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课讲稿发言材料4篇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3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课讲稿发言材料,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课讲稿发言材料1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的体会和认识,关于政法队伍2021年度教育整顿党课。
首先,我要感慨一下这场教育整顿的重要性。近年来,我们党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很多的成就,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因此,教育整顿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通过自身的反思和诊断,来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的过程。
教育整顿包括了党性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和纪律作风整肃三个方面。这次党课的主题正是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的。在这里我想借助自己的工作实践来谈一下我对这三个方面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党性教育。党性教育是各种教育中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一种。党课中,领导讲到了一些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如红色家风、忠诚老实、廉洁自律等等,这些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每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标准。我们政法队伍的同志更应该遵守这些原则,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对工作负责,同时注重个人修养和自律,为执行各项政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群众路线教育。政法队伍是服务群众的队伍,因此需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群众路线。在现实工作中,如何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如何维护群众的权益、如何在工作中真正以心为本、以人为本,都需要我们不断去探索和实践。因此,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反思,让我们的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效率、更能贴近群众。
最后,纪律作风整肃。纪律作风的整肃一直是我们工作中必须重视的一个方面。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时刻坚守纪律,做到遵章守法、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保持我们工作中应有的专业素养和道德底线,抵制一切不良思想和行为的侵蚀。同时,我们要不断深化我们对纪律作风的认识,加强对自己的监督和管理,注重自我修正和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走向更加正常化和合规化的工作状态。
教育整肃,让我们在不断学习中成长,在思想上更加坚定,在工作中更加规范,在奉献中更加忠诚。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在这场政法队伍2021年度教育整顿的党课中,我们不仅学到了党性教育、群众路线教育、纪律作风整肃等方面的知识,还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相信,在教育整顿的推动下,我们政法队伍的同志们会更加深入地反思自己,找出自身的短板和缺陷,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党性教育是我们日常工作中最为基础的一部分。作为政法队伍的一员,我们必须始终坚定对党的忠诚,把党建设好、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实施,使我们的工作符合党的意愿和要求。同时,我们还要具备高度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学习领会和贯彻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务实作风、勇于担当的精神去面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其次,群众路线教育是我们日常工作中必须重视的方面。政法队伍的同志们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尊重、理解和倾听我们服务的群众,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体现我们的良好形象和工作效率。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高我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与群众密切联系、交流沟通,做到真正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回应他们的期盼和关切。
最后,纪律作风整肃是政法队伍必须坚持的一项任务。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素质和道德风尚。我们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和纪律,在工作中切实担当、勇于改革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良好的工作标杆和营造正面社会氛围。
教育整肃是我们政法队伍成长的关键环节。我们保持审视自身、发现问题的意识,结合自身实际,找出自身不足所在,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使我们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有了良好的行业信誉和专业素质,我们必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和推动法治进程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人民幸福做出重要贡献。
最后,我想说,政法队伍的每一位同志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坚定忠诚于党,为人民群众服务,勇于担当,不断完善自己的素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为党和人民做出更为卓越的贡献。教育整肃是我们政法队伍的一场大考,是对我们价值观、工作素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一次全面检验。我们要把握好这个机会,善始善终,全力以赴,在学习、反思、整改、提升等方面做到精益求精,不断地完善自我、提高素质,为新时代的政法工作做出更好的贡献。
在教育整肃中,我们首要的任务是学习新时代的政法理念和调查研究新问题的方法,以适应时代的需要。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对新时代的政法工作和政策的学习和研究,深入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不断加强法律能力和思考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做到能够适应时代的需求和掌握新的调查方法。
在教育整肃中,我们还要深刻反思自身短板,找准根因,运用好找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真正发现存在的问题,改正不足,推动质量的提升。我们要不断深入自己的工作实际,精准定位问题,把查摆问题作为整肃行动的重要任务,全面检视自身的工作,发现存在的瑕疵和不足,将之及时纠正、改进和完善。通过长期的自我反省和整肃,加强互相监督和约束,完善自制机制和培养良好的纪律性,提高整体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在教育整肃中,我们还要通过改进工作方法,锻炼老练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政法队伍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工作群体,需要我们具备深厚的法律、政治、专业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练就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我们需要通过政法工作的专业训练和实践积累,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对临场情况的能力,做到在实践中成长,在实践中升华。
总之,教育整肃是我们政法队伍发展进步的重要机遇,我们要不断加强本职工作的专业性和能力,对照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完善自身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升行业自身的形象和素质,使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贯穿于经验与技能之中,推动政法队伍不断健康、优质的发展。相信有了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政法队伍一定会更加强大,为新时代的中国法治建设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课讲稿发言材料2
同志们:
目前,我市作为试点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同时,也要看到,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XXX件,其中县处级干部XXX人,教训极其惨痛。下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以党课这一形式,向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谈几点体会和感悟: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
