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散文朗读(三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三毛散文朗读篇一
那天,我坐在一个铁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电话不停的闹,冷气不够让人冻清醒,头顶上是一盏盏日光灯,一切如梦。
电话响了,有人在接,听见对方的名字,我将手伸过去,等着双方讲话告一段落时,便接过了话筒。
“是谁?”那边问我。
今生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自是不识我的声音。“小时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转角,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了你。”我说,那边又要问,我仍霸住电话,慢慢的讲下去:“有一回,你们的老家人,站在我们的竹篱笆外面,呆看着满树盛开的芙蓉花。后来,他隔着门,要求进来砍一些枝桠分去插技,说是老太爷喜欢这些花。
“后来,两家的芙蓉都再开谢了好多年,我们仍不说话。“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住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进了大水泥筒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草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的交给了他,说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画,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对我说的。
我的文章,上了《现代文学》。
对别人,这是一件小事,对当年的我,却无意间种下了一生执着写作的那颗种子。
刊了文章,并没有去认白先勇,那时候,比邻却天涯,我不敢自动找他说话,告诉他,写那篇《惑》的人,就是黄昏里的我。
恩师离开中国台湾的时候,我去送,因为情怯,去时顾福生老师已经走了,留下的白先勇,终于面对面的打了一个招呼。正是最艰难的那一刹,他来了。
再来就是跳舞了,《现代文学》的那批作家们说要开舞会,又加了一群画家们。白先勇特别跑到我们家来叫我参加。又因心里实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气进去的时候,已近曲终人散,不知有谁在嚷:“跳舞不好玩,我们来打桥牌!”我默立在一角,心里很慌张,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们便围起来各成几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别,各自天涯,没有再见面。这一别,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讲完电话的第二天,终于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里慌张,恨不能从此不要见面,只在书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个这么内向的人,别人总当我是说说而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忆起来,说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绿的衣裙,缎子的腰带上,居然还别了一大朵绒做的兰花。他穿的是什么,他没有说。
那件衣服的颜色,正是一枚青涩的果子。而当年的白先勇,在我记忆中,却是那么的鲜明。
那时候的我,爱的是《红楼梦》里的黛玉,而今的我,爱看的却是现实、明亮、泼辣,一个真真实实现世里的王熙凤。
我也跟着白先勇的文章长大,爱他文字中每一个、每一种梦境下活生生的人物,爱那一场场繁华落尽之后的曲终人散,更迷惑他文字里那份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致的艳美。
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顾福生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少年时代。白先勇,又无意间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现在,对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记在心中,默默祝福。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而下面两个字,请先勇留给我,海的那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惊梦”。
