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优秀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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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一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改善护理服务态度,规范护理服务行为,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措施,全面提高我院临床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切实落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密切护患关系,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
1、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
2、医院结合实际,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并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调配。
3、建立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完善各层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推行责任包干制,每名护士包干床位不超过8人,病人危重程度与护理层级、能力相匹配,保证患者安全。
4、改变排班模式,实行弹性排班。根据工作量、病人危重程度、节假日等合理调配护理人力资源,保障病人安全。
5、落实分级护理制度,严格按护理级别落实基础护理内容。
6、完善护理流程,明确细化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示范病区开展适合本科特色服务项目。
7、加强绩效考核,重点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绩效分配系数与病人危重成熟、护理工作量等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临床一线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8、进一步完善优质护理病区护理质量考核标准,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部门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9、进一步完善支持系统,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促进优质服务工作快速展开。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二
为服务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以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总目标为统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保障,着力推进实施五大主题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素质,促进度假区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的加快提升。
上半年完成标准制定和各社区达标,下半年开展争创示范单位活动,四季度评选示范单位和争创先进单位。由文明委牵头组织实施。
一季度明确争创标准,二季度全面启动,三季度进行考评,四季度进行总结。文明委牵头“文明单位”创评;社会事业局牵头“文明社区”创评;招商旅游局牵头“文明服务窗口”创评;工会负责“文明示范岗”创评;妇联负责“五好文明家庭”创评。
上半年完成征文和评选,下半年对先进典型进行挖掘和宣传报道。由文明委牵头组织实施。
文明委牵头负责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爱心慈善捐助活动。
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加大文化设施投入,扩建提升图书馆为文化阅览中心,并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图书阅览中心,年内完成。
上半年出版《志》,筹建文化研究会,创作一批特色文化作品。开展一批文艺演出、广场文化和百姓大舞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由文明委牵头,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共同负责,年内完成。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三
为贯彻落实《xxx中央 xxx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更好开展,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掌握所建档案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与慢性病相关的高危人群情况,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适宜技术指导,控制超重、肥胖、血压和血糖水平。
(一)对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与慢性病相关的高危人群建立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评价干预措施的效果;
(二)推广“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适宜技术,降低人群超重、肥胖和高血压、高血糖发生的危险;
(三)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定期随访制度,管理率和随访率达到90%以上;
(四)开展以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危险因素为核心内容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指导,提高居民慢病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健意识,使其掌握健康生活方式技能,并能主动采取行动。健康指导率达到90%以上。
在全乡8个村卫生室办事处已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中开展工作。
1、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档案。依据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以35岁以上居民为重点: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并动态掌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状况,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进行登记。
2、定期随访。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至少每季度随访1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进行健康指导,并填写随访表(见附表1)。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及管理率不低于80%,提供健康行为指导的比率不低于80%。
对高危人群至少每半年随访1次,每次随访要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的指导,并填写随 访表(见附表1)。高危人群半年随访率不低于80%,对失访人群应当记录原因。随访的高危人群管理率及提供行为指导的经率不低于90%。
基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腰围、臀围等。
3、开展危险因素控制,干预及效果评价。按照慢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分类,以体重和血压为核心指标,参考腰围、血糖、血指、身体活动等综合指标,通过膳食指导、身体活动促进血压管理等适宜措施的实施,实现“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两大核心健康改善目标,采用有关指标定期进行效果评价。
4、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xx-2011)和实施方案,开展以控制慢病危险因素为核心内容的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推广适宜技术,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自20xx年起,依据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覆盖全市95%以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
按照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数,对管理率、随访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评估考核。
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
随访人群基本管理率=(随访的一般人群中,完成基本管理的人数/一般人群1年内进行随访的总人数)*100%
高危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率=(已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的高危人群/高危人群总人数)*100%
半年随访率=(半年内已进行随访的高危人群人数/高危人群总人数)*100%
随访人群基本管理率=(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基本管理的人数/高危人群半年内进行随访的总人数)*100%
随访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率=(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的高危人群/高危人群半年内进行随访的总人数)*100%
体重管理率=(进入体重管理的人数/超重且中心型肥胖总人数)*100%