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中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 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 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我们曾经走过弯路,文化大革命中打破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还有一个时期,公、检、法不健全,党委去判案子。这也是不正确的。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法律程序来走。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 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上,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是越俎代庖,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规党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要给予处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不阿权势、不徇私情,坚持职业操守,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二、坚持挺纪在前,确保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在纪律作风上,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公安干警有“XX条禁令”,法官有“XX个不准”,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既然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XXX县公安局副局长XXX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吃了就是违纪。不只是公款,私款也不能吃,不能乱交朋友。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这个 要靠自己判断。第三种就是公款。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上面来人陪下子,办了个大案喝一顿,好好庆祝。酒一喝,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这方面,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他们到处炫耀,大家都会知道,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如指掌,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阴谋诡计之多,算计之深,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即使健康的爱 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要好好管住老婆、孩子。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的。
三要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除了党纪国法,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比如,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若干规定;对涉案款物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违法审判、办案过错、执法过错等问题,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制度严到实处、管到实处、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 “稻草人”,要严防“破窗效应”。
三、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政法队伍严格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而是严管就是厚爱。从广义角度来说,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要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从各种小事抓起。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比如,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让他警醒起来。作为执法司法机关,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必须落实严管责任。要摸清底数,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但自己要行得端、走得正,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思想管作风,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 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作为政法干部,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课讲稿发言材料3
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教育整顿的突出任务来抓,作为重点内容来安排,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加强党性锻炼,传承红色基因,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职场范文网小编整理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党课讲稿,欢迎查阅。
同志们:
根据教育整顿计划安排,今天,我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延安整风精神等内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大家进行交流,下面我重点讲3个方面的内容。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思想行动对表看齐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多次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2014年1月份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我们的政法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能打硬仗、不怕牺牲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要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要提高干警本领,确保更好履行政法工作各项任务。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在2016年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做好党的政法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政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发生可喜变化。新形势下,政法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2019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也就是从这次讲话后,中央就开始准备在政法系统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了,去年先在5个地区开展试点,今年全面展开。在今年的2月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送审稿)》,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阐明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坚持政治建警、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我们区委政法委必须要在政治站位、政治方向、政治觉悟上走在前列,高质量完成教育整顿任务,为全区政法各单位作出表率。
二是准确理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历史沿革。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先后3次专门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首要任务都是确保政法队伍忠诚纯洁可靠。1953年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大量司法人员从旧社会留用、成分不纯问题,开展司法改革运动,着力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固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1982年针对“文革”结東后政法机关百废待兴的局面,党中央作出“扩大、充实、整顿和提高政法队伍”的决策部署,着力肃清林彪、“四人帮”等遗毒,推进政法队伍草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1998年针对市场经济消极因素影响下一些政法干警理想信念动摇、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促进做到清正廉洁、严肃执法。可以说,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一贯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时隔xx年,中央再次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体机关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这次教育整顿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自觉参与教育整顿中。
三是清醒认识双流政法队伍建设形势。近年来,全区政法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服从大局,铁军担当,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近3年,双流区先后被评为“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工作先进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区”等,也涌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但同时,政法系统也是风险较高的领域。近3年全市公安系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共X件、X人,法院系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X件、X人,检察系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共X件、X人;同时,还发生了个别严重影响XXX形象的“典型案件”(比如,)。这些充分说明个别政法干警政治意识、法纪意识仍然十分淡薄,思想麻痹、知法犯法。害群之马虽是少数,但破坏力强、波及面广,影响政法队伍正面形象,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影响双流政法队伍形象,必须下大力气教育整顿。
二、深刻领悟党的历史经验和政治优势,确保政法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学习百年党史,最重要的目的是寻根溯源、感悟初心、牢记使命,不仅要震撼一瞬间、激动一阵子,而且要铭记一辈子、影响一辈子。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
