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1100字五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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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1100字篇一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_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_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读书心得1100字篇二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这是一个不幸的年代,作品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反映了封建贵族对人们的迫害,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欺压,整部故事情节围绕马奈特医生一家展开描述,其中查尔斯·达内便是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他是一名自愿放弃贵族生活,希望独自在社会上找到地位立足的人,不料,却被指控为逃亡贵族,不幸的他即将被送上断头台,而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当时,法国人民攻破了巴士底狱,并开始疯狂地惩罚压迫者,这便是的法国大革命,他们以德日法夫妇为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送上断头台,多么荒唐,只为达成他们每天所订的人头个数。于是,他们便渴望能够让达内为他们增添一个人头,达内有一位兄弟:卡顿,他是一位自甘堕落的律师,他得了绝症,于是便恍恍惚惚地苦熬着剩余的时光,他的哥哥达内常常欺辱他、排斥他,甚至不将卡顿当人看,但就在达内被判下死刑的那一天,只有卡顿来看了他,卡顿迷昏了达内,并用自己改装替代了他,让达内终于逃脱了一死,而自己,却在第二天失去了生命。
这就是爱,朴实,真诚,在兄弟之间,没有你我,你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爱是互相的,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去表达,只需要用行动去证明。在一起生活的兄弟,有时会耍耍脾气,但永远都无法堵上他们心灵之间的那条通道,它是兄弟的见证,爱的奇迹。
在双城记中,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人民的抗争,这也是狄更斯所要揭露的——美与丑,美与丑是相互对应的,但它们却绝非任何人都能分辨出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或别人的缺陷,并且进行反思、改正,同时,认真地发现周围所有美的事物,用心灵去感受他们。不要被表面所迷惑,更应该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读书心得1100字篇三
《双城记》是继《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后看过的第三本狄更斯的小说。
本书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自愿放弃贵族身份的法国正直青年查尔斯·艾弗勒蒙德(又名达奈)靠自己的双手在英国成家立业,不曾想他的岳父——一名在巴士底狱关押18年,心智受损的法国医生亚历山大·马内特,正是受他家族迫害的无辜百姓。马内特在女儿露西爱的呼唤下回归正常阳光生活,为回报女儿的爱他战胜了内心的阴影。善良友爱的一家人其乐融融,直到法国革命的风暴来临。
达奈为了搭救曾经的仆人毅然回国,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断头台,他大大低估了激化了的阶级矛盾的力量。马内特凭借巴士底狱囚犯的身份成功解救达奈,然而其牢狱之灾的阴影被曝光,前一天还热烈拥戴的狂热群众此时成了波涛汹涌的狂暴复仇者,无辜的达奈终被判死刑。不过老天或者狄更斯并没有放弃达奈,一个品质良好却无所作为的堕落青年西德尼·卡顿代达奈赴死。卡顿怀着对露西的爱,至死相信这是他所做过的的事。
爱让马内特医生重获新生,爱让达奈摆脱家族的桎梏,爱让露西拥有幸福家庭,爱让卡顿英勇就义。爱让渺小的个人不致在社会狂潮中淹没,让卑微的生命有自己的活法!
开篇名言——“那是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比较级,才能接受。”
就义名言——“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比永远不死。”
生命在我!
读书心得1100字篇四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yz。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巴布,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yz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每一个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
读书心得1100字篇五
《阿甘正传》是由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所著的一篇小说。阿甘,他的智商将近七十,别人甚至他的妈妈都说他是一个白痴。可是,一个智商七十的人却跑出了人生的一道不同寻常的风景线,他先后跑出了橄榄健将、战斗英雄、乒乓好手太空人、摔跤健将、天才棋士、土豪。阿甘凭借自已仅有七十的智商跑出了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
在阿甘身上,其实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守信,他答应和他的战友布巴一起弄捕虾船,即使布巴死了,阿甘还是回到布巴的家乡,完成他的遗愿,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财富国;他执着,他从土著那儿逃离后,他就想着去找珍妮·柯伦,这一路可谓是费尽周折,但他一直坚持;他忠诚,他在中本脱离了危险,可听到战友受了伤,仍处于危险之中时,他又毫不独犹豫地跑回去寻找他的战友。如果是你,你能保证你会义无反顾地冲过去吗?
阿甘,他在一直奔跑,从未停止。当他奔跑时,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在他奔跑的过程中,他可以使自己尝试自己所不曾看到和用到的东西,丰富自己的阅历。就像阿甘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得并不乏味。
阿甘并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他在奔跑过程中也失去了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其它人嘲笑,珍妮最后也离开了他……可他却从未停下奔跑的脚步,因为他知道生活还没有结束,幸福还在延长下去,他还有小阿甘,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活变得色彩斑斓,因此他收获了爱的财富和希望,一些常人难以兼得的东西。
毕淑敏阿姨说,我们习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布下巧妙逃遁的理由。我们善于发挥悲哀的想象力,制造可资逃避的借口。我们不断把一些后天的弱点归结为遗传的天性,从洗脱自身应负的责任。我们没有勇气针对瑕疵自我解剖,便推诿于种种客观和大自然的不可抗拒之力。是的,我们太习惯逃避责任了。一遇上一些复杂的事,就先挖个地雷,等到恰当时机,再爆炸。可阿甘,他就会去承担责任。一个智商只有七十的白痴,都会去主动扛责,相比较,我们才是真正的白痴。其实,我们只要做自己的决定,不用过分关注结果,哪怕是跟别人不一样,哪怕最后没成功,也是另一种收获。
在阿甘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东西。他对待朋友的忠心耿耿,对待生活的充满希望,对待亲人的执着。这些都是阿甘身上熠熠闪耀的优点。让我们像阿甘一样一直奔跑,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