慢病患者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率=(已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的慢病患者人数/慢病患者总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进入血压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筛查出的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随访率=(每季度现将随访的人数/进入血压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血压空置率=(血压水平控制低于140/90mmhg的人数/进入血压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糖尿病管理率=(已进行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筛查出的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人群分类标准
人群分类 标 准
慢病患者 根据相关标准,可被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及其他疾病
慢性高危 人群 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
1、超重且中心性肥胖:身体指数(bmi)24kg/㎡或腰围男性≥90cm,女性≥85cm
2、正常高值血压:收缩压130-139mmhg或舒张压85-89mmhg
3、血脂异常:血总胆固醇(tc)边缘升高≥或血甘油三脂(tg)升高≥
4、空腹血糖受损: mmol/l≤fbg< mmol/l
一般人群除以上情况的人群
不同人群管理指标要求汇总表
人群管理指标定义启动年工作要求第3年工作要求
高危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比例 根据收集的膳食、身体活动、饮酒、尼古丁成瘾性等管理信息,对个人行为危险因素的暴露水平和程度进行评估,将“个人膳食评估与指导报告”等报告反馈给居民,并就报告中的关键信息向其解释,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个体化行为指导服务。 不低于90% 不低于95%
体重管理率 对筛查出的超重且中心性肥胖的对象进行体重管理,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相结合的控制措施。 不低于60% 不低于80%
半年随访率 超重且中心性肥胖、正常高值血压、空腹血糖受损、血脂异常等人群中,进入管理半年后再次收集筛查信息和管理信息,进行随访管理的比例。 不低于80% 不低于90%
随访人群基本管理率 进行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基本管理的比例。 不低于95% 不低于95%
随访人群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标 进行随访的高危人群中,完成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比例。不低于80% 不低于90%
慢病患者膳食和身体活动等行为指导比例 同高危人群不低于80% 不低于95%
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筛查出的高血压患者中,进入血液管理的比例。 不低于70% 不低于95%
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 进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中,血压水平控制低于140/90mmhg比例。 不低于60% 不低于80%
糖尿病管理率 筛查出的糖尿病患者中,进行管理的比例。不低于70% 不低于95%
健康行为指导内容
膳食指导:重点三方面,一是要特别关注食盐总量,包括烹调用盐、酱油和加工食品等中总盐量的摄入,以每人每日6克作为目标,帮助和鼓励患者逐步降低摄入量并达到目标;二要鼓励患者坚持多吃蔬菜和水果;三是畜禽肉的摄入量要适当,膳食脂肪供能比不超标。
身体活动指导:要结合患者血压分层结果,确定身体活动的指导原则,特别是对运动的种类、活动时间和强度等的确定,要让患者掌握运动禁忌,防止发生意外。
限酒指导:对于高血压患者,应告诫饮酒的危害,帮助建立解救的决心并逐步采取行动。
戒烟指导:对高血压病情越严重者,越应加强对吸烟者的劝阻和戒烟指导力度。
dd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20xx年1月12日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四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五
除抚州市立法条例外,抚州市xxx会2017年度审议类法规项目共三项,分别是:抚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抚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告若干规定、抚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对这三个拟由市政府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市政府将按项目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法规草案起草领导小组。
承担法规草案起草任务的部门,要相应地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小组,确定起草执笔人员、资料收集人员、意见汇总人员等。个人建议,起草执笔人员要有相应的法律功底,要熟悉相关管理领域。委托第三方起草的,起草部门要确定跟踪对接责任人,最好是要有本部门业务骨干全程跟踪第三方的起草工作。
通过制定草案起草工作方案,明确起草思路、总体原则、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拟定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流程,或者是起草送审进度时间安排表时,要按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市xxx会一审时间倒排。例如,如果某项法规草案按立法计划是提请市xxx会2017年8月审议,那么,市政府得提前二十天以上向市xxx会提出议案,市政府xxx审查时间是不少于90天,加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时间,起草部门最晚在2017年4月中旬前就得向市政府提交该法规草案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法规草案起草阶段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也就是说,起草部门得在2017年3月中旬前就拿出该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
草案起草方案和流程出来后,要报送给市政府xxx、市xxx会法工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初审的专工委,进行工作对接,确定各自联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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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训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加强对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推进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xx]379号)和麟游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师发展为本,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的效益,朝着“有特色、有创新、有活力”的方向不断迈进,营造浓厚的校本研修文化,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我校一直致力于学科教学研究,积极探索教与学的改革,学校教研文化沉积丰厚,教师踏实、认真、敬业。形成了“崇德敬业、厚生善教”的优良教风。但是,学校也存在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不高、职高学生专业课实训不到位的问题。教师缺少将高效课堂理论和现代教育教学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的方法和措施,还不适应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要求。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教学能手和新秀较少,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学校的发展还不协调。
1、把师德教育放在首位,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以校本培训为主,努力使全体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以德育人,为人师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和师生观,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教师通过学习,掌握教育方针政策,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在教学中能反映新理念,新思想,用新理论武装自己。
4、营造浓厚的校本研修氛围,有效解决在新课程改革、特别是在“高效课堂”教改实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面对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我校职教招生工作和学生在校学习和就业安置等问题。
5、加快培养一批坚定信念、发展潜力大、后劲足、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中职双师型教师。
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特成立校本研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校本研修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1、教师在思想道德、教育观念、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各教研组整体教研水平。
