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督查方案(精选七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督查方案篇一
20xx年6月1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
本场有农业人口的各二级单位及有帮扶任务的各级干部
(见评分细则附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采取定点检查问答与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与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看分场工作室,检查分场、帮扶工作队、包户帮扶干部和大队干部的工作落实情况。
(一)督查对象存在工作被动应付、失职缺位缺岗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责任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酌情对相关责任人降工资一级;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撤职并降工资2级;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作要求调离或辞退处理。
(二)督查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督查得分平均分值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项目,此项工作加分满分为200分。(1)单位督查分值等同单位主要领导得分值;(2)各包户帮扶干部得分值为各单位或各自帮扶的贫困户所在的单位督查分值的80%;(3)其他未包户帮扶的干部不得此项加分。
工作督查方案篇二
一、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具体督查内容为: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县委“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执行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履责报告、联系群众、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监督约束和落实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对直接分管范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督察检查常态化,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看住“关键少数”,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喊口号、唱高调,虚报数据、编造政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庸政懒政怠政、伪善伪廉伪勤问题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痼疾顽症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各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督查方式
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为主,综合运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考核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全年度全方位全过程盯紧看牢抓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具体步骤
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3月):部署启动。制定下发《县纪委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20xx年3月至11月):推进落实。围绕督查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工作总结。分析总结“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配合组织部、督查办等部门(单位)做好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甘肃时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决策部署。委局机关各室、各片区纪工委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负责地抓好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谋划研究,亲自协调推进,带头督促落实,全力抓好督查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责任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的重点,适时组织人员力量开展督查,整理汇总督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大督办反馈、跟踪落实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配合责任室做好督查检查、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
(三)狠抓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被督查单位,跟进盯紧抓实,直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省上、市上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即收即办,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按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对乡镇、部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此次活动的开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
工作督查方案篇三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工作督查方案篇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战略目标,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两个重点、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为率先实现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总任务、总目标奠定基础。
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职责,拟定创建工作计划推进表。三是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
一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和载体,按照“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一体系三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全市102个拟建或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二是制定执法计划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一是根据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修订,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行政许可,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二是探索安全生产多元化投入,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费提取制度。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和“三项岗位”的培训考核。
一是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一体系三平台”为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科学、实用、便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二是以省局将我局列为现场执法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行执法工作信息化。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制度,将各类应急预案汇编成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准时报送。
工作督查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工作督查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xx]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xx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张卫东 15304716466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赵巍峰 13704717022
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武 勤 13848112114
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石俊业 13314870882
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xx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
6、督查过程要轻车简从,各盟市应简化迎送方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和随行车辆,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工作督查方案篇七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