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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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一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下面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概念
(1)经批准符合发行条件 (2)以筹集资金为目的
(3)按照一定程序 (4)销售股票、公司债权或其他证券
3、公开发行的情形: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超过200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单选】以下不属于公开发行行为的`是()
4、涉及保荐的证券类型
(1)采用承销方式发行股票 (2)采用承销方式发行可转债
(3)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
5、保荐人要求
(1)具有保荐资格 (2)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
(3)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4)审慎核查发行人申请文件和披露材料
1、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
(1)设立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公司法》的条件
(2)设立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向证监会报送募股申请和文件
g.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若需要) h.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若需要)
2、新股发行的条件
(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的文件
【多选】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c.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d.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答案:abc 解析:d属于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不是发行的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符合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并报证监会核准
*债券分类(公司债、金融债、国债……)
1、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2)累计债券余额上限:净资产40%
(3)利润要求: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可覆盖1年债券利息
(4)资金投向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利率要求:不超过国务院限定利率
(6)其他要求:国务院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需同时满足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并报证监会批准
(7)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
a.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对已公开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且未清偿的
c.违反规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公司债券发行审批须提交的文件
(1)报送对象: 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证监会
(2)报送内容 a.营业执照;b.公司章程;c.债券募集办法; d.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e.其他文件;i.发行保荐书(若需要)
3、募集资金的用途
必须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二
导语:资本市场只是市场形态之一。市场由卖方和买方构成,有时候在有形的空间里,例如农贸市场或者大型商场,有时候在电子化的环境里。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内容吧。
资本市场是连接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重要场所。投资者与融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两大参与主体。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都有不同的规模与主体特征,存在着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此外,由于经济生活中存在强劲的内在投融资需求,这就极易产生非法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这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能够对不同风险特征的筹资者和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以满足不同性质的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金融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效率与风险控制能力。
(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营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营利能力。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从资本市场架构上也从属于一板市场。
中国大陆主板市场的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个市场上市。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2)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又称为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3)三板市场。三板市场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4)四板市场。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全国建成并初具规模的区域股权市场有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系统等十几家股权交易市场。
(1)主板市场。美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该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高,主要表现为交易国家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在该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一般是知名度高的大企业,公司的成熟性好,有良好的业绩记录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有较长的历史存续性和较好的回报。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该市场的投资人一般都是风险规避或风险中立者。
(2)以纳斯达克(nasdaq)为核心的二板市场。纳斯达克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与纽约证券交易所截然不同,它主要注重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营利性,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普遍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风险、高回报、小规模的特征。纳斯达克市场发展速度很快,按交易额排列,它已成为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全球第二大交易市场,而上市数量、成交量、市场表现、流动性比率等方面已经超过了纽约证交所。
(3)遍布各地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市场及场外交易市场。美国证券交易所也是全国性的交易所,但该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较纽约证券交易所略逊一筹,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转到纽约交易所上市。遍布全国各地的区域性证券交易所有11家,主要分布于全国各大工商业和金融中心城市,他们成为区域性企业的上市交易场所,可谓是美国的三板市场(otc市场)。
在此上市的都是著名的大公司。
(2)--板市场。大阪、名古屋等其他7家交易所构成地区性证券交易中心,主要交易那些尚不具备条件到东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这7家地区性市场构成日本的二板市场。
(3)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店头证券市场和店头股票市场,在此交易的公司规模不大但很有发展前途,其中,店头市场的债券交易市场占了日本证券交易的绝大部分。
3.英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1)主板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是英国全国性的集中市场,它有着200多年的历史,是吸收欧洲资金的主要渠道。
(2)全国性的二板市场(aim)。与美国不同,英国的二板市场aim由伦敦交易所主办,是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一部分,属于正式的市场。其运行相对独立,是为英国及海外初创的、高成长性公司提供的一个全国性市场。
(3)全国性的三板市场(ofex)。它属于非正式市场,主要是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服务的市场。
4.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和国外资本市场体系对比,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显著特点是市场结构不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发展思路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主要有:重间接融资,轻直接融资;重银行融资,轻证券市场融投资;重股市,轻债市;重国债,轻企债。这种发展思路严重导致了整个社会资金分配运用的结构畸形和低效率,严重影响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和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在组织体系、上市标准、交易方式和监管结构方面几乎都完全一致,主要为成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上市服务。
