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生育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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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生育工作总结篇一
(一)加强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xx年我委结合“三严三实”活动,把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列入对各级卫生计生机构服务质量、公共卫生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考核等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内容,重点查纠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和与群众健康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环节,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委机关结合“三严三实”、“两好两促”等活动,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识。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增强“红线”意识。今年4月和11月,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两期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共有7名同志参加了培训,重点培训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于9月中旬举办了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业务骨干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规范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10月份,我委组织委机关2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并结合“两好两促”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全市党政机关法律知识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进一步促进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系统性。
(二)认真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有关精神,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推进,加快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20xx年,我委对现行审批项目的设立依据、办理要件、程序、时限、审批机关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处理。通过清理、取消和调整专项工作,使审批事项的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均在原来基础上压缩30%以上,达到了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和要求。目前我委保留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3项,全部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
(三)严格执法监督,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以各级稽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及卫生执法案卷评析活动,对优秀案卷进行展览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针对问题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水平,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良行为。三是明确各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委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发生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卫生许可项目乱收费的现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将因计划生育引发的重大恶性的事件纳入人口系统“一票否决”的约束性指标之一,市卫计委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在年终考核中,将乱收费乱罚款、粗暴执法等内容列为重点考核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重要考核内容,增大比分权重。
(四)认真梳理汇总“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xx〕30号)的'要求,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了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将现有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逐项分类登记。二是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照我委现有行政权力事项,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整合、撤并等调整意见。三是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经市审改办集中评审确定,我委拟保留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0类11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五)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处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检查验收组对市卫计委“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并对我委“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行业特点,制定印发了《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陇卫计发〔20xx〕87号),指导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工作。
(六)重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对卫生计生部门职责、权限公开,政策规定公开,许可项目程序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结效果公开。同时利用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有奖举报电话,卫生计生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等措施,向社会全面公开卫生计生政策、生育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生育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以及涉及群众维权的项目和内容,让群众监督政策的落实。在市政务服务网公布市卫生计生委权责清单和便民服务清单等,实现了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七)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清查清理原有制度,讨论制定了市卫生计生委信访制度、禁烟制度、网络舆情处置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以及领导干部调研制度等共计六大部分45个制度,集成制度汇编,逐步实现了“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管事”,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制定《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将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及贯彻落实分解到科室,切实促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得到落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委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卫生计生部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针对学风文风会风、警示教育、过度医疗重复计费行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具有卫生计生系统个性问题的专项整治,先后印发《20xx年市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xx年市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xx年市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xx年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xx年市二次供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xx年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xx年市打击非法代替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组织市、县区依法开展卫生计生专项整治活动。依照国家、省上统一部署,制定印发《市〈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市〈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献血法》、《护士条例》、《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
(八)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卫生计生政策、决策、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卫生事项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避免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九)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医患纠纷调解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及时依法化解纠纷矛盾,20xx年初成立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预防与处置医患纠纷暂行办法》,全市19家二级以上医院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94.7%。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医患纠纷36起,经调解达成协议34起,结案率91.2%。
尽管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全行业来看,一是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二是对全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并加强培训。
建议市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为全市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主题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形式,不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素质。
今年是省、市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我们坚持把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今后,我们将认真对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加强改进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依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审批事项日常监管,真正做到减程序、减时间,方便群众。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规则。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力度。
四是依法处置化解纠纷矛盾。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进一步完善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责险统保相结合的工作新机制,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及时化解纠纷矛盾。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生育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柳林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开展“抓典型,建机制”年活动,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管理水平,狠抓各项工作重点,为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镇上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健全规章制度。镇上专门挪出一间房屋作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办公室,创建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办公室,制定出台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内容》《计划生育行政审批程序》《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制度》等8种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征收、处罚等执法程序,为全镇各级计生干部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三是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镇上年初与各村签订了责任书,在明确职责和要求的同时,做到了有其岗必有其职,有其职必有其权,有其权必有其责。全镇无一起计划生育越级上访和重大侵权案件的发生。
一是抓属地管理,把责任真正靠在了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的领导身上,明确人口与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主抓计划生育工作,并纳入考核。使计生工作达到了全覆盖。
二是抓流动人口,对流动人口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认真及时地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计生服务。免费办理相关证件,免费提供环孕情服务,使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的拓展。
为镇计生办和全镇10个村统一制作了计划生育政务公示牌,对群众关心的再生育审批对象、优惠政策对象、计生干部名单、举报电话等中的内容予以定期公示,设立举报箱,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为各村统一制作了“八不准”制度牌,让广大群众明确了执法人员职权范围。为打造“阳光计生”、“和谐计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一是严格程序,依法征收。我们始终坚持“说服教育和依法起诉”相结合,“发现一例,征收一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调查笔录。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回证等各种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做到了“三个统一,两个及时”即统一张榜公布,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征收程序,及时出具正式票据,及时上解财政专户。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得到有效落实,全镇当年应征社会抚养费3.94万元,已征3.36万元,当年征收率达到了85.1%,往年应征1.93万元,已征1.93万元,征收率达到100%,并足额上解县财政专户。二是归档建帐,分类管理。对当年和历年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实行一卷一案,归档保管。并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台帐,做到了征收准确,数目清楚,年限明确,规范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登记册,对04年度以来的.应征对象造册登记,备案管理。三是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了及时上解每一笔罚没收入,坚持不坐支,不乱支,不挪用,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镇上实行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划生育信访接待事务,重要信访案
件领导亲自参与,畅通信访渠道,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和村政务公开,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了认真登记,能答复处理的及时予以答复处理,严格按照信访文书,按照程序办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今年以来,除个别来人咨询外,无一例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发生。
今年来,我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随着国家计生法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八不准”的颁布,向计生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强烈生育愿望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仍在加巨,致使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法生育势头比较明显。二是个别违法生育对象确实经济困难,社抚费征收难度加大。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生育工作总结篇三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县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县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县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县(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县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县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县(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县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县、街(镇)、社县(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县组织全县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县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县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县(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县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组织县、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县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县人口计生委和卫生局对辖县内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做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工。进一步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诊断必须办理登记预约手续;县卫生局依法对全县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一年两次的定期检查。对确实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县、街两级的有效证明,确实需人工终止妊娠必须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等。
我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整体工作之中,在全委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内容上,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公开项目内容全,紧紧围绕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切实做到"五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公开范围面广,指导街居建立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设立人口计生公开栏和举报信箱,在车站、繁华地段张贴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等,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
我县还将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