2、教师了解最新的教育理念,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逐渐成为具有自身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校起示范带头作用,成为学校教学教研的骨干。
3、挖掘校本研修优质资源。初中部建立以“高效课堂”教改实验研修,教师角色意识转换研修,学生学习习惯养成教育研修,职高部建立以“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策略方法研修,专业理论教学方法研修、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的研修,建立校本研修优质课程资源库。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要求,力争四年内培养县级骨干教师3-5人,校级骨干教师10-15人,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5、苦练教学基本功,教师每周练习书写钢笔字3页(16k),粉笔字一板,朗读文章一篇,从而达到胜任教学工作。以学生为本,尊重教研探索,尊重教研成果,引导教师投身教研,促进教研百花齐放,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完善评价考核办法,通过评价考核,确认教师的研修成果和劳动价值,使之成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标准之一,从而促进校本研修的可持续发展。
6、形成“研训一体化”工作格局。确立我校校本研修“研训一体化”的工作理念,做到研中有训、训中有研,研训结合,训研互补。将校本研修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整体规划,每位教师年产出研修成果不少于1件,力争全校有一定数量的县级及以上研修成果在不同范围内交流,推广和应用,全面提升学校和教师的研修水平。
7、打造校本研修“一校一品”特色,坚持以学校为基本单位自主开展的研修工作与以“校际合作、区域联动、优势互补”为特征的联片三个相结合,切实加强校本研修工作力度,促进校本研修工作取得新成效。
8、加强教师校本研修工作考核。学校把校本研修工作纳入继续教育整体规划,督促教师每年参加校本研修不少于40学时,并将教师参训情况作为继续教育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1、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加大校本研修宣传,营造浓厚的校本研修氛围。
2、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机构,保证校本研修顺利推进。
3、教师制定个人专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研修计划。
(二)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9月):
全面开展校本研修各项工作,不断研究探索有效方法,促使校本研修规范化运行,确保研修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1、完善机制,健全校本研修制度
(1)成立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健全校本研修相关制度,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保证校本研修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校本研修过程管理,加强校本研修考核,做好资料整理,健全校本研修档案。
2、明确内容,落实校本研修任务
(1)师德研修: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教学理论、教育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教学基本功研修:按照教师职业基本功和专业基本功的要求,组织教师学习理论、进行技能培训,使教师在原有水平上有一定的提高,以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改要求。
(3)教育教学能力研修:在新课改中,转变教师教育观念,改变教师教育行为,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教育科研能力研修:确定研修课题和主攻方向,增强问题研究意识,提高问题研究能力。
(5)开展“十个一”活动:①读好一本教育名著;②写好一篇心得体会;③上好一节公开课;④做好一个优秀课件;⑤承担好一个课题研究;⑥带好一个班;⑦交好一批“知心朋友”(学生);⑧搞好一次演讲(教学交流、研讨发言或演讲比赛);⑨写好一份教学经验总结;⑩撰写一篇优质教研论文。
3、突出重点,丰富校本研修载体
(1)集体充电:主动邀请相关教育专业人员为教师“充电”,变被动接受学习的局面为主动学习吸取养分的过程,使理论与实践真正融合。
(2)师徒结对:校内优秀教师、老教师与青年教师、新教师结成师徒对子,搭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
(3)观摩听课:广泛开展“互助—观课—说课—讲课—评课”活动,落实观课后的评课和讨论环节,为教师提供交流机会,提高教育理论修养和自身实际教学水平,引导教师获得有益信息,达到资源共享。
(4)个人自修:一方面,教师自己确定目标,寻找相应教育理论和知识武装自己,在自修和实践中不断反思、调整,实现自我改进和提高;另一方面,对教育专家、优秀教师的传授和指导进行消化,获得实质性的收获和帮助。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七
1、促进自律会内部交流
2、为所有成员提供一个展现自己的平台
3、注重培养组织内部的能力和素质
畅谈组织,笑看人生
数学与信息数学系团委
承办单位: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自律会文宣部办公室
初赛时间xx年11月x日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初赛于砺志楼大教室(待定)决赛另行通知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自律会全体委员
围绕大学生活,部门活动进行5分钟演讲,演讲内容最好能让评委体味到你对自律会,对部门,对未来的看法及憧憬。(脱稿)
1、报名阶段,填写报名表。
2、抽签阶段
3、初赛阶段(5分钟演讲)
4、评委点评
5公布进入决赛名单
1、初赛由组织内部领导担任评委,决赛邀请三大组织领导。
2、获奖情况列入本学期评优参考。
3、报名人数每个部门限报7人。
4、评分表
1、场地借用及催场办公室
2、布置场地文宣部
3、奖品购买及嘉宾邀请,奖状办公室
4、选手的确定及参赛作品的整理办公室文宣部
备注:决赛形式另行通知。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人居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xxx《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山体以下各类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山体的绿化由延安市林业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延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市园林管理处受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具体负责山体以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城建规划、环境保护、房产、公安、农林、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保护包括以下资料:
(一)花坛、游园、绿地、绿化带等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二)城市街道树木的种植、养护、管理;
(三)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的审查、批准、验收;
(四)单位及居民居住区庭院绿化的指导、检查。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用心支持鼓励国内外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资、捐资、合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并保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市区内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认建、认养、认管城市绿地;鼓励居民利用庭院进行绿化。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检举、制止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行为的权利。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处理。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务必包括绿化设计。其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单位总占地面积的30%。单位内部现有绿地面积低于30%的,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他建设。建设单位报市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务必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否则规划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新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其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绿地面积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30%;旧城改建区具备绿地条件的,务必保证绿地面积占改建面积的25%;
(二)市区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道路总占地面积的20%;次干道绿地率不低于15%;
(三)校园、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四)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污染环境的工厂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0%;