三十年前与白先勇结缘,三十年后的今天,多少沧海桑田都成了过去,回想起来,怎么就只那一树盛开的芙蓉花,明亮亮的开在一个七岁小孩子的眼前。
三毛散文朗读篇二
这已不知是第几日了,我总在落着雨的早晨醒来,窗外照例是一片灰的天空,没有黎明的曙光,没有风,没有鸟叫。后院的小树都很寂寥的静立在雨中,无论从哪一个窗口望出去,总有雨水在冲流着。除了雨水之外,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在这时分里,一切全是静止的。
我胡乱的穿着衣服,想到今日的考试,想到心中挂念的凉,心情究竟无端的沉落下去,而对这样的季候也无心再去诅咒它了。昨晚房中的台灯坏了,就以次为借口,故意早早睡去,连笔记都不想碰一下,更不要说那一本本原文书了。当时客厅的电视正在上演着西部片,黑暗中,我躺在床上,偶尔会有音乐、对白和枪声传来,觉得有一丝朦胧的快乐。在那时考试就变的不重要,觉得那是不会有的事,明天也是不会来的。我将永远躺在这黑暗里,而凉会不会找我也不是问题了。不过是这个季节在烦恼着我们,明白就会好了,我们岂是真的就此分开了,这不过是雨季冲乱着我们的心绪罢了。
每此早晨醒来的时候,我总喜欢仔细的去看看自己,浴室镜子的我是一个陌生人,那是个奇异时分。我的心境在刚刚醒来的时候时不设防的,镜中的自己也是不设防的,我喜欢一面将手浸在水里,一面凝望着自己,奇怪的轻声叫着我的名字——今日镜中的不是我,那时个满面渴望着凉的女孩。我凝望着自己,追念着凉的眼睛——我常常不能抗拒的驻留在那时分里,直到我听见母亲或弟弟在另一间浴室里嗽洗的水声,那时我会突然自己该进入的日子和秩序,我就会快快的去喝一杯蜂蜜水,然后夹着些凌乱的笔记本出门。
今早要出门去的时候,我找不到可穿的鞋,我的鞋因为在雨地中不好好走路的缘故,已经全都湿光了,于是我只好去穿一双咖啡色的凉鞋。这件小事使得我在出门时不及想象得沉落,这凉鞋落在清晨水湿的街道上的确是愉快的。我坐了三轮车去车站,天空仍灰的分不出时辰来。车帘外的一切被雨弄得静悄悄的,看不出什么显然的朝气,几个小男孩在水沟里放纸船,一个拾垃圾的老人无精打采的站在人行道边,一街的人车在这灰暗的城市中无声的奔流着。我看着这些景象,心中无端的升起一层疲惫来,这是怎样令人丧气的一个日子啊。
下车付车钱时我弄掉了笔记,当我俯身在泥泞中去拾起它时,心中就乍然的软弱无力起来。
三毛散文朗读篇三
世上难有永恒的爱情,
世上绝有存在永恒不灭的亲情。
一旦爱情化解为亲情,
那份根基,
才不是建筑在沙土上了。
我只是在说亲情。
某些人的爱情,
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
如果对方错将这份情绪当做长远的爱情,
是本身的幼稚。
不要担心自己健忘。
健忘总比什么都记得,
来得坦然。
爱情的路上,
坦然的人最容易满仓满谷。
一刹真情,
不能说那是假的。
爱情永恒,
不能说只有那一刻。
爱情,
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
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
有时候,
我们又误以为一种生活的习惯
——对一个男人的或女人的,
是一种爱情。
爱情不是必需,
少了它心中却也荒凉。
荒凉的日子难过,
难过的又岂止是爱情?
爱情有如甘霖,
没有了它,
干裂的心田,
即使撒下再多的种子,
终是不可能滋发萌芽的生机。
真正的爱情,
绝对是天使的化身。
一段孽缘,
不过是魔鬼的玩笑。
对于一个深爱的人,
无论对方遭遇眼瞎、口哑、耳聋、颜面烧伤、四肢残缺……都可以坦然面对,
照样或更当新的爱待下去。
可是,
一旦想到心爱的人那熟悉的“声音”,
完全改换成另一个陌生人的声调清晰呈现,
那份惊吓,
可能但愿自己从此耳聋。
不然,
情爱难保。
说的不是声带受伤,
是完全换了语音又流利说出来的那种。
哦——难了。
爱情不一定人对人。
人对工作狂爱起来,
是有可能移情到物上面去的。
所谓哦万物有灵的那份吸引力,
不一定只发生在同类身上。
爱情是一种奥秘,
在爱情中出现藉口时,
藉口就是藉口,
显然是已经没有热情的藉口而已,
来无影,
去无踪。
如果爱情消逝,
一方以任何理由强求再得,
这,
正如强收覆水一样的不明事理。
爱情看不见,摸不着
——在要求实相的科学呆子眼里,
它不合理。
可是学科学的那批人对于这么不科学、
不逻辑的所谓空虚东西,
一样难分难解。
爱情的滋味复杂,
绝对值得一试二尝三醉。
三次以后,
就不大会再有人勇于痛饮了。
逢场作戏,
连儿戏都不如,
这种爱情游戏只有天下最无聊的人才会去做。
要是真有性情,
认真办一次家家酒,
才叫好汉烈女。
爱情是彩色气球,
无论颜色如何艳丽,
禁不起针尖轻轻一刺。
云淡风轻,
细水长流,
何止君子之交。
爱情不也是如此,
才叫落花流水,
天上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