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七篇(精选)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篇一
(一)对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对关联退税凭证作不予退税处理:
1、未按退税凭证内容录入多申报退税;
2、未按专用税票开票日期录入;
3、对预申报审核疑点未作调整直接办理正式申报;
4、对作撤单或撤销申报处理的退税凭证未作调整直接办理正式申报;
7、应当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经认证或认证未通过;
8、无退税凭证、少退税凭证或涂改退税凭证;
9、退税凭证所开具的购货、报关、收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10、主管退税机关认为应当作不予退税处理的其他违规行为。对上述关联退税凭证将加盖“不予退税”印章,今后不得再申报退税。
(二)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对关联退税凭证作撤单处理:
1、退税凭证印章不全、不清;
2、配单错误或关联退税凭证内容、号码不相符;
3、退税凭证开具(填写)不规范,项目不全;
6、出口货物报关单未单独载明、单独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退税;
7、主管退税机关认为应作撤单处理的其他行为。
对已作撤单处理的退税凭证当月不得办理重新申报,下次申报退税时,须单独装订成册。
1、申报表内容填写不全、印章不齐或逻辑关系错误;
2、申报表中数据修改后未加盖企业公章和办税员章;
4、将多份无关联关系的退税凭证合并为一个关联号;
5、在一年之中关联号重复;
6、未在外销发票右下角编写关联号;
7、非委托加工业务,在“备注”栏随意使用“wt”标识;
8、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登记出口销售帐、核算出口销售额;
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篇二
05,在技术转让贸易中,由于往往要结合有关机器设备等的进口;
06,法律规范:
a,首先应当符合国内法。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必须按国际惯例办事。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若是“自然人”,必须是公民;
01,未成年人对达成的合同可不负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就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意思一致
03,这种自愿又应以合法为前提;
(三)必须互为有偿
(四)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02,有的国家允许使用口关合同形式;
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篇三
打印方法:按照打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表》的方式,从向导的“第六步”-”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点击相应的单号分别打印,打印方法是点出了相应单号后点右上角的红字的“扩展功能”进入打印选项再打印。
4、购进货物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5、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6、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出口消费税应纳税货物的才需提供);
7、其它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凭证。
注意:凡2007年以后报关出口的申报单证不需要提供纸质核销单,但电子数据依旧需要录入。
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篇四
1、目的
为进出口业务的正常发展,减少工作出错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作为公司进出口单证复核的依据。
2、适用范围
3、职责
5)公司单证核对人员负责核对报关资料与报关单一致性的核对工作,确保单证一致。
4、工作规范
1)公司审单处同事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并按照公司的编号规则对其进行编号、分类,根据不同用途分发各部门同事,按照编号将简略信息录入公司系统。
1.1 审单方式
1.1.3 完工审单
5)公司录入人员根据单证编号将报关信息录入公司系统;
6)公司录入人员将单证整理,入区按入仓编号,出区按日期整理归档。
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篇五
一. 接受定舱
1. 对委托方货载的船舶
● 接到计划委托人员转来的船舶通知单及有关发货人的资料后,及时联系发货人或代理人了解备货情况,告知有关船舶规范及船期信息。应将货方反馈的货物情况电告委托方。 ● 在船舶抵港前及时催促托运人办理装船手续。
2. 对需揽取货载的船舶
了解船期、卸港及其顺序、船舶可用舱容、运费、航程时间,积极与可能的托运人联系,拓宽渠道,争取充分利用可用舱容,为委托方揽货。
3. 审核托运单
● 船名、航次、目的港
● 货名、包装、唛头、件数、重量、体积、运费付款方式。
4. 签发托运单
对经审核可接受的托运单按不同港口分别进行提单编号,作为接受订舱的确认。在装货单上加盖公司签单章,并将装货单和大副收据退回托运人。
对经审核不能接受的托运单,向托运人说明原因。做好必要的记录,作为质量分析会等输入内容之一。
5. 托运单的更改与退关
对托运人以书面形式的任何更改托运单的要求,要先予以审核确认。托运人电话更改的,应做好电话记录;托运人手写更改的,应要求托运人在托运单上签字并注明更改日期。接受更改后,应及时应及时修改有关资料,必要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人员,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无论船方/货方,要求退关时提出书面的退关通知。应将退关通知及时转达至船、货的另一方和港务局业务处/装卸公司,做好通知记录,并做好有关的退关记录。
二. 提供空白提单
接受定舱后,向委托人提供合理数量的空白提单,并做好发放记录。提单采用船舶委托方/船长指点的格式。如本公司没有被指定的提单格式,可通过委托方指定的途径获取,或提醒外勤从船长处获得。
三. 危险品申报