(2)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2004年6月24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刚刚推出,它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下,基本上延续了主板市场的规则,除能接受流通盘在5000万股以下的中小企业上市这点不同以外,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的。
(3)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
总的说来,中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各个政府部门主办,市场定位不明确,分布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则且结构层次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资本市场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其中,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俗称“二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c/j,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研究”课题组表示,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而我国现有的类似融资渠道却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staq和net系统的主要目的在于为非上市的国有企业改制服务。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难以回避的话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显然包括多层次的股权交易市场和多层次的债权交易市场,就后者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但股权市场依然主要是深市和沪市的a股主板市场。因此,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关键一环就在于发展多层次的股权市场。从国外成功的经验看,在股权市场中,除了主板和二板之外,场外交易的股权市场无疑也是这种多层次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
中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意义在于:(1)有利于满足资本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多层次化的要求。(2)有利于提供优化准入机制和退市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3)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我国的金融风险。
将现有的沪深两市定位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精品市场”。由于该市场发展历史较长,成熟度也较好,可以结合二板、三板市场输送来的优质公司进入和现有不良公司的退出(可以退市,也可以转向二板、三板进行交易),逐渐建立起我国的证券精品市场。该市场主要面向规模大、业绩佳的成熟知名大企业,其公司来源应主要来自二、三板市场,在满足特定情况的条件下,也可以在主板市场上进行增发进行再融资,但未达到这些指标的公司,不能通过主板市场再融资,特别是不能通过股权再融资的方式“圈钱”,这样才能充分保证主板市场公司的质量,降低该市场的风险。
(1)一所二板平行模式。一所二板平行模式即在现有证券交易所中设立一个二板,作为主板的补充,与主板一起运作,两者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相同的监管标准,不同的只是上市标准的高低,两者不存在主、二板转换关系。
(2)一所二板升级式。该模式即在现有证券交易所内设立一个独立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交易市场,上市公司除须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法律、券商顾问和经纪人保荐外,并无其他限制性标准,主板和二板之间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提升关系。
(3)独立模式。独立模式即二板市场本身是一个独立的证券交易系统,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报价交易系统和监管体系,上市门槛低,能最大限度地为新兴高科技企业提供上市条件。
(1)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2)在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同时,应积极规范地区性股权交易中心。(3)为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交易和转让问题,应积极稳妥地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家批准,有组织的、专门集中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公开竞价确定,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成交原则。
竞价一般有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1)集合竞价指在每日开盘时,交易所电脑主机对开市前(我国是每日上午9:15~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的一次性撮合处理过程。
(2)连续竞价是在开市后的正常交易时问不断竞价成交的过程。证券交易所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形式,通常大多数国家实行会员制。
(1)集中交易。场内交易市场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地点(证券交易所),所有的买卖双方必须在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之下进行证券买卖。
(2)公开竞价。场内交易市场证券的买卖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的,即多个买者对多个卖者以拍卖的方式进行讨价还价。
(3)经纪制度。在场内交易市场买卖证券活动必须通过专业的经纪人。
(4)市场监管严密。在场内交易过程中,证券监督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从事证券交易各种活动监管严密,以保证场内交易市场高效有序的运行。
1.监管当局对证券交易的核准
核准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审核上市交易申请。(2)审查证券交易所的初审意见。(3)经监管当局同意后,证券交易所出具《上市通知书》通知申请者,并予以公告,同时将证券挂牌交易。
2.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监管
对上市公司持续性监管的重点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上市公司初次发行的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后的持续性披露。
3.制止和处罚交易当中的违法行为(略)
场外交易市场即业界所称的0tc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1)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是通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2)第三市场。第三市场是指已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3)第四市场、。第四市场是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交易的,主要是依靠电话、电报、传真和计算机网络联系成交的。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区别在于不采取经纪制,投资者直接与证券商进行交易。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具体地说,是证券公司对自己所经营的证券同时挂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并无条件地按买入价买人证券和按卖出价卖出证券,最终的成交价是在牌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含佣金的净价。券商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所挂的牌价。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证券买卖采取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对同一种证券的买卖不可能同时出现众多的买方和卖方,也就不存在公开的竞价机制。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由于场外交易市场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不易管理和监督,其交易效率也不及证券交易所。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为这些证券提供了流动的必要条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兑现及投资的机会。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三
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有较高的含金量。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下面是关于证券从业的基本知识要点归纳,望大家喜欢。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是通过委托证券经纪商来进行的,此时,投资者是证券经纪商的客户(下文中的'客户即指委托证券经纪商来代理买卖证券的投资者)。客户在办理委托买卖证券时,需要向证券经纪商下达委托指令。委托指令有不同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
(一)柜台委托
柜台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采用柜台委托方式,客户和证券经纪商面对面办理委托手续,加强了委托买卖双方的了解和信任,比较稳妥可靠。
(二)非柜台委托
(1)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人工电话委托是指客户将委托要求通过电话报给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根据电话委托内容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传真委托是指客户填写委托内容后,采用传真的方式表达委托要求,证券经纪商接到传真委托书后,将委托内容输入交易系统申报进场。
