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举报非法集资诈骗(八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一
15种常见经济犯罪报案材料须知及材料汇总
——吴才木律师厦门刑事辩护律师
第一部分: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一、管辖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提供资料
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二
为促进我镇金融环境健康发展,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开展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xx市《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制定了《xx镇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动员大会,对排查清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清理,做好监测预防工作
按要求,我镇本次排查重点领域包括全镇范围内以广播、宣传、以及户外广告、传单、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涉及金融、农业、房地产等诸多行业。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我镇未发现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造林、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等一系列内容。同时,我镇从预防入手,要求各行政村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均建立了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非处非舆论氛围
我镇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一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在学校为学生讲述法律及典型案例,采取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镇将继续把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维护我镇金融市场稳定。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三
今年以来,xx经济技术开发区紧紧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心工作,采取广泛宣传推动、重点整治排查以及专项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全力营造全方位、多层次、高要求的整治排查和宣传教育声势。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结合开发区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保障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根据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管委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出台排查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统筹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并将金融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监测排查
(三)高度重视案件处置,积极推进案件侦办。xx市安盈融资服务有限公司非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9年4月26日立案,涉及集资金额金额250万元,参与集资人数21人。20xx年2月3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已正式起诉,移交金安区检察院办理,据^v^门反映目前已结案。安徽金商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9年6月19日开发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掌握涉及人员105人,金额200余万元。目前正在侦查中,尚未结案。
20xx年11月市金融^v^根据属地管理从金安区转入开发区两起案件,即叶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xx市中解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共计1100万元。由于开发区公安分局无经侦云端系统平台,xx市公安局将上述两起案件下发至金安公安分局,经与市^v^对接,案件继续由金安区公安分局办理,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尚未结案。
(四)注重宣传引导,扩大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广度
区金融办草拟并印发了《致开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于6月份、11月份开展了防范金融风险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分工,到企业、社区、小区发放宣传单页、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led屏幕循环播放、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对红叶大厦等重点区域将在大厦明显位置放置展板,定期更换,长期宣传。利用夜晚休闲时间在百胜社区、皋陶社区、白鹭洲社区、杭淠湾社区组织群众露天观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纪实片,发放宣传资料,扩大群众知晓度;通过到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宣传。截止目前,共在媒体平台宣传10余次,利用手机短信发送短信14万余条,制造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单页5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余件。实现区内四个社区、八个行政村宣传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风险隐患、监管难度较大
我区金融领域虽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但信息咨询公司、融资租赁分公司、投资管理和车抵房抵贷款中介较多,业务繁杂、规范性差、人员流动性强。相关业务虽未明显违法违规,但存在风险隐患,监管难度较大。
(二)宣传方式过于传统、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四
2013年5月15日上午10时50分,我的手机接到一个电话,电话号码为:xxxxxxxx,打电话的人自称为xxx,并且说他为我父亲的朋友。此人打电话时说话很急促,称:5月15日上午8时许他与我的父亲准备到xx省xx市旅游,他们就要到达目的地时,不料在路上出了车祸,造成我父亲小腿粉碎性骨折,现在我父亲已经被送到了xx医院治疗,不过医院称需要交5000元的押金,因为他们手上的现金不多,要求我赶紧向xx银行卡汇款5000元以尽快为我父亲治病。
当时我因为着急也没有多想,就急忙到银行向xx银行卡汇款5000元,汇款后,我又觉得此事蹊跷,赶紧向父亲家里打了电话询问此事,不料接电话的人正是我父亲,我才知道我已经被骗了。我父亲名叫xx,出生x年x月x日,现已退休,住址是xx,他没有手机,父亲家里座机号码为xxxxxx。
为避免更多的人受骗上当,我请求xx公安局刑警大队尽快调查处理,并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特此报案。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xx(签名,捺印) 时间:xx年x月x日 扩展资料:报案(offense report/registration of damage)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参考资料:报案 百度百科。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五
_________县公安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凌晨,我厂财会室金柜被撬,柜中现金万元被盗,特向公安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厂收回一批货款,为了近日购买几部电脑方便,临时将这些现金存放在本厂财会室的金柜里。当晚有雨,更夫杨______凌晨1点左右查看各办公室,尚没发现被盗,早晨5时左右再次查看时,发现财会室屋门与室内的金柜、书桌抽屉被撬,金柜内现金万元不见了。
据分析,我厂财会室很少放现金,只在______月_______日这天,因用房交来一批货款,当晚便被盗,故本厂内职工作案或者参与作案可能性较大。
由于被盗钱款额数额特别巨大,盗窃者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请立案侦查,以便挽回损失,惩罚罪犯。
附:1.本厂更夫杨_______证实1份;
2.本厂财会科科长姜________证实1份。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六
报案材料
报案人:******
地址:************************************
报案请求:
请求依法立案追究**********聚众强抢我司*******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与我司签订了一份《******》,约定:双方在大陆合作销售*****。但由于市场原因,我司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因此,***要求退出合作。****年*月*日,我司经多方筹款向***退还了其所有投资款,同时,***也签字确认已结清投入我司的投资款并与我司解除合作关系。然,***收到退还的投资款后却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均有录音或录像证明)要求我司再行支付“高额利息”作为补偿,在遭到我司拒绝后,***于****年**月**日下午召集大批人员将我司位于**********仓库里的财物强行搬走,在*****日下午又伙同******等人将我司**及**仓库的货物强行搬走。据我司财务初步统计,***两次聚众强抢我司****,涉案金额人民币****多万元,给我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七
