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工作总结汇报 夏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的总结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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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汇报 夏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的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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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情况的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县政府成立了仪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科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明东、副县长龚宁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二、制定方案,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通过仪陇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
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监控限价销售。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
截止xx年底我县登记备案15个承办企业, 147家销售网点,11个售后服务维修点,配备联网终端的有71家,营业面积达50㎡以上的有147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432台,发放补贴资金216万元,同时也把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送到农民手中,使我县农民得到了实惠。
虽然我县xx年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各乡镇销售补贴进度不均衡;
3、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4、个别经销商在推销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首x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x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 这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根据中、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 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下, 通过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x年的家电下乡工作得了显著成绩, 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认可和表扬。 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
县政府成立了xx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任副组长, 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 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二、制定方案,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 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 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 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 通过xx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 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 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幕广告, 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 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 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 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 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 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 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 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 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 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 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 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 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 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 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 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 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 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 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监控限价销售。 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 截止xx年底我县登记备案15个承办企业, 147家销售网点, 11个售后服务维修点,配备联网终端的有71家, 营业面积达50㎡以上的有147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432台, 发放补贴资金216万元,同时也把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送到农民手中, 使我县农民得到了实惠。 虽然我县xx年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各乡镇销售补贴进度不均衡;
3、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4、个别经销商在推销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首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 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 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 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 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 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 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 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 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 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 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 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 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 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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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县家电下乡工作从2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通过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家电下乡工作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知识,确保财政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有全面认识,能正确把握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领导。建立了乡到县、乡镇财政所到经办股室、经办股室到分管领导的工作机制,配备了得力人员,各个关口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财政所由所长对所在乡镇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负总责,各财政所选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实际操作,将各乡镇的唯一密匙发放给选派出来的专职人员,确保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三是各项基础保障工作到位,首先对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及时地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配发到各乡镇财政所作为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专用,并为这些电脑分别连接了独立的网线,保证了网络的畅通和网页打开的流畅,做好硬件方面的保障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从工作启动以来,先后以电视、报纸、公告、发放宣传单、宣传小册和当面解答疑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海报450余张、横幅标语25条、电视台宣传2次、宣传册5000份,让广大农民家喻户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和用好政策。
(三)坚持各项硬性操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各乡镇财政所定期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咨询电话,财政局内设专人负责接收各工作点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工作。
2、坚持产品认定原则。全县?传不到位。宣传只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商家一同做好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但很多商家不愿意出资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所以很多产品在我县还未进行销售。由于农户对政策的了解不够,也导致了部分农户在省外网点购买回来无法兑现补贴的现象发生。
3、品种单一,范围不够广。很多电视、广告、宣传上能见到的家电下乡产品农民在就近网点都无法购买到;农民在选择商品的时候因为品牌的单一性,所以没有选择的余地。
4、家电下乡限制了补贴最高价格标准。一些农户想购买的产品型号销售价格高于限制价,以至可购买商品范围再次被压缩,农户无法购买到满意商品,影响购买的积极性。
5、部门间协调不够,以至家电下乡的管理、市场、销售体系尚有漏洞,很多地方存在隐患。
6、家电下乡价格统一规定,利润相对较低,商家不愿做,或不按照政策执行,采用直补销售和其他低价商品抵触家电下乡产品。
7、因摩托车、汽车没有限制销售价格,以至发票可能出现虚开金额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地方税收问题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品、院坝会和销售网点大力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管理。大力组织货源和引领经销,使得家电下乡的品牌、品种多样化,有利于市场的合理竞争发展。
3、管理部门对市场监管要加强。组织对市场的不定时抽查,防止伪劣、不合格商品流入,冲击家电下乡市场,损害农民利益、影响政府形象。
4、财政、经贸等管理部门之间协调力度要加大,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促进销售登记更快捷,确保申报、审核、兑现等环节的顺畅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4) | 返回目录
“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这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区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下,通过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家电下乡工作自1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6月21日,全区备案网点已增至184家,基本覆盖全区32个乡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133台,销售量排名全市第一;销售金额3381.94万元,财政补贴到位资金157.36万元,排名全市第二。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426号)、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湖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商建设[]9号)和常德市商务局、财政局《常德市鼎城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商发[]1号)精神,鼎城区首先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唐绍华任组长,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商务局、财政局共同认真制订了《鼎城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3月2日唐副区长还亲自带领商务局、财政局负责人下到乡镇网点考察督导,现场调度。四是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镇长负总责、财政所长具体抓的领导班子,并明确一名1-2名专职微机员,全面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的重视和科学的调度保证了家电下乡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商务局首先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先后对网点相关人员集中培训4次。09年12月31日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之初,我局对全区140个销售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发放1000份宣传单和200本《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手册,熟悉政策与业务流程;09年2月19日对桥南市场52家二级批发商进行了业务指导,督促他们及时完善网点设施,做好配送服务工作;2月26日,区财政局对32个乡镇财政所所长及其微机员进行了微机操作和补贴兑付培训;3月和5月又分二次对新增40多家网点进行了培训。同时区财政局对全区乡镇财政所长和微机员进行了微机操作和补贴兑付培训,使相关人员迅速熟悉家电下乡政策与业务,保证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月28日开始,各乡镇相继召开了由村长、会计、妇联主任参加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宣传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家电下乡有关精神,布置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备案网点共同印制16万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和销售网点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悬挂横幅2100余条,通过鼎城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安排滚动播放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多次大型进乡入村到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0多台次,走村串户,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原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责任书(加盖公章)。同时对备案申请网点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配备了电脑、税控机、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张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我局对全区200多家首批申报网点,经严格审核有60多家因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案网点140家并予以公示。同时我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如对首批140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现场检查中,我们取消了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3家网点。截至6月中旬,全区184个备案网点人员、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一是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经销网点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网点监控管理,对相关情况印发了三期工作简报进行总结公布。3月2日-13日,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全区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2周的现场督导检查,对网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现场处理他们的问题,对部分不够规范的网点退出了整改意见。现在全区各家电下乡网点都设立了专柜,推行送货上门、安装等售后服务,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截至目前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家电下乡投诉事件,各网点销售火爆,全区销售总量排全市第一。二是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虽然我区在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2、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其主要原因是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不高,影响到经销商的积极性。如有一款康佳t21ta267的21寸彩电,二级批发商给网点的价格是590元/台,网点售价669元/台,扣除税费20元、运输费20元、人工等成本10元,利润只有二十几元。利润不高使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
3、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电信在全区各乡镇有32个手机销售备案网点,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显示其截至6月中旬家电下乡活动开展半年来,手机销售仅21部,每个网点还不到一部。经我们调查得知,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其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13%,后来电信部门内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100%的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