(2)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这里的自助方式是自助终端委托,即客户通过证券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凭证券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进入电脑交易系统委托状态,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电脑交易系统,以完成证券交易。电话自动委托是指证券经纪商把电脑交易系统和普通电话网络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电话自动委托交易系统;客户通过普通电话,按照该系统发出的指示,借助电话机上的数字和符号键输入委托指令。
(3)网上委托。网上委托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基于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络的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客户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包括需下载软件的客户端委托和无需下载软件、直接利用证券公司网站的页面客户端委托。网上委托的上网终端包括电子计算机、手机等设备。
客户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也应当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等异常情况时,客户可采用上述其他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
1.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类型
(1)自然人因遗产继承办理公众股非交易过户。
(2)自然人因出国定居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职工股办理非交易过户。
2.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并提交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
(2)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3)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申请表及资料交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审核;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在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上实时审核签字后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申请人,其余资料留存。
(4)经办人向申请人预收取非交易过户的一切费用并出示相应凭证。
(5)按照中央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或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将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传真至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上海证券的非交易过户)。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再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
(6)收市后经办人将客户留存资料归入客户资料档案留存。
(7)经办人于收到登记结算公司非交易过户确认单的下一工作日将该确认单交申请人,并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
(一)佣金
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
(二)过户费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中央结算公司的收入,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时代为扣收。
(三)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我国税收制度规定,股票成交后,国家税务机关应向成交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为保证税源,简化缴款手续,现行的做法是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办理交收过程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纪商同中央结算公司的清算、交收中集中结算;最后,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四
证券学的学科体系是由从不同角度研究证券市场的行为特征及其运行规律的各分支学科综合构成的有机体系,主要包括传统证券学和演化证券学两大研究领域。下文是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基础知识重点,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1)资金使用方向。 (2)市场利率变化。 (3)债券的变现能力。
(1)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 (2)筹资者的资信。 (3)债券期限长短。
政府债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者“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
(1)从形式上看,政府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政府债券本身有面额,投资者投资于政府债券可以取得利息,因此政府债券具备了债券的一般特征。
(2)从功能上看,政府债券最初仅是政府弥补赤字的手段,但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政府债券已成为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共开支的重要手段,并且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渐具备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1)安全性高。 (2)流通性强。 (3)收益稳定。 (4)免税待遇。
中央政府债券也称“国家债券”或“国债”,国债发行量大、品种多,是政府债券市场上最主要的融资和投资工具。
(1)国债的偿还期限是国债的存续时间,按偿还期限不同,习惯上把国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1年或1年以内的国债,具有周期短及流动性强的特点,在货币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政府发行中期国债筹集的资金或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用于临时周转。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长期国债由于期限长,政府短期内无偿还的负担,而且可以较长时间占用国债认购者的资金,所以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长期国债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2)按资金用途不同,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的国债。建设国债是指发债筹措的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国债。战争国债专指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特种国债是指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
(3)按附息方式分类,分为附息式国债和贴现式国债。
附息式国债是指债券发行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贴现式国债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的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国债。
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国债为贴现式国债,期限在1年以上的国债为附息式国债。
(4)按流通与否,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
流通国债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非流通国债是指不允许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
(5)按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
目前我国发行的普通国债有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
(1)记账式国债。我国的记账式国债是从1994年开始发行的一个上市券种。它是由财政部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和流通转让的债券。记账式国债的特点是: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发行凭证式国债一般不印制实物券面,而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是一种储蓄性国债。凭证式国债具有购买方便、变现灵活、利率优惠、收益稳定、安全无风险的特点,是我国重要的国债品种。
(3)储蓄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情况看,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这两个品种将在我国长期并存。储蓄国债(电子式)是2006年推出的国债新品种,具有以下特点: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都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级别最高的债券,以国家信用作保证,而且免缴利息税。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申请购买手续不同;第二,债权记录方式不同;第三,付息方式不同;第四,到期兑付方式不同;第五,发行对象不同;第六,承办机构不同。
储蓄国债(电子式)与记账式国债都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但具有下列不同之处:第一,发行对象不同;第二,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第三,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第四,到期前变现收益预知程度不同。
其他类型国债主要有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等。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五
导语:关于金融市场的证券考试知识点大家分别知道多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金融市场的概念、金融市场的分类、金融市场的特点的相关内容,需要了解的'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
