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合同(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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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合同篇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1.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范围:地下室基坑支护
1.2、 主要施工方法:土钉墙(详见施工方案)
1.3、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等。
2.1工期要求:
进场时间:阶段工期:各楼号基坑开挖完成后3天内施工完毕。
3.1 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 该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同意,必须满足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4.1甲方驻工地代表:
4.2提供基础平面图1份;
4.3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5.1乙方驻工地代表:
5.2 必须保证进入现场的土钉墙设备性能完好,运转正常;
5.3负责施工区域内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5.4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标高、轴线的精确,定位桩不受损,保证施工质量;
5.5认真遵守、积极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6应接受甲方对现场操作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5.7服从甲方代表协调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罚款;
5.8认真做好工程记录,提交完整的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5.9出现扰民及民扰问题时,主动积极处理,将本施工对扰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不能对甲方产生任何影响;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经甲方代表确认, 工期可以顺延:
6.1 不可抗力;(不含雨天、台风等);
6.2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须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提出工期顺延要求的报告,甲方在接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拒签理由。如乙方在向甲方送达报告后7天内未接到甲方发出的签认或拒签文件,乙方可视为甲方已接受乙方的工期顺延要求。
除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交付违约罚金 5000 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即元人民币。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附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完成合同约定的阶段工期,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都被视为工期延误并执行延期罚款。
7.1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甲方审核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
7.2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留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措施的权力,直至解除本分包合同。
7.3回填土完成方为工程结束,中间由于乙方的原因出现塌方等问题而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塌方的问题由甲方承担。
7.4喷涂层厚度不得低于80mm,且表面必须平整。
8.1乙方对其因施工、交通所发生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8.2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时满**通环保等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免除业主和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失,甲方不受理任何与此有关的索赔;若发生此类问题导致甲方被追诉,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9.1乙方施工的基坑支护(土钉墙)的固定综合单价为 185元/m2(含税金及乙方机械进退场费)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人民币,本工程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代缴(甲方给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9.2甲方第一次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50%,第二次再付已完工程量的20%,工程结束时付至工程总量的75%。
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费用计算说明书及满足甲方要求的相关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递交了本期工程价款计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后的7天内,完成对结算资料的审核。在工程业主已支付甲方此部分工程款的情况下,甲方扣除对乙方的相应扣款后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结算额的75%,但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停工。
9.4 本工程质保期为结构出±0.00回填土完成后,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额的25%;质保金在本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
9.5甲方对乙方的其它扣款
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若甲方代表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方法、现场管理等方面完成的不好,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可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代表可
对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若整改无效时,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
对于因乙方未在期限内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工程质量而造成违约的(甲方是否事先警告不作为减轻对乙方处罚的前提),甲方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为甲方的永久扣款,从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9.6其他约定:
甲方不承担合同价款外的任何形式的收费罚款等;若由于乙方原因,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乙方不仅要缴纳罚款,甲方还要对乙方处以罚款额的1-5倍的追加罚款。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质保期满后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两 份。
12.1、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无偿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基坑合同篇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园小区1、3、5栋项目基坑沟槽土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要求
青园小区1、3、5栋项目基坑中所含全部土方的开挖及外运,暂估土方量约为1.6万立方米,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基坑沟槽尺寸、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土方开挖。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甲方责任及应提供的条件
1、按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并监控开挖底标高;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接口位臵;
3、控制质量、进度及加强安全管理;
4、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5、组织进行沟槽开挖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三、乙方的责任
1、提交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报甲方工程部审查;
2、严格按测量放线要求的基坑尺寸、标高尺寸进行基坑沟槽土方开挖,严禁欠挖和超挖,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服从监理、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好与配套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4、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卸土区(3km以内);
5、负责办理渣土运输与城管、交通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及相关的协调工作,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及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7、必须做好渣土车出入的清扫、冲洗工作,渣土运输不得影响和污染及损毁周围的道路及环境,由此造成的停工及任何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8、严格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①乙方人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②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③建筑物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9、基坑内集水坑的抽水设备由甲乙方提供,乙方负责场内地面积水的清理及组织排水;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措施增加费,甲方一概不予增补;
11、洗车槽的建立及洗车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都由乙方负责。
1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野蛮施工或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施工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15工作日历_____天,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承包单价及工程内容
土方挖运按含税单价包干贰拾捌元/立方米(28.00元/m3)(含乙方责任条款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内容:详见"一、三条";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土方施工队按要求尺寸及标高完成基坑沟槽土方开挖,经验收合格后共同核定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结算确认后三天内付至总价的60 %;余款办理结算后二月内结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总工期逾期不得超过3天,如逾期超过3天后,乙方每再迟延一天完工的,甲方有权按壹万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在约定时间内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壹万元/天奖励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含开工日)二日内,机械人员不能进场又无法开工,但又无正当理由向甲方说明清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交押金全部不退,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约定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足额赔偿。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总价的2%计取。
5、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方拒不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2%的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受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损失。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和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合同篇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xxxxxxx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xxxx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
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
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
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
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
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基坑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4.承包范围:按基坑支护施工图中的水泥搅拌桩、喷锚支护等项目施工。
