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报刊杂志征订合同 杂志发行(汇总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报刊杂志征订合同 杂志发行篇一
第一条 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如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_______元,发行本埠的_______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__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 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__天内分____次均衡地送到__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__%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将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________________份供乙方补充发送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符合规定比率为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_____登记证码;
6.总发行处__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 杂志临时增刊,甲方须在出版前3个月将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3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外办或委托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第七条 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 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3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 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3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 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 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 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行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发、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发、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发行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签__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________杂志社(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邮电(政)局(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报刊杂志征订合同 杂志发行篇二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
认刊单位
(盖章)
乙方
编辑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电话
传真
户名
版面类别
单价
开户行
刊登方法
帐号
合计金额
(大写)
经办人
协议说明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
2.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一次性付款,5日内交付刊登资料。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如甲方为工商企业单位,应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证明;如甲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出示单位证明。
4.广告内容应符合广告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乙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宣传资料及证明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负责提供刊登的图文资料,并进行设计,经乙方确定符合要求后,由乙方负责出片和印刷。
8.期刊每月发行之后,凡刊登广告单位,获赠样刊2本。
报刊杂志征订合同 杂志发行篇三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社(以下简称甲方)同 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 年 季 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 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 元( 圆整),发行本省(市)的 元( 圆整)。甲方每年于 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 月 日出版, 天内分 次均衡地送到 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 %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 。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 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 (至少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 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 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 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且于出版前 个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第六条 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免费分发、张贴。
第七条 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 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 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 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发运杂志 日以上,乙方按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 %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 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后 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 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三、其他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 %,本埠零售为定价的 %;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 %,并在结付账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 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 %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 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运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分布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经催告后仍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废止合同,通知自到达另一方之日起生效,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共签 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如下: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的 日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 圆整)。并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支出费用、律师费用、收入减损、预期收入等)。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于违约金外补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合同。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因单方面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方需按每部作品人民币 元( 圆整)的方式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社(盖章)邮电(政)局(盖章)
负责人 (盖章)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