一要科学把握党史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在学习中,要注重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学习,把握党史的主流和本质。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积累了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特别是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斗争,进一步彰显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信心信念。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是最有理由自信的!但当前我们政法队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大家要从党史学习中坚定信仰之心、忠诚之心、赤子之心,发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确保政法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二要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政法队伍在革命烽火中诞生,在新中国建设发展中成长。一代又一代政法干警把红色基因熔铸进血液、铭记在灵魂,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巨大贡献。政法队伍也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英雄辈出、正气浩然的队伍,但政法队伍还存在不少问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任务永远在路上。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教育整顿的突出任务来抓,作为重点内容来安排,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加强党性锻炼,传承红色基因,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三要在政法工作实施中检验学习成果。学习党史的效果怎么样,最终要靠实践来检验。要对照党的历史定力来检验法治自信强不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照党的人民立场来检验对待群众亲不亲,积极开展爱民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需要,在人民群众最痛恨的“黄赌毒”问题整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诈骗案件打击、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基层社会智慧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要有新举措、新作为,尤其是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提升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能力,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学习弘扬延安整风精神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首先,我就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我党历史上的“延安整风”: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虽然结束了王明“左”倾路线在党内的统治,但党内历次“左”、右倾错误思想尚未肃清,仍然存在着党风不正、学风不正和文风不正的问题。党中央决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强调要理论联系实际,严肃地提出了党内反对主观主义的斗争任务。同年七八月间,党中央号召全党加强调查研究,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加强党性锻炼。这是全党整风的预备阶段。1942年2月,毛泽东在延安作了《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的报告,明确提出了整风运动的内容、方针、任务和方法。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又发出在全党进行整风的指示:《关于在党内进行整顿三风学习运动的决定》。这是延安整风运动的第二阶段。1943年10月至1945年4月为第三阶段。高级干部重新学习党的历史,研究、讨论、总结历史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弄清路线是非。1944年4月12日,毛泽东作了《学习与时局》的报告。1945年4月,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至此,延安整风运动胜利结束。
第二,延安整风精神实质是什么?
延安整风运动为全党树立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为夺取抗战胜利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基础。延安整风运动中形成了以求知、求实、求真、求新等为主要内涵的整风精神,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借鉴延安整风经验,“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延安整风精神就是一种“是就是,非就非”的求真精神,通过思想教育运动来解决党内的是非问题,即在精读文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个人都要深思熟虑,反省自己的工作及思想,反思自己的全部历史,“把文件中的道理当作尺码,来量一量自己、来称一称自己”,从而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改正错误的实际办法。在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推动下的“是就是,非就非”的精神是延安时期党的事业“转危为安、转败为胜”的根本动因,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风范。
第三,教育整顿是政法系统新时代激浊扬清式“延安整风”
近年来,政法系统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特别是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强大攻势,一些典型案件背后潜藏着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义、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得以暴露,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浮出水面。这此问题在政法委机关不易发生,但我们机关干部中仍存在持续深入反“四风”,整肃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中以案促改、以案说法还不够,警示教育还不充分等问题。为此,要在教育整顿中需要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坚决清除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源头治理。“激浊”,就是要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一方面,要在教育整顿中查到人,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另一方面,也要在教育整顿中查准事,尤其是干预司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扬清”,就是要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一方面,要在教育整顿中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激励和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另一方面,要在教育整顿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员,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宗旨教育、法治教育、纪律教育,引导政法队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激浊”与“扬清”,是“破”与“立”的结合,是严管与厚爱的统一,是政法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生态的必然举措。无论是“激浊”还是“扬清”,都应当以“严”字立标,用“实”字正行,把“延安整风”精神贯穿到教育整顿中,拿出实际行动,主动动真碰硬,教育整顿要下“实功”,政法工作才能出“实绩”。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课讲稿发言材料4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改革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重大课题,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过程中,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下,司法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使命担当。
2014年2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7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其中28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审议通过46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推动司法改革取得一系列实质性重大进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这些讲话和论断中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思想,是司法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遵循和方法论。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改革思想,扎实把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深入推进司法机关司法体制机制的正确政治方向和根本保障,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越是不断走向深入,就越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绝不是西方宪政、三权分立那一套,西方有的人指责我们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其实司法体制改革就是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我们要头脑清醒地看到,一是西方敌对势力长期以来通过推销他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意图通过西方司法文化渗透、潜移默化地改变我司法机关性质的这一总目标始终没有改变;通过炒作司法个案,大作“人权”文章,来意图否定我国的司法制度的野心始终未变;二是过去和现在依然有极少数政法干警政治风险意识不强、党性观念淡薄,受到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影响甚至有的借助为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献计献策之由,把西方的三权分立思想注入“改革”方案中。对这些现象政法干警要保持高度警惕,要坚决与之进行斗争。在深入推进人民司法体制机制进程中,必须坚决做到政治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旗帜鲜明,绝不能犯方向性的政治错误。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1)准确把握、深刻领悟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有三层核心要义:一是以人民权利为本位,以保护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为目的。法治的真谛在于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宗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这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习近平同志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信息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诉讼权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二是以公平正义为法治的生命线,把公平正义作为融贯法治实践的核心价值。习近平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在立法层面主要体现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法律实施层面集中体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法治工作的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回应群众诉求,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法治应对和权利保障。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主体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
