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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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篇一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遵守本协议条例,并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___________餐厅。
2、甲方拥有餐厅100%股权,现甲方同意将其在餐厅所持股权的_______%以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由双方合作经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餐厅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餐厅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餐厅股利。餐厅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餐厅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餐厅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餐厅正常经营,双方无意终止,则协议期限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股: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餐厅不利时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餐厅股东并经全体餐厅股东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餐厅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餐厅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餐厅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餐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应该以餐厅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餐厅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餐厅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餐厅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餐厅期届满。
(2)全体餐厅股东同意终止餐厅股东关系。
(3)餐厅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餐厅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餐厅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餐厅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餐厅股东出资多少,先以餐厅股东共同财产偿还,餐厅股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餐厅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餐厅股东债务先由餐厅股东财产偿还,餐厅股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餐厅股东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餐厅股东同意,禁止任何餐厅股东私自以餐厅股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餐厅股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餐厅股东经营与餐厅竞争的业务。
3、禁止餐厅股东再加入其它餐厅股东。
4、禁止餐厅股东与本餐厅股东签订协议。
六、纠纷的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并经餐厅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x市x路x号的万国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万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xx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x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20xx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____%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_%,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目标公司存档______份,其余______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篇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xx年7月18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争议的仲裁案。
申请人选定了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了仲裁员与因双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于xx年9月1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会秘书处原定于xx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开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因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经研究决定,如期举行开庭。申请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后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深圳分会秘书处于xx年11月20日,将该材料转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对申请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请求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辩状、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在申请人修改仲裁请求后,被申请人也未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针对该修改请求部分提交答辩意见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以及裁决分述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1月8日合资成立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申请人占51%股份。xx年12月1日,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申请人自愿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请人,下同)将其所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即被申请人,下同)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按以下规定的方式付清给甲方。
a、乙方应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100万元给甲方;
b、乙方应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250万元;
c、乙方应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00万元;
d、乙方应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50万元;
e、乙方应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关合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三、甲方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20天内甲方人员撤出合资公司。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二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双方所订协议第五条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偿付尚欠股权价款人民币84万元;
2、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94.68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在××市召开,经双方协商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人决定将其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于xx年12月9日经××省××县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依照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被申请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约支付了应付价款。到xx年6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支付110万元,按照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款c项的规定,该次被申请人应付款为150万元,故该次被申请人少付应付款40万元。到xx年9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按协议第一条第二款d项应付款50万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请人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系申请人认可的收款单位)。对xx年12月份到期应付款被申请人未能依约给付。被申请人又分别于xx年4月付款11万元,xx年1月付款5万元,另还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按照协议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权价款应偿付日2‰的违约金,即94.68万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审后,申请人变更了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偿付尚欠股权价款104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依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请人仅付转让款396万元,尚欠104万元未付。申请人于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给付股价款数额仅为84万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请人为其下属公司),称其于xx年6月28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委托××市f公司偿还××市d公司欠款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仅还欠款20万元,下余欠款20万元至今未还。被申请人此间并未代申请人付××市d公司20万元欠款。故特将原仲裁请求做了修改,偿付尚欠股价款为104万元。
1、协议书规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申请人,实际履行130万元,该次少付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8万元。
2、协议书规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万元,延期付款金额为7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计,违约金数额为6.3万元。
3、协议书规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万元,逾期付款金额为1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0.8万元。
4、xx年4月,被申请人付款11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9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29.43万元。
5、xx年1月,被申请人付款5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4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31.2万元。
以上五部分总计,被申请人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数额为79.53万元。
1、关于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转让股权问题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2月1日在××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在合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以合资双方中被申请人为主会同申请人办理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履行转让股权付款。本案的股权转让虽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续,但仲裁庭考虑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合资双方自愿达成的,体现合资双方的真实意愿;且经查,合资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已经没有申请人,证明转让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已经办妥。该协议书内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该协议书未报批,主要责任也在被申请人。因此,该股权转让应继续履行下去。
至于申请人增加请求的人民币20万元,申请人所提证据不足于证明被申请人未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资公司函提到:“根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你公司应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币150万元给我公司下属申请人”,并请合资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经营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资公司还其欠款人民币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资公司仅还欠款人民币20万元,下余欠款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本案的股权转让是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转让,e公司与申请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或委托e公司代为收取股权转让价款。e公司确曾通知合资公司将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g公司承认收到人民币20万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币20万元未收。但申请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中却说,其中有人民币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请人并未向该公司代付此笔款。经查,申请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有此约定。仲裁庭对此无法认定。因此,仅认定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应付而未付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4万元。
3、关于违约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第4条约定,被申请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1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申请人在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修改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79.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仲裁庭认为,按申请人修改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仍显然过高,应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较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五、从实际支付日起计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3.87万元。
综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股权价款84万元人民币。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2、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3.87万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0%,申请人承担1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篇五
出让方:xxx(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xxx(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位于xx镇xx村的xxxxxxxxx公司投资人甲方因另有事业发展,自愿把其个人独资企业慈溪市横河镇精益仪表配件厂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转让协议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xxxxxxxxxx所有资产及经营权。
二、 转让金额及方式:甲、乙双方对20xx年2月10日为基准日的企业全部资产进行了盘存,确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由乙方以货币形式于20xx年2月11日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 经营权交接及债权债务的承担:自20xx年2月12日起xxxxxxxx所有权及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经营权自动终止。在转让日前xxxxxxxx在经营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延续承担,甲方负连带责任;在转让后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四、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依法向工商机关办理xxxxxxxxxxxx转让变更手续。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办理变更的,甲方须将该企业转让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给乙方。
五、 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并一经签订,就作为向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申请投资人变更的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该土地审批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付清全部转让费。乙方帮助甲方支付这块土地的所需款项此块土地审批下来后甲方将其中一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总面积为,实际方位。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地面附属物(如青苗、绿植等);
2、永久使用权: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3、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1、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在双方约定转让给乙方所有的土地上修建房屋,甲方在土地上使用权及产权证可以办理的时候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篇七
1、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xx矿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愿共同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xx矿的xx%股权计人民币xx元,乙方同意接受。
2、在本协议签署前甲方的原股东已于xx年xx月xx日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本次全部股权转让。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全部股权转让金额xx万元,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xx万元给甲方为定金,余款xx万元在甲方交付乙方《采矿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转让款包括甲方办理合法有效证照转让手续至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支付甲方款项到以下账户:开户行:xx户名:xx账号:xx。
4、本协议生效乙方即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定金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股证、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及矿井所有资产的交接(详见交接清单),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乙方办理的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股权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原股东依法承担。
7、股权转让后,甲方不享有xx矿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
8、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妥《复产通知书》给乙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
9、违约责任: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办齐相关证照及移交资产,甲方因证照、《复产通知书》或资产交接等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应当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余款,逾期15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双方的其他违约事项按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10、争议解决约定: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章的文书资料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xx月xx日