金融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市场是指由货币资金的借贷、金融工具的发行与交易以及外汇黄金买卖所形成的市场,泛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各式各样的金融交易活动实‘现资金余缺的调剂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狭义的金融市场特指有价证券(主要是债券与股票)发行与流通的场所。通常所说的金融市场主要是指后者。
1.交易对象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对象具有特殊性。
2.交易的过程不同,即金融市场的借贷活动具有集中性。
3.交易的场所不同,即金融市场的交易场所具有非固定性。
4.交易的价格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具有一致性。
5.金融市场上交易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同一性。
6.交易的双方不同,即金融市场上的买卖双方具有可变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六
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章节重点复习,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证券经纪商为投资者办理经纪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投资者必须事先到中央结算公司或其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1)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只有国家法律允许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开立证券账户。对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许开户的对象,中央结算公司及其开户代理机构不得予以开户。
(2)真实性。真实性是指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假隐匿。目前,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进行证券交易时采用实名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时,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可按规定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一般情况下,第一开户网建议投资者开立上海a股账户和深圳a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港币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深圳b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美元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上海b股账户;已经开立a股账户的投资者,允许其对基金进行投资,不必再开立基金账户。
(一)证券交易原则
证券交易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应该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为了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个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它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事务。
(二)证券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即为了维护证券交易市场而颁布的具有法律依据的规则,主要包含: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大宗交易制度和金融期货交易规则三方面。 (1)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2)大宗交易制度。 (3)金融期货交易规则。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来进行。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一)竞价原则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
(1)价格优先。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二)竞价方式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o0~15:o0为连续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o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1.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人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4)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5)然后进行集中撮合处理。
2.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交易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另外,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一)做市商交易的基本概念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它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
一般来说,做市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建立足够的标的商品库存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要。
(2)具有管理商品库存的能力,以便降低商品库存的风险。
(3)要有准确的报价能力,要熟悉自己经营的标的商品,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作为做市商,其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所以做市商必须履行“做市”的义务,即在尽可能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条件下,随时承担所做证券的双向报价任务,只要有买卖盘,就要报价。
(二)做市商交易的特征
(1)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 (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财务状况、合规状况良好;有开展业务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资金和证券;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等。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七
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重点笔记,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
(1) 直接性。
(2) 分散性。
(3) 差异性较大。
(4) 部分不可逆转。
(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间接融资亦称间接金融,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现先行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间接融资的特点如下;
(1) 间接性。
(2) 相对的集中性。
(3) 信誉的差异性较小。
(4) 全部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公司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本属于自有资本,而通过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本属于借人资本,发行股票和长期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短期债券则是补充流动的资金的重要手段。
政府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既可以用于协调财政资金短缺周转、弥补财政赤字、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的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在战争期间还可以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中央银行是代表一国政府发行的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机构。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
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包括;
(1) 由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
(2) 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
(3) 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
(4) 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
(5) 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
(6) 外国政府增援赠款。
证券投资者是指通过买入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证券投资人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1)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
(2) 金融机构。参与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3) 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可以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得收益。