(2)以现代化高科技和传统诉讼方式相结合打造便民利民惠民举措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目前,针对当事人不同诉讼需求,各级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创新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审判流程公开措施,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及时主动告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近年来,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主要是针对有一定文化、能够基本运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工具的群众。但是我们也要意识到,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文化程度低、不懂运用互联网的群众需要享受便捷的诉讼服务,因此,我们除了推广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创新举措,更重要的是推广“跨域立案”的经验,推广这项改革,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充分认识到,“跨域立案”本质上是司法服务的延伸,改革的是服务方式,消解异地立案的奔波之苦。通过上述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真正做到让司法服务于民。
2、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更进一步深入推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更多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缓解了司法渠道的压力。我们要善于统筹各方资源,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的制度化渠道,更多地吸收基层司法工作者、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等工作,聘请专家参与技术性领域纠纷解决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开放灵活、高效便民的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协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网上解决。
3、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坚守人民立场是广大政法干警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既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根本评判尺度;既是衡量改革的标尺,也是谋划推进改革的思路和方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谋划和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集体,是改革决策的参谋者、改革落地的推动者,不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同样也会犯方向性的错误。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主基调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破解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这些老大难问题,就是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问题改起,以人民的呼声作为谋划改革的第一信号,通过改革不断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习近平总书记“坚守人民立场”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改革就是奔着问题去的,要坚持问题导向,哪里的问题最突出,哪个疙瘩最难解,就重点抓哪项改革。改革要精准发力,提高改革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1)彻底解决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顽瘴痼疾”
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解决的一个普遍性的“顽瘴痼疾”就是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法官、检察官和干警要努力排除对内外部人员对司法的非法干预,增加司法的透明度,让司法活动可监督、可感知、可预期,从而提升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在面对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导致案件审理不公的问题,需要上下努力、内外齐心、动真碰硬,不能回避问题,不能怕得罪人。我们要借助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有利时机,全面贯彻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等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平台 “廉政防火墙”功能,牢固树起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高压线”,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同时要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这既有利于增强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心,又不会挫伤其积极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已非常清楚地明确了错案问责和免责的条件。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对因刑讯逼供、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依法追究司法责任。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的《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由省一级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法官检察官是否承担司法责任提出建议。这就提高了惩戒决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人的认知能力、科技发展水平往往受制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对办案中存在的瑕疵,如果不影响案件结论正确性的,不宜追究司法责任。由于司法是衡平和裁断的艺术,因对法律的理解或对案件事实的判断不一致造成错案的,也不宜轻易追究司法责任。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让广大司法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这些政策,防止影响办案积极性。
(2)以坚持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
坚持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积极推行侦查、审判、狱政监督公开方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大压缩“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的空间,继续推进庭审公开和文书公开打造“阳光司法”机制,着力提升了司法公正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要区分轻重缓急,要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以重点带动全局。”
在司法改革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为了牵住这只“牛鼻子”,我们必须将推进改革和尊重司法规律紧密结合起来,将放权到底和监督到位结合起来,将团队组合和领导带头结合起来,将履职保障和失职问责结合起来。司法机关的改革部门不只是牵头起草好司法责任制文件,还要动真碰硬推动员额制改革。以人民法院为例: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院庭长办案,细化法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紧紧扭住关键环节抓落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回顾责任制改革时的情景,:一是站在全局高度统筹规划,制定出台司法责任制整体改革文件,注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一线干警、法学专家、律师及社会公众意见,确保改革方案科学合理。二是主抓新型办案机制建设,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建立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制度,完善独任法官(检察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现在,独任法官(检察官)、合议庭办案独立性明显提高。引用相关数据:地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98%以上,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如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审判质效的做法,不断释放出改革红利。引用相关部门的数据:改革后,员额法官只有12万人,比改革前减少9万人,但入额的院庭长普遍回归审判一线,办案数量明显提升。各地人均结案数普遍提升20%—40%,结案率上升18%以上,院庭长人均办案量较2015年增长28.64%,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10%以上,二审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涉法涉诉进京上访数量下降30%以上。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已有多人多次开庭审案,特别是兼任巡回法庭庭长的大法官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我们各级法院树立了“多办案、办好案”的正确导向。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增进改革系统集成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全面深化改革是系统工程,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也不例外。司法机制体制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党中央直接领导、统筹谋划。我们新形势新时代改革蓝图的总设计师、改革路线的总指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改革要“注重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确保改革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前后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因此,在推进改革过程中,重点关注各项配套改革举措的协同性、体系性,切实做到一体谋划、协同推进。