(五)市区内的企业具备绿化条件的,绿地率不低于30%。
第十条在本市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因客观环境限制,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收缴绿化补偿费,按照城市规划统一进行绿化建设。收费依据《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缴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绿化补偿费,统一上缴市财政局,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新建管线、杆线或者新植树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按下列规定确定间距:
(一)地下管线设施的外缘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米;
(二)线杆、消防设施与行道树干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少于米。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建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二)设计方案的确定或改变,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审查;设计方案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附属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应纳入基本建设投资中,绿化建设资金为工程总造价的25%;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步绿化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第二年的绿化季节。
第十三条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务必按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管理和保护
第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行业管理、部门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管理和保护:
(一)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及广场的绿化,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二)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树木、绿地、花卉等的绿化,由所在单位负责。并理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花圃、苗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四)居住区的绿化,由居住区管理机构负责。并理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五)公路、河道、铁路两侧的绿化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损坏公共绿地。因建设需要务必砍伐或移植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乔木50株,灌木50丛、绿篱100米以下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超过第(一)项审批权限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各类管、线、建筑物在施工时,确需修剪、移植及砍伐树木、灌木、绿篱的,务必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修剪的,由绿化管理部门修剪,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移植和砍伐的,建设单位应按物价部门认证的价格标准进行补偿。
第十七条经批准更新或移植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的,应按“伐一栽三”的原则予以补栽,并保证成活。原地无法补栽的,应当缴纳补栽树木所需经费,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异地补栽。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需要或特殊原因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用地单位应持有关文件,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落实补偿措施后,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需要占用已构成的城市公共绿地,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物价部门认证的价格标准进行补偿。需要临时占用已构成的城市公共绿地,经批准后,占用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务必服从绿地管理单位的管理,与其签定《恢复绿地保证书》,并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十九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好处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城市规划区山体以下古树名木的,务必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禁止下列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盖房或围圈树木;
(二)距绿地、花坛一点五米内及行道树冠下设置有炉灶的摊点;
(三)在绿地内摆摊设点、堆放物料,乱倒、乱扔废弃物;在树木、花卉、绿篱旁堆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焚烧树叶、废纸等杂物;
(四)向树木、花草倾倒有毒、有害的污水、热水;
(五)在树上钉拴刻划、拴系牲畜、攀折花木和任意采摘枝叶、花果;
(六)在园林建筑设施上刻划留名,攀登踩踏;
(七)其他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因生产、交通事故,造成花草树木损伤、死亡的,职责单位或个人按物价部门认证的价格标准进行补偿;造成园林绿化设施、园林建筑、园林小品损毁的,按设施原造价赔偿。
第四章:法律职责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补办手续;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或不贴合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完成绿化建设;逾期不完成的,加收绿化费总额12倍的绿化延误费;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每株处以1000030000元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责令补缴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造成花草树木或设施损坏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第二十四条擅自占用已建成或规划绿地的,或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清理绿化用地的;临时占用期满的,责令限期退还、清理、恢复原状,从侵占或占用期满之日起,按占用地每平方米每一天510元罚款,并追究主要职责者的行政职责。
第二十五条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令补栽被砍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被砍伐树木价值25倍的罚款。盗伐树木的,责令赔偿损失,补栽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310倍罚款。
盗窃花木、绿化设施的,责令赔偿,并处以盗窃花木、绿化设施价值35倍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对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违反《xxx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二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执法人员务必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执行公务时,应配带标志,持证上岗。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按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职责,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二十八条实施本办法行政处罚,务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罚款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对个人罚款金额在3000元以上,对单位、组织罚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被处罚的单位、组织或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能够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来源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延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各县区城市绿化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__年6月30日发布的《延安市市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