(4) 各类基金。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qfii即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的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国外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经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业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在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采取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的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企业年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按市场价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2) 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3) 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型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同时,规定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情况,劳动和谁会保险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适时对企业年金资金投资管理机构、投资产品和比例进行调整。
(4)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也不额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值的10%。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是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 构建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群体,加快指数型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
(2) 积极促进保险资金入市。
(3) 发展私募基金。
(4) 吸引海外资金入市(qfii)。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证券业务。
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职务及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监管职务包括证券公司业务许可制度、分类监管制度、合规管理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等。
1.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机构设置、业务牌照、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行政许可把好准入关;防范不良机构和人员进入证券市场。设立证券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制度建设、经营场所、合规记录等方面的设立条件;在准入环节对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资格进行审慎调查,鼓励资本实力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将业务许可与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挂钩,要求证券公司必须达到从事不同业务的最低资本要求;加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将事后资格审查改为事前审核、专业测评、动态考核等相结合,切实保护诚信专业、遵规守法的高管人员,淘汰不合规、不称职的高管人员,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逐步培育证券业合格的职业经理群体。
2.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根据实践情况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风险监管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水平动态挂钩机制;二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三是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大类11个级别。
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3.合规管理制度
2008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全面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性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理内部机构和人员的违规行为,迅速改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把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作为评价证券公司的重要指标,并据此决定对其违规行为的惩处方式和力度,以激励和加强自我管理。
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在原有客户资金存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客户资产安全、防止风险传递、方便投资者、有利于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原则,设计、实施了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证券公司在接受客户委托,承担申报、清算、交收责任的基础上,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专户存放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资金存取和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结果,记录每个客户的资金变动情况,建立客户资金明细账簿,并实施总分核对和客户资金的全封闭银证转账。
5.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
对证券公司信息报送与披露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
(1)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即证券公司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自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指标或者客户资产安全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况、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2)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这一制度主要为证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
(3)年报审计监管。这是对证券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础知识重点实用篇八
金融市场交易之间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更主要的是借贷关系,体现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那么,下文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备考重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
2.国际资本流动方式。
金融市场的形成过程:
(1)货币的出现标志着金融市场开始萌芽。
(2)以银行为中心的现代金融市场初步建立。
(3)证券业的发展是金融市场形成和完善的'推动力。
(4)信用形式的发展使各类金融子市场得以形成和发展。
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
(1)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趋势。
(2)全球金融市场的证券化趋势。
(3)金融创新的趋势。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资本在国际间转移,或者说,资本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作单向、双向或多向流动,具体包括:贷款、援助、输出、输入、投资、债务的增加、债权的取得、利息收支、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外汇买卖、证券发行与流通等。
(1)按资本的使用期限长短,可将国际资本流动分为长期资本流动和短期资本流动两大类。
长期资本流动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或未规定使用期限的资本流动。它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贷款三种主要方式。
短期资本流动是指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资本流动。它主要包括贸易资本流动、银行资金流动、保值性资本流动、投机性资本流动四类。
(2)按照资本跨国界流动的方向,国际资本流动可以分为资本流入和资本流出。
1.()的建立标志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初步形成。
a.英格兰银行
b.阿姆斯特丹银行
c.英格兰证券交易所
d.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答案】d
【解析】1609年,荷兰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有形、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标志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初步形成。
2.下列属于国际资本流动的有()。
ⅰ.国际援助
ⅱ.引进外资
ⅲ.发行国债
ⅳ.外汇买卖
a.ⅰ、ⅳ
b.ⅰ、ⅱ、ⅳ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国际资本流动是指资本在国际间转移,或者说,资本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作单向、双向或多向流动,具体包括:贷款、援助、输出、输入、投资、债务的增加、债权的取得、利息收支、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外汇买卖、证券发行与流通等。
3.长期资本流动的主要方式不包括()。
a.国际直接投资
b.银行资金调拨
c.国际证券投资
d.国际贷款
【答案】b
【解析】长期资本流动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或未规定使用期限的资本流动,它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贷款三种主要方式。
4.下列国际资本流动中,属于资本流入的是()。
ⅰ.外国在本国的资产增加
ⅱ.外国对本国负债减少
ⅲ.本国对外国的债务增加
ⅳ.外国对本国债务增加
a.ⅰ、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ⅲ、ⅳ
【答案】b
【解析】资本流入是指外国资本流入本国,即本国资本输入,主要表现为:(1)外国在本国的资产增加。(2)外国对本国负债减少。(3)本国对外国的债务增加。(4)本国在外国的资产减少。第ⅳ项属于资本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