(1)在深化司法人员管理方面
在法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职业保障四大项基础性改革中,我们必须把员额制、责任制和职业保障统筹起来、协同起来。实行员额制是确定责任制的前提,加强职业保障是落实责任制的基础,完善责任制是改革的目标价值,这三项改革任何一项滞后都将使改革的整体效能减弱或者受阻。因此,按照中央部署在十九大之前已经基本上把主体框架搭建完成,下一步,要把一些配套制度跟进落实。特别是在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上,我们始终做到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促进立法,立法保障改革。让广大法官、检察官从各种繁琐的事务中真正解脱出来,专心致志办好案。
(2)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大胆尝试和创新举措,不少法院先行进行了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尤其是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历来是重点和难点,难就难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是法院一家的自身改革,涉及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司法(监狱)辩护等多个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指导意见方面: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出台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实施意见以及有关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审理三项规程,严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体系。现在,各级检察机关、法院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庭审中心等原则,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对侦查、起诉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率明显提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落实。例如:有些法院创造性地将证据标准指引嵌入刑事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把机器智能审查证据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合理配置刑事司法资源。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前面提到的“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繁简分流”就是基于目前基层法院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实施的改革举措,目前《民法典》已经开始实施,下一步的相关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须结合《民法典》进行,目前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仍然有许多值得去探索和思考的方面,例如: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如何提前介入复杂、疑难以及影响较大的民商事案件中发挥监督、引导、协助化解纠纷方面的作用等等。
随着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架构将逐步显现良好局面,司法人权保障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3)依托智能信息化现代高科技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司法责任制改革还权于独任法官(检察官)、合议庭后,如何确保案件质量,做到“放权不放任”是关键。一方面,我们要制定权力职责清单,建立专业法官(检察官)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化管理等公开化、规范化、平台化的宏观管理方式。另一方面,借助信息化建设改变传统人盯人、人盯案的微观管理模式,推动检察审判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转型。我们力推各地法院诸多有益探索,以人民法院为例:依托信息化平台,采用全流程静默化监管系统,自动进行提示、催办、预警、冻结,对办案流程信息全程记录,动态管控;推动将证据指引、适用规则嵌入系统,配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打造联通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新型办案平台;建立类案不同判预警系统,对裁判偏离度监测预警,有效促进裁判标准和尺度统一。将智能化手段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相结合的成功经验,把法官从大量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处理核心审判事务。总结我省中山、深圳福田等法院引入社会化力量和市场化机制,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的经验。推广系统整合多元化解纠纷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改革举措,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化解、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多样化、多层次诉讼程序和解纷机制系统集成,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强化“督察”工作,弘扬“钉钉子精神”将改革进行到底
改革是一场革命,触动的是体制机制和利益格局,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点面结合,多管齐下,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我们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没有督察就没有落实,没有督察就没有深化”的重要指示,引用实例:2016年中央改革办、中央政法委做好改革督察工作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就司法责任制及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先后对北京、上海、河南、山西等28个省区市法院组织了三轮督察。又如:2017年5月至6月,中央政法委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1个省区市开展第四轮大规模督察,发现一些地方落实改革政策打折扣、有偏差,如员额分配“一刀切”、遴选把关不严格、领导入额不办案、团队组建形式化、审判管理有松懈、变相审批等等。通过督察还发现一些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如有的法院在技术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下,过分追求智能化、数据化、精细化的绩效考核模式,落入“繁琐主义”,导致改革红利迟迟不能兑现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不仅现场反馈整改意见,还连续开了三次督察推进会、发了三次督察通报,部署整改,及时纠正前期推进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新困难研究解决办法。
“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钉钉子精神”的鲜活形象的比喻。我们牢牢盯紧改革初衷和政策目标,下一步要从四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抓统一指导,健全法官检察官遴选机制,完善办案机制、细化办案指标、建立办案通报公示制度,完善各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惩戒制度,形成完备制度体系。二是抓整改问效,对上级巡察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实行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三是抓经验交流,要以案例形式总结推先进经验做法,学习借鉴其他地方推进改革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学习弘扬《将改革进行到底》蕴含的精神,这部大型政论片集中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掌舵领航谋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亲力亲为、身先示范推改革的新形象新方法新作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深化改革方法论,即是司法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行动指南,又是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强大精神武器。我们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改革思想和改革理念上来,统一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在不断深入推进过程中,我们面临着更多的困难、更多的险阻、更多的挑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改革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加强系统集成,实现精准施策,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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