇报、查台帐、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局属7个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发展工作及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本次检查,理清了我局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措施,现将我局上半年基层党建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党建工作情况
(一)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组织凝聚力
一是党建制度建设趋于完善。各支部定期组织支部成员开展学习活动,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的群团工作四本台帐,进一步推进了党务公开工作,支部党员干部能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很好的起到了率先垂范做表率。
二是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各支部及时对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对照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表,整理台账,撰写材料。主动承担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良好格局。
三是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落实。各支部把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扎实推进“三严三实”,强化党员宗旨意识
一是各支部紧紧围绕区委组织部及局党工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抓住重点,做到了精心策划动员,组织推进落实;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查摆问题,主动分析不足;狠抓整改落实,促进建章立制。二是专题教育活动注重领导带头,体现务实作风;注重围绕中心,解决发展问题,注重群众参与,发挥民主作用;注重督导检查,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回头看,促进专项整治。三是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和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
(三)积极开展党建活动,提升党组织的向心力
上半年以来,各党支部把党建工作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抓。局党工委积极推进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组织全体党员参与“党员固定学习日”、“征集微型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冬训”、“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以及“征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群众工作法’典型案例”等主题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党支部自身建设和部门的全面建设。同时,各支部注重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在学习制度的落实上严格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活动和党员远程教育活动,并严格实行学习考勤和考核制度;在学习内容的设置上,在认真落实局党工委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做到联系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进一步明确每月完成一个专题理论或业务学习;在学习形式的组织上,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局党工委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依托“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到社区参加义务劳动,主动认领志愿都岗位,极大地活跃了学习教育形式、丰富了学习教育内容、增强了学习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各支部党建组织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个别支部委员未履行支委分工职责,支部党建工作联络人不能及时查收文件,或未及时将文件要求反馈支部领导,致使有些工作的完成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具体工作落实的质量不高。个别支部有重制定计划方案,轻抓实施过程的现象。如:有的支部是制定出了实施计划,却比较简单空洞,实际操作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三是党员发展工作不细致。大部分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入党材料未按规定填写登记。个别支部台帐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漏记或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四是党员教育、组织生活抓的不实、不细。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存在方式单一及依赖局党工委的现象。个别支部仍存在中心组学习混同于党员学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出席率不达标、甚至出现个别党员连续6个月未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制抓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强化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工作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抓规范。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小组的工作。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是进一步创新办法抓促进。各支部要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强支部建设,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和方法,提高支部自主开展活动的能力。特别是组织开展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借鉴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务干部工作实务培训和工作能力。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二十
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精神,全面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监督检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精神,结合西城区律师工作实际,在区律师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区律师行业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律师协会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矿生
副组长:余昌明、皮剑龙、李法宝、卢子明、李晓斌、孙晓辉、杨景欣、韩映辉、王兆峰、任燕玲、张 楠
成 员:各委员会主任及秘书处全体人员。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20xx年11月29日到12月16日。各律师事务所组织自查,区律协分为10个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对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安全抽查。10个安全检查小组由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主管会长任组长,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到律所的安全抽查。
四、检查内容
1. 各律师事务所主体责任、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设施是否有效、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是否及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演练。
2. 办公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楼道及安全通道等场所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安全出口和应急照明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房间内是否违规使用电取暖设备、电烧水器等大功率电器。