对危险品货物出口,在托运人向港监做货物申报后,填写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交通讯员送港监。交接可采用在经理办转证转递交接本登记的形式(以下同)。港监核准后,一份由通讯员转局调/作业区,另一份转外勤交船方。
四. 缮制装或清单
根据托运单低联,缮制装货清单。装货清单一般包括船名、目的港、提单号、货名、件数、包装、毛重、尺码等。装货清单制妥后,根据靠泊安排,转通讯员交装卸公司,理货(件杂货),交外勤。如有危险品、重大件、鲜活冷冻货等,在装货清单上注明,并标明有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缮制装货清单(plyg/f)时,应注意:
● 同一装货清单上列有二种或二种以上货载时,其件数、重量、规格应分别列出。 ● 同一卸港的货载应列在一起。港口按照船舶预定的挂靠顺序排列。
五. 缮制出口单证
1. 同一卸港的货物都列在一起。
2. 舱单按卸港分别缮制,同一页出口舱单不出现两个卸港的货载。
3. 列明运费付费方式。
4. 件杂货除列明总件数外,按不同包装分别列出件数。
5. 除列明散杂货的重量外,还注明in bulk标志。
六. 审核提单
1. 提单抬头及格式。
2. 船名、提单号及正本份数。
3. 货名、唛头、件数、重量、尺码、装/卸港、中转港、运费交付方式等。
4. 散装货的提单上已注明in buik。
5. 船舶委托方对提单内容有关的要求已全部满足。
七. 签放提单
1. 大副收据如有批注,已转移到正本提单上或按船舶委托方指示办理。
2. 提单上无任何限制承运人权利,扩大承运人责任、风险和费用的特殊条款。
3. 已收回承运人领取而未使用或作废的提单。
4. 正本提单已复印留底(出口煤炭船除外)。
5. 如被授权签署提单,应明确for the mater 或for the carrier。
八. 开航后工作
1. 发送舱单信息
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舱单信息准确无误的传输至海关,为托运人及时核销退税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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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篇六
(一)一般要求
1、出境货物报检申请单;
3、厂检合格单;
(二)特殊要求
1、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货物出口报检,提供海关出口成品手册复印件。
2、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强制性认证、注册登记制度、质量准入和备案管理的出口产品报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出口食品和危险品报检,应提供“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口货物包装报检
1、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2、包装生产企业厂检合格单;
3、包装检测合格报告及复印件;
4、申请出口危险品包装性能鉴定,需提供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声明。申请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需提供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声明。
(四)需要实施理化检测的货物报检
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凭一份检测报告多批报检的,首次报检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后续报检提供复印件。
二、进口货物报检需提供单据
(一)一般要求
1、进境货物报检申请单;
2、对外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贸易和运输单据复印件;
3、进口流向货物应提供《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和《入境货物通关单》;
4、属进口加工贸易方式的应提供《海关加工贸易手册》;
5、代理报检的应提供《代理报检委托书》。
(二)特殊要求
1、进口旧机电产品报检:
2)对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对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转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3)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范围内的提供3c证书。
2、入境验证民用商品,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进口法检和成套设备,需提供3c证书或3c免办证明。
3、出口退运货物报检:
1)海关出口报关单副本或复印件;
2)出口检验检疫证书副本或复印件;
3)出口退运货物情况说明表;
4)国外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或报告。
附:相关网站:
出口单证员工作内容篇七
一、总则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报关业务管理
(一)出口业务
1、操作人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编制出口报关单证
4、代理报关行必须在指定的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材料
(二)进口业务
1、操作人员先取得进口货物的正本单据
2、货物到港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特殊单证寄往指定报关行,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四、单证存档管理
(一)出口业务:
1、出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产地证、提单、水单等。
2、单据的保存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保管人员将电子版单据保存
到计算机中,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纸质版单据归档后放入统一 卷柜中保管,由专人按月和按年归档。
(二)进口业务
1、进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保险单、提单、产地证等进口相关单据。
2、进口单据以纸质形式存档保管,按进口时间归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