5.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安全、包工期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直径水泥搅拌桩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米(该单价包括搅拌桩机进退场费、桩位清除障碍物换土填砂费、水泥搅拌桩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喷锚支护连锚杆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该单价包括设备进退场费、喷锚网、锚杆或锚管、高压喷c20 混凝土、水泥砂浆压力灌浆、米范围内喷射砼压顶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
第二条 工程合同
造价:约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工期
1.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2.喷锚支护施工工期按地下室施工进度要求配合地下室主体施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xx 年1 月30 日发布)中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保修:在地下室主体施工期间保证基坑支护足够安全及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2.工程所购材料: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建筑主材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零配件明细表”所列范围执行。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工程款支付:每月按基坑支护工程完成量的______%支付工程进度款,基坑支护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满足设计要求的支护安全和止水效果后______天内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______%,余______%待地下室施工至±0.00______并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2.工程款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水泥搅拌桩按实际完成长度______米结算(水泥搅拌桩长度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的长度,并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及支护安全),喷锚支护按实际完成垂直投影面积以______平方米计算。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凡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接通知后______天内到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乙方不得擅自进行隐蔽,否则一切责任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基坑支护工程除需提供有关规范规定的资料外,还应采用如下检测方法进行验收:
(1)水泥搅拌桩应在设计开挖初期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搅拌桩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______%,且不应少于______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2)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冲击钻孔法检测,钻孔数每______㎡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______点。
(3)墙面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抗压强度试验。
(4)锚杆采用抗拉力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______%,且不少于______根。
(5)以上检测费用第1 项由甲方承担,第2、3、4 项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2.因乙方责任造成水泥搅拌桩未按合同工期竣工、喷锚支护影响土建施工工期及基坑支护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的违约金。
3.因乙方责任造成基坑支护不成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支护止水效果而引起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给排水管、消防管及电线电缆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按甲方的经济损失的______倍赔偿。
4.因乙方责任造成锚杆抗拉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抗拉承载力,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
5.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时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解决方式解决: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基坑合同篇五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l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l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合同篇六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并包含基坑支护所有施工工序包干、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4、工程规模及特征:
(1)基坑支护位置按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基坑支护采用土钉支护和钢筋砼灌注桩桩锚支护联合基坑支护方式。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详见经审查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监理签证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基坑支护###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一半时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基坑支护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回填完成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承包价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搬运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的安拆、调试和维保费、材料复试费、拉拔试验费、基坑支护产生的泥土外运费、施工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费、图纸审查论证费及备案费和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降水井使用时间及费用结算
(1)成井费85元/m,运行费100元/天/眼,封井费825元/眼,四周排水600mmpvc管60元/m,以上均包含电费,电费每度按 0.85元计算,所用电费甲方有权从相应的降水费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封井后一月内付清。
(3)本合同降水综合单价内包含打井费、水泥井管、潜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滤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与施工安装费。并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拆装、搬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水电费、税金、到自来水公司和节水办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等所
有与本降水工程相关的费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的正式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基坑支护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并承担费用。
(2)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关系及市政、城建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事宜,保证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3)负责施工资料的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组织,并做好方案。
(2)严格按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
(3)因支护施工质量和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原因造成边坡塌方及
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操作或施工质量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甲方垫付的,乙方应及时偿还给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总承包价款中扣除。
(4)服从甲方管理,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到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支护工程完工,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验收,乙方提供所有施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6)施工中水电接入所需的管、线、电表、水表由施工单位自费购买与安装,水电费也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进场材料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的每道施工程序,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提供资料,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申报备案及一切相关手续资料,参加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签收甲方和监理单位下发的书面通知,否则对乙方按5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
(9)乙方依据相关的基坑支护规范设计支护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达到郑州市建委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审批后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后至基坑回填前的基坑边坡质量与安全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须征得监理和甲方同意,如果乙方单方面优化设计图纸造成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钢筋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质证书、实验报告,水泥、砂石实验报告,砼配比、试块试压报告、土钉拉拔试验报告等。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4)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报告。
第六条:施工、变更与签证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基坑合同篇七
承包单位:**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组长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基础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甲方将**9#楼基坑支护 的人工费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1、承包内容:基坑支护
2、承包方式:人工费
3、质安要求: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
1、组织乙方成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和施工材料及施工场地。
3、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对乙方施工任务进行验收。
4、按本协议的单价根据现场实际工程量对乙方办理结算。
5、监督乙方对人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人头。
6、对乙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查处,并按规章制度进行奖惩。
1、组织本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教育。
2、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内容并管理、合理使用所提供的原材。
3、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4、参加甲方组织的工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评定;对检查部位质量有异议,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提出解决,决不允许发生冲突。
5、乙方必须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100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补助。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等,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总承包的工期罚款及机具的租赁费等)。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算办理并付清费用后自行作废。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价
1、基坑支护人工费全包,含扎丝、电焊条、切割片等临星材料。20.00元/㎡
2、机械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3、
附:单项工程计价表: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二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