2008年4月,被告人缪**伙同杨某某(另案处理)经商议后决定共同放贷经营。2009年5月,因被告人缪**将钱款借给他人后借款人逃跑,杨某某要求被告人缪**归还其本金及利息,并以4%的月息向他人借款后将相关钱款转借给被告人缪**,由被告人缪**按照15%的月息支付其利息。被告人缪**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以做放贷生意等为由,以年息2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开始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2011年12月,被告人缪**告知杨某某自己欠款过多已无还款能力,要求杨某某帮其还款。后二人经商议,由被告人缪**继续以高息对外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集资所得转往杨某某处,并由杨某某从中提供资金供被告人缪**周转并予对外宣传。后被告人缪**继续虚构其本人从事土地开发、开厂经营、开典当行、做放贷生意需要资金等事实,以月息2%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至案发时,被告人缪**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万元,集资款除归还利息及支付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外,均转账给杨某某及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
1、2010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中外合资**电梯有限公司需要集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缪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44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归还。
2、2010年4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丁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50万元,至案发尚有2万元不能归还。
3、2010年6月到2013年9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徐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900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未能归还。
4、2010年12月到2013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资金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许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62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不能归还。
5、2011年7月,被告人缪**虚构中外合资**电梯有限公司需要集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蒋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144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归还。
6、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张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740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不能归还。
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开担保公司可以使用承兑汇票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孟某某非法集资承兑汇票。其中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共集资面额为万元的承兑汇票,至案发尚有万元未归还。
年2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缪**虚构投资建厂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李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390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未能归还。
9、2012年2月,被告人缪**虚构中外合资**电梯有限公司需要集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钱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7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42万元未归还。
10、2012年3月至8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陈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20万元,至案发尚未归还。
11、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高利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徐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985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不能归还。
12、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被告人缪**虚构**市**超声电子有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钱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8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能归还。
13、2013年2月,被告人缪**虚构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向缪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47万元,至案发尚有万元未能归还。
14、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陶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50万元,至案发尚有38万元不能归还。
15、2013年3月至11月,被告人缪**虚构****超声电气有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及本人从事土地开发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李某乙非法集资人民币45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65万元不能归还。
16、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20日,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陈某某法集资人民币6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45万元不能归还。
17、2013年7月至12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曹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108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82万元未能归还。
18、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缪**虚构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赵某甲非法集资人民币75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60万元不能归还。
19、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缪**虚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林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30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77万元不能归还。
20、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缪**虚构做放贷生意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徐某丙非法集资人民币200万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万元未能归还。
21、2013年12月,被告人缪**虚构资金紧张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赵某乙集资人民币100万元,至案发未能归还。
22、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缪**虚构开典当行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田某某非法集资人民币300万元,至案发尚有195万元不能归还。
2014年4月18日,被告人缪**主动向**市公安局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涉案借条、银行凭证等;
2、证人缪某丙、李某丙、姚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害人李某乙、张某某、许某某等人的陈述;
4、被告人缪**的供述和辩解;
举报非法集资诈骗篇八
尊敬的社会各届人士:
你们好!秋风送爽,在这个丰收的季节,首先让我们真诚的问候你们,诚挚的祝福你们事业红红火火!祝你们身体健康。发财就手。万事如意!
在您为事业蒸蒸日上而欣喜之时,回报社会的善举更是您流芳百世的`精神升华!时值全国上下火热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活动,在鹿寨县房地产管理所新农村指导员的倡导下,在各级政府,各级村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在雒容半塘村竹尔屯四个村民小组长及所有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将修建一条竹尔至双仁村的水泥村道——————幸福大道,连接柳东大道。
“路通才就通”,这是我们的共识。幸福大道全长约3公里,宽3米,厚米,工程造价约54万左右。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第一。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一点。目前已经落实人民币15万元;第二,村民集资一点。每人集资300元,筹集20万元;第三,社会各界人士捐资一点。
幸福大道自今年9月筹建以来,虽然得到了广大村民和外出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心参与,积极捐资,现已完成工程总量的2/3;但资金缺口仍然很大,为能使竹尔“幸福大道”继续修建完成,我们呼吁社会各届人士慷慨解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幸福大道”修建成后,我们将在道口刻碑纪念,家乡人民将永远记住你们。
修好公路,造福子孙,芳名永存!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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