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供货合同 简单供货合同精选(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简洁供货合同 简单供货合同篇一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大米
2、供货规格:袋装,每袋50斤
3、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
4、交货地点:__初中食堂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大米(稻谷)来源,须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大米必须为新鲜大米,不得有陈年大米掺入。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甲方供餐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地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规格,以实际抽检规格结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经审核后甲方于每月25日前付上月的货款,学期结束后十天内付清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8月30日至20__年7月1日。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 方:
联络电话:
年月日:
简洁供货合同 简单供货合同篇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xx。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xx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xx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简洁供货合同 简单供货合同篇三
供方: 需方:
经招标确认,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由需方购进供方的以下材料、投标产品。
一、材料、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经供需双方确认后投标产品总价为: 464116.76 元整。
二、供方责任:
1、按投标书中的供应范围及要求,提供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北京市 有关规定的投标产品。
2、向需方提供产品的同时提供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产品鉴定书、相关认证证书、有关检测报告书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供方所提供产品的证明及资料必须真实,产品质量合格,因此引发的责任和费用由供方负责。
3、负责配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4、提供投标书中的承诺及有关售后服务及免费保修内容。
5、供方需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最优惠条件为需方服务,对于工程所对送至现场合同中的产品,不能满足施工需求时,供方应无偿及时提供;对于投标产品损坏,供方应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6、任何条件下,供方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如:调试、技术指导等)。若供方不提供服务,需方有权另行安排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和调试过程中造成的其投标产品损坏及其相应损失由供方负责。
7、产品按照需方要求一批或分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车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需方应提供相关配合。
8、供方所供投标产品必须与图纸标注品牌、型号、性能一致,如要求变更必须经需方认可,如降低档次,则相应费用将调整。
9、供货量发生变化时,原合同双方须签订增补合同,并出具增补单,供方方可供货至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若未经需方物资部部核准,签订增补合同,供方将产品供至施工现场,需方项目上的工作人员签收无效,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如果供方进行安装,需到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项目部办理安全协议,且须提供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供方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三、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供需双方通过的技术交底的要求为准。
四、供货方式:
供方负责材料、投标产品运输、装卸,按期运达需方地点:工地指定地点。
五、供货日期:
1、供需双方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5天内卫生器具到齐(具体供货安排以工程实际需要进行)。
2、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交货,则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双方协商解决。
六、包装:
按简易包装汽车运输,由于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供方负责。
七、材料、投标产品的检验、验收:
产品规格、型号及外观需甲方监理、总包方见证认样后方可使用。产品送到施工现场后,其质量和数量须经供方、需方、监理、工程投资方(业主)四方核验,若质量不合格,供方必须无条件按时更换其产品;若数量不够,供方在指定时间内补齐,四方核验在质量上仅为其产品的外观检查,产品内在质量及其性能须经调试和运转中检验,由此引发的责任和损失由供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1、 签定合同生效后 7日内,由供方提出货款申请,方可由需方(江苏江都建设集团)在 5日内支付材料、投标产品总价的 10%预付款,货送到施工现场后,经需方、供方、监理、业主四方代表验收合格后(包括其产品的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且在需方办理完其产品的出入库手续后,在10日内支付材料、投标产品总价50%,工程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材料、投标产品总价的35%。余款(投标产品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期满后,供方提出申请,需方在15日内付清。
2、 保修期起始日是从工程经政府部门及业主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单的当天算起,时间与需方和业主的主合同一致,时间为2年。
3、保修期适用于需方与业主或总包合同保修条款,若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到需方任何方式的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赶到该工程,解决其产品发生的问题,其责任、费用和损失由供方负责。若供方不按要求派相应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需方有权另行安排,因此引发的责任和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战争、灾害、)致使供方或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可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2、卫生器具必须严格按合同日期送到工地,如无正当理由延迟交货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每延期一天罚扣总款额千分之一,且罚扣总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3、 其余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4、 没有按合同约定供货和到货材料或投标产品的参数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供方负责。
5、 现场四方开箱验收后,只是确认产品外观有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6、供需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
招标文件、投标书,供方和现场项目经理部所签认的技术交底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持四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招标文件供方承诺的范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若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有冲突时,则以本条款为主。
供 方: 需 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