3.防盗和内部安全管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检查的每个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2. 加强宣传,提升认识。各律师事务所要利用不同方式和方法,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常识,使全体人员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消除隐患,确保平安。要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排查,采取“过筛子”的办法,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解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西城区律师协会
年11月28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二十一
各社区党(总)支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5月xx日至6月5日,镇组织办采取现场看点、查阅资料等形式,对xx个社区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社区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基层党建工作系列会议精神,按照镇组织室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一是社区重视组织工作。各社区基础办公设施齐全,组织委员配备到位,部分社区还配有组织专干,组织工作安排、调度、督导和经费落实情况较好。
二是工作资料基本齐全。大多数社区基层党建等工作资料整理较为完善。比较突出的有老西门、宝塔、双红、中渡社区,特别是宝塔社区的网格党支部建设和志愿服务资料相当详实完整。
三是党员发展与管理稳步推进。各社区建立了党员花名册,党员信息摸底工作初显成效,比较突出的社区有观山、渫阳、荷花、老西门,均以支部为单位对辖区党员摸底,完善《党员信息采集表》。龙凤社区出台《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
四是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社区便民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效果较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全镇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督查结果来看,各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极个别社区认识不足,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高。个别社区组织委员工作不落脚,整天忙于其他事务性工作,或将资料整理工作全部丢给组织专干,平时不指导、不督导、不沟通,导致资料缺口大,比较突出的有红土、龙凤社区。
2.少数社区新手上岗,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班子分工调整,初来乍到,对业务知识不太熟悉,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比较突出的有二天门、观山社区。
3.少数社区资料欠完整。一是工作资料只有架子没有内容,工作开展情况不能得到充分体现。比如群教活动“回头看”和“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只有上级文件方案,没有本级工作内容,特别是月分析台账和整改成效印证资料,几乎空白。二是便民服务资料不全,给群众办完事后没有及时填写登记台账、预约单、代办单,便民服务宣传图片、文字材料、新闻报道没有及时汇总。
4.“599”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社区书记调查研究、交心谈心、办点示范、上党课没有资料;“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记录不全,党总支对下面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督导不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记录不全,如刘家坪、永固社区。大多数社区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台账未建立,没有流动党员台账、联系记录等相关资料,如渫阳、黄泥岗社区。
5.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力度欠缺。个别社区以在职党员人数少、工作忙等为说辞,没有形成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的意识,如红土、双新社区。少数社区在去年一些在职党员报到亮出身份后,就进入“休眠”状态,今年过去了整整半年,还没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比较突出的如新厂、观山社区。大多数社区这项活动看成是一项任务,往往以开展活动为目的去组织实施,消耗了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取得的实效也不明显。
5.网格党支部阵地建设动作不大。除观山、渫阳、宝塔外,多数社区网格党支部无固定办公场所、社区党员在网格党支部中无活动阵地,部分网格党支部阵地建设较为成熟但仍未挂牌,影响了网格化管理、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等其他工作的开展。
6.探索创新不够,党建工作的特色不够明显。多数基层只满足于完成县、镇统一确定安排的党建工作任务,工作传统落实的多,精心钻研创新的少。特别是“599”制度和便民服务工作,没有结合社区工作实际提出富有实效、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载体,工作平铺直叙,特色亮点不多。
7.资料分类不明确,没有装订。部分社区对党建资料的分类不够科学、繁多杂乱,“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党建活动记录不合工作程序、不合逻辑关系,明显存在事后补记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社区要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这次半年督查结果,将纳入日常考核项目。年终对各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首先将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社区其他干部时也将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优配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选派出“有能力、有想法、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党务工作者。为了加强这支队伍的能力建设,避免工作中出现无从下手的局面,社区要积极组织上岗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就党史党章、党的业务知识、社区党的建设等进行专题讲座,帮助他们迅速进入角色。
3.促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各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成立组织、搭建平台、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提供机会和导向,以认领岗位、所在网格为单位开展活动,促进活动由“大规模型”向“精准化、细小化服务型”转变。此外,各社区要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开展活动情况,做好活动记录,对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情况给予公示,并及时反馈到其所在单位。
4.加快网格党支部阵地建设。以创建完美社区为契机,各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实际选址、建立健全机构、完善配套设施,争取早日挂牌,让党员开展活动搭建平台。
5.积极推介特色与典型。坚持把“便民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微心愿”等服务型活动作为打造服务型党组织的有效抓手,各社区要特色、实效两手抓,培育1-2个示范性强、特色明显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将典型推介出去。
6.完善、规范组织工作资料。严格对照《楚江镇x5年上半年组织工作督查方案》要求,搞好查漏补缺,抓好各项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迎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检查。
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篇二十二
1月26日上午,绍兴市文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绍兴图书馆及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市直文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xx〕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xx〕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 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005,值班电话:851329。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